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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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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年第一期)选用了一个眼睛特别深沉的类似阿富汗少女的照片,穿特别暗的衣服,用白色为底,彻底与当时所有的时尚杂志为敌。该期封面故事是传媒大王默多克的婚姻,专题标题是《新理想主义》。第二期封面专题是《寻找刺激的女人》,洪晃向往的那种张扬、疯狂的生活方式开始登场,这一期她专门自己动笔介绍她心中有文化的设计师斯塔克。第三期,王朔终于驳不了她的热情约稿,登场说,“我早就想骂骂这些小狐狸精了”。洪晃发了一篇对他的采访,王朔又写一篇专文《女人是靠这样练成的》。到第四期,思想家文学家纷纷登场,吴文光写《我的朋友的生活事故》、皮力介绍绘画,专题是《新集体主义》、洪晃约老诗人芒克,干脆把诗发上了刊物。这一期的大片是崔宗利与另一个女模在史家胡同洪晃自己家的院子里拍的黑白片,很有文化蕴涵。最有味道的一张是屋里,背景是章士钊留下的那柜子二十四史,在视觉形象方面展现出洪晃非凡的感悟力。摄影界的一些朋友,比如曾璜就说,《I 
    Look世界都市》当时在时尚杂志的视觉表现方面显示出一种革命性,在视觉表现力方面展示了革命的前卫性。
    2000年《I 
    Look世界都市》从双月刊改为月刊。第一期的大片还是视觉的革命性,主角仍然是崔宗利与吕燕,场景从四合院转到航空博物馆。让时装与飞机发生关系,这也是洪晃审美趣味中那种飞扬的东西。但在文字表现方面,明显难以与视觉形象配套——聪明女人当然应该是有文化素质的,那就是刘索拉与朱哲琴,但她们的文化优越性后面的时尚呢?然后,第三期是文化的张艺谋作主菜,张艺谋与时尚杂志的关系,看来只能让他谈女人观,而大导演一旦谈女人,实际又消解了他的文化力量——办给女人看的杂志让他来谈女人,这不反而走向庸俗了吗?第四期接着练——姜文谈“明白饮食、糊涂男女”。这时候,洪晃感觉到问题了:聪明女人的偶像或者代表人物到底有多少呢?配合他们到底应该倡导什么样的时尚观呢?
    这一期,洪晃自己在刊物上发表了《时尚的包袱》一文。文章开头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到时尚是一个包袱。永远的鸡尾酒会和派对,无休止的穿着打扮,化了妆再卸妆,再化再卸。我们都是为了不落伍,别人不会在我们转身的瞬间说,‘她不如谁谁谁’。
    我们盲目地在赶时尚的集市,好像我们靠这个市场来确定我们的自我价值“。这篇文章全面地批判那种时尚——”我们经常骗自己,说我们打扮是为了自己,其实不太现实,因为几乎所有好看的东西都不太舒服“。”我知道我的身体与面孔不理想,却非要不择手段地否认这个事实。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外表上的缺陷,这是不是很成问题“?她挖苦减肥膏,说是在腹部捂出了痱子,批判时尚的攀比,认为生活本身比时尚美得多。这是一篇写得极好的文章,但它发表后,洪晃自己马上陷入了迷惘:你不是要做一本时尚杂志吗?你要你的读者都不要时尚,都去当思想家、艺术家、企业家?
    我已经过时了
    小雪——I 
    Look的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给你的”,她把一个黑色的、有GUCCI字样的、很大的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注意点,注意点。”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 Look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没有那种COSMOPOLITAN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COSMO 
    GIRL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 
    Look于2001年8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新来的编辑几乎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学生,都酷爱打扮。我的感觉是成了一个外行老女人。我和她们的对话经常是这样的——“这是什么?”我问。
    “这你都不知道?!老大?”晶晶秀气地说,“这是SWAROWSKI出的贴在身上的颗粒水晶,现在特时髦。可以保持一周,洗澡也不会掉下来。”
    “这是干吗的?”我问。
    “这是HR刚出的精华素啊!”美容编辑王靖解释道,“你不用精华素啊?那你怎么保养皮肤啊,老大?”我拿着一个橙黄|色、像眼药水形状的瓶子左看右看。
    “这么着开。”王靖站起来给我示范,她当过服装模特,个子至少1米78,她给我解释美容产品的时候,我不仅自我感觉笨,落伍,还有点矮。
    “这怎么穿啊?”我看着一件件有很多穗子,带子的衣服,傻呵呵地问。
    “你得把自己捆在里面,”穆玲,又是一个1米78的女孩,我们的服装编辑给我解释道,她打量了一下我的身材,然后非常理智地说:“不过你这个身材不是特别合适,我给你推荐别的款式吧。”
    必须承认,在这些孩子面前我已经过时了。
    朋友还是老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月的事情,正是I Look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了班,我和小雪一起到松子,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就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自从她当了主编后骂她的人太多,而我最伤她的地方是没有百分之百地信任她,在所有闲话中间我的立场总是在摇摆,一会儿说她好,一会儿又要她给编辑部检讨,我太委屈她了。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我到了I Look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想哭,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小雪这孩子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那时候真是比较闲。正好是亚洲金融危机,作投资的人都跑了,我们这些作投资顾问的人也就闲下来了。我和标准国际的三个合伙人都不属于那种非常有饥饿感的商人,活儿少了也不是特别着急,大家决定这样也好,歇歇脚,我们的生活态度特别端正,活得也特别自在。那时候天天晚上和一群朋友聚会,其中有两个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女人,小雪和廖文。
    小雪是I Look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 
    Look写文章。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如果说是美国咨询公司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员我也会信。她的打扮非常雅致,一身深咖啡色的呢子改良中式服装,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没有任何错误,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这顿饭我坐在她旁边,使劲和她套词,想搞明白她的来龙去脉。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倒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一个小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有一次小雪走后我们母女俩开始议论,都觉得小雪真是独一无二的,我妈妈想了想说,但是她命苦,要靠自己,靠不上别人。其实我妈妈根本不会算命,只不过酷爱看相,偶尔也装一回算命先生。但是小雪还是让她说中了,这姑娘是个靠自己的勤奋奔出来的孩子。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那年的春节我们是一起在我妈妈家过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郭方我们已经非常熟了,廖文是那天被朋友拽来的,我们都见过,但是不熟。那天晚上胡闹到半夜,我妈妈过了年就去睡了,我们就开始喝酒、跳舞,玩得非常开心。第二天所有人又凑在一起说没有玩够,还要出去再玩,就决定初五、初六的时候去北京郊区的九华山庄。
    我们到了九华山庄的第一个晚上,我、廖文和郭方都喝醉了,我记得跟郭方跳舞,记得廖文抱着我说:“洪姐,你的鸟语怎么说得这么好啊!”还记得我坐在冰箱顶上自言自语地说:“这边风景独好。”可能那天晚上只有小雪没有喝醉,笑呵呵地看着我们胡闹,还帮我们收拾残局。她是我们四个人里头脑最清醒的。第二天大家在冬天的阳光里晒着,聊点心里话,在这以后我们都互相帮过忙,廖文帮我写文章,我帮她找钱作画展,郭方帮我们组织活动,她的餐厅阿仙蒂刚开张的时候我们轮班去做托。而小雪和我干脆成了同事。
    2000年春天,我把小雪拉到I 
    Look作时尚编辑。那时候我已经一点闲情都没有了,反而跟上了弦差不多,由于我在标国的三个合伙人非常痛快地把我们集体的钱拿出来支持我,我的压力就更大了。开始一起工作以后,我们马上发现,我和她在很多地方意见不一致:她是主流,我是另类。这种冲突在我们对图片的选择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她喜欢唯美的,非常黛安娜·弗里兰的照片,我喜欢前卫的,非要把弗里兰彻底毙了的I…D类的照片。我们之间的关系朋友的分量逐渐少了,工作的分量越来越多了。我们天天都是在讨论内容,我变成了一个会骂人的、独断的恶女老板,她成了一个少不了受委屈但是非常倔的时尚编辑。在我终于认输,把编辑大权全部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当年九华山庄那样的聚会了。在此其间,我只有一次非常偶然地去她家“蹭饭”,但是坐下说的话题全是工作。我惟一的安慰是小雪前几个月得意地说:“我挺得意跟别人说,你当我的出版人。”我知道小雪和我在一起工作和我们当年的友谊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找回原来天天和我一起鬼混的那个朋友。
    小雪说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型再或者顶多是棱型,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呈列如下。
    ★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 
    LOOK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 
    LOOK世界都市》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六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
    ★将“骂人”进行到底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有一阵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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