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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三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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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十八镇会盟讨卓的动员大会上,他只有高风亮节地推荐袁绍。但他哪里知道,“父是英雄儿好汉”的血统论,是站不住脚的。马铃薯若不引种更新,结出的果实,一代不如一代,正如俗话所说,黄鼠狼下豆鼠子,一窝不如一窝。这种物种退化现象,对于养尊处优的豪门望族,皇亲国戚,政要显贵,将帅高官,往往表现更明显,蜕变和萎化,会来得更快一些。就看刘备的公子,乐不思蜀的阿斗先生;司马懿的侄孙,饥馑之年让老百姓去吃肉饼的惠帝,其实未出三代,几乎形同白痴,这才有古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感叹吧!
  结果推上去这么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首领,把轰轰烈烈的局面,弄成虎头蛇尾的下场。等到曹操终于明白“竖子不足与谋”,自己单干,去追董卓,那当然要大败于荥阳了。四世三公之后的袁绍袁术两兄弟,一对高干子弟,不过仗着老子娘的余荫,依赖先人光荣,在那里食采封邑,衣冠盛事,其实不过尸位素餐罢了。但这些不学无术,无德无能的了了之辈,却都有一份很良好的自我感觉,良好到令人惊讶的麻木程度。
  会盟的主席台上,最不好受的莫过于刘玄德了,这位祖上是皇族,如今已是一个编筐织席的手工业者,根本找不到一点自我感觉。颐指气使的袁绍赏他一个座位,还要说明,“非敬汝名爵,吾敬汝乃帝室之胄也!”其实,刘备也满可以回敬他:“你算什么东西呢?老子早先比你阔多了!你现在仗着你爹娘的神气,一旦你神气不起来,比我还不如呢!”
  那位关云长老爷,要去和华雄较量。袁绍的弟弟,跳出来嚷嚷,还发了一顿脾气:“让人家笑我们没有大将么,派一个弓箭手出场?”这个更加草包的草包,上阵打仗的样子,才叫可笑。双刀不是握在手中,而是悬在腕上,不伦不类,洋相出足,评注《三国演义》的李卓吾老先生,批到此处,也说袁术是一副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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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兄难弟(2)
而他哥哥,一当上总司令,第一件事,就委任他为粮草联勤方面的总管。武大郎开店,物色比自己个头更矮的伙计,这一点不必讶异。过去如此,后来也未必不如此,其实是物种在退化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行为。中国的封建落后保守封闭的社会,能够维系数千年,就是汰优存劣的结果。
  所以,封建的门阀等级余荫世袭制度,就是袁绍、袁术这对兄弟登上高位的保证。虽然这出闹剧,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但有时候,古老的已成历史垃圾的幽灵,也未必不会被人重新祭起亡幡,借尸还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样的语言,不也热闹过几天吗!这大概也是历史书能够被人津津有味地看得下去的缘故吧?
  

豺狼董卓
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从野蛮向文明逐渐过渡的过程。
  野蛮渐渐少下去,文明渐渐多起来,这是个总趋势。但也保不齐,野蛮又猖獗起来,实行灭绝文明的大倒退。在我们中国历史上,这种短暂的,或相当长时期的野蛮占主导地位的回潮,也是屡见不鲜的。
  我们今天能够看到挖掘出来的兵马俑,很大程度得益于深埋在地宫里的缘故。如果秦始皇当时把这些显示其“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敲扑以鞭笞天下”的力量象征,全摆在地面上的话,那么就和“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的阿房宫命运差不多,就难逃“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命运了。
  烧,也就是焚,是野蛮施于文明的最基本,最常见的手段之一。项羽一看刘邦占了上风,就本着你不让我得到,我也不让你得到的同归于尽的野蛮心理,一把火把阿房宫烧了个精光。幸亏兵马俑埋在地下,否则,也片甲不留了。
  火,对于人类来讲,功效非凡。要是一直茹毛饮血的话,也许至今与其他动物无甚区别。自从原始人掌握了火种以后,便和其他动物分道扬镳,走上了进化发展的道路。所以在西方神话中,把火种的取得,归功于一位叫普罗米修斯的神,他甘愿忍受重罚,忍受鹰的啄食,也要把火偷到人世间来。在中国古代传说里,钻木取火的燧人氏,虽然并未因此而犯了什么天条,受到处分,但也好像没有什么纪念他的节日,凭吊他的庙宇之类。
  然而奇怪的是,千百年来,老百姓却怀着敬畏之心,供奉那红面孔的火神爷,对取火的燧人氏倒一般对待。这很可以了解中国人欺软怕硬的性格,燧人氏的火,不过烧饭煮菜,而火神爷的火,却是要烧掉房屋烧死人的,所以谁厉害,就拍谁的马屁,就对谁磕头如捣蒜,就对谁山呼万岁。于是,那些反文明的凶神恶煞,耍起野蛮来,也学这一条,当火神爷。一个烧字,统统化为灰烬。这大概是普罗米修斯,或者燧人氏绝想不到的负面作用,他们二位盗来或取来的火,竟还有这样可怕的功能。
  秦始皇焚书,用火;项羽焦土阿房,用火;而汉末的董卓毁灭洛阳这个城市时,也用火。同样是放火,文化层次愈低,野蛮本性愈甚者,也烧得愈无选择,悉皆付之一炬。秦始皇焚书,至少他还有一份理智,医学农林的书他还是不烧的。项羽把阿房宫烧得瓦砾不存,但长安都城无恙。而董卓焚洛阳,就是要从地图上消灭这个城市了。他最野蛮,所以他最凶恶,不加区别,一律烧光。
  史称:董卓“豺狼也”,是个杀人成性,无恶不作的军阀,他的兵士部曲,也多以仇视中原的西凉羌胡充任,上下交征恶,这才把洛阳烧得如此彻底的。所以,野蛮的精神基础,是建筑在整体愚昧上,正因为这种愚昧,才对文化、文明、知识、科学的产生憎恨恐惧之心。再加上专制严酷的高压统治,和物质生活的贫穷匮乏,社会的封闭与不开化,以及思想禁锢,和神人双重迷信的泛滥,野蛮越出理智的常轨,必酿成可怕的具有毁灭性的历史大倒退。
  而作为这股野蛮力量的前锋人物,几乎无一不是充满报复狂的不可理喻的心理变态者。烧杀抢掠,就成他们宣泄的手段,董卓迫不及待地进军洛阳,来了就抢,抢完了杀,杀完了烧。关中连绵数百里,两汉经营数百年,全被董卓这样一个疯子毁了。
  因此,火虽然给人类带来福祉,但也会带来严重的灾难,这大概也是中国人敬畏火神菩萨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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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文三国(1)
旧时的京剧舞台上,著名的老生,言菊朋老板有一出脍炙人口的戏,叫做《让徐州》。看过他戏的人,如今大概不是很多了。但由于当时有一家叫“百代”的公司,做过这张唱片,造福后代戏迷,所以现在还能够听到。
  这是言派的拿手戏,他把那个徐州刺史陶恭祖,演得温文儒雅,慕贤若渴。他创造的唱腔,字正句清,精致细腻,婉转曲折,回肠荡气,真有一唱三叠,余音绕梁之感。三十年代,言老板在上海天蟾舞台唱这出戏,很叫座的,称得上风靡一时,观者若鹜。
  看京戏,并不在戏,遂有“听戏”一说。因为旧时戏园子里,卖瓜子糖食的,提水壶沏茶的,送热手巾把的,川流不息,像走马灯似的。即使非常有名的角儿,台下照例这样闹闹哄哄的。想认认真真看戏,实在有些困难。真想听戏的人,索性在楼上后座一靠,闭上眼睛品味。这大概也是中国人的一种很了不起的,说归说,做归做,你归你,我归我,正面是一回事,反面又是一回事的习性。
  名曰看戏,实际却在那里谈价钱,做生意,拉交情,套近乎。名曰喝茶,踱进茶馆,意不在茶者多,而是听弹词,扯闲淡,吃点心,看堂客。名曰开会,手捧茶杯,个个落座,上面发言,下面看报纸,打瞌睡,织毛衣,练气功者,各干各的。名曰义演,贡献之余,也无妨其拉赞助,要回扣,索酬金,讨高价,为了腰包奋斗。所以,《让徐州》的这个“让”字,不过是刘备为谋立足之地,表现得斯文一点的夺取罢了。
  这出戏,剧情很简单,徐州刺史陶谦老了,本来应该把刺史牌印传给自己儿子,但陶谦高风亮节,举贤荐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要让位于解了徐州之围,如今屯兵在小沛的刘备。这样子虔诚地让出自己的交椅,差点都要跪下来央求刘备接受这份官职,在中国历史上实在罕见,所以就编成了戏文,弦歌不绝,一直唱到了现在。刘备也是难得的谦虚,别人打破头,削尖脑袋,就为了做官,可他,说什么也不肯接这个印。于是抱病的陶恭祖,在天蟾舞台上就是那位言菊朋老板了,一口一声,皇叔啊皇叔,恳求他走马上任。这时,有一大段四字句的唱词,声声紧催,字字动情,总能激起台下观众一片叫好喝彩之声。
  《三国演义》第十二回,写的就是这段故事,当然,并不符合历史真实。陶谦根本没让,但他两眼一闭,刘备捡了个便宜,倒是真的。目的达到,话就可以尽量说得动听了。于是这两位成了“温良恭俭让”的典范。
  历史上并没有让徐州这一说,完全是民间文学一厢情愿的创造。
  虽然糜竺传达过一句陶谦病笃时的话:“非刘备不能安此州也。”而这位先生此时已完全站在刘备一边,而且很快就有郎舅之谊,事先造一下夺权舆论,也未可知的。其实正史称陶谦这个人,寡廉鲜耻,陈寿在《三国志》里说他“背道任情”,“刑政失和,良善多被其害”,并不是一个好东西。
  《三国演义》虚构这场三让徐州的情节,倒不是为后来的言菊朋老板唱戏考虑的。罗贯中是为了突出刘备的忠诚,仁义,谦虚,逊让和施恩不图报的高尚品格,才不得不让陶谦也随之被美化,若是一个政绩很坏,名声很臭的州牧,刘备让来让去,那岂不是一种虚伪了。
  所以,戏文是戏文,生活归生活,尽信书不如无书,有时候是当真不得的。
  在封建社会里,为一顶乌纱帽,即使是亲兄弟,也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别说史书中那些禅让,是冠冕堂皇做给人看看的,《三国演义》中的这个陶恭祖,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屁股从交椅上挪下来。那个汉献帝做皇帝做得多苦啊,连怀了孕的老婆都保护不住,最后被曹丕一脚踢开时,不也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舍不得丢掉王位嘛!
  一般来讲,凡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上自天子,下至里正(也就是街道保甲长之流),是绝不会心甘情愿把权拱手让人的。除非屈服在某种压力,如果不放弃权力,可能还要失掉更多(包括脑袋)的情况下,才会乖乖地腾出位子。尽管孟德斯鸠说过“久握权力会使人腐化”,但所有这些大小官员,宁愿被腐化,也不愿交出权力,这大概也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戏文三国(2)
但《三国演义》却创造了这样一个让贤擢能的千古佳话,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老百姓的心理和愿望。因为,历朝历代骑在人民头上,那些作威作福的,无德无能的封建统治者,谁也不肯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皇子皇孙,无论好坏,老百姓根本无权选择。幸运碰上一位不那么坏的,不致草菅人命,那就谢天谢地;而若是相反,老百姓就得遭殃,而无以为生。所以,人们才喜欢听《让徐州》的说书,看《让徐州》的戏文,实际上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宣泄,和乌托邦式理想的寄托,取得一种虚幻的满足罢了。由于这出臆想的戏文,更接近老百姓所希冀的,但难以实现的美丽憧憬,所以唱的人也好,听的人也好,便不细考究历史的真实,而能津津有味地陶醉其中了。
  说到底,《让徐州》是一段伪托的历史,是戏文中事罢了。但作为言派的看家戏,值得一听,可如今,大概很难找到一位像言老板那样出色的演员,唱这出戏了。
  

灭绝人性的款待
中国人之善良和平,谦恭仁爱,在这个世界上,是数得着的。但某个皇帝,某个军阀,或某个什么也不是,手中有杀人之权柄,一旦暴虐起来,那份残忍之心,也着实可怕。古代在刑法中,有一条凌迟罪,那简直比医科大学里的解剖课还麻烦。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将犯人一刀一刀地割切,用刀必须达到三千多次,还要保证罪犯不能马上毙命,所以,凌迟一个罪犯,常常要两天工夫。这种处决的方式,已失去任何惩罚的意义,而是人类最丑恶的变态心理的残酷发泄而已。
  在中国旧小说中,有许多血淋淋残忍的描写。《水浒传》里那十字坡孙二娘开的黑店,如何将人肢解,肥的当馅,瘦的当臊,著书人一点也不觉得多么不妥地津津乐道。武松为张团练所害,返转来进行报复,不但将仇人的脑袋砍掉,连无辜的家属,使女,也一并杀死,著书人描写时,可谓有声有色,淋漓尽致。等到李逵劫法场去救宋江,挥开两把板斧,逢人就砍,许多看热闹的群众,也成了刀下之鬼。扬州说书中,光这一段屠杀无辜的场面,能说上好几天。这种以血腥为乐,以杀戮为快的残忍心理,很足以表现人类潜意识中的恶本质的。
  《三国演义》里,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杀管粮官,杀吉平,杀贵妃……充满了血腥气。而那个猎户刘安,杀了自己的妻子,挂在厨房里,将她臂上的肉割下来,炒出几盘菜肴来,供刘备食用,则是尤为令人发指的残忍。这是刘备被吕布赶出了小沛,匹马逃难,且投曹操途中发生的事情。因为途次绝粮,夜宿一个猎户家求食,此人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作者以平淡的笔墨,写这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面不改色心不动,实在是很可怕的。
  因仇立意杀妻者,有之,无心误伤杀妻者,也有之。像刘安这样把妻子当成一只羊,一口猪,杀了待客,还说是狼肉,自有人类以来,大概也少见的。虽然,在此之前,杀了亲生儿子,烹制成一道菜呈给君王者,在此之后,杀了自己的爱妾与部下将士共餐者,这种人性泯灭的事,也并不乏见。无论如何,只是因为寻不着野味,而把老婆宰了拿她的肉来顶替,除非此人丧心病狂,是疯子,实在是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能接受的。
  上帝在伊甸园里,赋予亚当、夏娃那种男女情爱的本能,正是人类于摇篮中就有的最基本的感情,在此基础上才得以子孙繁衍,才有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姑且撇开这些不言,作为人,一个生命载体,有她几乎是本能的求生欲望,只是为了贵客盘中的一道菜,就给杀了。而视他的妻子,如同栏中圈养的猪羊鸡鸭的这个丈夫,做出这种绝对是反人类的罪行,姑且把他当作神经上的不正常。但写书的人写了,不以为荒谬绝伦,评书的人评了,漠然不动感情,真是令人骇异。
  毛宗岗评到这里,曰:“刘备以妻子为衣服,此人以妻子为饮食,更奇。”只是有一点点不以为然的意思。李卓吾在回目后曰:“刘安杀妻,固非中道,犹胜吕布因妻而杀身者也。”虽然有否定之意,但觉得他杀妻杀对了,至少比吕布强。这位在当时属于思想解放一流的李贽先生,竟不抗议一声,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由此可见,人道主义,在古老的中国历史的残暴和愚昧中,是无法植根的。
  另一位《三国演义》的评点家李渔,可能有些看不过去了,此公是特别钟情女性的。所以他从创作这个角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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