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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剑神-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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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跑进店堂,燕如就瞪大了眼睛,店堂里居然来了个江湖郎中打扮的大夫。
    这个大夫看上去倒是十分年轻,一身破旧蓝衫,手拿白幡,幡上写着“再世华佗”四个大字。
    一看这个蓝衫人在店堂里东张西望着,燕如差点没气破肚皮,她没好气道:“这位兄台,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这是个好地方。”蓝衫人像是在自言自语。
    燕如冷冷道:“这位大夫,你可看清楚了咱们门上的招牌,你若是看病抓药呢,就让我帮你瞧瞧;你若是来咱们这抢生意的话,那你就走错店了,你应该去南天街那边找找病人。”
    蓝衫人一见她哇啦哇啦说了一大堆,也不生气,反而笑嘻嘻的吆喝着道:“看病喽看病喽,再世华佗专治百病,扁鹊重生药到病除。”
    “哪来的臭小子,居然来我店里吆喝卖药。”燕如气坏了,伸手拿起扫帚就把蓝衫人往外撵。
    蓝衫人也不还手躲闪,笑嘻嘻的吆喝道:“专治百病,除去疑难病症,天花肺痨、血虫缠身、气虚肾弱、古怪毒药,一治就好……”
    “好哇,你这个疯子,还不出去。”燕如推着他往外撵。
    不过方烈却神情冷淡的出现在店堂:“古怪毒药,你懂毒药?”
    蓝衫人哈哈笑道:“哈,还是老板识货,我就是解毒的高手。”
    方烈冷冷道:“你知道些什么毒药?”
    蓝衫人摇头晃脑的笑道:“说到这毒药吗?百谷鹤顶红、蓬莱失心茶、海南仙棕麻、大叶合欢丸,七巧化骨散,我都知道。”
    燕如顿时愣住,方烈还是没有表情,他继续冷冷道:“这位大夫你知道得还真不少,据我所知,这些毒药都是绝毒,根本无药可解。”
    蓝衫人笑道:“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不该知道的我也知道,既然这里不欢迎我,那我走便是。”说完就往外走,方烈赶紧道:“大夫请留步,我正有疑难病症想请教大夫。”
    燕如目光闪烁不定的看着方烈,又看了看这古怪的蓝衫人。
    她当然做梦也想不到这蓝衫大夫是什么人,而且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二百一十五章 解毒的法门
    “在下方烈,是这间药铺的老板,请问这位大夫该怎么称呼?”方烈在内堂的花园里问道。
    蓝衫人也坐在凉亭中,笑道:“在下山野闲人,途经此地,顺道一访,区区小名,不提也罢。”
    方烈只得无奈的点点头,以他的江湖经验看,这蓝衫人不但古怪,而且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不过看来这蓝衫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
    方烈道:“那么这位兄台,在下想请教一药方。”
    蓝衫人笑道:“老板但说无妨。”
    方烈沉吟着,道:“兄台可否知道,七巧化骨散这种毒有什么办法可解除?”
    蓝衫人似知道他就会这么问,不禁笑得更厉害了:“老板自己方才不是已经说了吗?七巧化骨散是绝毒,根本就无药可解。”
    方烈皱眉道:“在下不才,据我所知,世上的毒药再厉害,也总有它的化解之道,所谓的绝毒,只是化解之道特别困难而已,一般人无法办到。”
    蓝衫人似有些惊讶:“想不到方老板竟有如此高深之看法,看来老板的药理知识早就超过在下了,在下又何必献丑呢?就此告辞罢。”
    方烈赶紧拉住他:“兄台请留步,在下诚心向兄台请教。”
    蓝衫人回头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道:“老板,我看是不是你自己中了七巧化骨散的毒?”
    方烈失声道:“兄台高人不露相,果真是神目如电,竟然看出我中了此毒,在下实是诚心向兄台讨教解毒之法门。”
    蓝衫人站起身,笑道:“七巧化骨散乃是西域大罗的一种奇毒,无色无味,中毒后的前七天,体力会慢慢的被消磨殆尽,全身无力;中毒后十天后,胸口会产生红印,红印会慢慢腐烂延至全身;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全身溃烂至死。”
    方烈惊讶的看着蓝衫人,他想不到蓝衫人还真是个行家,知道的情况比他还多。
    但蓝衫人却叹了口气,道:“不过老板,你脸色苍白,依我看,你中的七巧化骨散似乎并非十分精纯的七巧化骨散,而是少量浅薄的毒,你想知道解毒法门,或许不是为你自己而解吧?”
    方烈沉默了许久才拱手道:“这位兄台,实不相瞒,在下一位朋友中了此毒,在下救友心切迫切以身试毒,还望兄台告知解救法门。”
    蓝衫人这才收敛了笑容,表情赞许的点了点头,正色道:“七巧化骨散产自大罗国皇室禁宫,据传是大罗皇族的密传之毒,这种毒药在东胜、仙林、落叶、扶桑、海南这几国根本没有解药,老板若是想解救你的友人,恐怕得去大罗国一趟,然后央求皇族赐予解药。”
    方烈的神色黯淡了下来:“大罗国首都曼哈城距离这落叶国蓝彩城接近好几万里地,如此长途跋涉,即使备上几匹好马,带上充足的饮水,恐怕一趟来回,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也不可能完成吧?况且这途中还要经过环境险恶的大沙漠,而且即使到了大罗国,也未必能求到解药。”
    蓝衫人笑道:“这倒是,就算脚程再快,也必须经过大沙漠,可惜的是这大沙漠面积实在太过广阔,没人能掘得过去,就算是大规模军队迁移也不是轻易能办到的事。”
    方烈叹道:“难道除此之外,就再无他法了么?”
    “差不多没有了!”蓝衫人回答道。
    方烈的表情更加黯淡,他倒不是不相信这蓝衫人的话,而是他自己也是个大夫,虽然不是一个出名的大夫,但他的确对药品见识之广博,如果连他自己都试不出解药来,那么这落叶国也确实没有几个人能试得出来。
    “不过……”但是蓝衫人的话锋又变了,“还有一个法子可以解这种毒。”
    “什么法子?”方烈迫不及待的问道。
    蓝衫人道:“老板有没有听说过天眼神珠?”
    一听到“天眼神珠”四个字,方烈的表情变了,变得深沉而惶恐。
    有关“天眼神珠”的事,这落叶国境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真正见过这天眼神珠的人,可说几乎是没有。
    因为它的收藏地就在蓝彩城的大内禁宫之中,保管在落叶国国师星楚大人手上。
    还别说守卫地是多么森严,就算是在哪个具体的位置,都没人知道。
    方烈忍不住道:“兄台,这天眼神珠是落叶皇宫的圣物,传言上面附有上古神仙鬼怪的魔力,它能预测落叶国行军打仗的胜负,能祈求上天让落叶国国泰民安,还拥有诸多神奇的法术,但是我却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它能够解除绝毒。”
    蓝衫人笑了:“我问你,你见过这天眼神珠吗?”
    方烈摇头:“没有!”
    蓝衫人笑道:“你连见都未曾见过,凭什么认为它不能?”
    方烈还是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
    蓝衫人笑道:“在下见识浅薄,只知道有此法子可以解除七巧化骨散的剧毒,除此之外,我也是一无所知了,反正该说之事我已说完,不如就此告辞罢。”
    说完,他拿起白幡就往外走,剩下方烈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他没有再挽留蓝衫人,他也不是怀疑蓝衫人的话,而是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潜入落叶国禁宫的经历。
    那还是五年前的往事。
    落叶国铁骑与东胜国军队交战于东北天马河,虽然落叶国幅员辽阔、铁骑剽悍,但东胜国地大物博、国君英明,两国交战之际,落叶国的大军遭到了东胜军队的顽强抵抗,战事一持久,落叶国十万大军的粮草供给就出现了严重的短缺。
    恰逢落叶国境内又遇天灾——沙尘暴和冰雹,严重的苛捐杂税让黎民百姓生活疾苦,当朝宰相又大肆主张南下进攻,根本不管本国灾情,一时间民怨四起,遍地饥荒。
    方烈就是在那个时候深夜潜入了守卫森严的落叶国禁宫中,神不知鬼不觉的盗取了国库里的六尊白玉马,然后高价卖给西域国家的商人,几百万银两几天时间就散发到全国各地贫苦人手中。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人人都知道落叶国境内有一个人称“天行者”的偷王之王,但却没有人知道那位小偷之王就是方烈,就连他的妻子燕如都不知道。
    他不但深谙各种偷术,而且还是一名侠盗,他只偷权贵,不偷穷苦,世上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也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白天,他就是百草堂的老板,专门为人治病;夜晚,他就是神出鬼没的偷王,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其实在他看来,偷也是一种病,一个人得了这种病,简直比任何病都还可怕,更何况得这种病的人还是一个神偷。
    不过在他和妻子婚配后,他已决心金盆洗手,再也不行窃偷盗,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偷”迟早会连累了他那无辜懵懂的妻子。
    但是现在,拯救十一郎也许就只有眼前这个天眼神珠的法子。
    除了“偷”以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能够弄到它。
    问题在于“偷”天眼神珠,难度实在太大,就好比谢林他们几个人要刺杀十一郎一样,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落叶国禁宫的守卫森严程度,也没有人比他了解去禁宫偷东西是一件多么高风险的事情。
    他宁可徒手去拔老虎的牙齿,也不愿意去禁宫偷东西。
    五年前在国库偷白玉马的时候,他先乔装成每日进宫送柴火的伙夫,每天拖车进去一刻钟走马观花,花了半个月时间推测出了禁宫的地形,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然后他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推车故意经过国库,经过国库就那么一瞬间的工夫,他就利用每天这一瞬间等机会。
    等,无疑是最困难的一点,就像杀手的长久潜伏、高手的致命一击,那要忍受长时间的煎熬和寂寞才可以办到,但他办到了。
    有一天,天象突变,禁宫上空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就趁着几百卫士跑到屋檐下躲雨的那一瞬间,他窜进花园假山中央,然后在一柱香的时间里挖出一条地道进入国库中央,在破除了无数机关暗卡之后,盗得白玉马全身而退。
    离开的时候,雨刚好停了,他也丝毫没有遭人怀疑。
    事后离开蓝彩城城门时,禁宫高手追杀而来,一场搏杀下来,若是他没有非常高强的轻功,恐怕就死在那里了。
    五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想起那一次的刺激和惊险,他仍然心有余悸;但他那次冒那么大的险,他觉得值得。
    即使让他死在那里,他也不后悔。
    世界上有些事本来就没有对和错,对错只在人心,有些人,只要他觉得对的事,他就一定要去做;错的事,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去。
    方烈就是这样一个人。
    现在,他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再冒一次险。
    他认为,为了十一郎这个朋友,这么做值得。
    只因为,他也只有十一郎这个唯一的朋友。
第二百一十六章 夜行皇城会
    又是黄昏。
    天色眼看着就要黑下来了。
    满天的浓云仿佛就要降下来一场暴雨。
    方烈已经换好了蒙面夜行劲装,同时全身上下也准备好了所有的工具和武器。
    他的工具当然是他以前神出鬼没的盗贼工具,长钉、飞爪、麻绳、手套等各类小巧的器械,工具虽多,但武器只得一件,那就是一条长鞭,一条长约三丈的鞭子。
    这条长鞭曾经是边境上的铸剑名师徐鲁子为他亲手所制,其质地采用了金线、千年蚕丝、极品虎骨筋再辅以天池之水融合而成,不但水火不侵,金铁不断,还能发挥很多特殊的作用。
    鞭上刻有“妙手无方,侠义无双”八个大字,意为使用此鞭者,不但技艺高强,而且还要本着一颗侠义之心,否则绝不可使用。
    这条长鞭名为天行神鞭,是与暗夜流光剑齐名的十九州神器之一,徐鲁子大师为他铸造时,要他遵守承诺,终生佩此鞭,一生必行侠,绝不可祸及无辜,监守自盗。
    不过方烈和白云飞、陆震风这些人却不一样,他的这把绝世神兵,几乎很少伤人性命,反而更多的功用被他运用在自己的绝活上,那就是偷。
    神偷与高手、杀手绝不一样。
    厉害的高手是武功的造诣、讲究自身的修为、体现艺术的境界;优秀的杀手是以绝对的杀人,以击毙对方为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完成任务;而真正的神偷比起两者难度更大,任务更艰难。
    他们不但要忍辱负重、厚积薄发、完成使命,而且还要一击得手后全身而退。
    高手失败了可以再来;杀手失败了只有死;但神偷非但一次不能失手,而且一旦失败,那就是身败名裂,一辈子也别想再吃这碗饭了,那就是生不如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方烈认为,偷不但是门艺术,而且偷并不是关键,真正厉害的神偷,怎样懂得撤退才是最重要的,而怎样撤退,很多时候却不是武功和杀人就能完成的,那需要智慧、时机、运气和常人所不能及的勇气。
    现在,他的准备工作已经做足,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还不是潜入皇城,而是回到内堂。
    回到内堂的时候,他那平时懵懂又市侩的妻子恰好关了店门,在内堂里点算一天收入的银两。
    方烈悄然无声的来到她身后时,她浑然不知。
    她当然没有感觉,方烈的轻功出神入化,她又不是一个江湖人,怎么感觉得出来?
    方烈闪电般出手,手指在她后肩连点数指,封闭了她后背几大要穴,她顿时趴在了桌上。
    方烈叹了口气,他希望燕如醒来之前,他能够带着天眼神珠安全返回。
    这时候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
    夜色笼罩着整个蓝彩城。
    落叶国的皇城坐落在城市最中心,这一点和东胜国完全不同,东胜皇宫相当于一个全国处理政务的地点,而且落叶国皇城却是实实在在的城中城。
    皇城是最外围的一圈,这最外面的一圈就驻扎着铁骑军队;皇城往里走便是皇宫,这是女王处理政务,宴请外国使节的正宫;皇宫再往里走就是禁宫了,这里面就不是普通人能进去的,不是皇室的机要人物和女王的亲信绝对进不去,就包括很多武林高手也无法进入,只因守卫不但森严,而且落叶国禁宫也招揽了各门各派的高手,不单单是武学高手。
    当年方烈偷取白玉马的国库那也不过是在中间一层的皇宫外围,对于最里面纵深处,他也是一概不知。
    要溜进禁宫,这个难度可想而知,不过他有的是办法。
    此刻,禁宫虽在夜色笼罩中,但保和殿却是一派歌舞生平的景象。
    再过几天就是落叶国女王的五十寿辰,宴会却早在今天就已开始。
    落叶国地处北方,幅员辽阔,在东胜大陆几大国中,落叶国无疑是个强军大国,百万铁骑大军骁勇善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周边除了东胜国外,其他小国无一不俯首称臣。
    这一切只源于落叶国有两位极其厉害的人物,其中一位就是战将苏菲,尤其擅长指挥军队行军打仗,北方边境她可说罕逢敌手;另一位就是落叶国的国师星楚,这也是个传奇人物,她人不但神秘,而且做的事更加神秘。
    江湖传言,这个人懂得各种奇门法术,能预知过去未来,同时能预测国家命运,不过她的庐山真面目却始终无一人见到。
    保和殿布置得精致富丽,台上一张青玉龙案,一行宫装女孩穿着件雪白的衣服站在青岸两侧,大殿玉案,人面珠光,就只这光景已是绝妙的图画。
    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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