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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成真-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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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房宇从来没有对媚媚表白过,其实房宇和我很象尤其是见到媚媚以前的我。对自己没有自信,害怕被拒决嘲笑外加清涩和害羞。使得越是在喜欢的女孩面前越不敢表露出来。反而是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吃不到葡萄而说葡萄酸的那只狐狸很幸福,因为它成功的骗了自己。而房宇(或者说以前的我,又或者我们样的一类人)只不过是在装样子骗别人罢了。所以当心爱的女人跟别人在一起时也只能默默的默默的保持沉默。这就是多如过江之鲫的没有开始就结束的恋情。它的名字叫做暗恋。
    房宇可以暂且不提,毕竟暗恋是没杀伤力的。然而对于那些每天向媚媚送鲜花、送情书的追求者来说我已经成了他们最大的敌人。
    校园恋爱是个原始的角斗场,它更崇尚力量。将所有的竞争对手打翻在地女孩子自然会成为你的囊中之物。虽然事实并非绝对如此但每个人都是如此相信的,也是这样去做的。为争得女孩子的青睐而发生的校园械斗甚至流血事件屡见不鲜。
    问题是我并不能打。虽然我身高一米七八,体重68公斤,金牛座,血型AB,五十米跑7秒,俯卧撑做三十个……(作者:停!这不是明星访谈秀)但是和成天打架的那帮人还是没法比。打架是一门技术,而在这方面我的经验值为零。别说是保护媚媚了,就是保护我自己也成问题。
    前先不敢公开和媚媚的关系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在学校并不是什么能立足的人物。而媚媚又风头太劲难免被某些学校的混混看上。如果媚媚没有男朋友则大可以用矜持和清纯与他们周旋。可是如果媚媚有了男朋友则难免要有血光之灾了。当然流血的是我。
    我是儒弱的,所以不敢公开我和媚媚的关系。我又是冲动的,所以完全不顾敌我的力量对比而亲昵的和媚媚走在一起。如果是和媚媚第一天上学就样也就罢了,人们会认为我和媚媚早就是情侣。而到了现在在众多强手追求媚媚未果之后我才出来这不是罢明了向各路老大挑衅吗?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拥有媚媚这样一块美玉就是十罪不赦的大罪。儒弱加上冲动,我没有成为男子汉的任何条件。机遇只留给那些懂得把握机遇的人,而象我这样的孬种即使遇到千载难逢的奇遇也不过是自掘坟墓的前奏曲罢了。
    媚媚曾经对我说在她那个世界我是象神一样的存在,整个世界都以我的意志为转移。那不成了耶和华了?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我不敢相信。如果说在那个世界(如果真有那个世界的话)我是个大高手或国王什么还可以接受些。
    “你不是在说梦话吧”当时我笑着对媚媚说。媚媚依偎在我的怀里仿佛在向空气倾述般道“没错达哥你的梦想就是我们的世界”
    我不知道那是个怎样的世界,总之现在我处的世界并不是随便说一句“赐与我力量吧,我是超人!”(作者:这个台词怎么这么耳熟?)于是就会变成超人的世界。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学生,虽然媚媚的到来使我变得和原来不同。但我还是我,一个没用的男人。
    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想的比别人要多一些,分析能力很强见微知著。早上和媚媚亲热的携手上学那股得意劲早已经飞到九宵云外。我知道我已经面临了非常大的危机,而且只能由我自己去承担,没有人帮得了我。
    ……………………    市立电视台大楼,高四十四层是全市最高的建筑物。四十四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所以大家加上顶楼的门房称其为四十五层。由于离地很高这里的风很强。维修卫星天线的工人都必须系上安全带以免被强风吹走。从这里跳下去也是自杀者的绝佳选择。保证质量绝无生还。
    此时就在这个强风呼啸的电视台大楼楼顶一名白衣少年正站在楼顶护栏之上。楼顶的护栏是用拇指粗的钢管焊成在楼顶的边缘围成一圈。在这么细的钢管上站立要想保持平衡绝非易事。更何况是在几百米高的大楼之上,强风盘旋着从左右吹过。如果他不是一个身怀绝世武功的人就是一个想要自杀的疯子。
    这个白衣少年不是疯子,他就是那个擅闯逍遥居的发三儿。没有经过设定盲目的跳入空间的裂缝是非常危险的,极有可能被空间的巨大力量撕得粉碎。发三儿很幸运,他成功的躲过了时空的乱流来到了这个世界,不过他也为自己的冒险行为付出了代价。从相貌上看发三儿比原来年轻了三、四岁。他的力量也相应的降低了,大概只比初A级高一点点。这是他在对抗时空乱流所消耗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发三儿此时丧失了一部分记忆。他记不起自己是谁记不得他来到这里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奇点的影响。发三儿并不是丧失了原来的记忆,而是根本就没有原来的记忆。就现在来说他的从前是不存在的。
    发三儿抬起手,一个的旋风在手上形成。这种控制风的能力好象是与生俱来的。在他身边的风并不是无规则的在吹,而是从四面八方将他托住。这也是他为什么站在细细的护栏上能够保持平衡的原因。这些天发三儿发现身边的人都没有这种能力。他漫无目的的到处游荡,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自己是谁。
    发三儿挥挥手那个旋风飞了出去消失在空气中。夜晚的街灯就象天空的繁星一样闪烁着迷人的光。从这里看去就好象置身在宇宙苍穹中一样。发三儿张开双臂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象一个十字架一样向下跌去。当然他并没有遵守自由落体定律笔直的跌落,而是象一片纸一样随着风在空中飘舞。反正没有要去的地方,就让风来决定吧。夜空中在飞
    第十三章完
    作者:猜测剧情'发三儿来到石伟达的学校与其成为了同学。与媚媚发生感情纠葛或与石伟
    达成为好朋友。最终苏醒回忆起来这里的目的。并痛苦的决择是否要和石伟达战斗……'有以上推理的读者请打自己屁股。这种深刻揭示人性道德的情节不是我的文笔能够把握的,也
    不是我所想写的。虽然我所写的后续情节可能会被更多人骂,但是谁让咱是作者呢,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作者最大嘛。曾经有读者说看了我写的故事总让他想到些什么,又说不出来。我不知道是夸我还是扁我,总之我写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想过什么深层次的东西,想到哪写到哪。
    PS:本来想在注示里写一下为什么媚媚有和没有男朋友的区别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明白的人自然会明白。就象一个故事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欢一样。只要那些喜欢的人在看就行了。(梨胡:不过一个故事所有人都不喜欢是可能的。/作者:你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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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集
    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媚媚挽着我的胳膊幸福的靠在我的肩上。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心中所担忧的事情。男人就该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虽然我知道自己并不能算是个男子汉,但是在我所能做到的范围内我还是希望自己象个男人。比如不打骂女人,过马路的时候走在外侧,主动付钱……象害怕因为女朋友而挨揍这种事是男人都不会说出来的。不过不说出来不等于不去想。说白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而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一定有人要揍我。无法向学校老师、家长和警察求助。而我也没有一帮可以帮助我的朋友,我是指能打的朋友,而不是象房宇,杰夫那样神侃的朋友。好在我唯一比较欣慰的是我知道无论我怎样孬种媚媚也不会离开我。所以逃跑是我最佳的选择。
    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我可以借口冲刺高考让父母把我转到其它学校去借读。高中学生的势力范围也就是学校周边,换一所学校其效果基本上等同于社会逃犯换一座城市。而在新学校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底细剩下的在半年很容易混过去。等到高中毕业后我就是大人了,不管能不能考上大学我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媚媚在一起了。
    今天下了点雨,天晴后污浊的空气好象被洗了一遍。夜空变得很晴朗。我心中想着事情走的很慢,媚媚也并不急于回家,乐得陪我在路上溜达。晚上九点半才放学,在学校憋了一天头昏脑胀加上饥肠辘辘几乎所有人都在放学的第一时间向家的方向冲去。象开闸的潮水一样一涌而出,只不过池子里的水有限一会儿的工夫就已经放得差不多了。回家的路上在短暂的喧闹过后变得非常安静。路两旁老旧的路灯发出昏黄的光,而且并不是每个路灯都有亮,整条路上显得很暗。其实到不如没有这些路灯了,月亮下和心爱的人漫步在回家的路上那是怎样一种情调啊。不过学生们的家长却不这么想。这条校门外的非机动车道是学生放学的必经之路。路两边都是高大的周墙和粗壮的树木,非常容易躲藏坏人,尤其是在夜晚即使那些阴影背后并没有躲藏什么也足够让人提心吊胆的了。据说在这条路上已经发生过多起低年级学生被打劫的案件了。在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要求下,学校终于同意在这条路上按上路灯。不过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坏人不是野兽看到光亮就会逃跑,而且在这里发生的案件的实际上就是一些高学年的本校学生欺压勒索低年级学生。派出所都懒得管也管不过来。
    做为一位普通学生(注:普通学生的定义为没有保镖,没有车接车送,并且不会魔法,超能力,空手道,跆拳道等技击技术者)要想安全的通过这条路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大家一起走。犯罪份子再猖狂也不敢打劫成群结队的学生。这也是为什么一放学大家就一窝蜂似的涌出来,人多壮胆嘛。
    平时我也是这放学人流中的一员。可是今天由于心中有事,一天都有些魂不守舍要不是媚媚叫我连放学了都不知道(作者:其实是睡着了吧)。当我查觉周围的安静时我正和媚媚走在这条被称为最危险的路上。
    身边只有媚媚靠着我的肩膀,身后学校教学楼的灯在一个接一个的灭掉。前方喧哗的放学大军正逐渐远去。我忽然觉得很冷,好想伸出手去将那些噪杂的声音拽回来。但是那些声音越来越远了,就好象光明的出口一样消失了。我知道我是在害怕,对黑暗的害怕,对未知的害怕。然而不管是未知的还是已经的我都害怕,我有很不好的预感,我决定走出这条路后就拦一辆出租车和媚媚回家。
    我拉起媚媚的手加快了脚步。媚媚不明白我为什么忽然急着往回走了,几乎象小跑一样紧跟着我的步伐。这条小路其实并不是很长,然而现在的我看来却是那么漫长,路上再没有其它的行人,每经过一个树木投下的阴影都会使我的心脏剧烈跳动。前方那宽敞明亮有着无数车辆来往的马路似乎遥不可及。
    该来的总会来的。从树后闪出了十几个人横在马路当中栏住了我的去路。很明显这并不是普通的打劫,抢劫一个高中生用不着出动十几个人,成本太高了不划算。那么这些人一定是有备而来的,或者说是冲着我来的。我停下了脚步借着并不算亮的路灯的光线看去这些个手插在裤子口袋中一副酷酷样子的人们。有的还斜斜的背着书包,有几个甚至还穿着校服。不用说这些都是我们学校的在校生。我大概已经能够猜到这些人想干什么了,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对于在学校中比较出风头又没有什么势力的人,就会有人想要“教训”你一下。我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忽然将刚刚转校来全校公认最漂亮的女孩儿追到手难免会让一些人忿忿不平。而这些人并不都象房宇那样理智或者说老实。外阜的暴力片看多了,加上少年的冲动用拳头说话成了一部分人的真理。在校园里没有经济利益的冲突打架只会因为两件事——证明自己更强和女生。
    早年间在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受武侠的影响那时的打架都是一对一的决斗,其余的人只负责站脚助威。而现在在帮派电影的影响下打架再不是两个人之间的对决,打群架成了时尚。必竟象练成绝世武功是很难的。所以从原来谁的拳头硬谁最强变成了现在谁的人多谁就最强。
    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我都没有优势而言,单挑我不行,群殴我没人。面对着十几号杀气腾腾的人虽然小腿肚子已经在微微发抖但是上半身仍然屹立不动全靠的是我的心理素质过关。大脑在飞速的计算着。讲打是一定不行的,别说是一个对十几个,就是一对一我也没有什么胜算。那么逃跑呢?论短跑还是有些自信的,窜高蹦低是我的长项。早年间在工地和小伙伴们玩追人游戏总是长胜将军。虽然不能说一定逃得掉,但还是有些希望的。可是媚媚怎么办?象媚媚这样娇气的女孩儿连紧走几步都有些跟不上怎么可能跟着我逃命。丢下媚媚自己逃跑这种事跟本连想都不会去想。看来仍然只有打这一途了。
    “看来有麻烦了。”我压低声音对媚媚说。不知是真的很冷还是害怕的原因我尽量控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颤“一会儿我缠住他们你先跑出去。”虽然明知道这些人的目标是我但我还是不想让媚媚留在这个是非之地。(作者:你的潜台词是让媚媚跑出去叫救兵吧?)
    媚媚摇摇头,她那象星星一样美丽的眼睛包涵着复杂的感情。我可以感受到她在害怕,是害怕离开我,还是害怕我会受伤。或都两者都有?我是她唯一的依靠,她将自己的全部托付给我,由我来守护。然而我又能依靠谁呢?我只能靠我自己。这就是男人吧。突然间胸中升起万丈豪气再没有一点害怕直视着前方。
    为首的是个黄毛,当然那黄头发不是天生的而是染的。在这个不准染发的学校中公然无视校规只不过是显示一下自己罢了。他的外号就叫黄毛,真实名字不知道,个子不高但是很能混。是校园帮派的小头头。我对黄毛的了解也就仅止于此。除了我所在的那个班外其它班的同学我几乎是不来往的。面前的人大部分不认识。不过有几个人好象是我班学委的哥们见过几次。当然现在是指不上跟他们套交情会过关的。
    “小子,我们今天要教训教训你。”黄毛开口了,语气学足了古惑仔。
    “为什么?”我问出了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话。
    “看你不顺眼。兄弟们给我打!”黄毛一声令下十几个人一齐朝我冲过来。这不是什么讲理谈判的场合,单纯的是找碴打架以多欺少。
    我将媚媚推到身后。打就打吧,大不了打得一身伤正好转学。不过看着面前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家伙朝自己冲过来竟没有迎上去的勇气。正这时候一个人影抢到了我的身前张开双臂挡在了我的前面……
    第十四章完
    作者的话:写了十几天才写完这一章,其实坐在电脑旁的实际写的时候也就五六个小时。没办法了谁让人家是个又聪明又可爱又乖又帅气的小学生呢,又懒又贪玩的说。
    不知道大家的学校都是什么样的。由于我并没有实际经验所以全评想象来写。据说在女孩子面前将她的男朋友暴打一顿会让女孩子瞧不起那个男孩儿。而男孩儿也会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分手。当然这只适用于刚刚交往还在相互了解之中的男女吧。的那些家伙大概就是将达哥和媚媚的关系想成那样了吧。
    刚买了个新光驱(RMB160)又可以看动画片乐,不知道下一章什么时候才会写完。呵呵~大家猜猜挡在我面前的会是谁?是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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