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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云夺日-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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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正常了一些。对了,你是那任家小少爷的朋友?之前没看过……”
  
  杜亦捷扬了扬嘴角。
  
  护士轻轻敲了敲门,不久,就听见那一声“进来”。
  
  任祺日双眼还蒙着,坐在床边,看起来挺精神,笑着说:“小何,我可不要坐轮椅,你不会真的找来吧?”
  
  “……”
  
  “……小何?”
  
  杜亦捷突然很庆幸,那双眼,现在还看不到。
  
  人总是会向往纯粹的事物。
  
  所以,很多年后那呼风唤雨的杜爷,偶尔还是会想起,人生那唯一的纯粹。
 
第十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上)
  
  任氏主宅的墙垣很高,远远地将整个庄园围起来,就像一座牢狱。
  
  我当上任氏家主的时候,整栋房子,就只剩下我和老何一家,怪冷清的。一直到我娶了舒媛,有了乖仔,家里才算有了点生气。
  
  乖仔出生的时候,可能是不足月的关系,感觉就巴掌大,我隔着一片玻璃看着,那一个个管子插在小婴儿身上,心头跟扎了好几十针一样难受,后来忍不住哭红了鼻子,还是李玲抱着一堆文件奔到医院来,在我耳边叨念:『总裁,不是说七星儿都是天才么!总裁你别哭,姐姐疼哈,这文件咱不批就是了,不对不对,以后批以后批……』
  
  舒媛出院的时候,乖仔还在医院。
  
  过了挺久,我才真正抱了抱儿子。我记得,那时候王筝也在。
  
  王筝的脸色挺沉,我两手抱着儿子,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欠了王筝几辈子,王筝嘴角一扯,笑得没心没肺,说:『怎么长得跟猴子似的,看样子像你。』
  
  王筝那一句“像我”,就把我乐上了天。
  
  管他猴子猩猩,都是我任祺日的儿子。
  
  女大十八变,我儿子用不着等到十八,就已经生得天怒人怨,小女朋友排排站,刚好能在四百米操场排上两圈。
  
  仔细想想,果然和他亲爹一个样,招摇得很。我那时候不知,还当那是隔代遗传,怎么儿子在我面前是小绵羊,转个弯就是大灰狼……后来乖仔搂着我的脖子,笑得跟蜜糖似的甜,说:『爸爸,你别怕,以后你喜欢哪一个我就娶哪一个,哪一个不孝顺你我就休哪一个。』
  
  儿子从小粘我,就跟狗屁药膏似的。
  
  我记得……
  
  我应该是躺在医院里。意识有些涣散,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画面很模糊。
  
  白色的棺木,亮得有些刺眼。
  
  不知道,里头躺了谁。
  
  我记得,我只参加过四个人的葬礼。
  
  第一个是我英年早逝的爸爸,后来是我妈,再来是任老太,最后一个李玲。
  
  我试着走近的时候,棺木已经慢慢地阖上。
  
  碰地一声,发出悲鸣。
  
  起棺的时候,围着的人都让出一条道。我有些茫然地跟着退开。
  
  倏地,有一个身影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整个人撞到了棺木上。跟着有人围了上来,我看得不真切,走近了些。
  
  乖仔懂事之后,只有在我面前才掉几滴眼泪,还得我双手捂着眼,弄得我两手满满的泪,比王筝还爱面子。乖仔抱着棺木,张开手紧紧环着,眼睛肿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好几个人上来拉他,儿子就跟着了魔似的,手越环越紧。
  
  舒媛一身丧服,脸色窘迫地拉着乖仔,指甲还刮红了儿子的脸。我和她说了很多次,孩子不听话,一定有道理,不能用打用骂的,总得要好好说……
  
  尤其,乖仔脾气倔,有时候说也说不通。但是,我从来没舍得打他,哪怕说一句重话,我心里也疼。
  
  爸爸,你说我今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狗的,还、还说,带我去海洋公园,我都和同学说了,要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爸爸,你教我的数学我都忘记了,要是我这次考不好怎么办,爸爸,你起来……再教教我好不好?
  
  爸爸,今年的亲子大会,你说过我们还要再像去年那样拿第一的,你这么都不练习怎么行……
  
  眼泪一颗颗滚落,就像是没了魂一样。
  
  爸爸,我不要生日礼物了,我也不要去海洋公园了,考试我也不要第一了,亲子大会我们也不要练习了。
  
  爸爸,这样的话,你不用偷懒了,也不用装睡了。
  
  爸爸……你醒来好不好?
  
  乖仔抿着唇,慢慢地笑了笑,眼泪落得更凶。
  
  他的脸,紧紧地贴着棺木,微笑着轻轻地说:『爸爸,你是不是很冷?……我抱抱你,你就不冷了,就不冷了……』
  
  舒媛突然刮了乖仔一个耳光,几个人拉得狠了,儿子不过丁点大,硬生生让人拉开来。
  
  儿子不叫也不闹,眼泪从来没有停过。
  
  眼睛睁着,就像是很用力地,很用力地——要记住眼前那一刻。
  
  “任小少爷,请问……能感觉到光么?”
  
  我试图睁了睁眼,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像,然后似乎由有微光照了照,我觉得有些头晕。
  
  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下)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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