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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后女友-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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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那好吧,明天一起来听歌。”叶落笑道,“一早我来接你。”
  “我都有些不忍心听呢。”唐锦绣说道,“四首歌都是分手歌对吗?我一定会听哭的。”
  “没事儿,工作室里纸巾免费。”叶落笑道,“让你一次哭个够。”(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悲伤的乐器

  叶落回到了上都,楚沫儿就留在了家里。
  许久没在家里住,这几天这妮子开心得很。
  不过周六上午,她在浴室洗完头发过了过秤,然后就不怎么开心了。
  “妈,我胖了三斤。”楚沫儿懊恼地说道,“都怪老爸啦,每天买肉。”
  楚文轩在客厅里翻过一张报纸,笑道:“你原来太瘦了,我故意的。”
  “老楚,几点了?”楚母正在阳台晾衣服,这时候问道。
  “哦,快十点了,我饭还没做呢。”楚文轩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放下报纸站起来,这就往厨房走。
  “十点了?”楚沫儿好像想起什么来,“老爸你先不忙做饭,老妈你也来,我们先听歌。”
  “听什么歌?”楚文轩一头雾水,“平时叶落的新歌我也在关注,不是每周六下午两点发布吗?”
  “今天提前啦。”楚沫儿说道。
  “是吗?”楚母笑着从阳台里走出来,“还好叶落女朋友就在咱们家里,不然差点错过了。我可是一个忠实的苹果派。”
  “妈,你别取笑我了。”楚沫儿跺了跺脚。
  一边说着,一家三口进了书房,楚沫儿一阵忙碌,把电脑打开,接上音响。
  一边等待着电脑开机,楚沫儿一边问自己父亲道:“爸,我妈是苹果派,你呢?”
  楚文轩笑了笑:“我可不是叶落的粉丝,我更喜欢丁少阳。”
  “为什么啊?”楚沫儿问道。
  “实事求是地讲。叶落的音乐,整体水准,是在丁少阳之上的。”楚文轩淡淡说道。“丁少阳虽然比起叶落略有不如,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相近吧,他的音乐中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跟我是差不多的,有共鸣。
  我觉得丁少阳,才是一个真实的音乐人。这个年纪,有这些感悟。再加上才华横溢,做出这些音乐,很正常。倒是叶落。二十一岁能写出那些歌,这实在是有些虚幻的感觉。”
  “你啊,就是对叶落不服气。”楚母嗔怪道。
  “也许吧。”楚文轩笑了笑,“谁让他以后要娶走我女儿呢。”
  “我们先听歌吧。”楚沫儿哭笑不得地说道。
  一边说着。电脑已经开了。楚沫儿一阵操作,首先打开了叶落音乐专区的页面。
  正好上午十点,叶落的第一首番外歌曲,已经放上来了。
  这时候楚母说道:“哎?看这首新歌的歌名,好像不是说分手,那就好。”
  “妈,你这个苹果派,倒是立场蛮坚定的。”楚沫儿笑了笑。
  “这个歌名。还是有些讲究的。”楚文轩笑道,“我看啊。你妈是高兴得太早了。”
  “听听看吧。”楚母说道,楚沫儿鼠标一点,开始播放。
  这首歌,楚沫儿知道,是秦时月演唱的,但是到底是什么歌,她没听过。虽然跟叶落关系很近,不过他工作上的事情,楚沫儿一般不会去过问。叶落有时候写歌写得意了,耍宝似地让她听,她就听一下,但很少主动去听叶落还没发布的歌曲。
  因为她知道,叶落写出来的歌,一定是极好的,不用去怀疑,等着他全做好,跟乐迷一起听就好了。
  跟叶落相处久了,楚沫儿也已经慢慢习惯了叶落的编曲风格。
  他所谓的编曲风格就是没有风格,千奇百怪,什么都会有。
  这首歌的前奏,显然又是叶落的一种新的尝试:吉他、贝斯和鼓点的组合,其中贝斯显得很出挑,一出来,爵士乐的味道很足。
  贝斯,号称低音之王,分两种。一种是原始的低音提琴,尺寸非常巨大,可以拉弦演奏,也可以拨弦演奏,前者多用于管弦乐,后者,多用于传统的爵士乐。
  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电贝斯,模样长得跟电吉他差不多,但是分量略重,琴弦也粗很多。
  电贝斯,主导低音,整个乐队的律动,其实是由它控制和主导的,虽然低调,但地位非常重要。流行、朋克、摇滚、重金属都不可或缺,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还是爵士乐。
  这首歌的前奏,就是电贝斯为主导,辅助民谣吉他和鼓点,爵士风味很浓。
  一听到这个前奏,楚沫儿就隐隐知道,这将是一首忧郁的歌。
  爵士乐脱胎于美国的早期黑人音乐。因为当时黑人生活的窘迫,所以主题往往是很忧伤的。乐器是音乐人的语言,爵士的代表乐器贝斯,一开场就这么出挑,那就是要营造忧伤的意境。
  前奏之后,秦时月的女声哼唱跟进,再之后,进歌词。
  “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
  爱你那么久,其实算算不容易。
  
  我可以抱你吗爱人,让我在你肩膀哭泣。
  如果今天我们就要分离,让我痛快地哭出声音。
  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你也不得已,我会笑笑地离去。”
  歌名:《我可以抱你吗》
  这首歌的唱法,依然是流行,但是加入了爵士风格的旋律元素后,那种分离的忧伤,体现得淋漓尽致。
  整首歌听完,书房里的楚沫儿一家三口,都很沉默。
  过了一会儿,楚文轩说道:“你们看,所以我觉得不真实。听沫儿说,叶落之前是没有情史的。但是你们听听这首歌,说他没有分手的经历,你们自己信吗?”
  “你啊,当人家面,客客气气的,背后却横挑鼻子竖挑眼。”楚母白了自己丈夫一眼,“明明这么好一首歌,被你这么一说,大煞风景。”
  “是啊,爸。你还是去做饭吧。”楚沫儿有些羞恼,站起身,推着自己父亲出了书房的门。
  “女生向外,女生向外啊。”楚文轩一边摇头苦叹,一边任凭楚沫儿推着,进了厨房。
  
  上都市,秀水街片区里,叶落看着身边抽抽搭搭的女助理,叹了口气,抽了一张纸巾,递给她,说道:“看你这悲伤逆流成河的样子,以前分过手吧?”
  “没有啦。”唐锦绣有些不好意思,接过了纸巾,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老板,我看韩剧从来不哭,就是听你的歌受不了。”
  “那我就当你在夸我了。”叶落点点头。
  “老板,那我这个算不算工伤?”唐锦绣眨眨眼睛问道。
  “哭个鼻子就能算工伤?”叶落都听笑了,“双鬼先不说,就我跟丁少阳,今天八首分手歌,你还不得伤残至死?”
  一边说着,叶落打开了丁少阳的音乐专区:“看看咱们的丁大总监,会有什么杰作吧。”
  “好的老板,听丁少阳的歌,我会努力不哭的,这样就能显得你的歌更感人。”唐锦绣点头说道。
  “别。”叶落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还用你哄不成,该哭就哭,纸巾管够。”
  丁少阳的专区,新歌早就放了出来,也是一首番外,名字叫《缘尽》。
  一点播放键,一种特殊低沉的音色,就把叶落吸引住了。
  这音色不仅低沉,而且很圆润,明显是种吹奏乐器,一听就有悲伤的感觉。
  “这是什么乐器?”唐锦绣轻声问道。
  “埙。”叶落点点头,说道,“我的第一首番外,用的是贝斯来定歌曲的基调,看来丁少阳选择的,是中国的古乐器埙。”
  这句话说完,叶落不再多说,而是专心地听这首歌。
  在中国民族乐器中,如果要体现悲伤,自然是首推二胡。不过丁少阳这个大龄文艺男青年,看来喜欢不走寻常路,用了汉族特有的闭口吹奏乐器,埙,来打头阵。
  埙,陶土烧成,音色跟长相一样,都很圆润。模样像鸡蛋,有大有小。最早发明的时候,非常草根,是用来模仿鸟兽叫声,诱捕猎物的。后来就高大上了,秦汉以后,历朝历代,都是皇家宫廷乐器。但是到了清代,埙的传承一度中断,经过发掘古籍和仿制,以及发声原理研究,这才复原出如今的埙。
  这种乐器的音色,很低沉,但是又很圆润。那种悲伤,不像二胡那么如泣如诉,给人的感觉,是淡淡的忧伤,并不是撕心裂肺的那种。
  丁少阳的这首歌,是以第三人称去体现的。做为一个旁观者,看到了一对年轻恋人的分手,触及了自己心中的往事,有一些感怀,但不至于伤心欲绝。
  所以,在乐器的选择上,叶落发现丁少阳除了不走寻常路的傲骨之外,尺度的把控,也是炉火纯青的。
  这首歌听完了,叶落看了一眼唐锦绣,发现她正在发呆。
  “没事儿,真想哭的话,别憋着。”叶落调笑道。
  “不是啊。”唐锦绣说道,“这首歌,不至于让我哭,但是,心里也隐隐有所触动,还是挺感人的。”
  “第三人称嘛,代入感自然不如第一人称。”叶落笑道,“所以你没哭的**,也是正常的。不过呢,这首歌的质量很高,作为番外的话,第三人称也合情合理。而且,淡淡的感觉,微微的触动,这种程度,是让人很舒服的。”
  “嗯。”唐锦绣点点头。
  叶落又说道:“丁总监应该是在布局,今天他有四首歌要发,第一首,可能先这样意思意思,牛刀小试,顺便定个基调,之后的三首,估计才是催泪弹。”(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后手

  天京天籁唱片公司大楼,丁少阳这个国庆长假,一天都没有休息。
  最近唱片市场势头很好,他想抓紧时间,再为天籁出几张唱片。虽然天籁高手很多,这些唱片里面的歌,大部分不需要丁少阳亲自去做,但作为总监,质量他还是要亲自把控的,录制的时候必须要在场,
  所以这几天,丁少阳天天都泡在录音棚里,每天抽着甲庆他们分过来的烟,手指头都黄了。
  今天也不例外,录音棚里,歌手汤健,制作人甲庆都在,丁少阳闲不住,亲自出马兼任了录音师,当然,他的助理李逸鸣也是形影不离。
  上午十点,汤健的新专辑,已经在今天连续录掉了四首歌,非常顺利,一直到这一首,丁少阳觉得有些不太满意,他摘下了监听耳机,揉了揉脖子,说道:
  “汤健,唱这首歌的时候,你的嗓子还是要放一点出来,你唱得太收了。怎么,今天嗓子不舒服?”
  “是有点儿,最近天气凉了,有点儿感冒。”汤健点了点头,瓮声瓮气地说道,“不过没事儿,感冒我有感冒的办法,对唱腔不会有影响,再来一遍吧。”
  “你早说嘛!”丁少阳皱了皱眉,说道:“感冒嗓子充血,远比平时脆弱,多唱容易毁嗓子,你已经连续唱了两个小时了。以前邓琦也是这么倒嗓子的,养了这么多年才恢复过来,你也要小心啊。”
  甲庆笑道:“不过还别说,汤健确实厉害,他不说话,我还真听不出来他感冒了。”
  “这不是听说这活儿挺赶的嘛。”录音室里的汤健笑了笑。
  “活儿再赶,也没你嗓子重要。”丁少阳瞪了瞪眼。“涸泽而渔的事情,咱不能做。今天就到这儿吧,你先把嗓子养好了再说。”
  “这才十点。”汤健笑道,“总监,您这么早就缴我枪啊!”
  “别闹。”丁少阳笑骂道,“我是为你好。十点了对吧。正好听歌嘛。”
  “那行,我就先回去了。”汤健站了起来,指了指麦克风,“甲老师,回头麻烦您让人在录音棚消消毒,这个防喷网和麦克风也换换掉,别让其他人也遭我这份罪。”
  “你甭管了,回去歇着吧。”甲庆笑着摆摆手。
  汤健一走,丁少阳、甲庆、李逸鸣三人来到录音棚里的办公室。李逸鸣马上打开了桌上的一台电脑。
  “先听谁的啊?”甲庆问道。
  “双鬼的吧。”丁少阳说道,“上礼拜那首广告歌,我跟叶落都没写赢他们,看看这周怎么样。”
  李逸鸣点点头,马上进入了新波视频网,在视频网的首页醒目位置,找到了俞佐俞佑的音乐专区链接。
  鼠标轻点,俞氏兄弟本周的第一首歌曲。立时显露在三人面前。
  歌名:《漫漫长路》
  丁少阳点点头:“这俩兄弟挺心急的,第一首就是点题之作。”
  “是啊。”甲庆笑道。“这俩兄弟的主题,是人生百态,第一首歌就这个名字,倒是应景。”
  李逸鸣笑了笑,没说话,鼠标一点。开始播放。
  歌曲一开场,就是一段繁复秀美的古典吉他和弦,加了点手鼓和沙锤,这个曲风,一股子二十年前粤秀老唱片的味道。有一种老旧的时空感。加上旋律绚烂无比,光一个前奏,就抓耳至极。
  听了前十秒,丁少阳的神情就逐渐凝重起来。
  听俞佐俞佑的歌,丁少阳的心态跟听叶落的歌并不一样。
  对叶落,他更多的是对杰出晚辈的一种欣赏,赢了,就当指导,输了,就当提携。反正不是一辈人,多吃了二十年饭,赢了没什么光彩。输了,自古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是应该的。
  但是俞佐俞佑,跟丁少阳是同龄人。二十年前,陈天华那批音乐人崛起的时候,丁少阳一度是中国北方最出色的,而俞氏兄弟则是南方翘楚。以前音乐圈内斗曲,丁少阳跟俞氏兄弟,都是难逢一败,只是隔得太远,没有交手的机会。
  在事业上,丁少阳出道之后屡受挫折,熬到四十出头,这才迈入巅峰。俞氏兄弟的职业道路,一开始非常顺利,粤秀唱片对他们很器重,结果到底年轻,自己作死,蹉跎了十年光阴。
  二十年后,这三个圈内公认的绝顶高手,终于有缘开始正面交锋。
  所以虽然外界炒得是沸沸扬扬,但是跟叶落之间的输赢,丁少阳并不会太在意。而俞佐俞佑,丁少阳心里多少还是些忌惮的。毕竟是一时瑜亮的同辈人,二十年间一直齐名,没分出高下来,二十年后可别晚节不保,阴沟里翻船。
  今天,这首人生百态的点题之作前奏一出来,丁少阳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俞佐俞佑,不愧鬼才之名,这一首歌,延续了上一周的强势,编曲依然是那么大胆。
  第一句歌词一出来,甲庆愣了一下,说道:“居然会把他请出来了,果然是来者不善啊。”
  演唱这首粤语歌的,是一个男歌手,声音很特别,用的是轻叹的方式在演唱,听起来回味悠长。
  李逸鸣没听出来是谁,问道:“这是”
  “港岛歌神,罗冠庭。”甲庆说道,“这位可是十多年没出山了,看来双鬼和百代这次是下了大本钱。”
  罗冠庭是岭南家喻户晓的歌神,早些年港岛在全国热播的影视剧,片头片尾十有六七,是他演唱的,经典无数。
  此人嗓音清亮而又富有磁性,而且他会把这种磁性,很好地与歌曲意境结合起来,唱出来的歌,既有个人辨识度,又能突显歌曲本身的特点,是一个集流行唱法大成的演绎大家。
  李逸鸣毕竟还年轻,没赶上罗冠庭如日中天的时候,所以一时没听出来是谁,不过这个名字一报出来,他脸上立时露出敬重之色,显然是早有耳闻。
  丁少阳说道:“女歌手,港岛那边虽然也不错,但我们有四后,基本是稳的。倒是男歌手,港岛比我们这边早做流行乐十多年,底蕴深厚,先后出过三代歌神。罗冠庭是中生代,最老的那位已经过世了,还有一位三十出头的,最近几年也就是没赶上好歌。光论歌艺,汤健都不一定比他强。”
  “您说的,是方白吧?”李逸鸣说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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