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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纪-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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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特拉!”一众大臣齐声欢呼。
    乌特拉是匈奴语,“万岁”的意思。
    “以前,大匈奴南进,为赵国阻挡,被赵雍坏了好事,如今,赵雍已逝,赵国已灭,再也无人能够抵挡大匈奴南下的步伐了。”单于极是得意,抓起黄金权杖,紧握在手里,高高举起,道:“可能你们会想,秦国雄视天下,兵威极强,就是大匈奴也得避其锋芒。你们要是如此想的话,本单于就要告诉你们,你们是乱操心,为何?”
    虎目中精光暴射,扫视群臣,只见群臣个个睁大眼睛,一脸的迷茫。
    秦国雄视天下,兵威极盛,不仅山东六国惧秦兵威,周边游牧民族同样惧秦兵威,一众大臣还真是有些担心秦国出兵。
    “因为赢稷那老儿做梦都想灭了山东之地,一统中原,为此,他努力数十载。他好不容易在长平打败赵国,令赵国无力抵挡,后又在中牟斩首七十万之众,山东之地再无抗秦之力,他要是不抓住这一良机东进的话,他就不是蠃稷了。”说到此处,略一停顿,单于手中的黄金权杖重重一挥,大叫一声道:“这是他用爬女人肚皮的时间换来的!”
    “哈哈!”一片轰笑声响起,一众大臣欢喜不已。
    秦国是他们唯一忌惮的中原势力,既然秦国不会阻挡匈奴南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最后,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准备好祭品,明日就祭祖,向伟大的昆仑神祈祷。然后,本单于就率领大匈奴的勇士,杀奔河套之地!”单于手中的黄金权杖狠狠挥下,势若奔雷,威猛不凡。
    “乌特拉!乌特拉!”王帐中响起一片冲天的欢呼声,响彻天际。
    XXXXXX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时至深夜,李牧醒来。传下将令,一千精锐醒来,先是饱餐战饭,然后就是做好准备。
    一切妥当,已到半夜,李牧右手一挥,带着一千精锐出了营地,直奔龙城西北角而去。
    来到近前,只见不少匈奴围坐在火堆旁,正在打瞌睡,鼾声如雷,居然连一个醒着的都没有。
    “匈奴这也太大意了吧?”司马尚看在眼里,有些不信,一脸的诧异。
    “大意?这不叫大意。成百上千年来,有谁敢打匈奴祖坟的主意?就是匈奴想破脑袋也是想不到。”李牧却是摇头,不赞成这话。
    这话说得没错,成百上千年来,就没人敢打匈奴祖坟的主意,谁能想得到呢?要不是秦异人这个胆大包天之人,谁会想到这种恶毒的主意?
    李牧一打手势,一众精锐隐于黑暗中。其中一部分,紧握手中利剑大摇大摆的朝匈奴走去。他们打扮成匈奴,就是这般走上前去,匈奴也不会怀疑。
    来到近前,精锐们一人照顾一个,捂住匈奴的嘴巴,用力一扳,一阵骨骼碎裂声响起,匈奴的脖子就歪到一旁了。
    干掉匈奴后,精锐们把尸体拖到黑暗中去藏好。一部分精锐围着火堆坐了下来,冒充匈奴值守。
    李牧带领其余的精锐,直奔匈奴祖坟而去。
    (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挖匈奴祖坟(下)
    匈奴真是个奇怪的种族,他们“贵壮贱老”,丁壮在族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可以吃好的喝好的,而年老体弱者在族中的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好喝的,没有好喝的,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只要年岁大了都不能例外。
    然而,匈奴对他们的祖坟却是极为看重,墓葬一定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金银珠宝自是不在话下。
    来到山脚,只见一条白玉铺成的玉阶直通山巅,在火光下,玉阶散发出柔和的玉光。
    一瞧便知,这些美玉皆是上品,块块价值不凡。看得一众精锐眼睛放光,恨不得立时挖走。可以这样说,这是他们这辈子头一遭见到如此之多的美玉。
    “这……”司马尚一脸的震惊,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玉阶,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了。
    他是一员良将,见识不凡,远非这些精锐所能比,此时此刻,也是诧异不已。
    “久闻匈奴对祖坟极是看中,果如是!”司马尚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大是感慨。
    “异人公子所谋之事一准成。”紧接着,司马尚就是欢喜,对秦异人要他们挖匈奴祖坟一事就是赞不绝口。
    久闻匈奴重视祖坟,今日所见远胜传闻,这说明匈奴对祖坟极为重要。若是被他们挖了,匈奴还能不追杀他们?他们逃到哪里,匈奴就会追到哪里,莫说绕路三百里,就是绕路三千里三万里,哪怕是追到天涯海角,匈奴也要追。
    “算是见识了。”李牧也是一脸的震惊,一挥手,带领精锐直奔山巅而去。
    一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把守的匈奴。好在,这些匈奴人数并不多,而且大多还在打瞌睡,这就给了李牧他们以可乘之机,很是轻松就搞定了这些匈奴。
    每干掉一队匈奴,就有一队精锐冒充匈奴,把守在玉阶上。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他们就登上了山巅。一到山巅,李牧、司马尚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如同看见老母猪上树似的。
    山巅是一个巨大的平台,矗立着七座坟墓。这七座坟墓之奢华,简直到了让人震惊的程度。整个坟墓全是由上等美玉砌成,玉光闪闪,很是奔人目睛。
    而且,每座坟墓前有一个巨大的黄金案,没错,是黄金铸成的短案,用来摆放祭品。
    这黄金案很大很厚实,所需要的黄金不说万斤,七八千斤是跑不了的。
    黄金案上摆放的器具,件件奢华,象牙制品、玉器、金器、珍珠……多不胜数,堆得跟小山似的。
    这还不算,整个山巅都是用上等美玉铺成。山巅占地不小,上百亩之地,全由上等美玉铺成,这是何等的惊人?
    李牧见识过赵国王宫的奢华,可是,与眼前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要李牧不震惊都不成。
    “天啊!”一片惊呼声响起,出司马尚和一众精锐之口,他们个个眼里尽是美妙的小星星,恨不得立时据为己有。
    “啪!”李牧重重拍在额头,转过身,脸一肃,沉声道:“你们尽可以放心,我会让你们发财,发大财。但是,在发财之前,必须要听从号令,完成任务,不然的话,军法从事!”
    重宝当前,谁个不心动?就是李牧也是有些心动,这些精锐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恨不得把这些重宝弄走。不要说全部弄走,只需要弄走一部分,他们这辈子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了。
    李牧的号令极严,这些精锐不敢不遵,只得把贪念压下。
    “你们一定很是震惊,匈奴竟然如此奢华,是吧?”李牧扫视一眼精锐,对他们的反应很是满意,道:“这不用惊奇。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对于我们来说,那是巨额财富,可是,对于匈奴来说,那不过是玩物,没甚用处。对于匈奴来说,牛羊骏马丝绸茶叶瓷器才是最为重要的,比起金银珠宝更加有用。”
    李牧熟悉匈奴,深知匈奴的习俗。
    匈奴是个游牧民族,经济极不发达,生活资源有限,最为重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牛羊骏马。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玩物,可有可无。
    若是在经济发达地区,金银珠宝上等美玉是巨额财富,可以让人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金银珠宝上等美玉买不了什么东西,除了观赏,没什么价值。
    这些精锐虽然对匈奴的不解不如李牧,却也是熟悉,当即了然。
    “今日,我们来到龙城,可以发大财,我在这里恭喜你们了。”李牧脸上泛着笑容,冲精锐们笑道。
    “呵呵!”这是必须的,一众精锐大是欢喜,发出一阵畅笑声。
    “不过,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发财固然让人欢喜,却还有让我们更加欢喜之事。你们可知,我们为何不远千里来到龙城?”李牧眼中精光闪烁,扫视一众精锐。
    “为何呀?”精锐只知道他们赶来龙城有大行动,却是不知道究竟是何种任务,大是好奇,眼睛瞪圆,死盯着李牧,恨不得从他嘴里抠出答案。
    “看到了吗?”李牧手指着匈奴坟墓,道:“我们来到龙城,不是游山玩水,更不是来闻匈奴的羊膻味,而是来挖匈奴祖坟!”
    “什么?”
    “挖匈奴祖坟?”
    一片惊呼声响起,精锐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
    挖匈奴祖坟这事太过惊人了,谁也不会想到,乍闻此言,要他们不惊奇都不成……
    李牧一瞧,只见这些精锐个个瞪圆了眼睛,比牛眼睛瞪得还要大,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好!采!”紧接着,一众精锐就是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叫好喝采声,人人脸上喜悦不禁,咧着一张嘴直欢喜。
    对于赵人来说,匈奴最是可恨,其可恨程度甚至超过了虎狼秦人。虎狼秦人固然让赵人恨,再怎么说,那也是华夏自己人,恨虽恨,却不如对匈奴的恨。
    更别说,百年战国就是赵国被匈奴欺压百年的历史,上百年来,匈奴压着赵国打,哪年哪月不滋扰赵国边境?不计其数的赵国国人、庶民死于匈奴之手,这仇这恨,哪是言语能说明得了的。
    此时此刻,他们要挖匈奴的祖坟,他们能不欢喜吗?
    瞧他们那欢喜样儿,恨不得立时高歌一曲,要不是李牧的号令极严的话。
    “匈奴可恶可恨,滋扰大赵边境,斩杀大赵国人庶民、掳掠大赵的金帛子女,此仇不共戴天!”李牧很能激励军心,大声吼道:“我命令你们,把匈奴祖坟挖掉!要把他们挫骨扬灰,要让匈奴死后也不得安宁!”
    “挖匈奴祖坟!”
    “挫骨扬灰!”
    精锐们爆发出惊天的吼声,人人欢喜莫铭,这等事儿太美妙了,谁能不喜?
    李牧立时分派任务,把一众精锐分成七队,要他们对七座坟墓进行挖掘。
    精锐们欢呼一声,呼啦啦就冲了过去,开始挖匈奴祖坟了。这次前来龙城,为的就是挖匈奴祖坟,这工具肯定是要准备的。更别说,挖匈奴祖坟这是何等的让人畅快,精锐们一分力气也要变成十分,挖掘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功夫,匈奴祖坟就七零八落,不成模样了。
    “才挖七座,有点少。”司马尚看在眼里,既是欢喜,又是惋惜。
    “够了。”李牧点点头,道:“以大赵对匈奴的仇恨,就是把匈奴所有的祖坟挖了也不为过,只是,时间有限,我们能挖七座就不错了。”
    龙城是匈奴历代单于的埋骨之地,不仅仅是西北山巅有,其他的山巅同样有。只是,时间有限,李牧他们不可能全部挖了。
    此次来龙城,挖祖坟只不过是手段,其目的是要激怒匈奴,要让匈奴追他们,这七座匈奴祖坟一挖的话,完全能够达到效果。
    精锐们热情高涨,一分力气当十分用,没过多久,就把七座坟墓给挖开了,露出尸骨。
    匈奴对祖坟很是重视,其陪葬品不少,只见墓穴中金光闪闪,玉光差点晃瞎了精锐们的眼睛,一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堆成了山。
    “天啊!”
    “真多!”
    适才见识到的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然而,此时方知,那不过是小意思,眼下这才叫奢华。
    “把尸骨弄出来!”李牧大声下令。
    一众精锐恨不得把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弄走,却不得不执行军令,只得暂时把贪念压下,把尸骨弄出来。
    “拆!”李牧一声令下,尸骨就被精锐拆得七零八落,四处散开,到处都是。
    光是挖匈奴的祖坟就足以让匈奴愤怒了,再把尸骨拆了,这要是让匈奴知道了,会不会发疯?
    这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听李牧大声下令,道:“朝尸骨上撒尿拉屎,越多越好。”
    “天啊!”一片惊呼声响起,一众精锐个个张大了嘴巴,如同被雷劈中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将军,你能再狠点吗?”一众精锐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冲李牧叫嚷。
    “不是我狠,是异人公子狠!”李牧摇摇头,有些无语。
    这都是秦异人的主意,他只不过是在执行命令而已。
    “不过,我们喜欢!”紧接着,一众精锐就是欢天喜地,拉开裤裆对着尸骨拉屎撒尿了。
    (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匈奴疯了(上)
    雄材大略的赵武灵推行着名的“胡服骑射”,从而使得赵国一举变强,成为一流的战国。赵武灵王为何不师法秦国,象商鞅那般变法,而是要向胡人学习呢?
    因为在他当政初期,他与胡人战,吃了败仗,这让他意识到:胡人的衣袍便于作战,而中原的衣饰徒自好看,不利于作战。再者,他认为胡人善骑射,比起中原的战法要高明,是以,他推行“胡服骑射”,并且取得了成功,赵国因此而成为一流战国。
    赵武灵王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当时,中原的服饰的确不便于上战场,华而不实,而胡人的服饰却是干脆利索,很便于作战。
    至于胡人的骑射之道,那就更不用说了。因为战国时代是战术革新的时代,春秋时代的车战早就不适应战争的需要了,骑兵正在崛起,取代了战车,成为冷兵器时代的王牌兵种。
    赵武灵王在革新之前吃的败仗,就有匈奴所赐,这让赵人极为痛恨。当赵国变强之后,匈奴依然不怕赵国,依然是压着赵国打,哪年哪月不打赵国?这让赵人对匈奴是恨透了,只要能让匈奴倒霉,不管什么事儿他们都愿意做。
    更别说对匈奴祖先尸骨拉屎撒尿这等事儿太过畅快,让人浑身舒畅,这些精锐人人欢喜,个个使劲的撒,使劲拉,没多大一会儿,山巅上是臭气熏天。
    就是李牧和司马尚也是难掩喜悦,拉开裤裆撒了一泡臊尿。
    李牧放眼一瞧,这哪里是匈奴祖坟所在地,跟茅厕没差别,对这结果,李牧大是满意。
    “弟兄们:你们干得不错,我很满意!”李牧冲一众精锐道:“为了奖赏你们,我决定,让你们收拾金银珠宝美玉。”
    “万岁!万岁!”一众精锐早就在盼着这事了,只是碍于李牧的军令,他们不敢行动罢了,一听这话,喜悦难禁,人人眼里闪着光芒,如同明灯似的。
    “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你们只有一盏茶时分。你们要记住,不得太多,不能拖累行军。违者,斩!”李牧脸一肃,沉声喝道。
    “诺!”即使李牧不下令,他们也是明白,这很有必要。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这是在匈奴圣地龙城,他们挖了匈奴祖坟,匈奴一定会从后追杀他们,若是金银珠宝美玉带得太多了,拖累了行动,他们就莫想逃走了。
    金银珠宝美玉虽好,哪有命好!再多的财宝,也要有命花才行!
    李牧一挥手,一众精锐忙去收拾。
    李牧拔出佩剑,在一块墓碑上刻下“李牧到此一游”六字,这才满意的收剑入鞘。
    挖匈妈祖坟不过是手段,激动匈奴才是目标,要让匈奴追来,总得要让匈奴知道是谁做的,这留名就很有必要了。
    他们谨遵李牧的军令,不敢造次,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回来。
    李牧的号令极严,借他们几个胆,他们也不敢违抗。
    对这结果,李牧大是满意,道:“我们来到兄龙城,挖了匈奴祖坟,这是大快人心之事!你们还大包小包的装满了金银珠宝美玉,收获极丰。不过,我要提醒你们,接下来就是惊心动魄的逃命之旅,你们要想享受这些财富,就得逃回去。兄弟们,我们逃吧!”
    这是明摆着的事,精锐们自然不会有异议,随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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