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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器纵横-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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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千屠镇

池兴今年不过三十二岁,比任道远大两岁,行事沉稳,平日里不喜多言,就算一路保护君莫娇来到蕴道精舍,两人一路上也没怎么说话。

「没事,我只是找个朋友。」任道远说道,他对池兴不熟,两人认识的时间太短,相互之间也没什么可聊的。

「任师兄,您这是……」池兴虽然比任道远长了两岁,却是一口一个师兄,叫得极为自然。

「没事,只是饲养了几只宠物,正好要出门一段时间,想托个朋友,帮忙照顾几天。」见池兴一再追问,任道远倒不好拒人千里之外,随口说道。

「哦?不知道是什么宠物?在家乡的时候,倒是饲养过不少小动物,特别是蚕,我从小就饲养。」池兴笑着说道。他出身相对卑微,从小就要帮母亲干活,饲养蚕虫,是他儿时一大乐趣。

「是几只虫子。」任道远很是意外,他自然不知道池兴的过往,也想不到,一位世家子弟,居然还能活得象池兴这样辛苦。

「虫子?如果任师兄放心的话,池某倒是可以照顾它们一段时间,只是不知道有多少?」池兴脸上露出一丝喜悦。虽说儿时的经历并不那么美好,但帮助母亲饲养蚕虫,却是件极为快乐的事情。特别是等到蚕虫成茧之后,母亲从蚕茧上抽丝,给他换来平日里吃不到的美食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美妙。

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修为越来越强,在池家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现在不仅他不需要作这些杂役,就连他母亲,也是水涨船高,过上了真正的夫人生活。连数年未见的父亲,也经常会到母亲的房间留宿。

说实在的,池兴对父亲没什么印象,更没有好印象,这位除了喝酒赌博,就再不知道别的事情的父亲,除了给池兴带来耻辱之外,真的没有别的东西了。

可是每次看到,父亲在母亲的房间里留宿后,母亲那一脸的荣光,池兴就明白,这些事情,并非他想象那样,无论父亲有多么不堪,对母亲而言,也是无可取代的。即使自己很早就进入天阶,成为池家重要的一员,也不行。

这次被派到干州作种子,池家人并不知道,密剑道宗对外的说法是,池兴年少有为,需要为青州多作贡献,多事之秋,正是大好男儿,建功立业之时,自然应该为青州多出把力。

说的极为含糊,给的待遇却是极高,让池家满门,都有面子,甚至让池家在延庆府的地位都拔高了一截。世家就是如此,无论子弟有多么优秀,最终还是要为家族服务的。

池兴有此能力,池家人自然是高兴的,但他也必须为家族作出更多的贡献,相对的,他在池家的地位,不断的上涨,已经成为家中长老,母亲更是因此过上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池兴虽然年纪不大,却深明世家之中的规矩,这次随队来到干州,亦步亦趋,不敢越过雷池。对任道远这位四阶道师,极为尊重,与君莫娇这位帝国之花,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别看池兴老诚持重,却并不是那种沉默寡言之人,他只是知道,应该与不同的人,保持着不同远近的距离。他对任道远是尊重,对君莫娇敬而远之,对蓝小星保持着敬意。对那些家世稍差一些的种子,却是格外热情。

几个月下来,任道远没认识几个人,只是勉强将这次的种子记住名字。而池兴,却与其他那些道师,关系极佳,早已经如同兄弟一般。

不同于任道远,进入蕴道精舍之后,除了学习道术之外,池兴更是广交朋友,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将蕴道精舍里的学员,认识了大半。

「三对蛮虫,你能照顾?」任道远心中一动,张口问道。

「蛮虫?可是蛮州的异虫?」池兴惊讶的问道。

任道远比他还要惊讶,大部分人,一听说是蛮虫,很自然的认为是蛮州的虫子,其实蛮州的虫子,并非都是蛮虫,真正的蛮虫,在蛮州也极为少见,正如池兴所言,是蛮州的异虫。

「正是。」任道远点头说道。

「只要任师兄放心,交给在下就是,如果时间不长,绝对不会有问题的。」池兴拍着胸脯说道。

「那就有劳了。」任道远说着,将箱子打开,一一交待,想要饲养蛮虫,有颇多的麻烦,不仅要保证箱中的环境不被破坏,还要随时注意蛮虫的情况。每天三遍水,一遍食,即不能多,更不能少。蛮虫毕竟也是虫子,在它长到成虫之前,是极为脆弱的。

「任师兄放心就好,不知师兄要去哪儿?需要离开多久?」池兴随口问道。

「我要出门历练,时间不定,最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任道远想了想说道。按明清的说法,想要将息壤制成器,这个时间的长短,还很难说,毕竟一切只是净土大师的推断,没人真正实验过。

任道远不敢离开太久,只能以一月为限,如果一个月内,没能完成,必须先回来看看,之后再去好了,反正蕴道精舍,每月都有一次外出的机会。

「一个月,那没问题,任师兄尽管放心。」池兴说道。

「如此有劳了。」任道远拱拱手,顺手将一张千枚金票,塞在池兴手中。池兴愣了一下,看了一眼金票,嘴唇翕动,似乎想要拒绝,最后却没有说出口。

任道远满意的冲着他笑了笑,此人倒是不可小视,如果他开口拒绝,任道远反而不会将他当回事儿。要知道,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道师,不仅要在道术上,有所成就,在作人上,同样如此。

任道远暗自思量,微微摇头,他发现,论起作人,自己好似还比不上这位池兴,不过他对自己的道术,却是极有信心的。

安排好三对种虫,任道远将余下的材料,全部收入石戒之中,最后将石戒吞入腹中。要知道,这里可是蕴道精舍,几乎都是道师,道师的眼睛太亮,象石戒这样的空间道器,最好不要拿出来,省得惹出麻烦。

空着手,走到蕴道精舍大门,登记之后,到外城寻找到宫子风和碧影,两人一兽,骑上青州快马,离开蕴道精舍,向南而去。

任道远离开不到半日,一脸灰尘的穷仁,出现在蕴道精舍的门前,一身的疲惫之色。从那山谷中回来,由于身体的问题,他不敢动用体内的力量,只能花重金,买了一匹老马,一路疾行,返回蕴道精舍。

连自己的宿舍都没有回去,直接跑到任道远的宿舍小楼下。谁知道,在小楼大门前,看到一张纸,贴在门上:「历练去也,一个月后返回。」

这是任道远看到穷仁留下的条子,也有样学样的贴了一份在大门上。他在蕴道精舍里的朋友不多,能看到这份留言的,也不过是穷仁、经源、扁东西等几人。

「见鬼。」穷仁极没有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那张刺眼的纸条,无奈的摇摇头,苦笑着骂了一句。

真是没办法,原本以为,那块紫电花泥,足够用了,可事实上,远比他想象的困难得多。如今看来,就算任道远手中还有十倍的紫电花泥,也未必够用。

「算了,一切都是缘分啊。」穷仁起身,返身向自己的宿舍走去,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的神情。

任道远自然不知道,他前脚才走,穷仁后脚就找上门来,此时已经带着宫子风,离开蕴道精舍百里之外。

这次出行,任道远选择了一个并不起眼的镇子,这是一座拥有不足十万人口的小镇。这样的规模的镇子,如果放在青州,已经可以称为府城了,但在干州这样的地方,只能算是中型小镇。

流沙河是一条宽数十丈,长达数千里的河流,一路由西向东延绵千里,最后流入到干州东南面的落零湖中。

在流沙河两岸,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有一座小镇或者是城府。千屠镇就是这样的一座小镇,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方圆千里之内,还是非常出名的。

千屠镇上只有三种行业,一种是肉商,一种是屠户,另一种是行脚商人。

肉商到十里八乡去收购活畜,运到镇上,由镇上的屠户宰杀分割,最后再由行脚商人,运到四面八方。以千屠镇为中心,四周千里之内,食用的畜肉,几乎都是从这里运出去的。

别看这座小镇,人口不足十万,据说单是屠户,就有千户之多,达到近万人,因此才被称为千屠镇。

千屠镇距离蕴道精舍,快马也需要七天的时间,任道远一路疾行,不时的观察身后,直到确认,身后没有尾巴,才直奔千屠镇而来。

到了镇上,租了一个很大的院落,让宫子风出去收购畜血。可不是什么畜血都要,必须是那种活力极强的牲畜血,才能使用。

宫子风自然不知道少爷想作什么,反正听从少爷的命令就好,让他出去收购,绝无二话。这几个月来,任道远在蕴道精舍里收获颇丰,宫子风在蕴道外城,也没有闲着,身上的修为,明显提高了老大一截。

第302章 大商人的传说

如果他能够一直如此努力的话,用不了多久,就能进入天阶中品,他身上的道体之纹,还在继续发挥著作用,本就比别人提升的要快得多。

打发走宫子风,任道远吐出石戒,从中取出那堆息壤,箱子早已经在路上打好了,说是箱子,还不如说是一只桶。半径有三十多公分,深达七十公分的楠木桶。干州木匠的手艺极佳,这只看起来有些象小儿浴桶的家伙,严丝合缝,别说是水,如果放个人进去,盖上盖子,足以将人闷死在里面。

三十斤的息壤,零零散散成块的放入桶中,其实数量并不多,却很占地方,将桶装得半满。

等到宫子风将畜血买来,任道远将血倒入桶中,仔细观察。畜血与息壤接触的瞬间,冒出一串串的血泡,片刻之间,畜血被息壤全部吸收。木桶之中,看起来好似从没有倒入过畜血一般。

「古怪啊。」任道远说了一声,的确有些古怪,要知道,刚才任道远倒入桶中的畜血,足有大半桶,可现在只看到有些微润的息壤,那些畜血,似乎凭空消失了一般,只留下满屋浓浓的血腥味。

息壤所需要的畜血,远比任道远想象的要多得多,最初的时候,宫子风购买畜血的时候,还专挑那些身强体壮的牲畜,到了后来,只要是畜血,来者不拒,有多少要多少。

那只楠木桶,就象个无底洞一般,无论向里注入多少畜血,用不了片刻,都会被息壤吸得一乾二净。任道远不停的向里注着畜血,时间长了,居然感觉到疲惫,将碧影叫来,让它帮忙干活。要知道,这种事情,连宫子风,他都要背着的,也只有碧影这个不会说话的朋友,才最令人放心。

千屠镇最近流传一些闲话,据说镇上来了一位大肉商,这位肉商,专门制畜血食物,什么血肠、血糕之类的食物,家里的生意大得不得了,整个干州的血食,倒有一半是这家作出来的。无论千屠镇上有多少的畜血,他都高价收购。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其实这些说闲话的人,也只见过收购畜血的一位年轻人,至于传说中的血食肉商大老板,他们是从未见过的。

宫子风从最初的忙碌之中,解脱出来,这些闲话,本就是他请人传出去的。这风声一传出去,自己就不必太累了,那些屠户们,自然会比较畜血卖出去的价格高低,根本不用他上门,人家主动将清理好的畜血,成桶的拉到前院,他只要不停的付钱就好,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后院此时已经成了禁地,别说是外人,就连宫子风也不准踏入半步,后院之中,只有任道远和碧影在不停的忙碌着。

任道远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制器也可能成为一件体力活。要知道,他已经是地阶中品的武者,力大无穷,只是不停的向桶里倒入畜血,居然感觉到如此疲惫。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间,已经是数个月后。期间,每隔一个月左右,任道远就回蕴道精舍一次,给池兴扔下一张千枚金票,再处理一下蛮虫。要知道蛮虫这种生物,通常只有半年的寿命,即使这三对种虫,寿命已经提高了许多,也不过八个月左右。

蛮虫一个月,就算是成虫,可以进行交配,交配之后,通常会在三天之内,产下大量的虫卵,这些虫卵,需要经过一到两天的孵化,才能变成幼虫。

等到幼虫生长一到两天的时间,就能分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选取出最好的一对幼虫,作为种虫,余下的虫子,全都不要,任其自生自灭。

这样一个过程,就能稍稍提高下一代蛮虫的寿命,虽然提升的不算多,但总是在一点点前进。

在制息壤之地的几个月时间里,任道远已经培育出第三代的种虫,这三对种虫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十个月以上,快要追上扁东西的那只碧玉种虫。

不过任道远也知道,扁东西三个月的时间,不可能白白浪费,此时他手中的种虫,怕是巳经能活一年零几个月的时间了。

当任道远再次回到蕴道精舍的时候,已经距离他进入蕴道精舍,过去整整半年时间。

这次归来,收获不小,明清所言没有错误,经过数个月的时间,将整个千屠镇的畜血收购一空,才勉强供应上息壤的吸收。

此时的息壤,就算是离心当面,也未必能认得出来。原本象碎石一般的息壤,变成一个不大的花盆,整个花盆,都是由息壤组成,看起来极为普通,连气息也很平常。如果不是亲手所制,连任道远都不会相信,手中的这东西,居然是净土大师想要的宝贝。

要知道,当年净土大师,为了得到足够多的息壤,将整个九州岛大陆,八分之一的面积,变成寸草不生的赤土。即使过去一千多年,很多地方,依然非常贫瘠。

回到离开数月的宿舍,这里看起来依然很干净,看来经常有人打扫。任道远还是老习惯,先让人送来滚烫的热水,狠狠的洗了个澡,这次洗的时间比较长,足足用了两个时辰。在千屠镇的日子可不好过,整天和腥臭的畜血打交道,感觉自己满身都是血腥味。

看那两位来送热水的仆役,一脸见鬼的表情就知道,这股浓浓的血腥味,并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真实存在的。

洗了两个时辰,也不知道换了多少桶热水,终于感觉自己干净了许多,简单的吃了口饭,一头倒在床上,沉沉睡去。蕴道精舍虽然是死要钱,却有一桩好处,进了蕴道精舍,就是这里的学员,在蕴道精舍之中,极为安全,没人敢到这里来捣乱。

任道远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落,看来是傍晚时分。伸手伸腿,活动一下四肢,走到楼下,打了一趟拳,感觉全身都舒坦了许多。

「你……你在搞什么啊?」刚打完拳,身后传来穷仁古怪的叫声。

「没干什么啊,只是打趟拳,你没见过?」任道远的拳法很是一般,只是用来活动筋骨,并不是用来战斗的。之前,穷仁早已经看过很多次,没必要惊讶吧。

「你杀了多少人 ?」穷仁一脸惊讶的问道,别看任道远洗了两个时辰的澡,又睡了一觉。可他在血水里打了几个月的滚,身上的血腥味,怎么可能洗得掉?

「我没杀人。」任道远苦笑一声说道。好吧,他知道自己的话很没说服力,说是出去历练,一走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回来之后,一身谁都能看得出来的血腥气息,谁会信?

穷仁就信了,点头说道:「嗯,看你的样子,还真不杀过人的模样,别说是杀人,只怕连只野兽都没杀过,你这一身血腥味,是从哪儿弄来的?太古怪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杀过人 ?」任道远板起脸问道,这一身的血腥味,至少还能存留数天,用来吓唬人倒是不错。

「切,你骗谁啊,你一身的血腥味不假,身上却没有半点杀气,一看就知道是个假货。别以为泡在血水里洗上几天澡,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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