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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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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睁睁看着吴放歌夺门而出,一伙人才挣扎着,跌跌撞撞的追了出来,还拔出了枪,可是吴放歌腿脚快,转眼间就穿过胡同,前面就是马路,那里行人不少,这伙人怕误伤,有枪也不敢用,而吴放歌跑到马路边的时候,恰巧一辆大卡车飞快地开了过来,他箭步拧腰,嗖的一下子就从车头前窜了过去,而当卡车开过去了之后,吴放歌却没有像众人想象的一样出现在马路对面,而是像空气一样的蒸了。
    “……”一伙人喘着气,愣住了。
    “他扒车跑了!”其中一个人反应比较快,大声喊着。
    于是这群小伙子们乱糟糟的去开车,追了上去。
    等这伙人都走了,吴放歌才慢悠悠地从对面街上一家小卖部的柜台后面站了起来,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对看守小卖部的那个五十来岁的小老头说:“帮我打个电话报警啊。”
    老头一愣:“报警?刚才那几个好像就是警察啊,不是还开了一辆警车吗?”
    吴放歌说:“警察?警察掏枪不先通报身份的吗?误伤了人怎么办?”
    老头笑着说:“你看他们年纪轻轻,做事思前不顾后,一猜就是新警察啦。”
    吴放歌说:“那就更得报警了,不把这事儿让督查知道,等会儿他们回来还不得一枪嘣了我呀,我刚才可是把他们揍的够呛。”
    老头也为难地说:“说的是啊,不过咱们金乌市公安局的督查室好像还没建立呢。”
    吴放歌说:“那可就麻烦了……算了,我先去把行李拿了,快跑路是正经。”
    老头笑道:“也用不着啊,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又没做亏心事,你怕什么怕呀。”
    吴放歌说:“这世道谁说得清啊,你不怕鬼叫门,可就怕门叫鬼啊。要不你陪我去派出所做个证?”
    老头说:“那可不成,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坏人呐,不然刚才那些警察抓你干嘛?”
    吴放歌说:“大叔你要觉得我是坏人,那么刚才警察抓我的时候,你闷着不吭声,任由我躲着?”
    老头笑了:“我一个老头子,要是胡乱喊叫,你狗急跳墙收拾我怎么办?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可禁不住你这小伙子招呼啊。”
    吴放歌呵呵一乐,然后说:“我要是真招呼了你,可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啦,谁不知道孙叔叔你是全省闻名的警界英雄啊。”
    老头一愣,然后笑着说:“小伙子你认错啦,我就是个开小卖部的。”
    吴放歌说:“孙叔你别逗了,我回来这几天把半年的金乌日报都看了,上面全是你的照片儿。而且……”他说着指了指老头的腰间,老头回头一看,可不,枪纲都露出来了。赶紧往回一塞说:“距离的小年轻早就说换一批挎式的枪套,可是经费太紧张了,呵呵。”
    这个老头确实不是一般人物,是金乌县的老警察,目前任金乌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刑侦,只可惜命不长了,四年后此人就要死于癌症。这可是个嫉恶如仇清正廉洁的好警官,多年以后甚至有人这么评价他:孙局长一死,金乌市再无廉吏。
    刚才吴放歌一躲进柜台后面的时候,觉得这老头胆子也太大了,柜台里跑进一个大活人来,居然还能四平八稳地坐着,再一看就认了出来,心说完蛋的,只要他一个眼神,外面那群凶神恶煞的小警察就能扑进来把自己给吞了?要说动手,在院子里开始那是不知道来者的身份,后来知道了也来不及解释,现在算是让人家给关到瓮里了。
    正在吴放歌自认为死定了的时候,老警察孙红兵朝着卡车开走的方向使了一个眼色,把那群小警察给支走了。
    孙红兵哈哈大笑:“你小子,比刚才那群笨蛋强多了。不过你跑这地方来干什么?我没认错的话,你就是吴放歌吧。”
    吴放歌问道:“孙叔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孙红兵笑道:“兴你在报纸上看我照片,不兴我看你呀。”
    吴放歌蔫头说:“看来上报纸也不是什么好事。”
    孙红兵说:“就是就是,特别是咱们当警察的,还是让大家都认不出来的好,工作方便……对了,你还没回答我,你跑这儿来干什么。”
    吴放歌说:“我才回来没地方住,我的一个同学在这儿有一间空房。”
    孙红兵问:“你同学是小蟑螂?”
    吴放歌有点装13地说:“是啊,哦……我明白了,刚才那些警察是抓他的吧,他犯什么事儿了,惹出这么大场面来?”
    孙红兵满不在乎地说:“没啥事,可抓可不抓的,那是群新招的小子,我带他们出来练练……”
    吴放歌说:“我怎么这么倒霉,租个房子住都惹着警察来抓。”
    孙红兵笑道:“你倒霉,我的那群小子曹倒霉呢”说着上下打量了一下吴放歌说:“不愧是侦察兵下来的,不错不错。”
    吴放歌被他看的浑身毛,案子嘀咕道:“不好,被这老头看上了,说不定这辈子要去当警察了。”
    “行了,你先把行李放屋里去,跟我走一趟。”孙红兵亲昵地在吴放歌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
    吴放歌故意装傻说:“孙叔,你既然知道没我事了,干嘛还要抓我?”
    孙红兵笑着说:“臭小子,还给我装!跟我回去和大家认识一下,把例行公事的东西办一下,做个笔录啥的,程序还是要走的嘛。”
    吴放歌这才应了一声,又回道刚才的院子里,把行李都扔进黑糊糊的屋里。又出来和孙红兵会合。
    这时小卖部里又换了一个老头,正和孙红兵相互敬烟说话,这想来才是真正的店主。见到吴放歌出来,孙红兵扔掉半截烟屁股,说了声“走吧。”然后就道马路边上的一个巷子里,开出一辆除了喇叭不响浑身上下哪里都响的烂吉普车来,招呼吴放歌上车。
第三十章 办案
    这一年,金乌市的公安局还没有搬到新的办公楼去,依旧是县级单位时候的平房办公区,不过这个时候此地也快拆迁了,外围的工程已经开始,破旧的吉普车在碎砖烂瓦颠簸了好一阵子,同时也让吴放歌的屁股吃尽了苦头。
    虽说办公用房紧张,但是孙红兵好歹也是居副局长,而且资格老,名望高,所以还是有一间单独办公室的,而另两个副局长就不得不在一个办公室了将就一下了。
    孙红兵带着吴放歌走进他的办公室,吴放歌无论前世今生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传奇人物的办公场所。房间不大,最多也就十六七个平方,没有装修,只是水泥趟地,靠墙是一个木头书柜,旁边就是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藤椅,看年头估计和孙红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另外还有一对酱色酱色旧沙,沙前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是一样这件屋里唯一的,崭新的家具——一个电热水瓶,以前吴放歌家里也有一个,价格挺贵,但是一点也不好用。
    无论是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摆放着成堆的卷宗,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对于工作特别的勤勉,就是特懒惰,但吴放歌相信孙红兵是属于前一类。
    亲自给吴放歌倒了一杯热茶,孙红兵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着如说崔明丽他们回来了,立刻来见他。吴放歌估计那就是去抓小蟑螂的那伙人了,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追那辆大卡车追到哪里了,那车的车牌好像是山西的……
    孙红兵果然是个大忙人,他一回来,进进出出请示的,签字的络绎不绝,因此吴放歌也没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最后孙红兵肯能也觉得吧吴放歌晾在这不合适,就随手从桌上的案卷堆里抽出两册扔给他说:“小子,别闲着,帮帮我!”
    吴放歌手脚麻利地接住了卷宗,有些疑惑地说:“这……这合适吗?我不是警察。”
    孙红兵说:“你不是警察你是退伍军人,国家功臣呐,你放心吧,这次严打摊子铺的太大,人手严重不足,我们还从各机关单位抽调了不少人手呐,你看了只要别出去乱说就行……对了,部队上你学保密守则没?”
    吴放歌点头说:“学了。”
    孙红兵说:“那就没问题了。你手上的案子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你先审查一遍,要是没问题我就签个字,让承办人准备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批捕去,小子,被告人现在可还关在看守所呐,哪里的日子可不好过,我们案子办的快,也算是扬人道主义精神嘛,呵呵,别瞪着我,给我干活。”说着又扔过一只笔,一叠笔录纸来。
    吴放歌没辙,只得先看了一眼案卷封皮上的案由:故意杀人。心里就是一哆嗦,人命关天呐。
    重生前吴放歌当了二十年的机关干部,虽说没专门学过办案,却也机缘巧合接触过一点儿。有一回森林火灾,事后要处理几个人,由于事态复杂,这得罪人的差事没人愿意去做,所以不得志的吴放歌就被抽调到纪委帮了几个月的忙,因此,基本的办案流程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对于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他原本就是一知半解,而且比较熟的那部分还是97年之后修订的那些,之前的东西了解实在不多,于是又找孙红兵要两法的条文,孙红兵就又甩了一本厚厚的《二五普法法律汇编》给他,然后就再也不管了。
    吴放歌没辙,只得开始看卷、做案卷笔录,可才看了几十页就现了大问题,这个案子定性不准确,确切的说缺乏罪名构成要件,定性为杀人比较勉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准确。这么一来就面临了一个选择,是按着案卷的定性顺势掳下去呢,还是按照法治精神实事求是呢?相比之下前一种选择最为稳妥,即便是错,那也是承办人的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兵,既没过警校,也没学过法律,一下子就哪本卷子看,要说错,怎么也不能怪到他身上的。可是……这可是人命关天呐,虽说故意伤害致死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毕竟在主观恶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量刑是会起到很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吴放歌拿着笔,为了这个问题的取舍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来分钟,不知道该如何的取舍,那一边埋头工作的孙红兵抬头看见了,却一声不吭,微笑了一下又埋头工作去了。
    吴放歌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傻,自己又不是真在这里当警察的,干嘛那么在意案件的性质呢?为什么不铺开了想一想呢。孙红兵带自己回来,看来是对自己有几分赏识的,说不定是想让自己当警察,不是当警察不好,跟着孙红兵这个廉吏,只怕不会有什么好前程。不过孙红兵这个人虽然是个廉吏,但是据说法律水平不怎么高,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吴放歌又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孙红兵,现他总是把批阅过的案卷放到桌子的左边,没看过的放在右边,而刚才的这本卷好像是从左边抽出来扔过来的,也就是说,这本卷是他先审查过的,而卷里也没有相关的修改意见,也就是说他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认可的。
    “嗯……”
    吴放歌这次回来时一门心思的想去五局,毕竟那里熟门熟路,当警察可不是他的愿望,如果我要是顺着案子说,这一来把老头说高兴了硬要留我当警察就麻烦了,而且又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倒不如我反过来说,把老头弄生气一点,警察的事就算了啦,而且不管成功不成功,我也算尽力了,草菅人命的事,让别人去做吧。
    主意打定,人也一下子轻松了起来,吴放歌满怀信心地看起了案子,做着笔录,就像个律师一样地找着案卷里的漏洞。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就过的比较快,不知不觉就过了中午12点,孙红兵又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了几句,不多时,那个小警察就打来了两饭盒热气腾腾的饭菜来,孙红兵热情地打着招呼说:“小吴呀,先别干了,吃饭吃饭,我们食堂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么一说,吴放歌还真觉得饿了,道了谢,伸手就要去拿其中一个饭盒,却被孙红兵一把先抢了过去,说:“这是我的,你的是那盒。”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居然有几分老顽童。
    吴放歌当然不能跟长辈,跟领导抢饭盒,只得拿了剩下的一盒,打开一看,菜是胡萝卜烧排骨;再看孙红兵饭盒里的菜是白油豆腐;根据前世的记忆,这个孙红兵虽说当了好几年的公安局副局长,但生活却清贫的很,至死两个儿子和妻子都没有正式工作,家里最贵重的家具不过是一台14寸的彩色电视机。和很多英雄一样,他也是死后风光的,生前是没占一点公家的便宜,这饭菜恐怕也是他自己出饭票买的,给吴放歌买的烧排骨,他自己却只吃白油豆腐。
    想着,吴放歌不禁有些心酸,怎么天下的好人都不长命呢?
    孙红兵见吴放歌不吃饭,就笑着说:“小吴,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合胃口?”
    吴放歌说:“咱俩的菜不一样,你怎么吃排骨?”
    孙红兵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我呀,胃不好,你不一样,年轻人,多吃肉,长劲儿,呵呵。”
    吴放歌背过脸,他那不争气的鼻子又开始酸了,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能鼓动孙红兵近段时间去做全面体检,那孙红兵是否能多活几年呢?
    饭后继续看案子,孙红兵虽说和蔼,可是一提起工作那是半点马虎眼也打不得,虽说吴放歌这次纯粹是被抓丁,可也不敢在工作上偷懒。这一忙和,一下午又过去了,吴放歌紧赶慢赶的把案子看完,把笔录也做完了,不为别的,又快到吃晚饭时间了,吴放歌可不想让孙红兵在用原本就紧巴巴的饭票里拿出几张来请他吃胡萝卜烧排骨了。
    不过把案子看完了,还不能立刻走,至少也得等孙红兵检查验收了才行,毕竟自己练个编外人员都还算不上呢。
    孙红兵戴上老花镜开始看阅卷笔录,吴放歌紧张地坐在沙上等着,虽说让老头生气时他的本意,可这老头生气起来据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呢。
    想着,果然来了,孙红兵抬起眼睛,严肃地对吴放歌说:“你怎么把案件性质都改了?这么一来,整个案子可就得打回去重做了,现在可是严打,一切案件都要求快侦快结,我们可没有多少时间。”
    吴放歌赶紧站起来,真要说话,孙红兵把手往下一压说:“坐下说坐下说。”
    吴放歌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嗓子有点疼,真是奇怪了,原以为自己多出二十年机关生活经验来,不会再怕谁了,怎么就对这个老头起怵来?难道是因为觉得他已经是个死人了?想着,越觉得喉咙干,又端起冷茶来喝了几口。孙红兵又说:“暖瓶里,有热水,冬天家,喝热的。”
    吴放歌笑了笑,清清嗓子说:“我觉得吧,个人意见哈……这个案子被告人的在主观故意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愿,他只是想打被害人几棒子为母亲出出气,作为凶器的棍棒也是从道旁顺手捡起来的。详细的证词我笔录上有记录,具体的大约是在案卷的34、35页,和62到67页……”
    吴放歌一边说,孙红兵就跟着翻看,随后就没再问什么,而是仔细地看他的阅卷笔录,从头到尾先是浏览似地看,然后又好像是在摘查重点,就这么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然后才把案卷合上,在上面重重地拍了一掌,生气地说:“搞的什么名堂!”
    吴放歌的目的达到了。
第三十一章 年轻警察
    孙红兵一拍桌子,吴放歌以为事儿成了,刚要说话,外头那个小警察又进来了,报告说:“孙局,崔明丽她们回来了。”
    孙红兵一愣:“怎么这会儿才回来?”
    小警察笑着说:“她们一路追一直追到快到白河了才追上,结果又没了汽油,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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