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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从东方到西方-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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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磨蹭了好几天,直到同学会的前一天,安慕绫才打开衣柜看看明天晚上穿什么。……几乎要把整个衣柜给拆了过来,她突然明白一句话很真谛;女人的衣橱里永远少了一件衣服。更何况她的衣服基本都是非常正式的衣服,要不就是非常家局的风格。

    无奈,她出门买了几件勉强看得入眼的衣服。

    等到同学会的前几个小时,换了上去。一条长至膝盖的天蓝色裙子,裙摆处有些蓬松,走起路来,轻轻晃荡的裙摆像是浅色的海水,一小波澜一小波浪的掀起。

    将及肩的长发盘起,在镜子面前,她整个人变得妩媚起来,又因为皮肤的白皙,趁得原本姣好的面容有些清丽,气质变得复杂。

    安慕绫转了个圈,仔细端详一番。被她这么一打扮,让自己看起来顶多只有二十六七岁。女人总是希望能够年轻,安慕绫很是满意地拎着包出门。

    从她家到X大不夜城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路程,当安慕绫将钱交给的士司机,抬头看了眼不夜城的招牌,硕大的招牌闪烁着耀眼的灯光,一明一灭,一灭一明。盯望许久,直到安慕绫感觉眼睛即使不看灯光都出现彩色的光晕,才将视线落入别处。

    蓦地,她脚步一顿,瞳孔微缩,眼睛死死盯住远处的某个角落。

    只见那里站着一个身穿银丝镶边白衣的男子,如瀑银发长至脚踝,泛着微微浮华之光,精致却看不出悲喜的情绪的俊美面孔,高挺的鼻子,性感的薄唇,白皙的肤色,甚至比电视上的电影明星更要耀眼几分。

    安慕绫心微微一颤,仿佛入了魔般,走近几步。银发男子深邃的眼睛正静静凝视着她,眼睛是冰蓝色的……

    与无数个夜晚萦绕在她梦中的那双眼睛一模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男人,她觉得心好酸涩,这种酸涩的感觉一直延伸到全身。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吧,怎么会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久得连她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久呢。

    “我……”安慕绫咬了咬干涩的下唇,小心翼翼地询问,“我们是不是……”认识。

    话音未落,一阵夜晚的凉风袭来,将安慕绫酸涩的感觉清晰几分。原本该是在那的男子,已然不见了踪影。

    ……做梦?撞鬼?患臆想症了?

    不然哪有现在的哪个男人会留这么长的头发,还是银色的

    安慕绫猛的摇摇头,试图把刚才的幻影驱逐脑海外面,但……感觉却驱逐不了。

    搂紧怀里的包,赶紧转身踏进不夜城。刚进去,就在包厢的门口撞见熟人,虽然她不大记得他是谁,但对方却是很热情地朝她打招呼,“是安慕绫吧?上次同学会你没有来,结果同学会的第二天,我在你公司楼下遇见你。怎么样?有没有升职啊?”

    不夜城是KTV场所,里面的光线一直是昏昏暗暗的。安慕绫眯了眯眼,端详看了他一会,他留着寸板头,面露笑容,给人感觉友好。

    “我最近刚出院,记性可能不太好,你是?”端详足足有三十秒,安慕绫认为一直盯着人看很没有礼貌,干脆开口询问。

    他挠挠脑袋,一边打开包厢的门,一边说,“我是丁子虎啊,大学时候,最喜欢参加篮球活动的那个。”

    丁子虎这么一说,安慕绫想了起来,但不是记起人家的篮球技术有多高超,而是他的这个名字跟‘钉子户’谐音,那时候宿舍里的人没少调侃。

    定的是大包厢,能容纳五十多人,而他们班全部同学加起来只有二十来个,还有几个缺席的,这次来参加的仅有十几个同学。

    距离上一次同学会已经有一段时间,大家都显得非常热情。进去的时候,李宝琼正在唱歌,几个同学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看似很是欢快。

    李宝琼见安慕绫来了,便把麦搁在桌上,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你们看,安慕绫来了还有丁子虎你也到了啊”李宝琼很是自来熟,拍拍丁子虎的肩膀,笑拿起桌上的酒,递过去,“迟到了迟到了罚酒”

    其他老同学也跟着李宝琼一起起哄。

    安慕绫不好拒绝,接过酒,凑到嘴边,闻了闻,度数应该不太高,灌了下去,味蕾一阵火辣。

    将空酒杯搁在一边,坐到一旁。想着这同学会应该是李宝琼的独角戏,自己就这么干坐一晚算了。

    李宝琼却是侃侃聊了起来,话题里有她,“我就不唱了,我们先来聊聊吧。慕绫可是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可就没参加过一次同学会慕绫你要多喝几杯啊把之前欠下的,都补上”

    “慕绫工作忙嘛。哪像你,都当少奶奶了,不过慕绫的工作待遇好,工资高,算得上是女强人了啊”老同学当中有个跟李宝琼特别不对盘的张铃兰,李宝琼说话的时候,她总不忘插上两句。

    李宝琼当夸奖她,伸手轻轻摸了摸脸,在包厢昏暗的视线下她的钻戒异常闪耀,娇笑着,“可不是嘛,不是每个人都有当少奶奶的命哎,说起来当少奶奶其实也不好啊,我老公前不久升迁为总经理,我要跟着参加的宴会好多啊真是要累死了不说了不说了……刚才我们说到哪来着?哦,对了,慕绫现在可不是女强人了,她没有去工作了。”

    “不会吧?慕绫,你的工作不是一直干得好好的吗?怎么会突然不做了?难道是要结婚了?”张铃兰很是吃惊地看着她。

    不等安慕绫回答,李宝琼马上把话抢了过来,“慕绫身体好像不太好,住院时间太长了,就被公司解雇了。”

    李宝琼的话虽然是说得冲了点,但是句句在实,安慕绫看着其他老同学询问的目光,点头承认。

    “刚刚你就说你出院不久,你现在身体没什么事吧?”丁子虎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安慕绫旁边。

    安慕绫一向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其实她也觉得很是奇怪,她昏迷之前,公司明明安排全体员工体检,她可是一点毛病都没有,怎么突然就昏迷了一年,白白当了一年无意识的植物人,她自己都没有想明白这是为什么。

    “医生说我的身体状况很健康。”自己怎么说长篇大论,还不如医生的一句话。

    “事业没有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找个好老公养着才是真的。问题是慕绫,别说结婚了,恐怕连个对象也没有。”李宝琼在一旁说得跟相声似的。

    安慕绫心里头一阵反感,她不应该来这同学会的,李宝琼这个人总是没事说事,再加上她最近心情一直不太好,实在不想搭理李宝琼。拿起桌前的酒杯,旁若无人的小口轻抿,只听别人怎么说,却不再说话。

    不知怎的,李宝琼和张铃兰一人一句类似掐架的话,几乎都是为着她转,一会说要给她介绍对象,说着说着,最后两人矛头同时给她介绍起坐她身旁的丁子虎。

    “丁子虎你应该还没娶老婆吧?我看慕绫就适合你。”张铃兰吃了口水果,嘴上不忘继续说。

    李宝琼难得没有反调,“丁子虎你刚升部门经理吧?前途一片大好。能养得起慕绫。”

    丁子虎面相看起来硬朗,没想到却是个憨厚的人,被李宝琼和张铃兰这么一说,很不好意思地挠头,光喝酒不说话。

    见安慕绫一声不哼,就知道没戏。

    张铃兰不想让李宝琼说事,眼尖看见安慕绫手腕上的红玉镯,满是惊讶,“慕绫,你这镯子的颜色跟血似的,应该不便宜吧?”

    安慕绫微微一愣,她倒是忘了,张铃兰现在是一家珠宝公司的售货员,眼力还是有的,含糊地回了句:“还可以吧。”

    说实话,这红玉镯打哪冒出来的,她一点也不清楚。从医院里醒来,就戴在手上了,取不下来,索性没理会。

    张铃兰却是不认同安慕绫的话,“什么还可以?依我看啊,这镯子少说也得值个几百万。这做工,这色泽……哎哟都可以成为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了”

    这话一出,偌大的包厢就这么十几个人,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价值几百万的镯子?有这么值钱的东西,还累死累活工作干嘛呀

    李宝琼一听,偷偷瞄着安慕绫的镯子,眼睛就跟抹了502似的黏在上面,一眨不眨,嘴上很是怀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一卷 第三百六十一章 永生永世追随

    第三百六十一章 永生永世追随

    张铃兰认为这是李宝琼对她的工作表示质疑,不大高兴地反驳,“虽然我入门珠宝行业时间还不久,但是毕竟是受过专业培训的公司不可能让一个没有知识更没有理论的人随随便便担任工作,我可以保证慕绫这镯子可以说得上是价值连城”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厉声反驳,李宝琼面子上很是挂不住,说话开始冲起来,对着张铃兰不好再说别的话堵回去,一旁默不作声安慕绫成了她的出气筒,口不择言地说:“慕绫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首饰呢工资高的工作都不要了,难道是找到了个好男人?藏着掖着不让我们这些老同学知道”

    李宝琼大学毕业出来后,少说也混过两三年才嫁的人,说话虽然冲了不少,但是理智还是在的,毕竟这次是打着同学聚会的招牌,不能太落人面子。但被李宝琼这么一说,在场的老同学不禁用打量的目光看了看安慕绫。

    有待遇好工作高的工作放着不要,还有这么贵重的手镯子,这实在很难让人不由往歪处想啊。

    安慕绫脸色一冷,她本来就面容姣好,再加上出院以后,肌肤胜雪,更是让她看起来年轻四五岁不止,这脸色一摆,倒是有几分居高临下的气势,“玉镯这种东西,又不是普通的金银打造,一直有市无价。说句实话,以前我工资虽高,确实也是买不起这镯子,但问题在于这是我家的祖传之物,难道这也有问题?”

    色厉内荏的一段话下来,把李宝琼给堵得死死的。

    李宝琼脸色变青,支吾半天,才干笑几声,“呵呵,上大学那时……没见你戴过啊。”

    “哎哟大学没戴,不一定以后不给戴啊。我说宝琼你今儿个怎么像刺猬一样呢。慕绫,要不要唱首歌?”同学聚会就是图开心,不能闹僵,老班长曾丽丽极力营造气氛。

    其他同学也见气氛不太对,连忙跟着七嘴八舌说要点歌。

    安慕绫KTV触摸屏点歌机上浏览了曲目,最近一年出的新歌她不知道不出奇,可好多老歌……她竟然连歌名都记不住了。

    她这昏迷的一年里,是不是脑子糊涂了,怎么感觉记忆力大不如前了呢。

    于是,安慕绫推脱着没有点歌,在一旁吃吃水果喝喝果汁,准备这样打发一晚。那些老同学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但都没敢把话题往安慕绫身上扯。

    酒过三巡,力当麦霸的几个的喉咙也把持不住了,这时已经是深夜将近十二点。李宝琼的手机响了起来,她看了眼来电显示,带有些醉意的眼睛立刻弯成一条线,“喂,老公啊……”

    尾音拉得老长,在此时安静的包厢显得十分突兀。

    “301号房。到了你就直接进来,都是我的老同学。那,我挂了。”李宝琼对着手机一个接吻,乐呵呵地结束通话,转过头说,“我老公要来,你们不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让我们看看你那总经理的老公”曾丽丽跟其他几个老同学玩着扑克,脸上也有了几分醉意。

    似乎提及自己那当上总经理的老公,李宝琼满是骄傲,趁着酒意全都是她自己一个人在说。其他老同学也不好拂她面子,时不时应几声。

    安慕绫本没喝几杯酒,以前工作时应酬也不少,这一来二去,就是有酒意也清醒了,想起自己居住的公寓小区深夜不太安全,几次开口说要先走,都被李宝琼用话堵了回去,说是怎么样也要见见她老公再说。

    李宝琼的老公,安慕绫是见过的。安慕绫努力回想起昏迷前的事情,李宝琼她老公的公司与她工作的公司有过商业合作,几次主管开会,经过公司营业大厅时,见过他从贵宾专用电梯里走出来,算是有几次照面吧。

    要是说长什么样,安慕绫就记不起来了,本来就不是什么熟人,一直没放在心上。

    不一会功夫,李宝琼的手机再次响了,对着电话撒娇几句。她老公毛振华进到包厢里,穿着西装革履,一副商业打扮,将军肚非常突出,眼睛细小眯成线,对着包厢里的其他人非常有领导风范的握手。

    在职场上打混过多年的安慕绫来说,他这显然是非常客套的行为。

    “哟这不是安主管吗?好几次去你们公司洽谈业务,怎么没看见你啊?”毛振华似乎对她很有印象,一下子认出了安慕绫。

    不等安慕绫开口,李宝琼娇笑着拍开毛振华搂住自己肩膀的手,故作任性地推了推老公的胸口,“人家慕绫早就不干了老公,我们聚会要散场了,丽丽跟我们同路,你顺路送送”

    这时在场的男士纷纷表示护送女士回家,一边说着笑着,一边离开包厢。

    毛振华开了一辆崭新的雷克萨斯在不夜城外停放,好些老同学都忍不住看了又看,有几个硬是夸李宝琼嫁得好。

    李宝琼的虚荣心再次得到满足,拉过曾丽丽的手,一副好姐妹的模样,嗲着声,“丽丽,我和我老公顺路送你。”

    安慕绫住的地方比较偏远,远离市中心,这些老同学之中,没有一个与她同路的。安慕绫想等同学们都分道扬镳了,她走远一点,到不远的广场打车。

    安慕绫一个人站在边远的角落,深夜微凉的风轻轻拂来,黑发垂了几丝下来,荡漾着似乎不曾离去的青春,白皙的面容在灯光下泛着洗净铅华的清丽,漆黑如夜的瞳孔遥望着前方,天蓝色的裙裾像是谁用修长白皙的手指在上面按下的琴键。

    不得不承认,这时候的安慕绫充满着妩媚却又干净的气息,很是吸引人。丁子虎注意到她,走过去“安、安慕绫,你……”丁子虎他这个人一急,就想不出话怎么说,他挠挠后脑勺,就像刚出社会的愣头青一样,不知道怎么开口,说要送安慕绫回家。

    丁子虎的话说得结结巴巴,安慕绫没用心去听,眼睛朝别处随意瞥去。

    当真惊鸿一瞥。

    她的脚步不由像后退一步,神色异常复杂和愕然。

    黑色的碎发微微凌乱而有型,长相无可挑剔的完美。轻轻颤动是浓密睫毛像黑色的羽毛,似乎隐藏着慵懒。投着小小的阴影下是一双纯蓝色的眼睛,瞳孔里氤氲着浩瀚般的璀璨,充满深邃。抿着薄唇,唇瓣似一条线的弧度。

    身着一套白色运动服,似乎不是什么牌子货,硬是被这人穿出贵族的气质。

    所有人看着这个像是凭空出现的妖娆男人,一步步从容不迫地走来,竟是气势如高高在上的王者般,令人生畏。

    深邃的眼睛似乎看不见旁人,直直走到安慕绫面前,紧抿的薄唇才稍稍微张,硬朗的轮廓瞬间变得柔和,充满温润。

    安慕绫稍稍抬着头,才能与他的视线正对。

    安慕绫用眼睛一遍又一遍描绘他精致的脸庞,身体是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微颤,连同第三根肋骨下的心脏一并在颤抖。

    好熟悉……

    似乎认识几千几万年。

    但是……她的记忆里明明没有眼前这个俊美的男人存在啊。

    可是,感觉却是欺瞒不了人的。

    所以……安慕绫忽略微微发颤的心,轻声说:“你不是应该银发么?”

    心里像是住着一个小小人,不断呐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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