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踏车只是真实世界里偶然出现的危险,然后它便会继续它忠贞的步伐,接受我的解释,相信我会照顾它的福祉。
  几分钟之后,我们到了市场的入口,那里的人大概是诺顿这辈子见过的十倍。小孩子跑来跑去玩红绿灯,脚踏车与滑板来来去去,几个身穿“人生如海滩”T恤的人试着让其他穿闪舞T恤的人留下好印象。连诺顿都有点受不了。
  我们快要进市场了,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它愿不愿意跟我进去逛超市呢?把它抱起来,带着它?或是在我购物的时候拜托别人看着它——当十分钟的猫保姆?
  诺顿终结我的左思右想,自己做了决定。衡量过这个情形之后,它跑过市场的门口,朝着码头那边冲刺了约十尺左右,然后消失在一排树丛里。我有个预感,那天下午我会花很多时间把它从那片绿色植物下面哄出来。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觉得我什么都没办法做。我看得见它,而且它显然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因此我想可以把它安全地留在那边,自己进去购物。我走进市场,买了美味午餐的必需品——两根多汁的德国蒜肠、一些德国马铃薯色拉、一瓶海尼根黑啤酒、一罐“九命”牌火鸡内脏罐头——然后回到外面评估这个猫状况。
  状况就是:猫不见了。
  我站在它躲藏的树丛前面喊它的名字。一点回应也没有。没有任何声音或任何动静。我趴在地上朝灌木丛里头看,但是看不见灰毛的踪影。我的喉头紧得像是有两吨重的石头塞在那里;我的胃在翻搅。我不敢相信。我怎么会把它自己一个留在外面?我到底在想什么?虽然它那么聪明,但它毕竟不是人类;它甚至不是狗;它只是一只猫——一只从来不曾自己出过门的猫,我却抛下它,让它无依无靠——现在它不是躲在哪个地方,因害怕而颤抖、迷路,再也回不来,就是被名叫瑞克与米克的两兄弟绑架,他们已经把第一支烟火绑在它的尾巴上了。
  我强迫自己冷静,深呼吸,再叫了一次诺顿的名字。一种可怕的寂静,持续了很长的一秒。然后两秒……然后……喵……
  一个灰色头颅、头上有折起来的耳朵,从树丛里冒了出来——就在我最后看到它的地方。它的身体跟着出来。诺顿站在人行道上,抬头用它“有什么问题?”的表情看着我。
  我不希望它看到我对它失去信心而惊慌失措的模样,因此我只让自己小小地喘了口气。然后我转身走过市场,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我回到自己家的露台。我不需要回头看:诺顿当然跟在我后头,一路上蹦蹦跳跳地走在我身后五尺远的地方。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
那年夏天,诺顿的短程远足变成美好的惯例。辛迪周末加班的频率愈来愈高,因此,每隔两三个礼拜,诺顿就成了我唯一的海滩伴侣。早晨它总是跟着我一起走到市场,午餐时间通常也会陪我去,有时候在晚餐时间它也愿意屈尊俯就地跟我走一趟。它很少走在我旁边,距离我五尺远是它最感惬意的距离。它不时地会喵一声,让我知道它还跟在我身后。习惯了这些以后,我甚至不再回头去确认,只是愉快地走着,听到它通知我一切都好,然后我会回喊:“好的,好的,我们继续走。”我也很习惯路人对着他们眼珠子都快跳出来的朋友说:“你看,我就跟你说嘛。”
  我们俩都愈来愈习惯这种散步模式,它(还有我吧,我想)也愈来愈敢冒险。
  我的写作伙伴名叫戴维?韩德勒,我们大多合写电视与电影剧本;这一行里有许多鲨鱼般的怪物,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拿他们的尖牙利齿咀嚼无助的作家,而我们显然误会了,以为两个人一组就比较有保护作用。戴维与他的女友黛安娜住在北方离我约四五个街口的地方。当我们在那边工作的时候,诺顿开始陪我一起去,后来它就摸清楚这条路线了:直走七个街口,左转,一路走到海湾,它甚至熟悉到可以自己往返。总是这样辛迪与我在家里煮饭,戴维打电话来说诺顿在那边已经待了好几个小时,但刚刚离开,我应该不久后就会看到它。果然,二十分钟后,门外传来一个喵声,某只浪迹天涯的猫科动物清楚地表示,它不介意来一罐奶酪与鸡肉块当晚餐,而且现在就要。
  我很早就知道一件事:不管走得多远,我都不必担心诺顿会失踪。我们走中央步道——这是岛中央一条铺得很怪异的石子路——去戴维家,有时候诺顿会分心、被吓着或嬉闹。如果刚好有一只松鼠经过它面前,它会在后面蹦蹦跳跳地追着松鼠跑,有时候追到树丛下,有时候是某人的房屋底下,有时会爬上树。如果有一只狗决定发发狗威风,对着诺顿狂吠或咆哮,诺顿会一溜烟地不见;倘若脚踏车铃响、骑得太近也一样。起初我会焦急地等待它再度出现,有时候要等上十五分钟左右,要不然就是花同样的时间在地上爬来爬去,试着把它找出来、把它抱起来。有一次我特别赶时间:戴维与我必须参加由洛杉矶制作人打来的电话会议,此人认为他在电话上羞辱我们就跟他亲自羞辱一样容易,因此我只好把诺顿留在它跑开的地方,某户人家的露台下。我去参加电话会议,花了四十五分钟,努力将某集超写实情境喜剧中复杂的元素通通拿掉(内容是有关一个大学生,只要他梦想中的女孩一亲吻他,他就会出疹子),然后说服戴维跟我一起去找我的小猫。我们走到我最后看到它的地方,我呼唤它的名字,转瞬间,诺顿就跑出来,突然出现在阳光下,很开心地跟我们一起回戴维家,在海湾旁的长芦苇丛间玩了一个下午。
  之后,情况逐渐明朗,我可以把诺顿留在任何一个地方,而且爱留多久就留多久。虽然辛迪与我没有要它同行,它也会跟着我们出门。如果我们去朋友家吃晚饭,它会待在我们身边直到觉得无聊为止,喵一声,音量大到能让我转头看看它在哪里,然后就一溜烟地离开、自己去找乐子。几个小时过后,点心与咖啡都结束了,我就回到先前的地点,叫它的名字,听它发出那一声喵……准备回家。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2)
诺顿显然跟我一样,也喜欢它的自由加上我的陪伴这种组合。后来我几乎不大需要把它放进那个包包里。它去哪里都喜欢用走的方式。离开我的公寓出发前往火岛的时候,它总会跳进袋子里——即使是诺顿也受不了走在曼哈顿的街道上——接着,当汤米出租车到达渡口时,它也愿意从我的膝盖上下来,进到袋子里去!路上有太多双腿和太多的车子,更别提那群城市佬散发出来的歇斯底里气氛,巴不得赶快喝冰冻台克力调酒、得皮肤癌,赶快与看起来可能或即将在有门房的大楼里拥有两房一厅公寓的异*换电话号码。
  然而当渡轮朝着海湾前进之后,想都别想,诺顿决定自己来。
  等我一坐好,它就从袋子里跑出来,不是坐在我的膝盖上,就是靠在扶手上,看着美妙的波浪运动。我们一靠岸,绳子系好,它就冲到出口,自己跳到木板上。它会很焦急地等我跟辛迪穿过人群(纽约客花了五分钟排队——因为是在船上——船还没靠岸,他们哪里也去不了——然后你推我挤地急着到某处去休闲;我永远也搞不懂),然后跑在我们前面到房子那边去,每十到十五尺就停下来看看我们是否跟上。如果它肚子饿了,它会屈就在屋子里待到吃饱,然后就或喵或抓纱门地直到我们放它出去。我不喜欢它在外面待一整夜——好啦,好啦,我有一点像《养子不教谁之过》里面的吉姆?贝克斯⑥,少烦我——但它总是在我上床之前回到家,这点就相当值得赞赏了;甚至在见过世面之后,它也不曾改变我们的睡觉安排。
  周末晚上或是周一早晨,要回到水泥丛林的时候,它总是跟我们一起走回渡口,我们在码头前停下来,它便跳进袋子里,让我带着它,直到我们在船上坐定为止。
  我愈来愈习惯跟它一起旅行,也发现我可以非常信赖它。
  渡口那边有一家很棒的廉价餐厅兼酒吧,叫做波基的店——他们令人垂涎的炸蛤蜊我已经提过了——波基的店有一个外卖窗口,我很快就习惯把诺顿的袋子——连诺顿一起——放在船边的板凳上,在上船前自己去买食物(我郑重推荐他们自制的烤蓝莓松饼,再配上一瓶长颈的百威冰啤酒)。我不会离开太久,也许只有十分钟,但已经足以让一小群人聚集在这只灰色折耳猫旁边,它满不在乎地躺在它的袋子上,打瞌睡,或是瞧瞧有趣的同船乘客。
  当我叫它留在原地时,它相当放松,也非常听话。后来,当它的活动模式以及旅游范围都更加广泛之后,我甚至可以把它留在机场休息室二十分钟,自己去买杂志或是购物;在餐厅里,它坐在它的位置,我则坐我的位置上安详地用餐。
  我最得意的成就之一,也是诺顿最光辉的时刻之一,就是让它在沙滩上散步。不知道什么原因,猫不喜欢沙子。也许沙子对它们有肉垫的脚来说太烫了;也许海水让它们害怕;也许它们对那些上面印了“人生如海滩”的T恤、雨伞和毛巾倒足胃口。总之,诺顿也不例外。踏着木板路的诺顿正朝着海边走:它昂首阔步,眼神充满自信,一副招摇过市、伸手指着邻居说:“你好,比尔,昨天开镇上大会你没有来喔”的模样。
  我把它放在沙滩上:它畏缩,发抖,跑得离海浪远远的,在沙丘旁边缩成一团。想象一下吉米?卡格尼在《污脸天使》(Angels with Dirty Faces)里走到电椅前的模样:诺顿焦黄地死去!⑦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3)
我决定这样是行不通的。
  当小孩子学骑马摔下来的时候,你首先会跟他说什么?再爬上去。我知道我绝不可能让诺顿试着骑马——嗯,其实也没有必要说绝不——但我不认为它有必要避开沙滩。
  首先我得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先声明,我不是那种会逼小孩子的父母;我是说,就算百老汇演员伊瑟?默曼⑧还活着,她也不会想在歌舞剧里面扮演我。虽然诺顿是只具有明星气质的猫,但我从来没想过让它去表演或是训练它玩什么把戏——那种事留给别人做就好——这才是我跟它的事:它喜欢有新天地可以漫游与玩耍。既然它有机会在海边跟海滩美女嬉闹,何必裹猫足不前呢?我为自己辩护到此。再说一句:当时的我觉得(现在也还是这么认为),我有点像是九岁男孩的父亲,强迫那可怜的孩子学钢琴,还说:“相信我,等你长大一点肯定会感激我的。”
  头几次我放诺顿到沙滩上时,我一放下它,它立刻就跑开,跑到有保护的木板路和土壤上。接下来几次,我把它放下来并且抱着它,让它习惯那个感觉;它没有挣扎,看起来也不会太悲惨。当我放开它,它迟疑了一下,明白沙滩这档事也许不像它假设的那么可怕——就像我一再跟它说的——但它还是蹲下来,偷偷跑回真正的土地上。虽然不是冲的,但也没有停下来欣赏沿路风景。
  后来就简单多了。它的直觉告诉它,要跟着我走。我从来不曾让它迷路;它没有理由认为我现在开始会这么做。
  不到一个礼拜,诺顿已经能够自在地在沙滩上漫步,跟平常一样距离我五尺远,喵得更多也更大声,但它的确跟在我后头。它不愿意一路走到水边,但它可以走到大约一半的地方,等我或是辛迪摊开一条毛巾躺在上面,它就会在附近待个半小时,尤其是可以分享我们的午餐的时候。我还是相信,要不是一直传来玩卡迪玛那个啪——啪——啪声,它在海边放松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有一天,8月快结束的时候,辛迪与我受邀到岛上的另一个小区“海景”野炊。辛迪有一个女性朋友在那里与人“分租”,就是说有六个人一起租一幢三居室的屋子,很复杂地计算出周末轮流使用的方法、分担食物开支、按不同房间计算费用,如最大的卧房、有海景的卧房或是最靠近冰箱的卧房等等。
  这个周末,所有的分租人通通都挤进屋里,因为一年一度的海景蛤蜊炭烤大会开始了;每年,这个小小区里的人都会带着食物与饮料;蛤蜊、龙虾、汉堡、热狗、桶装啤酒、壶装的玛格丽特调和酒——来到海边,在地上挖洞烤肉或蒸食、野炊、喝酒,享受美好时光,这样持续一整天,直到深夜。通常会有音乐,还有排球赛、两人三脚赛跑等搞笑;总而言之,你也很难想出别的方法好打发华氏九十度高温的纽约仲夏夜了。
  辛迪很早就过去帮忙准备,她觉得从第一分钟开始参与庆祝活动,应该会很好玩。虽然我一向喜欢海景的大型派对,但对于一大堆人聚集在一起,我始终抱持着反社会理论:“少就是多”。
  我闲晃直到近午,做了一点工作,然后趁辛迪不在,查了查“炭烤联盟”的统计数字。所谓“炭烤联盟”——告诉诸位还处在棒球黑暗期的人——就是一种叫做“梦幻大联盟”的东西;这个游戏已经风靡全美——据《今日美国报》的估计,现在有七十五万个玩家——而且我可以骄傲地说,本人是原始联盟的创始者之一。这个游戏的前提虽然简单,却能令人无限满足:你在拍卖场组织一支棒球队,与其他九或十个“老板”竞争,看你要选美国联盟或是国家联盟;球队的结构有具体规定:两个捕手、三个垒手、五个外野手、九个投手等等;如果你买来“草莓先生”史卓贝瑞⑨——老天,不要!——假如他为道奇队打出全垒打,就等于为你的球队打出一支全垒打;身为棒球的超级狂热份子,我有两支队伍,使得我在夏天那几个月几乎无法完成任何工作。我的美国联盟队叫作“盖泽斯玫瑰花蕾”,国家联盟队叫作“熏鱼”(我在国家联盟的朋友尊称我为膊鱼将军;相信我,如果我能找来史蒂夫?楚特⑩当我的投手,我一定会付他大把银子)。我喜欢趁辛迪不在的时候看统计数字,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有点变态:一个还算明智的人,竟然愿意一天花两个小时的时间,计算在体育馆里苦战的球员们打出的垒数。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4)
我很满意玫瑰花蕾队这阵子直线上升的成绩,但熏鱼队的沉沦似乎永无止境,令人沮丧。我决定现在该是出发前往海景派对的时候了。
  我走出去时,诺顿正懒洋洋地在露台晒太阳。当我经过它的时候,它的半只耳朵因好奇而随意抽动了一下。我想它正在好奇,有谁会想离开这样完美的地方呢。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它:“要出去走走吗?”
  海景离我们的所在地费尔港有两英里远。到那里唯一的直线路径就是穿过沙滩。诺顿从来不曾在沙滩上走超过三十尺;这可能会是个灾难。不过,要是诺顿到了海景,一定会喜欢那边的野炊。这似乎值得一试。
  我的同伴已经准备好了。它从舒展身体的地方站起来,开始在我身后小跑步。走了半个街口,当我们要走下沙滩的时候,它大声地喵起来。
  “来啊,”我温柔地哄它:“不要紧的。”
  如果我是自己一个人,大概会在二十分钟内抵达派对现场;带着诺顿,我花了三十五分钟才到。它很好——完全没有慢下来,没有分心,一直用同样的步调跟在我身后,除了它起玩心跑到我面前的时候。它比平常喵得多,但也不像在抱怨;它只是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