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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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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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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面拴上。另外配备了野战刀、电击枪、火把、望远镜等等,加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一整筐。那个本是用来保护喉咙的极具□视觉效果的项圈他更是将它重新加固,听说狼都喜欢用前腿搭住人的肩膀,待人回头时就咬他的咽喉。有个这样的厚项圈,安全系数会增加一些。
    准备妥了这些,孙志新又在全身上下抹上纳鲁连夜找来的狼毒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药草,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更是拥有奇特的效果。孙志新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它,它看上去模样很平凡,除了顶端快要开败的茎状花序,整体模样就跟普通的茅草似的,闻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剌激味道。但用它来对付狼好像却有着神奇的效果,反正孙小鲁同志闻到了狼毒草的味道后就使劲的打喷嚏,还显得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还是一只幼狼就对它反应这么大,换了成年的只能反应更厉害。看来这确实是一种效果优良的防狼剂,不能对付色狼以外,对付别的狼都挺好用。按照纳鲁的说话,它更可以在涂抹后在身上形成一层类似于无形的气体防护罩似的东西,以消除人类自身的味道,把自己保护起来以躲避狼的敏锐嗅觉。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便出发前往目的地,一路往发现孙小鲁的那个小山坳走,孙小鲁呆在柳条筐里,被孙志新身上发出来的狼毒草味道剌激得有些瘫软,正努力趴着柳条筐把头伸向远离孙志新的方向拼命想要呼吸到没有狼毒草味道的新鲜空气,这个动作使得它粉红的小舌头伸得老长,嘴巴里像得了哮喘的老头儿一样直喘气。
    来到小山坳里,把孙小鲁放出来,小家伙立即逃得远远的。孙志新正在心里大是舍不得,只道从此再也见不着孙小鲁了,却见那小家伙并没有跑远,只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狼毒草影响的范围后就停下来,两只圆眼睛瞪着自己这边,竟是不跑了!
    孙志新大喜,看来认真的对它好以后,它还是记得自己的。
    同时心中又一动,狼毒草对小狼的影响这样大,对成年狼的影响就会更大。有着狼毒草的气息,它们只怕是不会向着这边寻找。
    可狼毒草这种效果又是保护自己的气息,孙志新想了一阵,找了一个隐蔽的又易守难攻的地方涂上狼毒草的气息,还布下一些障碍和陷井,这才用携带的水把自己冲淋一遍。这样的话,他可以在这里为孙小鲁布置一个等待的环境,而如果他感觉到什么危险,就可以提前奔到那个他先头布置好的地方躲避。
    等冲刷掉身上的狼毒草气息,孙小鲁伸鼻四处嗅了嗅,在孙志新身上不再能嗅到它讨厌的气味后才重新慢慢的移动着向孙志新靠过来。
    它的动作还是显得很谨慎,不过和昨天相比,警戒心已经少了太多。等孙志新将给它准备的那只小碗拿出来装上喂它的食物,孙小鲁就完全放下了警惕心,毛球也似的迈着着四条小短腿瘸拐着奔回来,满意的哼哼着趴那里享用。
    孙志新又拿了一些肉布置在孙小鲁的周围——这些算是礼物吧,只期望找来的狼得到了这些食物后会不那么垂涎自己的身体。
    然后才缩回自己布置的那个地方,等待孙小鲁的父母来把它找回去。
    孙小鲁肚子就那么大点儿,不可能永无止境的吃。吃饱了后竟是抬起头,眼巴巴的四处地找孙志新。一时没瞧见孙志新,孙小鲁显得有些着急,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转。
    空气里还留有一点孙志新的味道,它捕捉到那一小点孙志新的味道,依着这个方向寻来。走了一小段之后又被狼毒草的味道迷惑了方向感,便停了下来,继续漫无目的乱晃。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小鲁,狼毛都没有见到一根……中途倒是见过有溜哒过去的其它的小兽,还有一两只见小狼体型小好欺负,打算用小狼加餐来着,被孙志新用吹箭给放倒在地。
    中午的时候小狼就将肉汤舔光了,它正在飞速的长身体,饿得极快。便一边眼巴巴的守着小碗,一边支着脑袋四处看,也不知道是在找自己的父母,还是在找孙志新。孙志新心里倒是希望它是在找自己。
    下午,小狼被饿得直哼哼,还是不见任何狼出现。孙志新倒是听到头顶的山崖中途响起过什么声响,凝神以对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任何东西。不肯死心的拿着望远镜对着山崖顶上看了半天,一切都静悄悄的,看不到任何野兽出没的痕迹。
    孙志新倒也不敢动,狼这种动物是善于等待的,也许它们正暗中潜伏着等待机会,如同敌不动,我不动的六字方针一样,这些厉害的家伙不仅是毛爷爷的忠实拥护者,更是可怕的忍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狼群打埋伏战。
    又等到傍晚,孙小鲁早已经饿坏了,有所无力的趴在原地拿一对圆眼睛到处瞧。还是不见有狼群来接应它,孙志新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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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别会错了意,我的外婆并不是电视电影里常常演的那种一脸温柔慈祥,会一边缝着衣服一边用如水的眼光看你,连说话都是慢声细语的那种女人。老实说,她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识字,不过很诡异的是买菜的时候她心算比我还快。她脾气大,力气也大,说话像放鞭炮,骂人像黄河水决堤,根本招架不住。年青的时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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