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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皇妃-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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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厚喑哑的笑声从嘴边溢出,“不,相反。”
她诧异地抬头,只见到他灿绿色的眸子里有着浓浓的爱恋,什么也不说,只是将被单包裹着的她拥入怀里。
“不仅不讨厌,我还喜欢得很。”因为昨夜的她,让他第一次有了真正得到她的感觉。
或许在她心里,他并不是可有可无的。
窝在他怀里,她松了一口气,“还生气吗?”
她指的是先前她晚归的事,瞧他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应该是不生气了吧,反而高兴得很。
果然,夫妻之间是床头吵、床尾和,重点就是在床上解决所有问题。
“饶了你了。”
“我保证下不为例。”
他瞬间拉下脸,冷哼一声,“怎么,你以为还有下次?”
“啊?”怎么说变脸就变脸。
他不悦地瞅着她,“我不会再同意你出宫了。”省得她再忽略他。
她想张口反驳,但他的眼神充满了警告。
“噢……”算了,她实在没力气跟他理论。
“再睡一会儿。”他松开怀抱,让她躺下。
“你呢?”看他的样子像是有事要做,但朝会的话,似乎早了点吧。
“有些比较紧急的政务要处理。”他避重就轻地说道,看样子是不想让她知道。
她脑子飞快地转了一下,很清楚他说的政务是什么,既然他想瞒着她,那么她就当不知道,省得他迁怒于一帮无辜的人。
萨鲁见她没有追问,暗自松了一口气,细心地替她盖好被子。
“儿子呢?”她可没忘记那两个因为父母吵架而受到牵连的小萝卜头。
“和路斯比在一起,明天就回来了。”萨鲁拿起黄金护腕开始佩戴,不过要用一只手完成显然有些难度。
这时代的金属护腕没有现代的那种便捷的搭扣,而是在护腕的接口两排弄上几个圆形的洞眼,用细绳交错穿进去,就像现代穿鞋带的方式一样,所以一只手完成是比较困难的。
以往都有梅诺在,可他现在应该还在从阿尔方休斯回来的路上。
而他从两年前就开始不喜欢侍女服侍了。
“让我来吧!”正当他困扰之时,素白的小手已经伸了过来,仔细地将护腕上的绳子系紧。
“我好想他们,谁知道你有没有虐待他们。”她眼中有着怀疑。
“放心,好得很,保证回来的时候活蹦乱跳。”
她取来衣架上的幔布,那是用棉线织成的布料,再用有颜色的蔓茯草染色。因为织布的时候故意让密度有差异,所以染上的蓝色也有深浅,成了一种花纹,是非常受贵族喜欢的布料。
“那就好。”她示意萨鲁抬起手,将幔布从他臂膀下穿过,从背后缠绕上他的身子,当她看到他肌理分明的背脊上那一条条抓痕时,脸蛋烫得都可以煎鸡蛋了。但视线触及他肩胛处那块依然鲜红的月牙形疤痕时,红潮退去,只留下一抹苦涩。每当缠绵缱绻的时候,他的眼神都充满了渴求,他用眼睛诉说着他的等待,等待她开口说爱他,但每一次她都咬牙隐忍了,而结果就是看到了他眼里的失望,仿佛灵魂都干涸了。甩了甩头她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然后回到他身前,用玛瑙扣扣紧布料,这时代的衣物并不像现代成衣,有拉链或者扣子,而是通过装饰品扣搭。
萨鲁听话地让她随意摆弄,眼睛只是温柔地看着她。
将缀着红色玛瑙的黄金肩饰佩戴完后,她像是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工程似的扬起笑容,然后踮起脚,在萨鲁的嘴上亲啄,“早点回来。”
“嗯。”他回吻,然后说道,“我会回来陪你用午膳。”
她点头,目送他走出寝殿,再爬上床想要补睡一下,可是却无法入睡,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深深叹了一口气,她起身下床,开始做她该做的事情——查案,找出真凶。赫梯的主食是谷类和大米,肉类则以牛羊肉为主,赫梯人也喜欢喝汤,尤其是各种豆类熬煮的汤汁,是他们的最爱。在皇室和贵族的餐饮方面也更为完善,甚至有餐后甜点,例如蜂蜜腌制的水果,以及玫瑰干。
玫瑰干是用玫瑰花瓣晒干后,加入青梅汁和盐腌制的,口感很像现代的蜜饯,酸酸甜甜的,由于玫瑰可以红润皮肤,所以深受贵族女性的欢迎,可以说是必备的餐点之一。
在赫梯,早餐的规格会按照等级严格划分,皇帝和皇妃的早点会有面包、烤肉、羊奶、水果干、豌豆和加入薄荷草的鹰嘴豆甜汤,以及各类餐后甜点。
一顿早饭下来,几乎让人觉得后面两餐可以免了,尤其像阿尔缇妮斯这类本身胃袋就比普通人类还要小的人,想要整顿都塞进胃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皇妃殿下,您不吃了吗?”这是丽莎每天在阿尔缇妮斯用餐完毕后都要问的话。因为她的食量实在太小,七八个面包,她只用了一个,而这一个还剩了一半放在餐盘上。除了羊奶和水果,烤肉和汤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放在原地招引苍蝇。
“不吃了。”她接过侍女递来的漱口水,漱完后用毛巾擦了一下嘴,然后继续说道,“我不是说过早餐只要水果、面包,还有羊奶就行了吗?”瞧,多浪费,这些足以让她吃三天还有余。
丽莎吩咐侍女们将餐点撤下,只留下一盘葡萄,“可是陛下吩咐过,皇妃的饮食必须按照要求来。”因为陛下总说她长得像一副随时都会被风吹跑的样子。
阿尔缇妮斯不雅地翻了翻白眼,拈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懒得去辩驳,反正皇帝最大。
这时,一个侍女从廊柱后走来,“皇妃,安塞大人来了!”
听闻,阿尔缇妮斯眼睛一亮,“快让他过来!”想来是哈娜的案子有线索了。
一身深蓝色马甲衫裙的安塞,腰间束着蓝鸟石腰带,经阳光的照射,更显得剔透晶莹,一如他给人的感觉。他跟着侍女跨步走来,在见到她后,恭敬作揖道:“皇妃殿下!”
阿尔缇妮斯从毡子上起身,让安塞尾随她进入殿内,才开口问道:“查到什么了吗?”说着她坐上椅榻,示意丽莎取来椅子,“坐吧。”
安塞作揖道谢后,稳稳坐下,“臣查到了四个可疑者。”
“都是什么人?”
“第一个叫麦斯,是个农民,据他所说那晚约了老朋友去酒馆喝酒,聊了很久,所以回来晚了;第二个是个贩卖布料的商人,名叫齐纳德,当晚刚从鲁卡城回来,听说是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女儿的婚礼。至于另外两个……”他顿了顿,眉宇不自觉地蹙起,欲言又止。
她似乎已有所料,不疾不徐地问道:“是贵族?”虽是疑问,但她认为十有九成不会猜错。
“没错!”安塞继续据实说道,“而且还不是普通的贵族。”这下,他眉宇拢紧的程度足以夹死一打蚊子。在赫梯,贵族的操守虽然有律法约束,但这些条款在权力面前就像是摆着好看的东西,会去遵循的贵族,除非是本身品德高尚,至于那些纨绔子弟,不提也罢。
“是谁?”
“加布特大人的独子垭什,还有戴马斯大人的次子杰罗利。他们都是从妓院回来的,不过并不是一起。”两人都是元老院议长的后人,赫梯四大贵族,涉嫌此案的竟然就有两个,同样身为四大贵族之一的他,实在觉得可耻。
“真是垃圾。”阿尔缇妮斯唾弃了一句,她并没有见过这两人,却知道他们可以说得上是恶名昭著,即使她不用刻意查探,身边的侍女每天都会谈论起他们的“辉煌”历史,看来加布特和戴马斯的家教绝对有问题。
“皇妃殿下,这件事看来难办了。”光是这两人的父辈,就不是那么容易应付。
“无妨,照查不误。”她直接给出指示,“如果有人阻拦,让他直接来找我。”想当然就是指在他们身后撑腰的父辈们。
“是!”安塞起身恭敬地领命。
“既然查到嫌疑者有四个人,那么现在就用排除法,一个个来排除。你怎么看?”尽管垭什和杰罗利素来行为不检,但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她也不会随便定罪。
“臣愚钝,实在找不出四人的疑点。”每个人都说得出晚归的原因,查访之下也都属实。昨夜巡逻的守卫也只看到这四人,除非是外来者,但如果是外来者深夜在街道上晃荡,巡逻守卫一定会上前盘查。他询问过昨夜负责巡逻的侍卫长,由于近几年刺客较多,一到夜晚凡属他国来的人员都不准深夜出门,所以外来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当时只有这四个人最有可能犯案。
在安塞左思右想也得不出所以然时,阿尔缇妮斯却惊人地给出了一个线索,“犯人的头发是深褐色的。”
“咦!”安塞惊诧地抬起头,“皇妃殿下怎么知道?”
她不语,从随身佩带的小布袋里拿出一块手绢,翻开后,让丽莎递给他看。雪白的绢帕上,放置着一根棕褐色的发丝。
“这是?”
“我从哈娜嘴里找到的,哈娜的头发是黑色的,显然这根头发不会是她的,而在她活着的时候,如果嘴里有头发,她不会没有发觉地留在嘴里。”也就是说从她独自在街道上行走到死亡,唯一能够在她嘴里留下头发的只有犯人。
“臣实在失职,检查得不够仔细,竟然连这么重要的线索都没发现。”
“别在意,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光是面对权势还能刚正不阿,在这个时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至于其他的,他还年轻,可以慢慢学。
安塞收起惭愧的脸色,仔细地看了一下这根发丝,突然发现一个问题,“皇妃殿下,您刚才说犯人的发色是深褐色的,可这根头发的颜色是棕褐色,似乎离深褐色还有一段差距。”
“问得好。”她之所以欣赏他还有一点:他懂得不耻下问,而不会一味地附和。“我之所以说是深褐色,是因为你看到的只是一根头发,但当同样颜色的许多头发放在一起看时,颜色会比单看一根的时候要深。因为头发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带有一定的光泽,所以看一根头发和看满头的头发,就会有色差。”
“原来如此。”他看着绢帕上的头发,觉得今天又上了一课。
“怎么样,现在知道谁嫌疑最大了?”
“可以排除两个人。”
“剩下的那两个人是谁?”
“农民麦斯,还有垭什。”这两个人的头发都是深褐色,但尽管如此,也只是减少了嫌疑者的人数,真正的犯人还没找到。
相较于安塞的思索,阿尔缇妮斯却阴沉了脸,纤细的小手倏地抓紧椅榻的把手。
“皇妃?”站在她身旁的丽莎察觉到她的异样。
安塞停下思索,也看向她,却被她脸上的表情震了一下。
“畜生!”阿尔缇妮斯从椅榻上站起,怒不可遏地大喝道。
“皇妃殿下?”安塞疑惑于她的勃然大怒。
“嫌疑人不是两个,而是一个。”她压抑住蹿升的怒火回答道。
安塞有点糊涂了,“麦斯和垭什的头发都是深褐色的。”换言之,这两人都有可能。
“不,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垭什。”她说得极为肯定,其中更是夹杂着愤怒。
他大吃一惊,没想到她突然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虽然不知道何故,但以他的认知,她绝不会因为垭什过往的劣迹去评定,疑惑也就更深了,“皇妃殿下为何这么笃定?”
“仔细看一下这根头发,除了颜色,它还有更多讯息在里头。”虽然只是一根发丝,却足以让她知道犯人的特征。
安塞的视线又回到绢帕上的头发,但不管他怎么看,也没找出除了颜色之外的东西。
“这根头发又粗又亮,发质光滑无比,这样一根头发你认为会是经常忙于农耕的农民的吗?”阿尔缇妮斯步下阶梯,指着他手上的发丝气愤地说道。
“这……”他完全没明白她所指的含义是什么。
阿尔缇妮斯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就算现在想勒断垭什的脖子,也必须让负责此案的安塞明白其中的缘由。
“从人的头发、指甲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健康程度,这根头发发质如此出色,说明它的主人健康无比,而且营养丰富。你可以闻一闻,这根头发上还残留着发油的香味,而且还是价格昂贵的柏丝(古代埃及的香油,气味类似木质香味,是护肤养发的圣品),光是这两点,就可以知道犯人非富即贵。如果说剩下的两人都是贵族或商人,那么这个案子尚需其他证据来辅佐,而现在已经不需要了,罪证确凿。一个整天风吹日晒的农民会拥有这样的头发吗?一个农民会舍得花钱去购买比他年收入还要高出几倍的香油来使用吗?”如果是在21世纪,她断不会因为一根头发的发质来判断,因为在21世纪烫染成风,发质受损比比皆是,但在古代,发质的好坏只能取决于生活品质的不同,而一个生活水平下等的农民,三餐也只是简单的面包和豆类,肉食只有过年时才能奢侈一下,光是太阳光就能让他的头发变得枯燥不堪,整天忙于农耕,哪来的时间去保养头发。
安塞还不能完全消化和理解她所说的话,但他却明白该如何做了。
“不管是谁阻拦,我都要让垭什受到应得的惩罚。”她口气冷硬地下令道。
“是,皇妃殿下。请放心,臣立刻逮捕垭什。”他知道这下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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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失踪
     更新时间:2010…10…11 13:01:54 本章字数:5674
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21世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三千年前的古代社会,反而成了一种对贵族的亵渎。死了一个奴隶就跟死了一只蚂蚁似的,所以当安塞派士兵捉拿垭什的时候,他显然不以为意,甚至出言不逊,对他来说这与其说是罪行,不如说是丑闻。他之所以没有直接承认,是觉得自己竟然在酒醉的时候去强暴一个奴隶,如果传出去会是个笑话,其他贵族子弟不知道会怎么去嘲讽他。
没错,只是丑闻,而不是罪行。
所以,他极力遮掩,免得传出去之后让人贻笑大方,另外他也得顾及一下他的父亲,要是让他知道了,指不定又会把他送到哪个乡下野地去留守。
至于前来捉拿他的安塞,他是非常看不顺眼的,不仅在政坛上两人的父亲是死对头,更重要的是在官场上,安塞总是和他对着干。而且每次碰面,安塞都用一种不屑到极点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想起来就有气。
新仇加旧恨,当下两队人马就剑拔弩张起来,很快演变成了拳脚相向。
但长期沉迷于酒色的垭什怎么可能是安塞的对手,结果他还是被捉了起来,脸上更是挂了彩,还算俊美的脸变成了又红又肿的猪头。
任凭他如何叫嚣辱骂,安塞都充耳不闻,直接让侍卫送他入大牢。事情至此,也算是解决了一半,而明早的朝会,他就会以仲裁院士官的身份向皇帝、皇妃及元老院公布垭什的罪行,由这三方来最后下判决。问题在于元老院里加布特大人绝对不会大义灭亲,更何况垭什是贵族,即使杀了一百个奴隶也未必能定罪,最多降职处分。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皇妃直接授命,按照赫梯法典,这种事情根本就没有他出场的必要。
但,今时不同往日,赫梯皇妃绝对不会随随便便了结此事,恐怕明早会有一场好戏了,皇妃殿下的怒气可不是那么好平息的。
想到此,他勾起嘴角,显得有些兴奋,浑身充满了干劲。
明天,他拭目以待。可惜,事情并没有安塞想象中的顺利。当晚,身处牢笼还大放厥词,以他老子的权势为筹码向狱卒威胁恐吓的垭什便被放了出去,而下达此命令的人便是赫梯权力最高的皇帝陛下。皇妃殿下整个人就像原子弹爆炸似的,让平静的夜变得不再平静。
是夜,黑暗泼墨似的渲染了整个哈图沙什城,灯火通明的皇宫走廊上倏地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巡逻侍卫的眼前迅速闯过一抹月白色人影,她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愤怒的火焰,让所见之人不自禁地退避三尺。
跟在阿尔缇妮斯身后的丽莎拼命地想要阻止她前进的步伐,但不管她怎么规劝,阿尔缇妮斯就像一团火球似的直往议事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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