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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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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红颜将双手放置xiong前,做出隔离的姿态:“你在这里出现,应该不是凑巧吧?”
  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很诚实。
  “秦姐,我很想你。”他说。
  他的语气很平静,如同无波无澜的湖面。他总是这样,总是用很平静的声音诉说着对她的感情。可越是平静,越是真切。
  倘若是奚欢说出这番话,秦红颜会感动。可是对沈盛年,她感情复杂。
  她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那种喜欢却让她害怕。
  “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秦红颜直接道:“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沈盛年却丝毫不在意:“没有关系,我爱你,这样就够了,你只要待在我身边享受我的爱就好。”
  秦红颜想起了他们第一次上课时,沈盛年说的那番话:他最喜欢鱼,而喜欢的方式便是将它吃下去。
  而他爱她的方式并不是要让她快乐,而是将她困在他身边。
  秦红颜想,自己可能是一辈子也无法与沈盛年沟通的。
  “如果说,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你打算怎么做?”秦红颜问:“绑架我?囚禁我?还是”
  “我不会做这些伤害你的事。”沈盛年打断了秦红颜的想象:“我只是想让你给我机会,想让你看见,和我在一起生活并不是那么糟糕的事。”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那目光很深,像是瞬间望进了她的心里:“秦姐,我懂你,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懂你。你不要物质,不要权力,你只想要爱,很多很多的爱。而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爱,只有我才能给你没有瑕疵一心一意的爱。”
  沈盛年的这番表白照旧是平静至极真诚至极的语气。
  她不能怀疑他的这番话。他父母已经离国,他从不结交朋友,他的生活便是上学,放学,与她在一起。
  他给她的爱,确实可怕,也确实纯净。
  而他也确确实实是懂她的,懂她内心的渴望:得到许许多多的爱,弥补自己幼年的缺憾。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个少年与她很适合。但可惜的是,他不是奚欢。
  秦红颜只想要奚欢的爱。
  她照直说了出来:“我心里有其他人,所以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是奚欢律师吗?”沈盛年竟一口提及那个名字,让秦红颜猝不及防。
  “没关系,我会等着。”沈盛年笑着,那笑容很和熹,和熹得与这初冬的冷清格格不入:“我会等着他和付郁结婚,等着你对他失望。秦姐,到那个时候请你记得,我随时随地都在。”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预告,大侄子与奚欢对战。
  大侄子终于十八岁了,嘿嘿,是个可以吃的年纪了。
  继续无羞耻求长评,求收藏,求评论。日更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第三章 (2)
  沈盛年的话一直回响在秦红颜的脑海里;经久不散。如同一只鬼魅的手;隐藏在暗夜中挑动着她的神经。那就像是一种魔咒,一种预言,令秦红颜时刻不安。即使是与奚欢在一处时,她也会禁不住失神。
  秦红颜的模样引起了奚欢的注意;终于在这天,奚欢选择开口询问:“最近似乎有心事?”
  “没有;只是有些累;可能工作太忙了。”秦红颜选择用谎言掩饰。
  问出这话时;奚欢正在打开她家的冰箱;却发现前几日他送来的甜甜圈秦红颜却没怎么动。
  以前,再多的甜甜圈她隔天便能吃完——只要是他送的。
  奚欢的眸子暗了暗;随即貌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了,最近那个沈盛年有没有来打扰你?”
  秦红颜正拧开矿泉水往玻璃杯里倒,她一直看着水从玻璃底升到杯沿,才道:“没有,后来一直没见过。”
  她隐瞒了那次见面,也隐瞒了那次对话。
  奚欢与付郁现今的关系成为了秦红颜的禁忌,她不想与他提及这个话题。
  闻言,奚欢关上了冰箱,冰箱内的冷气喷在了他的面颊上,似乎瞬间便积聚在他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他清楚,秦红颜在撒谎。这些天,他都派手下跟踪着沈盛年。而前几天,手下报告说沈盛年在街上拦住秦红颜,对她说了一番话。
  这应该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可是秦红颜却选择了隐瞒。
  秦红颜与沈盛年之间究竟说了什么,这成为奚欢心头的一根刺。
  更确切地说,沈盛年已经成为了他心头的一根大刺。
  以前,秦红颜是从来不会对他隐瞒的,而他也能一眼看清她的内心。可是如今,他们之间似乎也有些隔离了。
  当奚欢转过头看见秦红颜时,双眼内又瞬间充满了柔&软。他伸手抱住她,轻声道:“如果他再来骚扰你,记得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
  是的,是时候除去这根刺了。
  一辆粉红色的法拉利停在g大大学校门前,付玲子正端坐在驾驶室里,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要从里面找到那个心仪的身影。
  自从沈盛年决定留下后,她也放弃了出国,跟着他进了g大。
  之前,她偷偷跟着沈盛年,却无意中发现他搬进了那个名叫秦红颜女人所在的公寓。这个发现让付玲子嫉恨交加,要不是害怕沈盛年杀了自己,她肯定会冲上去撕烂那个秦红颜的脸。
  幸好前段时间,秦红颜终于搬家,没再与沈盛年见面,付玲子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虽然上次在生日宴会上,沈盛年对她恶语相向,可她仍旧没有放弃。付玲子对沈盛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爱,而是一种逐渐可怕的执念。
  她一定要得到沈盛年!
  不论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他人。
  付玲子想趁着沈盛年与秦红颜分手的时候趁机而入,于是特意在校门口等着,想要约沈盛年吃饭。
  正在仔细用后视镜补妆,付玲子忽地望见了沈盛年的身影,忙开车到他面前,娇声道:“盛年,你晚上没事吧,我发现一家日本料理店,味道很不错,我们一起去吧。”
  沈盛年单肩背着书包,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晚上我有事,没空。”
  “有什么事啊?”付玲子开着车缓慢跟着他在街边行走。
  “我要回去等我女朋友。”沈盛年毫不客气地道。
  “是那个秦红颜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付玲子咬牙:“她都搬家了,这么决绝,肯定是心里有了别人,你就放弃吧。”
  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盯着付玲子,冬季的天黑沉得早,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脸,却清楚地感受到沈盛年眼里那股阴郁。
  她禁不住浑身颤粟了下。
  然而转瞬之间,沈盛年便对她绽开个笑容。那笑容衬着他的玉颜,如三月天里,漫天清丽梨花盛开,那美景直击人心。
  付玲子看得呆了。
  沈盛年保持着那样美好的笑容,说出的却是最冷的话:“第一,她走多久,我就等多久。第二,我肯定会等到她。第三,就算是等不到她,我也绝对不可能用你这样的来将就。”
  说完,他三两步便冲入了街边的小道里,进&入她的跑车驶不进的地方。
  付玲子刚从沈盛年给予的惊艳中醒来,便被他恶毒的话语给伤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但,她虽然痛恨沈盛年,却是一种掺杂着爱意的上瘾的痛恨。
  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痛苦的,例如毒品,例如辣椒,例如沈盛年。
  她已经上瘾,欲罢不能。
  付玲子抹去眼泪,继续开着车,跟着沈盛年离去的方向转悠。终于,在一处小巷里,她看见了沈盛年的身影。付玲子犹豫着,却迟迟不敢靠近。然而恰在这时,一辆遮住车牌的面包车飞快地驶去,忽地停在沈盛年的面前。接着,从里面冲出几个壮汉,动作迅速且粗暴地将沈盛年给抓上了车。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分钟内,快得像是一场幻觉。
  付玲子被一切惊呆了,然而呆愣之中她却发现,那几个壮汉里有她熟悉的面孔,那是时常和奚欢接触的一个男人!
  沈盛年觉得自己失策了。
  为了躲避付玲子,他来到了偏僻小巷里,没提防竟被人暗算绑架。
  那些壮汉对沈盛年很不客气,在车上就拳脚相向一番,看来指使者对他积怨已深。
  当沈盛年被踹下车,推进一处偏僻的仓库时,他看见了西装革履文雅静致的奚欢。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奚欢的语气很是礼貌客气,仿佛是在迎接客人。
  “你抓我来,可能不是想要叙旧吧。”沈盛年边说边打量着四下。
  这里是个废弃荒僻的仓库,周围人烟稀少,就算是把他杀了埋在这也没人知晓。
  估计这就是奚欢绑架他的目的。
  “我是想请你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奚欢开门见山地道。
  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是他们俩都心知肚明。
  “好,当然可以。”沈盛年竟一口答应。
  然而紧接着,他又做出苦恼的模样:“可是,就算你把我从她生活里剔除,可是我印在她心里的那部分你要怎么剔除呢?”
  奚欢浮起笑容:“你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吗?”
  沈盛年也浮起同样的笑容:“我和她的关系,比你想象中更加亲密。不是说,女人会一直记得自己最初的男人吗?”
  奚欢笑着摇头:“你在撒谎。”
  奚欢太懂秦红颜,懂她的冷清,懂她的专一,懂她身体的每一分气息。
  所以他绝对相信秦红颜仍旧是处&子之身。
  沈盛年也跟着摇头:“我没有撒谎——除了那一个动作,其余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奚欢收住了笑容,他的面上静如沉水,像是在用全部的表情来消化沈盛年的那句话。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可是在奚欢整个人情绪的笼罩下,却像是过得异常缓慢,整个仓库死寂得令人胆寒。
  终于,他重新笑出了声。
  奚欢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忍俊不禁。那笑声ting大,在空旷的仓库中回响,到最后,那笑声里竟有了“嘶嘶嘶”的音调。
  如同吐信的毒蛇。
  在这样的笑声中,奚欢开了口:“打。”
  他笑着对手下说:“给我往死里打。”
  几个壮汉得令,立即卷起袖子露出拳头,刹那间,无数的拳脚都砸在了沈盛年的脸上,小&腹上,双&腿上。仓库里响起了拳头撞&击皮肉的声音,那声音听着便让人头皮紧缩。
  沈盛年根本没有反抗,他只是任由他们击打着。他先是站着,之后被打得跪下,再后来变成躺卧的姿势。他没有躲避的动作,甚至于他张开双手任由他们攻击自己的小&腹。
  没有惨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痛苦的表情。这样的人肉沙包让打手们打得意兴阑珊。
  终于,奚欢叫了停止。
  此刻,沈盛年满脸鲜血,已经分不出那些血是从他哪处伤口流淌出来的。他的整张脸上,五官面目全都辨不清晰,只看得见鲜血以及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个大大的,诡异的笑容。
  “你还想继续吗?”奚欢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问道。
  就如同他所说的,佛珠最终会回到自己的手上。
  沈盛年缓慢地撑起身子,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
  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只是坐在地上,用手从后撑住身子。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我劝你打死我,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那么,我会彻彻底底地,完完整整地,完成那个动作。占有她的身体,夺去她的心。”
  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用一种必得的眼神。
  是的,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再次抢过来时,他会把那佛珠剪断,重新连接。从此,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也不再认旧的主人。
  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每听一个字,他的眼睛便冷一分。
  到最后,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让他无法动弹。
  奚欢取过一截皮绳,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
  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
  作者有话要说:1大侄子在找屎,你差点被捡肥皂啊,壮汉啊大侄子!
  2今天装修屋子,回家晚了,更新稍晚,见谅。妹子们只要没有另外通知便是每晚8点更新,如果有变化会在文案,以及微博通知的。
  3继续求长评,短评,收藏。哈哈哈哈。
  第三章 (3〕
  望着那可怖的,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
  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他想要;彻底地;消灭这个笑容。
  消灭沈盛年。
  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
  “害怕吗?”奚欢问。
  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无法自由呼吸;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正在害怕的人应该是你你害怕我把她夺走”
  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他面前的人;将不会再有生命。此刻;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只剩下可怖的气息,像是凶恶的修罗。
  他的双手在用力,青筋暴露,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
  他即将死去,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
  奚欢恨到了极致。
  多年以来,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除了付郁的事情,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在那件事解决前,他会忍耐。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他亵渎了秦红颜。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
  嫉妒像是染油的火,迅速燃烧。奚欢的眼里也是火,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想要将他焚烧殆尽,要他挫骨扬灰。
  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听说,人在临死前,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
  而在这一刻,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喜怒哀乐,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
  回想起这些,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
  奚欢深吸口气,决定做最后一击,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
  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仓库大门被人打开,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奚律师在忙吗?”
  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而是奚欢在办公。
  奚欢转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
  最初的惊讶过去后,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然后灭口。反正,杀一个,杀两个,都是一样的。
  “别徒劳了。”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
  沈昂敛目而笑:“不愧是奚律师,什么都能猜到。不错,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
  奚欢放下了皮绳,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问道:“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随便动了我的东西,我不得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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