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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清穿日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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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怕没有前程?若是能遇上机会,为他们二位大人立上一功,岂不比回京熬资历还要看家里眼色要强?说到底,与其在京中做个没人看得上的小官,还不如外放。”
  “那儿子……”
  “你不必担忧,年后我就请先生,必得好好教他读书成材。你先前说得也有道理,光会读书,不会骑射也不好。我会写信跟家里说,荐一个好师傅来。”他冷笑一声,“难不成这点子小事,他们也说不行吗?”
  佟氏也不去惹他,心头大事总算放下了。虽然丈夫与家人起了嫌隙,但她素来就对婆家人没有好感,倒不怎么伤心。只要丈夫儿子前程有望,能不回大家族里去,自然是好的。如今她也是女主人一般,在自己的小家中当家作主,早已习惯了,现在要她重回那个伯爵府去做牛做马,她才不感兴趣呢。
  果然过了十五,张保就托周府丞带路,亲自去拜访了那位丁举人,很是满意。虽然只是一位举人,年纪也不小了,但教儿子已是足够。他郑重带着端宁上门行礼,丁举人欣然收了学生,约好每日由家人带着端宁去他家上课,午饭也在他家吃,饭钱早已付给附近的餐馆了。
  佟氏本想让儿子在家学,但那位丁举人为人有些古板,认为张保天天去衙门,家中多是女眷,有所不便。他坚持,佟氏只好作罢,每日目送儿子出门,就想着他什么时候回家。她这个样子,家中诸事都有些懒得去理。淑宁也不理她,每日都十分努力去练习走路和说话。她是成年人的灵魂,比起一般小孩自然学得快。等到张保发觉儿子不在家让妻子魂不守舍时,就发现女儿已经能跑能走,说话也很流利了。
  佟氏被丈夫说了几句,很不好意思。过了几个月,她也渐渐习惯了,不再天天呆坐着等儿子回来,转而去花时间心思想着晚上的饭菜和丈夫儿子的衣服。女儿乖巧听话,又不胡闹,于是她就放心任孩子在家中乱跑。
  之前总是被人抱着走来走去,淑宁无法控制自己能去的地方,现在能自由在家中走动,又不用担心总是有人跟着,她才第一次仔细地打量起这个家和家中的一切。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是越看疑问就越大。因为她看到了花露水,看到了肥皂,看到了佟氏妆盒中巴掌大的镜子,还看到了玻璃做的灯台灯罩。这些东西不是都要清朝后期才能有吗?就算镜子和之前见过的玻璃器皿已经出现了,那么花露水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穿越者?难道这里的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
  淑宁这时真是无比想去翻翻书房里的史书,好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历史真的发生了变化,那么她所生存的,还是她原以为的那个清朝吗?
  可惜,无论淑宁有多聪明,两岁的小孩子去看史书,仍是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所谓反常即为妖,她可不会忘记太过锋芒毕露,会有什么后果。此时她只能按捺下来,不能查书,就只能问人了。于是她装成问题宝宝的样子,整天指着东西问人“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虽然别人被她问得烦,但好奇宝宝毕竟很正常,多数问题都能得到回答。其中,八卦小桃成为最受淑宁欢迎的回答者,因为她总爱东拉西扯,往往会说出很多东西来,虽然可信度相当可疑。以下这样的情况,就常常发生。
  “这是什么?”
  “这是肥皂。是洗白白的东西,很有用呢,能洗得很干净哦。比我们乡下洗东西的皂荚膏子好多了。听说还有香的肥皂呢,就是加了香料的,洗衣服时只用一点点,就能让衣服香足三天三夜呢!”
  “这是怎么来的?”
  “我早听东街口那个说书先生说过了,这是宋朝时就有的东西,是一位驸马爷发明的。他是为了让公主老婆香喷喷的,所以特地做出来讨她欢心。结果那位公主娘娘发了善心,特地把方子传给穷人,穷人起了作坊,做出肥皂卖了钱,就不再受穷了。小妞妞长大了也要像这位公主娘娘一样做个好人啊。”
  “……”
  “这是什么?”
  “这是花露水。”
  “什么是花露水?是花做的吗?”扮小孩谁不会啊?
  “这我可不知道。这是人家的秘方呢,听说唐朝时就有了呢,足有上千年啊。人人都说这花露水是用了几百种鲜花制成的,还加了很多名贵药材,能够提神醒脑,还能驱除蚊虫。买一小瓶就要花上五两银子,只有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才配用呢。三奶奶这一瓶是大瓶的,足足值十两银子呢,还是她娘家给的,来奉天这几年,才用了不到一半。”
  “……”
  淑宁觉得自己好像在听一部穿越史,这些故事她怎么听得那么耳熟啊?虽然与小说有些出入,但怎么听着那么像《宋风》和《唐朝好男人》呢?该不会是那位名叫王子豪的牛人,真的穿越到唐朝去做花露水了吧?但如果这些小说中的情节真的在历史上发生了,那历史该有很大的不同才是,为什么现在她还是生活在历史上的康熙二十一年?
  慢着……历史似乎真的有点不同了……
  淑宁想起了总是听到的“京旗回屯”四个字,难道说,《水煮清王朝》也正在发生吗?可这年代不对啊!天啊,她到底是穿到了哪里啊?
  她觉得自己已经不知说什么好了,头脑中只有一片空白。
    正文 十、学习
     更新时间:2008…8…4 4:02:26 本章字数:3549
  所有的疑问,似乎只能从史书或长辈那里才能得到解答。但淑宁还没白痴到让一个两岁小女孩去问父亲这种深奥问题的地步。天才的光环或许很耀眼,但她没有兴趣头顶着这个环。而且太过天才的话,说不定佟氏也要把她当成是鬼上身了,富查家小子的事毕竟才过去不久。要看史书的话,现在的年纪也嫌太早了,何况她还没启蒙呢。虽说家人放任她满屋子乱转,但要是她真要一个人到书房去,不一会儿就会有人来——谁放心她一个小娃娃在那里乱转。就算不怕她被书本打到,也要怕她会不会把墨汁弄到书本上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淑宁决定:她要先学认字,再好好读书。只有等到她的学识足以让人觉得她看史书是件正常事的时候,才不会引来别人的疑虑。
  虽然她很想知道答案,但她人都已经来了,无论这是个什么世界,她都回不去了,只好既来之,则安之,随遇而安吧。
  端宁到丁先生处上课已有好几个月了,功课比起之前自然是进益了许多。但他小孩子心性,未免贪玩。在自己家里用功是一回事,每天起早摸黑上学又是另一回事了,现在他连和朋友们一起玩乐的时间都没有。如果上课不认真,先生还会打板子。父亲是嘱咐过的,一定要先生严厉管教,而且每隔几天父亲就要检查他的功课,根本没机会偷懒。在这样的高压下,虽然端宁的确有了进步,但也起了逆反之心,凡事只要达到要求,就不想做得更好,因此他的功课长期只处于中下水平,却不打算更用功了。
  这天端宁下学回来,天色尚早,他留在房间里看书,一刻钟才翻得一页,眼睛倒是往窗户外头看得多些。正百无聊赖之际,他忽然看见小妹淑宁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了,伸出小手对他笑:“哥哥,哥哥~~”
  端宁眉开眼笑地,一把抱起淑宁:“怎么来看哥哥了?我可好久没跟你一处玩了。”
  “哥哥在做什么?”
  “做功课呢,正看书。”端宁抱着妹妹坐回座位上,指着桌上的书本纸张给她瞧。
  “指得好,正好撞上门来了。”淑宁暗暗想道。她指着纸上一个字,问:“这是字吗?是什么字?”
  “这个呀,是‘远’字,是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意思。”
  “那这个呢?”
  “这个是‘亦’字。”
  “这个,这个呢?”
  ……
  端宁很惊奇地发现,只有两岁多的小妹妹非常聪明,无论是什么字,只要教过一遍她就能记住。有两次他念了白字,居然被妹妹指正过来了。这真是太没面子了!他都七岁大了,居然还不如两岁的小丫头?!!!真是奇耻大辱!!!他决定要发奋努力,绝对不可以再被妹妹指出他念了白字!!!
  小孩子心思简单,端宁这个真小孩很轻易地就被淑宁这个西贝货给套住了,不但每天放学回来都教妹妹认字,而且自己还学得更加认真了。以前偶尔会出现的白字,再也没有出现过,对于先生教的经史名篇,也渐渐熟悉起来,虽然算不上十分优秀,比起原来那勉强过关的成绩,已算得上是飞跃性的进步。张保几次从丁先生处听到赞扬,都感到十分欣慰。回家告诉佟氏,更是让她高兴得破例做了一大桌好吃的,慰劳读书辛苦的儿子。
  端宁教妹妹认字的事,不到一个月就曝光了。幸运的是,张保和佟氏都没有阻止,只是为了不增加端宁的学业负担,把这个任务转交给了佟氏。
  端宁原本教给淑宁的,都是他自己的功课,是《论语》。但佟氏接过教鞭,却从《三字经》、《百家姓》交起。淑宁早在前世就学过这些,但郁闷归郁闷,她还是得乖乖地重头再学一遍。所幸她学得很快,没过多久,佟氏就开始教她写一些简单地汉字了。
  这年的夏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皇后死了。佟氏与这位新封的皇后是同族姐妹,小时候也常见面,因此难过了好几天。由于国丧,未来三个月内所有有爵位的人家都要禁婚嫁,一年内要禁止宴乐,京里许多大户人家都纷纷遣散家养的乐伎优伶,有些人家就把这些小戏子转成了丫环小厮使唤。伯爵府也不例外,一下子增加了不少人手。人手的充足使得二嫫没了用武之地,于是又要被送回奉天来了。
  中秋前夕,又到了送礼回京的时候了。虽然国丧期间不能大操大办,但节礼还是不能少的,佟氏省吃俭用了一个月,张罗了一车东西让长福送回京城。长福回奉天时,就带了二嫫回来,顺道一起来的,还有一位三十多岁的汉子,叫成昆。不过他可不是金庸老爷子笔下的那位大奸徒,而是绿营退伍兵一名——伯爵府送来给小端宁当骑射教习的老师是也。
  这下可把端宁乐坏了。他终于不再需要整天坐在书桌前啃四书五经练大字了。有了张保的命令,他每天放学回来都能在外头骑上大半个时辰的马。等他再大些,时间还会加长,而且还有机会学射箭、刀枪和打猎。这怎么能不让他兴奋呢?
  这位成昆老师,虽然有些沉默寡言,腿也有些跛,看着似乎有点落魄,好像不太可靠的样子,但实在是有真本事的。骑术好是不用说了,他只来了不到十天,连盛京将军都知道张保家来了一位骑术高手了,除此之外,他射箭还百发百中,百步穿杨、百步穿铜钱等等都不在话下,难得的是还会三连发、五连发,还发发中红心。这样的高手,伯爵府是怎么找到的啊?
  成昆不爱说话,但也耐不住别人磨,到底还是透露了一点,加上旁人从几个新来的回屯旗人那里打听到的消息,终于知道了他的来历。
  原来他是京郊绿营的一个小军官,因为本领高强,已做到了把总,但他生性耿直,又不会讨好上官,对下属又严,所以在军中颇受排挤。去年秋天时,他出营办事,见到有权贵子弟欺凌一对卖唱的父女,就上前救人。谁知那对父女一脱身就快速逃走了,那帮权贵子弟丢了美人,拿他出气,他只身难敌对方势众,被打断了一条腿。回营后,上司不但不替他出头,还埋怨他多管闲事。因为没什么人关心他,他才发现过去自己做人有多失败,于是觉得心灰意冷。他伤势严重,断了的腿接回来以后,还是有些跛,上头认为他不能再做军官,就给了他遣散银子,让他自行谋生去,却把他的缺拿出去做了人情。他的积蓄都拿去付医药费了,几两遣散银又能做什么?所幸有个昔日同乡帮他做保,他从前又曾有过盛名,才得以进了伯爵府当个骑射师父。但他的性格还是一如往日的耿直,处处受排挤。这次三爷张保写信回京要求给儿子找个师父,人人都当是个苦差事,怕一去奉天跟着个出不了头的三爷,就再也没有了前程,所以无人敢应,最后把成昆推上来当了冤大头。
  张保知道此事,倒有些佩服他的为人,对他的遭遇也很同情,因此对他很客气,还吩咐全家,对成师父绝不能怠慢。
  成昆原以为来了以后会受苦,不料这份差事轻松得很,主家也很和气,下人们都不排挤他,倒觉得比往日京中更舒心。他心中感激,就打起十二分精神教导端宁大少爷,把他磨得够呛。
  二嫫的回归并没有让佟氏有所担心。今时不同往日,这大半年功夫,儿女都在她身边成长,女儿又已懂了事,不再像以前那样,时刻都要人照顾,就算现在二嫫回来,也不必担心她会抢走儿女的敬爱了,因此佟氏在面对二嫫时,比从前和颜悦色了许多。
  相反,二嫫却憔悴了不少,不过三十岁许人,原本的一头乌丝已夹了几缕银白,倒让佟氏大吃一惊,连忙问她是怎么回事。二嫫眼圈一红,呜咽着说出缘故。
  原来她那个小女儿,自幼体弱多病,虽然有了亲生母亲在身边照顾,但还是在六月中夭折了。二嫫自女儿满月后就与她分离,直到去年除夕才再见到她,才相聚半年,就天人永隔,大受打击,精神比以前差多了。佟氏听她讲得伤心,自己也是做母亲的,也忍不住流了几滴泪,柔声安慰她道:“你也别太伤心,她是个好孩子,上天必保佑她投生个好人家,下辈子说不定怎么享福呢。”
  二嫫哭着给佟氏跪下了:“多谢三奶奶这话。若不是您开恩,让奴婢回去与家人团聚,奴婢恐怕见不到女儿最后一面。如今不但能送她最后一程,还能陪了她这半年。奴婢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奶奶的大恩,就算做牛做马,也会报答您的。”
  佟氏连忙扶起她,又叫小桃去绞帕子给她擦脸,说道:“不必行这样大礼,我知道你是个可靠人。以后你就安心待在这里,每年我都让你送年礼回去,等你儿子再大些,就让人把他调到咱们这边来,可好?”
  说得二嫫大喜,连忙又跪下了。佟氏扶起她,又安慰了她几句,就叫人去喊淑宁。
  淑宁来到上房,见到二嫫,先是愣了一下,想喊人,又忍住了,瞄了佟氏一眼,只见她淡淡地笑着,只问道:“你认得她是谁?”淑宁想了想,小心说道:“瞧着眼熟,只怕认错了。”二嫫忙上来抱住她:“小妞妞不记得我了?是二嫫呀。”她瞧着淑宁,倒想起死去的女儿,眼里满满地都是疼爱。淑宁悄悄瞄了佟氏一眼,淡淡地说道:“原来是二嫫,我没认出来。”二嫫只是拉着她的手细看,问些别后的琐事。
  佟氏一直都笑眯眯地,只偶尔插句话,过一会儿,就叫二嫫先下去休息了。
  淑宁瞧着她的背影,回过头来甜甜地笑着对母亲说:“额娘,您今日可安好?”
    正文 十一、疑史
     更新时间:2008…8…4 4:02:27 本章字数:3384
  时光飞逝,转眼已过了三年,如今淑宁有五岁多了。她虽然一直力求低调,但有一个成年的灵魂,怎么尽力装也是会漏馅的,幸好她的表现还不算太出格,家人只以为她是稍微比常人聪慧一些而已。
  其实她能顺利地不引起家人疑心,倒要多谢一位堂姐妹。京中伯爵府里的大伯父的次女婉宁,是他仅有的一位嫡女,美丽聪慧,多才多艺,又从小就会讨长辈欢心,虽然只比淑宁大两岁,已是京中有名的神童才女,名声传得连宫里的贵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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