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谋国-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三章 韦林的祖先们(上)
     更新时间:2008…10…4 15:27:30 本章字数:3102
  在当初,韦林的祖先麦斯麦先生不过是巴雷特高地上的一个小庄园主,当岛上的贵族们再一次相互开始征战的时候,他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他把自己的家产送给一个名为奥古斯丁的小贵族作为军费,又召集庄园附近的猎人参加了军队。
  巴雷特高地上的猎人都擅长使用长弓,特别是当他们躲在高及人腰的草丛里的时候,任何勇士都逃不过神出鬼没的利箭。
  在战场上,麦斯麦先生把猎人们编成横队,站在前列向敌人倾泻箭雨,猎人们不管是射速还是射程都远远高于卡耳塔其他地方的弓箭手,他们在极短时间里就可以射出一箭,精确地击中一百米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步兵。
  关于“米”这个计量单位,还是了不起的麦斯麦先生发明的。在此之前,人们最常用的单位是“里”,还有就是“肘”,就是成年男子从手腕到手肘的距离。
  据说当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麾下猎人的实际情况,麦斯麦先生努力使用长弓练习箭术。好象卓有成效的样子,因为大家总是听到麦斯麦先生谦虚地说:“啊呀呀,这次又是离靶心还差一米。”
  每个人都知道,“米”是孟斐斯所出产的一种和麦子相似的粮食,当初亚平宁人征服孟斐斯的时候把它带回了指间大陆,据说他们当初还用这东西做面包,真是可怕!
  现在大家都更喜欢麦子,猎人们虽然不是旅行家,但也清楚地知道,米和麦子形状大小应该都差不多。
  猎人们在为麦斯麦先生的成绩感到骄傲的同时却产生了怀疑,当然不是怀疑他们尊敬的麦斯麦老爷,而是感到自己的训练方式也许不大对劲。
  因为在贫瘠的巴雷特高地上,打猎是很多人唯一的谋生技能,每个猎人都必须从小开始训练,才能达到足够的射击速度和精度,更不用说实际的战斗技巧,还有使用猎狗及如何潜行隐蔽等问题了。而从没碰过长弓的麦斯麦先生却能几乎是在刚开始训练的同时,就做到别人也许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绩。
  于是在几个德高望重的老猎人指导或者说是唆使下,以提高巴雷特猎人技艺的名义,麦斯麦先生用过的箭靶被偷了出来,人们惊奇地发现,离靶心最近的箭孔都在箭靶的边缘。
  老狐狸们在一次闲聊的时候,仿佛无意中提到了做人要厚道的话题,委婉地提醒麦斯麦先生,说谎的孩子会被狼吃掉的。
  而博学的麦斯麦先生则给孤陋寡闻的乡巴佬们讲了个神奇东方大陆的故事,大意是说某人出去游历,在某个地方发现了某种植物。这种植物的果实和“米”完全一样,但是体积却是其若干倍。当地人用这种果实作为测量距离的工具,一颗米的距离又可以称为一米。当然其中又穿插了主角和公主的爱情,与怪兽的搏斗等等情节。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又纷纷为自己恶意猜测麦斯麦先生感到羞愧,不过在里和肘之间终于有了新的计量单位,这点至少对用弓箭的人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这个极其富有神秘色彩的故事随着巴雷特猎人征战的步伐传遍了整个卡耳塔,后来商人和贵族们又把这个故事带到了指间大陆。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把三肘长的距离称为一米,那是麦斯麦先生的箭离靶心最近的距离。
  麦斯麦先生给猎人们带来的改变远不止这些,以前勇敢的猎人们总是习惯在敌人靠近或是随身携带的一袋箭射完后,就拔出匕首准备肉搏。
  在麦斯麦带领下的猎人部队,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都站在前排射击,但是当喘着粗气、咬牙切齿的敌军士兵冲到前面的时候,猎人都已经收拾起长弓和箭,退到己方剑士和长矛手的身后了。然后就是等着敌人溃败后追击,或是等在己方溃败后被追击——幸好这种事很少发生。
  大家普遍认为,弓箭手在不射箭的时候投入肉搏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守财奴麦斯麦用自己老母鸡捍卫小鸡的勇气捍卫自己的部队,这是极其不合规矩的行为,对于胆敢这样做的人,通常都会被主将剥夺部队的指挥权。幸好麦斯麦遇到的是奥古斯丁,他宽恕了这种行为。
  曾经有贵族因此质问麦斯麦,并要求奥古斯丁将其治罪。麦斯麦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剑士的战场在三米以内,长矛手的战场在十米以内,而巴雷特猎人的战场在五十米以外。”
  奥古斯丁对这句话大加赞赏,并命令大家不得再提这件事情。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污蔑勇敢的麦斯麦是个胆小鬼了。
  巴雷特猎人在战争期间的损失可以算得上是微乎其微,这对于战后的发展当然的有好处的,并且巴雷特人看着其他领主那些断手断脚或者干脆就是死无全尸的士兵们,也就更加觉得麦斯麦先生那张脸格外亲切而值得信赖。
  韦林一直认为麦斯麦之所以能得到奥古斯丁的宽容,和他是奥古斯丁最早的支持者有很大关系。也许奥古斯丁是想收买人心,并且麦斯麦每次这样胡闹都没有让战局变得更糟,所以也就被容忍了。
  当时还有许多庄园主都有自己的支持对象,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坚信自己一方会赢得整个国家,但最后感到满意的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
  不到十年的时间,奥古斯丁就成为了卡耳塔的国王。其实在这时候,有不少心怀嫉妒的失败者到处散布谣言,说他出身低下,是妓女和流浪汉生下的孩子。幸亏一批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挺身而出,使用了无可辩驳的资料和论证,宣布奥古斯丁其实是传说中的英雄圣提雷尔的后代,并且强烈地希望他能够恢复自己的姓为“圣提雷尔”。
  改变的当然不止是一个姓而已,麦斯麦先生也从一个小庄园主成为了男爵。奥古斯丁为了奖励这位最先追随自己的人,慷慨地把整个南部巴雷特高地划为他的世袭封地。
  当然,这块土地是有那么点不大适合耕作,好象也没什么矿藏,但是中央肥沃的土地理所当然应该属于王室所有,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表示了赞同。
  巴雷特高地是卡耳塔与指间大陆最接近的部分,一直都是国际贸易商们的必经之路。其他贵族们也许会觉得这块不能耕作,也不适合放牧的土地实在是最差劲的,但幸运的是,这位领主大人血液里的商人天赋爆发了出来。
  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虽然人们仍旧用“巴雷特高地的小麦”来形容某种稀少而又低劣的东西,但是依靠和指间大陆的贸易,家族聚集了相当巨大的财富,领地里的人口也多了起来。
  在此之前,贵族的财富大多是通过农场和掠夺得来的,当然,还有一些矿石和武器、手工制品之类的买卖。但是从没有哪个高傲的贵族象这样,自己的领地不出产任何东西,却象卑贱的商人一样,通过倒卖而获利。
  赞美伟大的商人保护神赫耳墨斯!王室对巴雷特家族频繁送上的礼物相当满意,所以家族可以安安稳稳地发财。但是在某些贵族看来,巴雷特家族居然不是靠压榨佃农和农奴,或是抢劫那些小地主和商人来发财,实在是贵族中的败类,即使是那些以要求亲自使用初夜权而闻名的贵族,也可以对此义正词严地进行指责。
  当然大多数贵族对此都觉得无所谓,这样一个小贵族的胡闹不会危及到整个阶层。对他们来说,这样的一个家族,甚至还不值得关注。只是觉得有这样一群乡巴佬在,今后肯定会增加许多谈资了。
  无论如何,麦斯麦男爵完成了家族最初的积累,按照罗慕洛斯古老的习俗,他被称为“长腿”麦斯麦。按照公开的说法,这不过形容他的特征而已,同时赞扬他令人惊叹的行军速度,但是贵族们知道,这说明大家没有忘记麦斯麦男爵当初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四章 韦林的祖先们(下)
     更新时间:2008…10…4 15:27:30 本章字数:2493
  第二代巴雷特男爵厄棱费尔大人是个很有危机感的人,他知道自己家族的财富让很多人眼红。象所有神经质的艺术家一样,他也拥有一样天赋,那就是建筑。
  当然,这并不是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他对暧昧放荡的卧室和莫名其妙的庭园不感兴趣,他关心的只有城堡。
  领主当然要住在城堡里,当时的城堡主体材料虽然一般都是石头砌成,但是最常见的城墙是用泥土和木头混用的。用土夯成大约两人高的城墙。如果在外面加上了一层泥砖,就算的很奢侈的了。墙通常很矮,也很薄,在墙里再用支架撑起木板,竖立木制的箭楼。战士们就在窄小的木板上依托城墙,提心吊胆地战斗,随时都要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冷起来的时候,城墙上连个火盆都不敢放,否则整个城墙都有可能被点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总算知道挖壕沟——虽然里面没有水。
  厄棱费尔男爵发明的新式城堡,主体当然全部用石头砌成。外面是双层围墙,城墙里面是夯实的碎石和泥土,外面是打磨得整整齐齐的巨石。这样城墙就可以修得很高,顶部也足够宽阔,战士们在防守的时候可以组织起更多的兵力。
  城墙上建有高大的塔楼而不是箭楼,宽阔的顶部不但可以看得更远,也能安装笨重的投石机,塔楼底部还可以驻扎士兵。
  城门通常安有三道,最外面是可以快速降下的木头栅栏,虽然不是很结实,但是足够争取时间让防卫者关上后面的大门了。中间是钉上了铁皮的厚实木门,用巨大的门闩固定。最里面是用铁条串成的栅栏,万一敌人突破了大门,长矛手还可以躲在盾牌后面攻击冲进来的敌人。
  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都会建在河边和湖边,不但便于防守、取水方便,还可以挖掘护城河,以木制吊桥连接。
  当时刚好有一批贵族对权力和领地的分配感到不满,发起了大规模的叛乱,忠于国王的领主们接到的命令是坚守领地并伺机攻击叛军,他们全都无一例外的用极大的热情来执行命令的前半部分。效果是很明显的,所有觊觎巴雷特家族财富的叛军,都在厄棱费尔男爵设计的城堡前碰得头破血流。在叛乱终于平息后,这种城堡样式很快就流行了起来,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被称为“筑城者”厄棱费尔。
  巴雷特家族就这样一边意气风发地赚钱,一边胆战心惊地改造加固城堡。骑士们都认为,纯粹从防御设计上讲,巴雷特家族的城堡不比王城塞克斯更容易对付。
  许多年过去了,巴雷特家族依然是贵族眼里的商人,钱挣得越来越多,离贵族的***却越来越远。
  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麦独孤还背负了贩奴者的恶名,因为就在当初小贵族、庄园主和有钱的商人中流行雇佣巴雷特猎人时,领主大人突然发现了自己领土上还有名为“巴雷特猎人”的特产,于是他下令所有的雇佣者必须通过巴雷特家族才能雇佣猎人。
  当然这是为了挑选出最好的猎人和猎狗,以满足高贵顾客的需要,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另外,所有愿意被雇佣的猎人必须先到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里报名,由上流社会的管家统一培训,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地为主人服务,也就是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当然,仁慈的领主大人也知道猎人们是不可能先给出钱来的。所以双方会签定契约,规定猎人们首先是成为巴雷特家族的仆人,经过训练后再“借”给某人,所以猎人的收入应该是雇佣者直接全部支付给巴雷特家族,然后巴雷特家族再给自己的仆人报酬。
  这样对于雇佣者来说,他们并不是买来的泥腿子当仆人,而是某个古老家族借给他的侍从,这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情。对于猎人来说,这样做他们的确更容易被雇佣,收入也比那些普通仆人更高,实在没有反对的理由。巴雷特家族则大赚了一笔,还几乎没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了一大批仆人,增强了家族的实力。
  在整件事中唯一不满的就只有某些高傲的大贵族了,如果地位低的人看起来和地位高的一样,那么地位高就没什么好炫耀的了。打猎一向是贵族运动,在这个领域那些暴发户现在能轻易地挤进来,实在是让某些人沮丧不已,他们私下里酸溜溜地把这一代巴雷特男爵称为“贩奴者”麦独孤。
  领主大人知道家族的财富即使更多,也无法得到其他贵族的认同,这对家族的发展不是一个好现象。毕竟掌握国家的是贵族而非商人,所以他觉得改变这种状况的最佳方式,就是家族里出现一个真正的骑士,依靠自己的武勋来使家族获得尊重。
  虽然从阶层上讲,骑士还在勋爵以下,而贵族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是勋爵了。有的贵族并不长于军事,但是如果一名贵族首先是骑士,就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尊重。
  在卡耳塔,最伟大的骑士除了费尔巴哈陛下以外,就是狄德罗公爵了。于是这一代的巴雷特领主麦独孤男爵不顾全家的反对,坚持按照传统(虽然这个传统在巴雷特家族很少被提及)把15岁的宝贝儿子韦林送给狄德罗公爵当侍从,以便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
  他在信中写道:“……如果能够在您的身边,时刻聆听伟大骑士的教诲,即使是在厨房里做杂役也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我们的韦林少爷到达城堡后就被通知,自己已经成为了狄德罗公爵大人领主厨房里一名光荣的杂役了。
  当然,从理论上讲,韦林现在应该是一名见习骑士。贵族们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其他的贵族做侍从,就是为了学习如何做骑士,对于课程的安排,父母是不能干涉的。
  这三个月来,韦林在城堡里忠实地工作着,他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会一直在厨房里待下去,然后过几年就会被公爵找个理由踢回巴雷特。
  现在,终于有机会出门去见世面了,韦林激动不已,半夜溜到厨房连啃五个鸭头作为庆祝。
  吃了太多被撑得死去活来的韦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那个狗娘养的历史齿轮终于肯嘎吱嘎吱地转起来了,马上就要开始骑士和公主的故事,忍不住泪流满面。
    第一集 闪亮的铠甲 第五章 威塔塞克城堡
     更新时间:2008…10…4 15:27:30 本章字数:2355
  韦林躺在城墙上,懒洋洋地舒展着四肢。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把平原上的小麦吹得如同快出锅的汤一样翻滚不休,又鼓足了劲把磨坊的风车转动起来。成袋的面粉会被磨出来,在面包房里烤成香喷喷的面包。
  虽然狄德罗公爵在宴会的时候就说起了要让韦林到北方边境去进行骑士修行,但是由于冬天快到了,领主们需要在这个时候管理整个领地准备过冬的事情。这是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所以看起来狄德罗公爵好象忙得忘记了安排这件事,韦林也乐得多清闲几天。
  就这样静静地休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这实在是韦林最喜欢的事了。
  风力变得强劲了起来,被秋日暖阳晒得迷迷糊糊的韦林挣扎着爬起来。从垛口看下去,前面的田野,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奴和佃农,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仿佛是传说中的黄金国。
  一小队巡逻骑兵正向城堡奔来,在前面带队的骑士穿着仔细擦拭过的铠甲,象镜子一样折射着阳光。这件铠甲大体上是一件锁子甲,但是在胸背部分加了大片的铁甲,以增强其防御力。
  骑士的头盔上是火红的马尾顶饰,就象是复仇女神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