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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舞啸苍穹全本-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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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将军!立刻飞鸽传书申将军,把这里的情况如实禀报。恳请申将军尽快救援。”
李将军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他也很想知道,援兵离平乐镇到底还有多远。
我也不敢有半点懈怠,趁着鞑靼人暂时退兵,命人继续加固城墙。天晓得下一次鞑靼人过来,到底会发生什么样地情况,未雨绸缪,才是上上之策。
就在我开始积极做准备的时候,远在三十里外的鞑靼军营,鞑靼汗王的王帐中,却是一派愁云惨淡。
堂堂鞑靼汗王,居然被气得口吐热血,不省人事?这是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六万鞑靼大军,征伐平乐镇一个弹丸之地,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可是平乐镇非但没有被攻陷,如今连鞑靼汗王也晕倒了。当留守大营的鞑靼将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怔的半天没有出声。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开始现在早不早,晚不晚,鞑靼汗王却在这时候晕倒了。
军营里几万鞑靼人都看着中军万夫长第比利斯,看他有什么动作。是报仇?还是继续忍耐?这是一个让第比利斯很难做出决断的选择。报仇,那么他就必须要出兵;如果不报仇,下面的人,会立刻对他生出怨念,甚至还会影响到他对军队的掌控,这绝不是他想看到的事情。
该死的汗王,你晕倒了反倒是轻松了,为什么还要给我留下这个一个麻烦?第比利斯心里忍不住咒骂。他在王帐之中徘徊,不时的,轻轻拍着光秃秃的前额。
“万夫长,可是在为平乐镇的事情而烦恼?”
说话的,是和第比利斯来自于同一部落的黎波里,他是鞑靼大军中相当于智囊、军师一类的存在,按照鞑靼人的称呼,他的官职是祭祀,而万夫长第比利斯是这个部落的头领。
第比利斯苦笑着点点头,“黎波里祭祀,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黎波里祭祀也的确是给第比利斯出了不少的主意,如今听闻他询问,微微一笑道:“祭祀,能有什么好主意?不过汗王现在无法指挥,当务之急,是要控制住所有的兵马。而且不宜拖延,当尽快做出决断。如果万夫长感觉不好决定,何不找人问问看?””
“找人问?找什么人问?”
黎波里祭祀说:“万夫长难道忘记了那两个人吗?”
“哪两个人啊?”第比利斯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说:“我明白了……来人啊,立刻把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请过来,就说我有要事和他们商议。”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也和第比利斯来自于同一个部落。拉米亚千夫长更是第比利斯的亲侄儿。第比利斯无子息,拉米亚一直被他当成部落继承人来培养。
米尔斯千夫长是这个部落前任头人的独子子,年二十岁,一直表现低调,是一个非常能隐忍,同时又很有魄力的家伙。而且在部族里面,威望很高,是大家公认的部落头人继承者。他的父亲,也就是上任部落头领战死时米尔斯年幼,部族长老一致推举第比利斯为新的部落头领。
“万夫长,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来了!”
第比利斯从沉思中清醒过来,连忙抬起头说:“让他们进来。”
不一会儿,从王帐外走进来两个魁梧壮硕,一高一矮地男子。矮个的走在前面,大约有六尺左右的身高,膀大腰圆,却透着一股子沉静气质。他就是米尔斯千夫长,走在他身后的高个,是拉米亚千夫长。
“参见万夫长!”
“起来吧!今天找你们两个人来,是有事情和你们商议。相信你们也知道了。。。数万大军,被平乐镇那弹丸之地阻挡不说,更接连损兵折将。。。”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相视一眼,都没有说话。他们还弄不清楚第比利斯话里的意思,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第比利斯也不在意,若无其事的继续说道:“汗王失去了指挥能力,作为中军万夫长,我的职责就是暂时领导军队,为汗王报仇雪恨,寻找机会解救被俘的王子。你们俩都是我最重视的属下,我今天叫你们来。就是想要从你们两个人之中选出一个人来接掌先锋官之职。你们说,选你们谁来接掌先锋官比较合适呢?”
米尔斯千夫长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精光。
但是拉米亚千夫长看上去,仍旧一副波澜不惊地模样,好像这件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比利斯敏锐的捕捉住了米尔斯千夫长眼中的那一抹光亮。心中不由得暗自冷笑:你虽然勇武过人,善于隐忍,可终究是年轻啊。你的野心,还是无法掩饰住。不管你早先如何的掩饰,我仍然不会扶你上位,谁叫拉米亚是我的亲侄儿。
不过,当他看到拉米亚千夫长那平静的样子时,心里却又咯噔一下。
“拉米亚千夫长,你有什么想法?”
拉米亚千夫长淡淡一笑。咧开嘴,露出略显发黄的牙齿,“我没甚想法,一切就听从万夫长的吩咐。”
这个狡猾的臭小子!
第比利斯在心里暗骂了一声,“米尔斯千夫长,你呢?”
米尔斯千夫长的眼中,有一丝热切的光芒。不过他沉吟半晌后,还是强忍着自荐的冲动,“我的想法一样,听从万夫长吩咐。”
“也罢。我知道你们二人非常的友爱。你们作为左右先锋,同时发起攻击。同时我们来一次比试,谁如果能拿下平乐镇,谁就在未来接掌我们部落,你们认为如何?”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又相视一眼,依旧没有开口。不过他们眼中那热切的光芒,再也无法掩饰,以至于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
又是一天清晨。
我正站在城头上,注视着城外的鞑靼大军。这已经是第几次击退了鞑靼人?我记不清楚了。
不错,鞑靼人的确是不擅攻坚,但是平乐镇县城的城墙,也地确是不足以对抗鞑靼人那并不纯熟的攻城方式。一夜的时间里,鞑靼人在城外丢弃了数千具死尸,但平乐镇也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其中,不泛有远征军身经百战的老兵,每死去一个,都会让我心痛不已。
不过到了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时候,我再难生出半点心痛的感受。
李将军和琳可一左一右站在我的身后。两人的神情相当的疲惫。
善良的琳可在刚才更是亲自上阵,武艺精湛的小丫头奋勇杀敌的英姿更是令我迷醉,令我感到无比的骄傲。敌人退却的煞那间时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长乐海边丛林的那一场初次出手,看着诗昭姊妹的眼神充满了柔情蜜意。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个一模一样的疯丫头感受到我的眼光,对着我甜甜地一笑。
第347节
“他姥姥的!这些鞑靼猪是不是疯了!”精疲力竭的张鑫眯着昏昏欲睡的眼睛忍不住骂道:“都五次了,他们居然不歇一会儿,喘口气?还让不让人活啊?”
“你当这是在游戏啊。”李将军忍不住笑骂道:“亏你还是个老兵,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打起仗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呸,别自己诅咒自己!是他们死,咱们活!”
黄连树下弹琴,苦中作乐!这两个人倒也真是忙里偷闲,到了这个时候,仍有心思打趣。
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我隐隐约约的已经感觉到,鞑靼人的下一波攻击马上就要展开。我忍不住骂道:“臭小子!别在扯淡了,抓紧时间休息,吃点吃东西,我估计,鞑靼猪很快就会行动了,而且会比头几次来的猛烈。”
此时,正是初晨。
我话音未落,远处地鞑靼大营中,传来一声声的牛角号。
呜。。。呜。。呜。。
只见一队队鞑靼士兵,从大营中冲出来。在火光的照耀下,隐隐约约看到一员鞑靼大将,人模狗样的立马在狼头大旗之下。随着角号声响接连不断,鞑靼士兵结成军阵,开始缓缓向平乐镇的城墙下挪动。与前几次那种毫无章法地攻击不一样,这一次鞑靼人注重了阵法,也加强了防御,看上去显得很有章法。
“还让不让人活了,又开始了!我还没吃饭呢!”
陈剑雄随手抄起斩马刀,恶狠狠的朝着城下啐了一口唾沫。
我做了个手势,陈剑雄立刻喝道:“军令官,擂鼓,告诉大家,鞑靼人又要过来了!让大家准备作战。”
军令官来到远征军的时候只是一个一脸稚气的小男孩,经过了腥风血雨的历练,他脸上地稚嫩,也消失不见。这两天,他已经喊得喉咙嘶哑,闻听陈剑雄的命令,他立刻从城墙地角落中爬起来,抄起令旗,厉声的喊叫道:“鞑靼人进攻了,擂鼓!”
煞那间,平乐镇战鼓惊天动地,攻防战就在号角中拉开序幕。
一队队训练有素的士兵冲上了城头,弯弓搭箭,做好了攻击的准备。可是,鞑靼人在快要进入弓箭手的射程时,却突然停了下来。那狼头大旗下的鞑靼大将催马冲过来。
“先不要放箭!”
我吩咐了一句,深吸一口气。什么世道,连这空气里都带着一股子呛人的血腥气味。
“明朝的主将。我是米尔斯千夫长,新任的左军先锋,你可敢出来答话?”
我心里暗自骂道:不就是说个话,有什么敢不敢的?鞑靼猪吃的是肉,却不带脑袋只长膘,就是个脑残的傻货。我大声喝道:“我是平乐镇主将江鹏,鞑靼猪,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没事滚蛋,爷爷没工夫和你扯淡。”
这还是我大明的今科状元吗?说起话来和那些市井泼皮好像没什么差别啊?城楼上的将领和四周围士卒面面相觑,莫非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军营里的一大帮目不识丁的士卒们呆久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到他们改造了?
身旁的几个疯丫头乐不可支,要不是她们女扮男装,怕被外人察觉,只能强忍笑意,恐怕现在早就笑得花枝乱颤了。
“江鹏,你的确厉害!”
这家伙居然不生气?原来也是个又厚又黑的人物。
米尔斯千夫长看着城楼上精神奕奕,气宇宣扬的弓箭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何尝不知道,这江鹏就是平乐镇的主将,令鞑靼人闻风丧胆的鬼屠夫。从土城到平乐镇,双方斗智斗勇交手无数次,他和他地部下,对这明军主将可谓是印象深刻。那众达百斤的纯钢打造的大枪,不晓得夺取了多少鞑靼勇士的性命。说句心里话,米尔斯千夫长对这一副文质彬彬模样的明军主将,倒也真的是十分敬佩。
一座小小的土城,几千人的军队,而后一个又是小小的县城,竟然都是如此难攻,让所有的鞑靼将领吃惊不小。
我忍不住笑道:“鞑靼猪,如果你只是想要过来夸奖我,嘿嘿,你已经说了,我也听到了。还有什么事儿?我还没吃饭,别浪费爷爷的时间。”
米尔斯千夫长却不再理睬我的挤兑,策马盘旋,大声的喊道:“平乐镇的汉人听着,你们都是勇士。鞑靼人最敬佩的就是勇士!不过,如果你们继续坚守下去,又有什么意义?你们阻挡不住我们,趁早投降吧!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投降,我绝不会动你们平乐镇一草一木。”
劝降的都来了?鞑靼猪也学会了心理战了?一天一夜之间野蛮人就这么进化了?神啊!莫非你也脑残了?
城楼上的将领们都笑了,那些士兵也乐了!这纯粹就是卖艺的,看着就乐呵。
冯树森先是看了我一眼,而后弯弓搭箭,厉声喝道:“鞑靼猪,这就是我们的回答!”
弓弦声响,羽箭犹如一道闪电,射向米尔斯千夫长。
米尔斯千夫长举起长矛磕飞了长箭,但是那羽箭上巨大的力量,却震得他手臂一阵发麻。这家伙原形毕露,恼羞成怒,举起长矛大声吼道:“攻击,大家给我攻击!给我冲!”
城上马上喧哗起来,接着飞出箭矢,由开始的稀疏,一下变的密集起来。后面的数十架投石车马上进入攻击状态,在数员士兵的配合下,一颗颗巨石呼啸生风,朝敌人飞速砸去。投石车一阵猛炸,弓箭手也没有停下来,漫天飞舞闪耀的火箭,全朝城下的敌人飞去,想借此压制对方的火力,射杀云梯上的敌人。
巨大的呼啸声冲头上划过。我禁不住抬头看去,却见头上无数颗大石,正高高地划出漂亮的曲线,劲急地朝鞑靼人的方向落去。这些石头有大有小,大的像一个磨盘,小的只有拳头大小,数量大得惊人,整个天空也随着这片石雨的发射为之一暗。
“投石机太强大了!”我感叹一声。
随着石雨的落下,鞑靼人的军阵一片狼籍,响亮的轰击声,震得人骨头发酥。残砖纷飞,烟雾弥漫。
攻城的防守战使用破敌枪好像有些碍手碍脚,我只好把组合起来的破敌枪拆卸,变成了两尺来长的短矛。短矛在火光中划出一道炫美的弧线,狠狠的刺入一名百夫长的心口。锋利的枪刃从那百夫长的胸腹横贯而过,鲜血溅了我一身。身旁的郑思,踏步腾空而起,将身体隐藏在垛口之后,青钢剑横扫,把一个刚爬上城头的鞑靼士兵,凶狠的削成了两半。
“大明必胜!”的呼喊声此起彼伏,每杀死一个鞑靼人,勇士就会发出嘶声怒吼,城上的袍泽兄弟,被这杀戮的嚎叫所影响,一个个奋勇争先,无比疯狂。
两名鞑靼士兵费尽千辛万苦冲上了城墙,只见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士兵猛然从地上弹起,吼叫着大明必胜,抱着其中一名鞑靼人,一头栽下城去。三丈多高的城头,也有差不多七八米的高度。城墙脚跟倒插铁蒺藜,摔下去之后,身体被铁蒺藜穿透,结果可想而知。
一个士兵的脚下一滑,险些摔倒在地。却被身边的李将军一把抓起来,厉声吼道:“站直了,给我杀!”
那名士兵好像疯子一样,脸上沾着血污,却没有擦拭,大声的回应道:“大明必胜!”
漫天火把照耀下,战场上亮如白昼,而天空飞来飞去的火箭,如一道道美丽的流星一样划过夜空。从没有想象过战争也会有如此靓丽的一面。冯树森见敌人开始爬城,用足了劲,大吼道:“落石,长枪队准备。”
立刻,漫天的石头影子往墙下砸。守城的士兵搬起准备好的石头看也不看就丢下来,也有不少守兵奋力想把云梯推翻。。。
鞑靼人第一批冲锋的士兵虽有准备,加上一身重甲,防御不可不算高,但乱战中哪能顾首顾尾,而且脚踏云梯一不小心就要落下,其中还要躲闪坠落的落石,木栅等东西,一时间有不少士兵被击中,惨叫连声,血肉横飞,翻身落下云梯。
倒下去了,又有士兵冲上来,恶性循环着。。。。
一队拿着长枪的士兵,冲了出来,堵在城墙第一线上,对着云梯攀爬上的鞑靼人就一阵猛捅。一阵兵器交接声,接着不时听到长枪穿破身体绞碎肉筋的声音,刚攀上城顶的士兵,虽然有皮甲保护,仍是响起一阵凄厉的惨叫,落下云梯。。。
攻城战进行的相当惨烈,天空中杀声不断响辙,兵器冷锋四处交接,四处飞洒着鲜红的热血,城墙下更是无数残肢骇体。
李将军守城组织相当有章法,进退有序,而且更要命的是,他好像准备的相当充分,知道鞑靼部队要强攻一样,落石、弩箭、沸油等守城必备的东西一样不少。鞑靼人有少数人马曾经攀上城墙内,并且展开激烈的短兵交锋,但很快又被杀败。而奋勇当先冲上城上的士兵,没有一个是活着下来。要不倒在血泊中,要不就被杀掉下城。
鞑靼人的攻击,整整持续了一夜,到黎明时分。终于停止下来。鞑靼人发起无数次的冲锋,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攻守双方在付出了极为惨痛地代价之后,不得不暂时停止战斗。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平乐镇的时候,整个城市,竟笼罩在一片血色光芒中。血水顺着缝隙流淌下去,土灰色的城墙,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格外妖异。
“禀报将军,昨夜血战,我军共有三千一百零五人牺牲,一千九百二十七人重伤,所有上城墙的弟兄人人挂彩,军医正在抓紧时间治疗。”
当张鑫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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