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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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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芟匝邸!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xìng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吧!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吧!”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sè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
第十二章 血战突围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jīng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sè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sè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sè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sè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shè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shè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sè,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shè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shè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shè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shè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shè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shè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shè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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