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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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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唐统治的大版图,大气魄,大形势,大开放,其实是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的结果。经过公元420年至589年南北朝的拉锯战,到公元618年唐朝实现统一。既是人之所为,也是势之所趋。唐代的统治者,敢作敢为,大气豁达,可能与血液中的胡人基因有关,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考证的:
  近人有主李唐为蕃姓者,其事信否无确据。然唐高祖李渊母独孤氏,太宗母窦氏,外祖母宇文氏,高宗母长孙氏,玄宗母窦氏,皆胡族也。则李唐世系之深染胡化,不容争论。唐人对种族观念,亦颇不重视。即据《宰相世系表》九十八族三百六十九人中,其为异族者有十一姓二十三人,时人遂有“华戎阀阅”之语。崔慎猷至谓:“近日中书,尽是蕃人。”又唐初已多用蕃将,甚至禁军亦杂用蕃卒。(《国史大纲》)
  正是这种混杂的人种优势,正是这种胃口的胡化倾向,唐代的文治武功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高峰。这加速了边外属国的归附,推动了胡人内迁的涌入,也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黄金时代。随着民风民俗的广泛传播,衣食住行的深入渗透,以麦面为主的中原人,在择食主张上多近胡人。
  毕罗者,番中毕氏、罗氏好食此味。(李济翁《资暇集》)
  今衣冠家名食,有萧家馄饨,漉去汤肥,可以瀹茶;庚家粽子,白莹如玉;韩钧能作樱桃毕罗,其色不变;有能造冷胡突鲙,鲤鱼臆,连蒸诈草,草皮索饼;将军曲良翰,能为驼峰炙。(段成式《酉阳杂俎》)
  中土人本来擅长于制作面食,曾几何时,也时兴胡风起来。贺知章初到长安,投师访友,出明珠为贽见之礼,主人了不在意,嘱童持去鬻胡饼数十枚,众人共食之。可见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岂能低估。由此可以看到长安城里的原住民,不得不按照地道的西域风习,来调整自己的胃口。
  因为着眼于摄取更多的动物蛋白,膳食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国人的体质、气质、精神、心态,也在嬗变之中。肉食增多,势必带来某些人种学上的演化。唐朝男人的豪放自信,唐朝女人的妩媚可爱,也有这种食物结构成分发生了变化的结果。
  这个结论,很可能使有识者嗤之以鼻,但一杯牛奶,改变一个民族,却是发生在20世纪日本的事情,那是有目共睹的。
  在《资暇集》中,有一则《熊白啖》的故事,你便懂得唐人的好胃口了:
  贞元初,穆宁为和州刺史,其子故宛陵尚书,及给事已下尚未分官,列侍宁前。时穆氏家法切峻。宁命诸子直馔,稍不如意则杖之。诸子将至直日,必探求珍异,罗于鼎俎之前,竞新其味,计无不为。然而未尝免笞叱之过者。一日给事直馔,鼎前有熊白及鹿脩,忽曰:“白肥而脩瘠相滋,其宜乎?”遂同试,曰:“甚异常品。”即以白裹脩改之而进,宁果再饱。宛陵与诸季望给事盛形羡色,曰:“非唯免笞,兼当受赏。”给事颇亦自得。宁饭讫,戒使令曰:“谁直?可与杖俱来。”于是罚如常数。给事将拜杖,遽命前曰:“有此味,奚进之晚耶?”于是闻者笑而传之。
  
唐朝的胃口(4)
熊白,即熊的脊肉,极嫩极肥;鹿脩,即风干的鹿肉,极干极韧。两者性质不同,炒蒸以后,却效果奇佳,鲜美异常。据说,现在到西安吃仿唐菜,还可以点到这道名品。试想这么一位老爷子,每顿食肉,食不好,还要敲儿子的屁股,固然可讽之曰“肉食者鄙”,就知道那张嘴,而无远谋深虑,但不也感觉到他那粗鲁豪悍的可爱乎?
  什么时代,什么胃口,胃口是决定出汉子还是出侏儒的关键。这也是清人顾亭林在《日知录》里早就感慨万分的话题,他说:
  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此又樵《记》所谓州县皆驿,而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
  顾炎武所说的一朝一朝的式微,令我不禁想起晚清大学士徐桐,这位给老佛爷策动义和团扶清灭洋,提供理论依据,掌握宣传舆论的教父。庚子事变期间,尽管风烛残年,不得不每日进宫,以备慈禧垂询。可他,家住崇文门外,坐在轿里,往北抬,花市有洋人的教堂,他不能路过;往西抬,东交民巷有使团的洋鬼子,更不能路过;往南抬,绕路而行,又避不开当时北京城的红灯区八大胡同,可谓步履维艰。他那顶只好远走永定门,再经西直门,然后才从西华门进宫的轿子,成为京城的一个笑话。
  一个人,为其狭隘的教义活到如此萎琐凿枘的地步,这个朝代,不亡何待?
  这位老夫子,活了一辈子,闻夷色变,视洋为敌,闭目塞听,拒绝变革,如防洪水猛兽那样,抵制一切外来的新鲜事物。于是,倘若有谁端来唐朝穆宁吃得眉飞色舞的那盆“熊白啖”,拦住那顶笑话轿子,捧过去,基本上已是一具政治僵尸的他,绝不敢举筷尝上一口。
  因此,好的胃口,包涵着宽容、博大,体现着接受、吸纳,意味着消化、摄取,代表着健康、活力。对一个人来说,足以雄壮体格;对一个朝代来说,足以强健精神;对一个城市来说,足以鼎盛壮大;对一个国家来说,足以生生不息。
  唐朝伟大,在于唐朝从不挑食的好胃口,这一点,很重要。唐朝的钉梢
  
唐朝的钉梢(1)
1931年10月,鲁迅在《北斗》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杂文,题目就是《唐朝的钉梢》。
  他在文中写道:“上海的摩登少爷要勾搭摩登小姐,首先第一步,是追随不舍,术语谓之‘钉梢’。‘钉’者,坚附而不可拔也,‘梢’者,末也,后也,译成文言,大约可以说是‘追蹑’。”
  “钉梢”, 为上海方言,这是近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的。“钉梢,蹑行人后,左则左之,右则右之,跬步不离之谓也。今则专用于男子追随女后之称矣”。看来,作为“君子好逑”的这种直率手段,最早,大概仅能局限于沪上一地。因为,这种西方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只有生活在上海滩的人,才有可能耳濡目染,才会如此毫不掩饰地在大马路上紧追小姐不舍。
  徐珂生活的时代,中国还在大清王朝的统治下,上海的勇敢者敢于“钉梢”,社会风气和公众舆论能够容忍“钉梢”,不能不说是一种时代思想的进步,一种对于封建禁锢的突破。应该看到,鲁迅在少爷和小姐前面,加上“摩登”二字,这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没有大环境的“摩登”潮流,没有勇敢者的“摩登”意识,大街上不会看到男追女逐的“钉梢”行为。
  假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孔孟之道,男女授受不亲的程朱理学,仍旧牢牢桎梏着人们的精神,你借给这位少爷胆子,他也不敢跟在一个不相识的小姐后边套近乎。当然,没有相对稳定的环境,没有相对温饱的生活,四面楚歌,饥寒交迫,惶惶然不可终日,即使中国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捧心而过,之二的王嫱含情而来,这位少爷也不会生出“钉梢”的冲动。相反,路边摊的大饼油条,小吃店的生煎馒头,店铺炸油饼的大锅,可能更使他馋涎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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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这最早的浪漫,始于西风东渐的上海,始于中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这最早的勇敢者,我表示钦佩。那时中国的年轻人,在封建礼教、儒家伦理的高压下,爱不敢爱,恨不敢恨,活得怪可怜的。
  清末民初的上海,是中国最发达,也是最洋气的城市。有一位广东籍的作家吴趼人,当时在上海办小报,混饭吃。以“我佛山人”的笔名,写了不少名媛贵妇交际花的艳闻,达官豪商风流客的趣事。那张园盛会,花前月下,寻芳觅俊,绅士淑女,莺歌燕语的场面,那跑马比赛,玉马雕鞍,男追女逐,霓裳歌舞,蝶飞蜂浪的风景,可以想象,在大家还拖着辫子的时代,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摩登少爷公然勾搭摩登小姐的“钉梢”行为,对愚塞的国人而言,你不能不估计到开风气之先的作用。
  鲁迅的文章,是由《花间集》中一首词引起的。他说: “一向以为(‘钉梢’现象)现在的洋场上才有的,今看《花间集》,乃知唐朝就已经有了这样的事。”词如下:
  晚逐香车入凤城,          东风斜揭绣帘轻,          慢回娇眼笑盈盈。          消息未通何计是,          便须佯醉且随行,          依稀闻道“太狂生”。( 张泌《浣溪纱》)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不论什么大事小情,只要盛行起来,连阿猫阿狗也会介入,如阿Q那样高喊我要革命的热烈,放心吧,就会慢慢演变,就会彻底变质。“钉梢”一事,民国以后,大都成为戏子坤角、妓女嫖客的游龙戏凤了。
  小市民意识,其实就是某种意义的精神染缸,优雅的事物,高尚的境界,只要泡进去一锅煮,也就必然统统成为粗鄙化和庸俗化的糊涂浆子。结果,风流和下流混淆不分,“钉梢”与“盯骚”化为一谈,这最早的浪漫和诗意,便化为百分之百的低级趣味。
  到鲁迅写这篇《唐朝的钉梢》的上个世纪30年代,“钉梢”每况愈下,更是不成气候,唱主角的,已非当年的摩登少爷和摩登小姐,而是鲁迅笔下出现的,那个毫不知耻地宣布“弗轧姘头,到上海来做啥呢”的“上海人叫娘姨,外国人叫阿妈”的阿金了。于是,在马路上看到的男尾女随,死皮涎脸,勾搭不舍,打情骂俏的场面,就尤为不堪入目了。
  所以,鲁迅将张泌这首词,译成白话文,便带有30年代的市民气息了:
  夜赶洋车路上飞,
  
唐朝的钉梢(2)
东风吹起印度绸衫子,显出腿儿肥,
  乱丢俏眼笑迷迷。
  难以扳谈有什么法子呢?
  只能带着油腔滑调且钉梢,
  好像听得骂道“杀千刀”!
  这种以上海为发源地的,有着旖旎风光、十足风情,令人遐思绮想的唐朝“钉梢”, 也如鲁迅当年跑到西安,再也找不到他心目中唐朝的天空那样,这唐朝的“钉梢”,也彻底变质了。
  中国人,喜欢把事情搞到极致,一旦搞到极致,也就走到头了。官场如此,文坛如此,大人物如此,小八腊子也如此。作家,诗人,过去的,现在的,谁也不能例外。
  作这首吊膀子词的张泌,据今人李一氓的考证,不一定就是后来由南唐仕宋的中书舍人。但他是五代的一位文人,确凿无疑。鲁迅由这首《浣溪纱》,以为唐朝就有“钉梢”,显然是一个小小的笔误。
  五代词作为唐诗的馀绪,经常是合二而一地加以考量的。无论如何,唐朝的浪漫,体现在唐朝的四万多首诗上;同样,唐朝的诗,也十足表现出唐朝的三百年浪漫。因此,后世很容易把五代诗歌的浪漫,算到唐朝头上。固然,没有浪漫,不可能有诗,没有诗,也就谈不上浪漫。诗和浪漫,犹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但是,到了张泌这一代的花间词人,这种中国人的喜欢极端,喜欢绝对的形而上毛病,又浮上台面,将浪漫推向了极致,除此以外别无长物。似乎从公元907年到960年的半个世纪里,中国人只有情,只有爱,只有性,只有色,每个人都处于发情期,求偶期,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这样,透过《花间集》或《尊前集》,我们还能嗅出一丝时代的气息吗?除了“晚逐香车入凤城”的快乐外,文学所能表现的历史,便只好是空白了。其实,那时中国人之苦难深重,之水深火热,在一部“二十四史”中,也是数得着的。而发生在这一时期前后的人食人现象,则尤其骇人听闻,在世界史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就连非洲腹地、南洋群岛吃人吃惯了的原始部落,那些酋长大人,对唐末出现的农民革命领袖黄巢,也要望尘莫及的。
  据唐代张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
  而据《旧唐书》,黄巢“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 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一个大好的中国,生是让这位食人狂,弄得神州陆沉。降至五代不远,其馀部仍继续作恶。“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旧唐书》)。
  在这样一个尸骸遍野、白骨如山的中国大地上,晚唐、五代词的总集《花间集》,从第一首温庭筠的《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到最后一首李珣的《河传》:“春暮,微雨,送君南浦……”,整本书悉是男情女爱,秾桃艳李,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长词短令,美则美矣,可除了美之外,你不觉得这些诗人没心没肺,在那儿装孙子嘛 ?
  最差劲的莫过于韦庄,他曾经以关中的大战乱、大灾难为背景,写了一首千馀言的长诗,题曰《秦妇吟》,因此得名,人称之为“秦妇吟秀才”。后来,他入蜀为相,正如当下文坛,谁不写性谁就落伍一样,他的为民鼓呼的诗篇,到了成都,与流行的花间风格大相径庭,这位老兄竟然感到很难为情,“他日撰《家戒》内,不许垂《秦妇吟》障子”(《北梦琐言》),后来他弟弟韦霭在为他编《浣花集》时避而不收,终致失传近千年。幸赖敦煌莫高窟所藏写本,《秦妇吟》才重见天日。这种受文坛风向的左右,而不能自已的作家诗人,是最没出息的一拨。
  《花间集》署“银青光禄大夫行卫尉少卿赵崇祚集”,《实宾录》卷六:“五代后蜀赵崇祚,以门第为列卿,而俭素好士。……”赵崇祚对于情爱文字、性欲隐喻、肉感陈述、猥亵动作所表现出来的偏执的癖爱,与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文学精神,是相当不一致的。不过,他还没有堕落,还拥有较高的艺术审美水平,这正是《花间集》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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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钉梢(3)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这位先生,有其叛逆正统的可贵之处,也有鼓吹情Se的消极一面。
  《花间集》共辑得十八家,达五百首词,着力于消闲,热衷于情致,悉皆卿卿我我,尔侬我侬,香艳感性,华彩丰丽,称得上是中国文学中最早的、情Se之外无他物的一部纯软性读物。在这部《花间集》中,社会现实不屑一顾,民间疾苦置若罔闻。诗人躲进象牙塔养尊处优的结果是,具有民族精神的大雅之作,具有时代风貌的经典之作,能够传唱千古的黄钟大吕,能够家弦户诵的传世名篇,便统统交了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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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欧阳烱受“卫尉少卿字弘基”之约,为《花间集》作序,这样介绍:“有唐已降,率土之滨,家家之香径春风,宁寻越艳;处处之红楼夜月,自锁嫦娥。”烱为孟蜀宰相,蜀亡,后入宋,为翰林学士,这自然是指像他这等官僚阶层的浮华生活而言。而五代十国时那些帝王,则更加骄奢淫逸、放荡堕落。前蜀王衍,终日与狎客词臣,酣饮赋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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