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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娇颜-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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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真的是我想多了。”凤翔轻轻舒了口气,又有些疑惑的看着我道,“不过你说的那个妄想症是什么病,我好像还没听说过。”
“是我们那里的一种病啦,好像就是胡思乱想出来。”我含糊的应付道。我没穿到这里的时候又不是学医的,连这个名字也记不清到底是在哪里听说来的,怎么可能知道病理是什么。
心里突然觉得有些失落,凤翔虽然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觉得我说话行事怪里怪气,但是我们之间终究还是有二千多年的代沟存在,不知道能不能真的做到心意相通。一个影子在我心中慢慢浮现出来,或许在这个时空里,真正能明白我在说什么的人就只有他而已。只是他实在太过功利,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该把他当做朋友,还是敌人。
心中悚然一惊,为什么我今天总会无缘无故的想到张良,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故意在提醒我他的存在一样。难道说,是他那里出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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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事情比较多,更新的时间可能会不稳定,但是我会尽量做到每天一更,至少是平均每天一更,希望大家能够谅解。寒江再次拜谢。
第四十七章 神秘来客
隔了一天,张三把做好的椅子送到我面前。木料虽然不是上好的,但是打磨得却很光滑,而且还放好了皮质的坐垫和靠垫,看得出他为了让我坐得舒服些花费了不少心思。心中有些感动,正要向他道谢,凤翔已经上前对他躬身一礼,道:“多谢张兄为内子费心,小弟感激不尽。”
我忽然觉得有股热流淌过心头。在我心中,爱一个人不需要玫瑰红酒、烛光晚餐,不需要山盟海誓、烟火灿烂。爱我的人会在看到前方道路不平时握住我的手,提醒我小心脚下;爱我的人会在上街时让我走在人行道的里侧,这样就算马路上发生什么意外,也不会伤害到我;爱我的人会将对我的帮助看作是对他自己的帮助。
因为我要的爱从来就不是挂在嘴边的一个字,而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细水长流。这个人,我当初在现代用了二十年也没有等到,想不到原来他一直在这里等我。
凤翔推着我在山寨周围察看环境,张三一直眉飞色舞的跟在我们后面,每逢见到有人惊诧的看着我坐的轮椅,他就会扯着嗓子自豪的告诉人家“这个是俺做的!”。看他脸上的神情,就好像新作父母的人喜欢抱着自己的孩子在亲朋面前炫耀一样,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只不过张三并没有能高兴多久。渐渐的,我发现这里的人虽然对这张做工精巧的轮椅感到好奇,但是并没有因此对张三产生多少尊敬之情。诚如他当日所说:即使做到神乎其技又怎么样,在别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供人役使的工匠而已。
见他有些失落,我伸手拉了拉他粗大的手掌,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道:“有一句话叫作‘天生我才必有用’。乱世之中,无论是攻城还是守城,都需要很多精巧实用的器械。如果这一次你能帮助我将山寨改建得如铁桶一般牢不可破,大当家一定会发现你的才华,重用于你。还有那些看不起你的人,到时候也会明白,一个能工巧匠有时候会比千军万马来得更加重要。”
张三的粗旷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温柔的神色:“谁看不起我,我都不在乎。因为俺知道,还有你们两个会欣赏我的才能。”
见我和凤翔诚恳的点了点头,他的眼神越发恍惚起来。忽然,我觉得,他看的人似乎并不是我和凤翔,而是透过我们在看另外两个人。
在凤翔和张三的帮助下,我们用了三天将整个山寨的重建草图整理完毕。新的山寨由若干个石头盖成的围屋组成,每个围屋最外面的一层都设有巡逻的岗哨,由住在里面的壮丁负责防卫工作。他们的家眷则住在围屋的里层,这样保卫围屋就等于在保卫他们自己的家。临近的围屋之间还有暗道相连,可以在敌人来袭的时候相互扶助。所有围屋又排成一个大的圆形,拱卫着建在当中的聚义厅。紧贴着山寨的树木要坎伐干净,清理出一片防火隔离带。另外,山寨内外,何处该设陷阱、何处该挖沟渠、何处建瞭望台、何处设绊马索,都在图上标记得清清楚楚。
图是张三画的,记录的工作则交给了凤翔。老实说,在这个时代,唯一让我头痛的就是写那个复杂繁琐、弯弯曲曲的小篆。每次对着竹简,我都会感慨,当初发明简体字的人简直是太伟大了。
兴冲冲的整理好草图便要凤翔推着我去见毛忧邀功。走到聚义厅附近,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儿,今天这里多了很多巡视的人,而且还都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生面孔。还离得老远,我们就被人截住了,远远望去,一向大开的厅门今天却关得死死的。
只听到前去通报的人站在门外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好像是哪个地方的方言,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里面传出了毛忧的声音:“请。”
毛忧的脸上依然是那副冷冰冰的神色,好像什么东西都钩不起他一丁点儿的情绪。但是,我却觉得他的眼睛中似乎比平时多了一些什么。我没有多想,只是有些得意的将草图交给他:“这是我们这几天研究出的重建山寨的草图,大当家看看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毛忧接过图随手放在身边的几案上,点了点头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图先放在这里,有看不懂的地方,我再向贤伉俪请教。”
我心中大为奇怪,当日我才说这里的布局有问题时,他是那样急于改建,好像恨不得立刻就可以动工的样子。怎么才过了几天,他就好像把这件事看得可有可无了呢?难道这几天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变故?
我疑惑的向四周打量了一下,今天这附近防范的这么严谨一定是为了什么特殊的原因,也许他刚才是在接见一个特别的人,只是由于我何凤翔的突然到来才不得已中断了。我们来后这里一直没有人出去过,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个人应该还在这间屋子里。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向内室看去。恰在此时,里面传出了一声明显压抑着的轻咳。听到咳嗽声,毛忧的眉头几不可察的动了一下。正要说话,凤翔用手指轻轻的在我背后捅了一下,示意我不要多嘴。然后向毛忧抱拳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告辞了。”
回到住处,我迷惑的看着凤翔:“你说毛忧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好像不再着急改建的事情了?难道他……”后面的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那个想法实在太不可能了。因为我想说的是——难道他想要放弃这里?
凤翔将手轻轻的放在我的肩头,温声说道:“他在这里苦心经营了这么久,不会说放弃就放弃的。而且我总觉得他在这里招兵买马,是有什么重大的图谋,不像是为了逐鹿中原那么简单。”
我点点头,凤翔说的不错,这里是毛忧一手经营起来的,而且我曾经听戚风说起过,当初因为毛忧的外貌与中原人不同,很多人都不原意跟随他。今天这里能有这样的规模,他肯定是花费了不少心血的,又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呢?
但是如果他不是想逐鹿中原,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说,是和今天那个神秘来客有关?
第四十八章 考验
由于用了治疗骨伤的圣药,我的腿伤很快好了起来。昨天有人患上了伤寒,凤翔一大清早就去为他看诊了。我一个人在屋子里闷得发慌,便到房门外的空地上练了一趟剑。
“好!”
刚一收招,身后便响起一声喝彩。我回身看去,只见毛忧正站在那里看着我,脸上毫不掩饰的洋溢着赞赏之情。
我还剑入鞘,朗声笑道:“谢谢捧场。”
毛忧微微一愣,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中原的女子都喜欢扭捏作态,想不到……”
我摇摇手轻笑着打断他:“那个不叫扭捏,而是叫作矜持,是大家闺秀的象征来的。只可惜我是假小子,这些东西一向都学不来。”
“那就不要学。假小子是吗?也很好啊。”毛忧忽然半眯起眼睛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向后退了半步,勉强笑了一下:“不知道大当家来这里有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事情,不过是走到附近,恰巧看到你在练剑,便停下来看看。”毛忧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看了看我手中的剑道:“如果我手下的人,武功都能像你一样高强,那还有什么仗是打不赢的。”
“大当家以为,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强弱的决定因素是士卒武功的高低?”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武功高强,可以以一敌十,那么把这样的人集中起来,当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了。”
我摇摇头,浅笑道:“大当家错了。一个人的力量再强也敌不过一个团队的合作力量。上阵杀敌不是比武较量,讲究单打独斗;而是群体作战,讲究的是士卒之间的默契配合,不只是简单的两两相加那么简单。
“一支战斗力强的军队一定要做到兵将相知。统帅要有能力让手下的士卒对他产生绝对的信任。兵凶战危,毕竟打仗是要死人的,一个人肯跟着你,就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在你的手上。士卒对于统帅则要做到绝对的服从:击鼓则进,鼓声一响,就算是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前进;鸣金则退,锣声*一响,哪怕前面有金山银海也要后退。否则就只是一盘散沙,不会有任何战力可言。”
“如你所言,武功岂不是变得不重要了。如果只是一群老弱残兵,即使配合得再默契,又能有什么作为。”
“武功当然也很重要,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我轻轻一笑,“军队对于将军,就好像宝剑对于剑主。剑有双刃,即可伤敌,又可伤己。一把锋利的宝剑固然可以令剑主对敌时有更多取胜的把握,但是如果这把剑落不肯听话,同样也会使剑主陷于万劫不复的险境。”
看到毛忧的眼神中有些迟疑,我上前一步笑道:“如果大当家还有疑虑,不如我们先来验证一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这样也好。”毛忧点了点头,突然笑得有些狡猾,“也不必太麻烦,只要你能令后寨的那一队人听命于你,就算你说得有理。”
我暗暗的叹了口气:地球人都知道,后寨的那一队人是出了名的散漫,从来不知道规矩为何物。毛忧交给我的这个任务,还真是“不太”麻烦。
我心里虽然叹气,面上还是装出一幅自信满满的样子,向他拱拱手道:“一言为定。”
他笑着摇摇头:“你真的这么有把握?”
“当年孙武以《兵法》觐见吴王阖庐,吴王为了试验孙武的练兵之道,特地安排了宫中的姬妾和宫女让他训练,结果孙武一样可以把她们训练成令行禁止的士兵。难道大当家认为自己山寨中的人还不如那些养在深宫中的女子吗?”
“孙武?”毛忧迷惑的看着我,问道,“孙武是什么人,听你这样说,他到是个人才,他现在在哪儿?”
我愣,孙武练兵的故事在当初的现代都已经拍成动画片了,怎么他居然会不知道。转念一想,这也难怪。这个时代,还有出现纸张和印刷术。这里的每一部书都是靠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刻在竹简或木简上的,极其耗费人力物力。所以在这里,书籍的流通量是很小的,读书绝对是有钱人的事业。更何况毛忧还是从西域迁徙过来的,不知道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我对他笑道:“孙武是我们中原的一位军事家,已经过世很久了。如果你对这个故事有兴趣,我倒是可以讲给你听。”
见他点了点头,我侧身对着房门作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到屋里坐下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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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毛忧派给我的那一对人时,我才明白他前一天听完故事后为什么会露出那种深不可测的诡异笑容。原来他对我并不比吴王阖庐对孙武厚道多少。吴王阖庐为了为难孙武,故意将自己的宠姬交给他训练。而我们这位毛大当家派给我的,则是整个山寨中出了名的“鬼见愁”和“滚刀肉”。而且这些人还都是旧相识,除了在一旁对我憨笑着以示亲近的张三外,其余几个正是当日在山下截击我和凤翔那些人。当然宋狗儿也在其中,而且他似乎还是这些人的首领。
我寒着一张脸,冷眼看着眼前这些吊着膀子、撇着嘴自顾自聊得高兴,完全把我当透明人的家伙,心里开始有些犯难。以前我接触的几乎全都是正规的军队,即便是那些杂牌军,比起眼前这些貌似无赖的家伙来,也可以称的上是军纪严明了。
眼光一转,刚好看到宋狗儿一脸不屑的神情,好像在说:别说你只是来借地方养伤的,就算你是二当家的相好,咱们也不会乖乖听你的话。
我心中一动忽然计上心来,淡淡的对他道:“我想大当家应该已经告诉你们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这一队人由我节制。为了方便操练,从现在开始,由宋狗儿担任你们的队长,直接听我指挥。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服从我的命令。”既然是要杀一儆百,自然要挑领头的开刀,何况他还曾经几次三番的羞辱凤翔。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很小气的女人,容不得别人对我心爱的人有半点的不尊重。
“其实也没必要这么麻烦。”宋狗儿向前晃了两步,嚣张的笑道,“咱们这里本来做的就是拦路打劫、聚义分金的生意。如果在今天之内,你能单独下山做成一笔买卖,我们自然就会服你。否则的话,哼哼……”
在一片哄笑声中,我冷然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由不得你们反悔。”
“谁要是说话不算,就不是人养的!”
“没错!”
我知道他们都是些粗豪汉子,虽然不服我这个女人的管理,但是说出的话却是一定会算的。虽然那个宋狗儿有些难缠,但是只要稳住大多数人,我也不怕他能耍出什么花样来。至于他们要的那笔“买卖”,我心中冷笑一声:大概他们还不知道,我的剑术决不弱于凤翔,这点事情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既然如此,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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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这个字应该是在宋朝才出现的,秦末说鸣金收兵的“金”实际上是指一种叫做“錞于”的打击乐器。但是为了行文方便寒江不知死活的用了“锣”,大家原谅吧。
然后寒江作可怜巴巴状——手里有女频PK票的朋友,能不能赏我一张呢。
第四十九章 猎物
换了套男装,我逸逸然向外走去,准备开始我前世今生的第一次打劫行动。
走出山寨,我才发现自己好像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我一心只想着以我的身手来劫道简直是小菜一碟,却忘了打劫可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不是有人劫就行了,还需要有人被劫。可是我对这里的地形根本没有概念,要到那里去找那个可以被我劫的人呢?
由于天气寒冷,地上的积雪还没有溶化,树林中到处都是清一色的银白。想起自己天生就没有“方向感”这种法宝傍身,我不敢四处乱走,只能顺着别人在雪地上踩出来小路边走边伸着脖子向四周张望,巴望着老天开眼,地上能突然冒出个人来让我劫。
心中越来越焦躁,突然有人在身后拍了我一下。我吓得一跳,脚下打滑,整个人向被踩得光滑硬实的雪地上一头栽下去。眼看着地面在眼前骤然放大,常年摔跤的经验让我脑海里条件反射似的蹦出了一个字——疼!
还没等我的头和地面亲密接触,胳膊突然被一双大手拉住,身后传来一个有些尴尬的声音:“是俺。别怕,是俺。”
我稳住了身子,回身有些吃惊的看着张三:“你怎么来了?他们不是说要我一个人下山做一次‘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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