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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嫡妻txt-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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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种朴在第三轮回扑中出了局,被墨菲一刀拍在背上,直接落了马,就差吐口血了。
  种朴爬起来看了看,墨菲的人,出局的不足七人,这让他觉得脸上潲得慌。
  墨菲回头一看,已经换了蓝旗,鼓声也换成四连击,回身把马背上的藤盾摘了下来,“雁阵,撕裂!撕裂!撕裂!”
  余下的军汉已经都将藤盾擎在左手,齐声喝着撕裂,随墨菲向步兵阵冲去。
  墨菲拨打着飞来的木箭,身子几乎贴上马背将藤盾护在头上,右手马刀护着坐骑,直直地冲进长矛阵。左手藤盾狠狠地砸下,右手马刀随后跟上,这一刻,她觉得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杀气尽出,“挡我者死!”
  种家军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见过血的,短暂的慌乱后,已经稳住了阵脚,于是初出茅庐的兵痞子们还没从刚刚的小胜中回味过来就尝到了迎头痛击的滋味儿。
  可是在墨菲跟墨青神勇的带动下,个个杀红了眼,嗷嗷叫着不要命地往上冲,手中的马刀抡圆了就是砍,冲散了对方的阵式后,马不行了就跳下地改为步兵,依旧玩命般地努力跟上墨菲。他们清楚地知道,只有跟上墨爷,“活”的希望才是最大的。
  墨菲杀出了血性,杀出了悍气,杀了个七进七出,最终步兵们全部趴下了,而自已的身后,还跟着十余骑,站地上的还剩下六个,他们结成了二个三才阵,才支持到墨菲回头解救他们……
  墨菲看着嘴角肿得老高,眼眶都青紫的兄弟们,哈哈一笑,“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那几个还茫然张望的,被这一声充满力量的喊声叫回了魂,跟其他人一起高举着马刀,狂喊:“驱虎营必胜!必胜!必胜!”
  被砍下场的疯了一样地冲了上来,“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站在高台上的杨成止不住轻颤,扶住护栏看着下面激动相拥着的弟兄们喃喃道:“真的赢了,真的吗?”
  白鹤含笑拍拍他的肩头,“当然是真的,你没看,场上站着的是咱们的人?墨爷相中你,果然有些道理。”
  杨成迟疑地扭过头看他,白鹤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墨爷说你一定行!”
  杨成眼底渐渐放出光来,“是,我行!”
  那边墨菲摘了头盔回到了主台上,却被几位参将围住……
  




☆、第一O六章 小试牛刀

  墨菲似笑非笑地瞧着那位种的朴顶头上司薛参将,义愤填膺地控诉着自己的不守规矩,似跟种谔同仇敌忾一样,还有两位参将也随之附和。
  种谔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扫墨菲一眼。他是一军统帅,虽然儿子输给一群京城来的兵痞子,他也心有不快,但他也不是浪得虚名之人。那几十人的变化,他是看在眼底的。他承认,儿子输得有些冤枉,但输就是输了,战机稍纵即逝,难道在战场上还能重新来过?虽然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但总比输了命要好得多。
  种朴一身狼狈地走上台来,一见这种情景,先是歉意地看了墨菲一眼,才抱拳:“将军,末将……输了。”
  薛参将一见他,眯眼一笑,“这哪儿能怪你?分明是他不守规矩,怨不得你。”
  “不,输就是输,种家儿郎若连个输字都不敢担当,又如何能保家卫国?”种朴一脸正色地回道,“难道西夏的骑兵也跟咱们讲规矩不成?末将输得是心服口服。”
  墨菲拍拍手,把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也把薛参将恼羞成怒转为阴霾的眼神瞧了个清清楚楚。
  “看来种家军还是有提升空间,总算有几个明白事理的。”然后正色地看着种谔,“墨某原本只想组建一个敢死团随我前进,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三日后我要一个千人敢死团,另外要李参将步兵营跟魏参将的骑兵营做支援部队。”说罢,她伸手掏出怀中的半枚虎符,“待我将西夏骑兵赶至各州府中,将军就率这些懂规矩的攻城吧。”
  种谔微眯了眼瞥了虎符一眼,“好,三日后请墨爷点兵。”
  墨菲点头,瞥了种朴一眼,“三日后,敢死团着便装,全部要骑兵。”说罢转身离开。
  薛参将看着墨菲挺直的背,眼角一个劲儿地抽,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背后一冷,觉得汗津津的。
  种朴满眼期待地看着父亲,“末将请命率敢死团追随墨爷。”
  种谔看着脸上跟花猫一样的儿子,有些犯难。为将为帅,他知道让儿子跟着墨爷这样的人,能快速地成长起来,有益无弊。可却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儿子对人家那是暧昧不明,若放任下去,将是走不通的禁忌之路,会毁了儿子一生的。
  种师道看出伯父的犹豫,上前一步,“让我陪哥哥一同去吧。”
  种谔微愕后不悦地看着他,“你一个无官无职的白衣,如何去得?”
  “那我就做哥哥的亲卫,我们种家儿郎就是要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的。有哥哥护着我,伯父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此事,我自会与父亲解释的。”
  种谔沉默了,他父亲是兄弟间唯一一位只好诗词歌赋的,说什么也不肯带兵打仗,这个侄儿却又是极聪慧的,自小就在子侄辈中突出,是个好苗子……
  种朴虽不知道这个一向精怪的堂弟为何要说这话,却感觉出父亲犹豫中的变法。刚刚他可是看出父亲眼底的不赞同呢。
  “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根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操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姿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鸡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肉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些,我的人也要饮饮血。”
  种朴递过来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亲在临走前让我转赐于你。”
  墨菲接过那柄纯木刀鞘古朴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么才给我?”
  种朴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亲同袍遗物,我一直想要,父亲却不舍得给,所以就过了几天瘾,没想到这么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着挺不错,你快去吧,我不说你小心眼儿。”
  种朴不再废话,打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轻轻抹过刀鞘上那个不甚明显的墨字,眸底渐深。
  “主子,怎么了?”墨青敏感地看过去。
  “没事儿,这刀真的不错。”墨菲缓缓抽出刀身。
  不同于常见的腰刀泛亮的刀身,这刀背厚,入手略重,刀身泛着乌光,只在刀刃上露出一抹亮。刀尖也比军刀要尖,刀把是紫檀木的,缠着的布条却一看便知是新缠上去的。
  白鹤倒吸口气,“这刀哪来的?”
  墨菲扭过脸看他,“种谔送的。”
  白鹤神色激动地看着她,“这可是……青刃?”他刚刚一直在后面,并不清楚之前的事。
  “白叔认得?”墨菲耳边已经听到正前方传来如雷的马蹄场。
  “若是,便是你爹的佩刀,当年遗失了。”白鹤压下激动,“跟狼刃是一块料打造出来的。”
  墨菲黯然,怪不得似狠刃一样的刀身令她有种亲切感,原本本是同炉而出。她把刀鞘别在腰上,左手中指轻轻搭上刀刃,不曾用力便己见红。
  “你做什么?”墨青惊呼。
  “现在这刀是我的了,自然得认主。”墨菲慢慢将温热的血抹在刀身上,“此刀若有魂,便知我身上流的是谁的血,自会认我为主。”
  再抬眼,西夏骑兵已经遥遥奔来。
  墨菲将青刃举起:“兄弟们,我们是谁?”
  身后寂静,杨成突然大声喊道:“驱虎勇士!”
  “对!这是我们驱虎团第一场战斗,拿出我们驱虎勇士的气魄,准备,三才阵,冲锋!冲锋!冲锋!”墨菲青刃一落,直直地指着前方,汗血宝马随着第一场冲锋响起便冲了出去……
  种朴已经带人自缓坡冲了下去,斩断在西夏队伍的七寸处,雁阵展开,把毫无准备的西夏骑兵冲散。
  墨菲听到身后滚滚的马蹄声,以及异口同声的高喊冲锋的号子,唇角冷冷地翘了翘,“两军相逢勇者胜!”
  这是一场杀戮,可以光明正大的杀人而不用被判刑被枪毙。原本沸腾地血液,在青刃砍断第一个西夏兵同样脆弱的脖颈后渐渐冷却。墨菲觉得自己冷静得不似人,耳边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却能够清楚地分辨出哪些是敌军的,哪些是已方的,以及自己面前还有多少敌人,身后跟上多少兄弟,右翼的墨青又挑了几个人落马,左翼的白鹤又斩落几人的脑袋……
  青刃在她的手上,鬼魅一般地挥出,能一招毙命的绝不缓手。身下的大云也似乎兴奋起来,抖擞地时不时抬蹄拍飞不长眼想挡路的同类……
  墨菲第一个回旋,发现有三组兄弟被西夏兵围困住。青刃一挥,如尖刀一样直直的插了回去。再次回旋,发现那三组兄弟已经夹在队伍中,虽然有人带了伤,但斗气却越发的高昂。
  “冲锋!冲锋!冲锋!”
  这次不用她喊,她只是带头又杀了回去,身后的人跟得越发的紧。
  墨菲觉得自己已经变态到能听见青刃砍在对方身体上的声音,入肉的闷卟声,骨头被砍断的咔嚓声,鲜血咕咚咕咚往外冒的声音……
  白鹤紧紧护着她的左翼,似曾相识的感觉令他有些恍惚,然而手中的剑却似有自主意识一样地刺出。
  当墨菲带着人开始围堵种朴漏出的那些西夏兵时,身后依旧是那些人,奇迹般地一个没落下。“兄弟们杀够了吗?”
  “没有!杀!杀!杀!”
  墨菲顶着一脸的血点,一身的血迹继续冲,杀戮进行时……
  不是西夏骑兵不济,无奈人数悬殊不说,还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西夏兵毕竟是强悍的,弯刀抡起来也是凶神恶煞的很。
  墨菲带着亲卫们在外围截戮,力求一个不放过。被杀红眼的西夏兵见突围无望,只得抱着杀一个够本儿,杀两个赚一个的念头返身杀回重围。大概认为人多的地儿,好下刀子。
  只半个时辰,战斗就结束了。墨菲让种朴把西夏兵的尸体都堆到一起,往上砸了坛不少他们才抢来的酒,一把火点燃后就往回撤了。
  白得了二百多匹西夏好马,把兵士们乐坏了。要知道哪个骑兵不想得匹最好的马?墨菲让种朴跟杨成分别布置下去,用碎布条卷成团塞进马耳朵里,那些马就乖乖地跟着走了。当初,墨菲就是用了这招,把梁永能的宝马给拐到手的,现在有了名字,叫大云。墨菲曾想叫她沃尔沃来着,墨青说太绕口就放弃了。
  此次小小的战役,就让种朴的兵折损了八十多人,重伤却没有,轻伤一百余人。
  在墨菲眼中,胳膊腿,只要没被砍断就不算重伤,肠子没流出来,也不叫重伤,这一点也让种朴很无语。
  回到营地,军医早就准备好了,可是一时却顾不了这么多,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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