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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地主-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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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有马车去,你去不?你要去,我让马车明天还接上你,咱一起去。”喜宝见连蔓儿没说话,就又说道。
  搭别人家的马车去玩一天,似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但这个别人家是喜宝家,就不一样了。那天老金带着几个儿子要来帮她家种地,目的表现的很明显。后来连枝儿和吴家兴定亲,吴玉贵是撑得住场面的人物,老金家也没什么举动,连蔓儿一家才放下心来。
  可是毕竟有过这么一回事,再遇到与老金家有关的事,连蔓儿一家都不得不小心。
  “去吧,庙会可好玩了,人多,啥都有。”喜宝看着连蔓儿又补充了一句。
  “家里有事,我不能去。”连蔓儿答道。
  “有啥事,一天都走不开?”
  “庙会我不去。”连蔓儿很坚决地道。
  喜宝用他漆黑的大眼睛看着连蔓儿,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
  看着喜宝,连蔓儿突然想到,在她印象中,老金的相貌是凶恶的。其实客观地说,如果没有那一脸胡须,还有因为高利贷事件,连蔓儿对他主观上的恶感,老金的五官长的很端正。喜宝就继承了老金的浓眉大眼,却不像老金是黑红的脸膛。喜宝的皮肤底子偏白,因为日晒,呈现出乡村少年特有的健康的光泽。
  据说喜宝的娘也是大脚,个头比老金还高,却并不粗壮,是个极美极美,也极泼辣的女人。
  连蔓儿抬起头看了看天,天差不多整个都灰暗下来,一道闪电如灵蛇搬从天际划过,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水气。
  “再不回家,就要挨雨淋了。喜宝,你也赶紧回家吧。”连蔓儿就对喜宝道。
  这次,喜宝没有再阻拦连蔓儿,因为已经有雨滴滴下来了。
  “我送你回家,骑马,一会就到。”喜宝几步跑到旁边,从树丛后面牵出一匹雪花骢来。这马看着年齿尚幼,却已经非常神骏了。
  喜宝把马牵到连蔓儿跟前。
  连蔓儿眨了眨眼,这里离老宅统共也没多少路,而且如果她骑了这匹马,别人会怎么看。只怕不出片刻工夫,就有人说连蔓儿和喜宝怎么样怎么样了。她才十一岁,若对方是别人也没人会当一回事,可喜宝不一样。
  还有一点,她不会骑马!
  “我抱你上去。”看见连蔓儿的个头比雪花骢矮了一头,喜宝就过来,张手要将连蔓儿抱上马。
  真是个鲁莽的少年。
  “呀,我回家了,你离我远点。”连蔓儿狠狠地瞪了喜宝一眼,撇开他,往老宅跑去。
  跑到大门前,连蔓儿回头看了一眼,喜宝并没有跟上来,也许是她那句“离我远点”,又或者是她刚才那一眼,将喜宝定在了那里,甚至连雨水落在身上,他都毫无所觉。
  连蔓只看了一眼,就推开门,走进院子里,随手将大门关上。向院子里走了两步,她又飞快地转回身,扒着门缝往外面看,正看见喜宝爬上马背,被雪花骢驮着渐渐走远了。
  连蔓儿这才松了一口气,回了西厢房。
  俗语说,六月天,孩儿面。上午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这刚过了晌午,就下起了雨来,而且还越下越大,真像瓢泼似的,丝毫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
  连守信和张氏先回来了,随后五郎和小七也从私塾放学回来。
  院子里很快就积了水,雨点被风刮的往窗台上打过来。连家的窗户是白纸糊的,是经不住雨淋的。
  连老爷子就从上房走出来,带着人将窗户上端卷放着的防雨的帘子落下来。
  张氏、连守信、五郎和小七也将西厢房窗户上的防雨帘落了下来,将窗户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这种防雨的帘子,是庄户人家自制的,就是将高粱杆上的叶子都去掉,然后用结实的粗线,将一根根的高粱杆紧紧地连缀在一起,就像串帘屉那样。也有的庄户人家用的是草编的帘子,不过那种帘子做起来更费工夫,大多数人家,还是用的高粱杆的防雨帘。
  防雨帘遮住了窗户,雨水再也落不到窗纸上,同时也遮去了大部分的光亮。
  屋里一下子更暗了。
  一家人也没什么事做,就不电灯,只在围坐在炕上唠嗑。
  “爹、娘,你们看,我就说新房子咱得用琉璃的窗户吧。要用琉璃的窗户,平时透亮,遇到下雨了,也不用帘子,琉璃它不怕雨淋,也省得咱把窗户遮成这样。”连蔓儿就道。
  要新建房子,连蔓儿就提议用琉璃窗,连守信有些迟疑,用琉璃窗造价高,比普通的这种木格子窗贵了不只几倍的价钱。连家现在的房子,只有上房东屋,靠炕头的窗户安了两小扇的琉璃窗。那是连老爷子平常坐卧的位置。
  “琉璃窗好是好,价钱太贵。”连守信道,他还是有点心疼钱。
  “爹,每年糊窗户纸还得用钱。用琉璃窗,不是把糊窗户纸的钱给省了吗?”连蔓儿就笑道。
  “那窗户纸才多少钱,一扇琉璃窗那是多少钱?”张氏就笑,“你爹这要都能给你绕进去,他这几个月买卖都白做了。”
  “爹,琉璃窗是贵,可它好看啊,屋里还亮堂,不怕进风。咱盖一回房子,还不得弄得周正点,钱只要花在正地方,就该花。”连蔓儿道。
  “爹,那咱就用琉璃窗吧。”五郎道。
  “也对,那咱就用琉璃窗。”连守信就道。
  “要买琉璃,得去县城,听说还得提前订。”张氏道。
  “这事好办啊。”连蔓儿就朝连枝儿眨了眨眼,“赶明个,咱就跟我家兴哥说说,要买啥样的管保就有啥样的。”
  连枝儿的脸又微微有些泛红。
  连蔓儿看着暗笑不已。
  这场雨一直下到夜里,第二天早上略小了些,连蔓儿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就想,不知道这样的天,喜宝他们还去不去的成庙会。
  六月中旬,连兰儿从县城来了,说是给连秀儿相了一门好亲事,就将周氏和连秀儿都接进城去了,说要相看。
  古氏带着连朵儿,也跟了去。
  而这个时候,庄户人家迎来了一年中,瓜菜最丰富的季节。
  顶花带刺嫩绿的黄瓜,紫莹莹的嫩茄子,甜辣椒,这些都是洗干净就可以直接生吃的,还有嫩豆角,土豆也下来了,只需要一小块带皮的肥多瘦少的猪肉,就可以将一大锅土豆豆角炖的喷喷香,如果上面在蒸上一层白面做的胡饼,就更完美了。
  最让连蔓儿高兴的是,菜园子里种的玉米成熟了。
  菜园子里的玉米比地里的玉米播种的早,在地里的玉米刚刚出苗的时候,菜园子里的玉米就已经有连蔓儿的腰那么高了。现在,地里的玉米大多数刚刚结了玉米棒子,而菜园子里的玉米棒子,已经可以吃了。
  玉米要完全成熟,指的是玉米粒灌满浆而且变硬。现在菜园子里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连蔓儿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可真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她又犹豫了。
  是吃还是不吃!
  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翘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禾。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的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吃。
  连守信和张氏也是小心地吃了几口之后,就不再吃,说是剩下的给连枝儿和五郎。
  “爹、娘,哥,姐,你们吃啊,咱园子里还那老些那,都够吃了。”连蔓儿就道。
  “蔓儿,你不是不舍得吃吗,说要卖钱,还要留种啥的?”五郎就道。
  前两天,连蔓儿冲着玉米留口水,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大家伙都看见了。
  听五郎这么说,就是小七也停下了嘴,虽然肉嘟嘟的腮帮子还一鼓一鼓地嚼着嘴里的玉米粒,却迟疑着不肯继续下嘴了。
  “哎呀,咱这就是先尝尝味,不耽误卖钱,也不耽误留种。”连蔓儿就忙道。
  劝了半天,大家才肯接着吃。
  “姐,咱拿这个玉米,咋卖钱啊?”吃完了玉米,小七就问。
  “这事我都想好了,明天,咱把武掌柜请来”连蔓儿就如此如此,将她的计划说了一遍。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 我今天也是饱了口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武掌柜问道。
  “对。”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势。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连守信就问道。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的很低了。”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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