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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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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的女子极少,除了小摊贩小店铺里,帮着自家男人忙活的大娘大嫂们,完全看不到衣着好些和丈夫出来压马路的夫人们,像我和苓儿这样手拉手大摇大摆晒太阳的,简直算是异类了。顶着路人的侧目,我反而觉得挺骄傲的,明朝礼教严咋了,咱的媳妇不一般啊!
可能是我最近食量太大,肚子很快就饿了。
“咱们找一家酒楼吧?省的你辛苦。”我体贴地建议。
苓儿颔首:“也好,酒楼里头菜色多些。”
我对西安城不了解,苓儿也不知是以前来过,还是信息比较充足,拉着我没走多久就到了一家门面很不错的酒楼。
“咱们要坐包厢么?”苓儿一向是个喜静的。
苓儿环顾了一下周围,人也不是很多,下巴朝一个靠窗的位子点了点,轻声道:“坐那儿吧,阳光足,舒服。”
我们坐下,小二迎过来刷刷报了几个招牌菜,苓儿点点头,我就要了两荤两素一汤一面,期待着传统的西北美食。
就在点菜的时候,酒楼里的人忽然多起来了,我和苓儿疑惑地对视一眼,问小二:“小二哥,怎么忽然来了这么多人?”
小二哥愣了一下,笑得有点怪怪地说:“您才刚来咱这儿没多久吧?咱家酒楼每月这个日子,都有艺人来表演的,很是有名。”
什么样的艺人,这么红?
鉴于小二哥笑得有点猥琐,说得不清不楚的还偶尔瞟一眼苓儿,我担心苓儿生气,也没再问,给了点赏钱打发他下去了。
其实咱中国古代就有给小费的习俗啊,可喜的是到了现代,这个不美好的习俗已经随着岁月流逝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了。饭菜陆续上齐时,酒楼也变得人满为患了,我刚担心这种过于嘈杂的环境会叫苓儿不喜,想说不如换一家用餐,总不会每家酒楼都在这天有表演吧。
有也不会都这么红火。
就在我要张嘴的时候,闹哄哄的酒楼一下子安静下来,静得凭我现在的内力,几乎每个人的呼吸声都能分辨得清清楚楚。
这个时候就觉得,内力太好也不尽是方便……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我顺着众人的目光,很顺利就看到了楼中的焦点。
竟是一个少年。
嗯,确切地说,是一个在大冷天里却衣着单薄以色彩艳丽花纹繁复好看不顶用的丝衣裹身、身材细长、身姿窈窕到要不是胸前平坦太明显几乎能被错认成女子、行走摇曳却不觉得过娘、五官非常漂亮眉眼灵秀又经过淡妆修饰更显得容颜精致的、目测约十六七岁的少年。
实在不是我啰嗦,这孩子的形象和气质实在太复杂,复杂到不是一句话能带过的,给人的印象也很不简单。
明明还带着稚气的脸庞,眼神却称得上清冽。那双黑透透的眼睛,清亮到仿佛能看清这世间的一切污秽,同时也黑沉到似乎拒绝这世间的一切美好。精致的唇角,本是天生带着上扬的弧度,若长在一个爱笑的人脸上,不知要有多么灿烂,可这孩子的面相,却连半丝喜气也无。
偏偏那淡漠的神情,清冷的眼神,配上他那张漂亮到可称美丽的脸庞,竟能生出一种让人沦陷甚至痴狂的魅力。
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看看这酒楼上下,上到掌柜,下到各色宾客,哪一个不是紧盯着那少年,一脸口水要往下流的样子。就连方才给我们点菜的那个小二,也早跑到离少年最近的一个位置上站好,正痴痴地瞧着那张精美的脸。
少年显然对周遭的一切毫不关心,怎么说呢,不是已经习惯到麻木的感觉,而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周围的那些人,自顾自地走上大堂中的一个略高的台子,坐到唯一一的一把木椅上,从衣襟中拿出一管紫竹洞箫,调整了一下姿势,便开始吹起来。
对那些明显含着贪念的眼神,他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到一般,每一个动作都如行云流水般流畅自然。
要说他是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像。
猛一看像个冰娃娃,稍微用心一点观察,他的眼神虽然黯黑,却并非阴沉无神。
真是个非常奇特的孩子。
最奇特的,还是他的箫声。
之前虽然已经听过刘正风有如仙乐的箫声,可是对于音乐的欣赏,只要到了一定高度的技艺,我是辨不出它们不甚明显的高低程度的,但演奏者个人的特色通过音乐表现出来,对于我却容易感受得多。
这个孩子年纪虽然不大,在我看来,演奏技艺已经相当不俗。不仅技艺非凡,音乐也是饱含感情的。只是令我惊讶的是,箫声的基本特点是淳厚圆润,少年却能吹出轻快清灵之感,乐声优美而欢快,听得人心旷神怡,怡然陶醉。
随着乐声逐渐步入高。潮,很多原本直直盯着少年脸庞的人,也似乎慢慢被带入了美乐中,半眯起眼睛,头微微晃动,唇边露出微笑。
真是太厉害了!
灵活掌握运用、甚至巧妙改变洞箫之声,能让原本只关注美色的人不由自主地为乐声而陶醉,这是一大厉害。不过这个厉害,只能说明他音乐技艺的高超。在我看来更厉害的,却是少年小小年纪,竟能把自身感情隐藏得滴水不漏,在演奏中只表达自己需要表达的感情!
在酒楼表演需要的音乐,自然不能是凄凄艾艾阴阴沉沉的,这样的欢快悦耳才最合适。可瞧那孩子平静无波的眼神,一身淡漠的气质,若不是眼睁睁看着,谁相信这饱含欢悦情绪的箫声是他吹出来的!
都说音乐骗不了人,音乐中表达的感情也是最真实的情感流露,这年纪看来只有我一半的孩子,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冷静、漠然地做到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第三十二章 吃醋
几曲之后,少年被一个大汉接走,酒楼里爆发出一阵嗡嗡的议论声。
“如音这孩子,真是出落得越发水灵了。”
“可不是,生得这般好,又精通音律,怨不得楚老板疼他。这两年,他可算得上‘晓拾馆’的招牌了,多少人都是冲着如音去的那‘晓拾馆’!”
“哼,也不知道楚老板怎么想的,‘晓拾馆’怎么说还不是个南馆?本来做的就是皮肉生意,偏偏装什么风雅。男孩儿十三四岁是最好的时候,如音现如今年纪可不小了,楚老板却只让他吹吹箫,定时做个表演什么的。”
“哈哈,陈兄,我看你是见着肉吃不着心里发酸吧?楚老板可不是寻常人,人家多会做生意!别家的勾栏、南馆,哪个里头没几个惹事儿生麻烦的,可你听说过‘晓拾馆’出过犟驴子没?楚老板可是会管人!如音一天不破瓜,大家就觉得新鲜,跟别的倌儿不一样,断不了往‘晓拾馆’跑一跑,听完如音的曲,再找个倌儿乐乐,可叫楚老板那个生意兴隆啊!”
“楚老板好像是江浙一带的人,早听说那边的人精明,咱们关中的汉子是不能比。”
离我们不远的一桌上,两个身材壮实,穿着打扮应属小康之家的青年热切地谈论着,我被动地听了一会儿,倒对他们口中的楚老板有些好奇了。
要知道,自古以来,管人都是最复杂最精密的一门学问,人心不可测,更难以掌握,怎么把手底下的人管好,对领导者来说是顶重要的一件事。在各行各业中,尤其是身体交易的从事者们,因为其特殊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社会地位,大多心理都有扭曲之处,想把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就算那位楚老板有什么独到之处好了,我这辈子又不打算涉及这类生意,想来也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心里欣赏一下也就罢了。
我一边听,一边想,一边吃,一边给苓儿夹菜,待差不多吃饱之际,却见苓儿的碗还是满满的,一动未动,不禁有些奇怪。再抬头一看,就见苓儿面色铁青地瞪着我。
“苓儿……?”
我一开口,苓儿立刻“唰”一下站起来,怒气冲冲地往外走
这一下可把我吓着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但肯定是我什么地方做错了!苓儿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而我有时候又比较神经大条,没准就无意间什么地方惹他不快。不管错做了什么,先上去认错、让他解气是真!
心念电转间,我掏出约莫比饭费略多些的银钱放到桌上,急匆匆地追着苓儿而去。
还好苓儿虽然生气,却没有躲起来不理我,不然我的轻功哪里及得上他?只要我还能看见他人,别的都好办。
看着僵直身子坐在卧房中,一脸面无表情的苓儿,想到他中午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我既心疼又自责,小声道:“苓儿,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打我骂我,只要你能解气就好,但是不要不吃东西啊。”
一边打量苓儿神色,一边反省。现在想来,方才在酒楼中,我又犯了爱神游太虚陷入自己思绪的毛病,冷落了苓儿,实在粗心。换成我,吃饭的时候苓儿老想着别的事儿,只是习惯性地给我夹菜,却看都不看我的话,我也会心里不舒服吧?苓儿又是个心思细腻敏感的性子,这不舒服的感觉肯定要比我所可能感受的强烈得多了
“你有什么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喜欢看那年少又漂亮的少年,何错之有!”苓儿看也不看我,细长的眼睛闪着冷光,声音低沉,语气毫无起伏地说道。
我发现,苓儿只要一生气,就和平时的样子大相径庭,嗓音会变粗些,态度会强硬些,只是静静坐着却气势十足,很有一种久居人上的威严,也很有男人味。
老实说,撇去他心情不好我也会心情低落这一点来说,男性气质大比例释放的苓儿,会让我格外心动——当然不是说我还是更偏爱男性,只是觉得他虽然喜欢女装打扮,可骨子里男性的味道其实更足,强势的本性使他的雄性魅力十分之强大。
知道苓儿误会了,我并没有大意对待,而是认真地解释道:“苓儿,那个男孩子确实长得漂亮,可是对我而言,他就跟路边一朵漂亮的小花一样,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欣赏一下,然后继续前行,完全不会想把那朵小花摘下来,更不会放到心上。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很多,我们的后半生一定会见到、经历许多精彩的人和事,可是和我关系亲密的,让我心心念念长久牵挂的,只得你一个而已。”
我从不敢轻视误会,尽管我还未因为误会吃过什么大亏,可过去的影视文学作品实在在我心中留下不小的阴影,要是因为没有及时沟通而犯下什么不可挽回的错误,我绝对不能原谅自己。
苓儿听我说了前两句话,就肯转眼看我了。他抿着嘴,看着我,等我说完,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方才那惊人的气势也收敛了起来,只是还是面色不愉,狠狠瞪我一眼:“我看你可不止看了一眼两眼,根本就是看得转不过眼了吧!方才听那些人讨论那个南馆,也很用心嘛。”
我连忙向他详细解释我方才听曲之时的感想,又表示听人谈论时脑子想的是那位楚老板的管人手段,并为此感叹而已。
“管人有什么难?大多数人之间,不外乎是利益牵扯,只要自身实力足够强大,给手下施以恩惠,再加些笼络手段,管束好大部分卒子不成问题。对那些能力更强些的人么,则可以……”
知道了我的心思,苓儿没好气地撇撇嘴,然后开始给我讲起课来。
苓儿讲的自然都很有道理,可是,好想提醒他先吃饭再说啊……可是我又不想打断他的侃侃而谈,觉得这样自信地指点江山的苓儿,真的好耀眼好迷人。的
第三十四章 逢友
春节前后,邻里都张灯结彩,走亲串户,整日鞭炮震天响,热闹之极。
我和苓儿嘛,则过得比较简单。
苓儿几十年来经历曲折复杂,对这类节日不太看重,上一次重阳还是在我的撺掇下才过上一过。我之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个年代,传统节日更是淡化,春节最常做的事,就是大年三十包饺子、看春晚、放几响鞭炮,之后串串门,招待招待客人,也就过去了。过重阳时是恰赶上时候,加之现代人已经很少庆祝这个节日(至少在我家乡那边没见过),贪个新鲜。
春节前,我在苓儿的指挥下,在院子里进行了一次大扫除,然后贴上了新买的剪纸、窗花、对联,又在街上购置了些应景的年货,便算作是全部的新年准备了。
大年三十,苓儿包了饺子,那馅儿叫一个香啊!真不知道苓儿怎么有那么好的手艺。我也是会做饭的,勉强入口而已,不难吃却也绝对算不上美味,如今有这么个手艺好的老婆,真是八辈子攒的福气。不仅有鲜美多汁的大馅儿饺子和美味小炒若干盘,苓儿还专门为新年缝制了崭新的棉衣,外袍和斗篷,用得是上好的料子,精细却不打眼,做工精致之极,穿着特别舒服,我心里那是别提多骄傲、多美滋滋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我过年最期待的事情有二,一是十块二十块的压岁钱,可以用来买大红气球、小烟花和零嘴;二就是新衣了。虽说夏季时妈妈也会扯几尺碎花布给我做小褂子小短裤,可新年时的新衣意义却大不相同,有新年新气象的意味,再说那光鲜漂亮的新衣服,可不是碎花小衫能比的。
我妈妈不擅手工,最多能给我补个袜子,我自己连袜子都补不好。在遇到苓儿之前,我从来没敢想过,有生之年还能有人亲手为我纳鞋底、做鞋子、做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幸福得没边了。哎,也不知道我是做了几辈子大善人积的德,这辈子能得到苓儿的青睐。
穿着爱人亲手缝制、绣花的衣服走在街上,我那腰板,挺得不要太直!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活像一直骄傲的大公鸡(——by苓儿)!嘿,大公鸡怎么了?公鸡,那也是一只苓儿喜欢的公鸡,哈哈!
当然了,大年夜吃了饺子,放了鞭炮之后,重头戏还是和苓儿卿卿我我——嘿,嘿,嘿,先把人抱在怀里,在晴朗的夜空下望星星、赏月亮,浪漫一把说说情话,说着说着嘛,自然忍不住就啃上了,啃的同时嘛,手下也闲不住,我把狼爪往苓儿衣襟里一探,苓儿毫不客气地回敬——“唰”地把我腰带一抽,手掌直取俺家老弟……不愧是做惯了头领的,教主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这边啃着摸着揉着捏着,自然就滚到床。上去了,苓儿说今天是大年夜不必想往常一样束手束脚,我一听,大大地在理儿啊!这过年总得有点福利嘛,当下乐得在苓儿身上为非啊那个作歹,一回啊那个又一回,啊哈哈。
三十晚上先塞了一肚子饺子小菜,而后老弟也饱餐两顿,由此可以想见初一早上一起来,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舒爽快活了。
不过,苓儿大约真是神功盖世,神勇无敌,他永远比我起得早,精神也永远比我好。等我练完功,苓儿早饭也做好了,笑吟吟地端进屋来,样子比我还容光焕发。
在心里抓头,我对自己说:年轻人,你还有很大、很大、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吃过早饭,我打开院门,想扫扫门前的鞭炮屑,冷不防见着一个大活人抱膝蜷缩在门口,身上落了一层霜气,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除了寿终正寝的亲戚长辈,我还没见过死人呢,这一下可给吓了一跳。我试探地拍拍那人的肩膀,手下一片冰冷,要不是有内力护体,准得冻得我一哆嗦。扔下扫帚,我把那人肩膀往上一拉,呃,倒是很轻易就拉起来了。
万幸,那人只是模样看着可怕,似乎没什么大碍,头发乱糟糟地,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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