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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酒徒-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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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一旁围观的士卒,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而尤以黑色甲冑在身的安西铁卫军士卒为甚。
    军鼓声密集如雷。
    一个大唐官军校尉有些不服气地纵马上前,朗声呼道,“李将军,某来会你一会!”
    李嗣业嘴角一晒,手中的陌刀缓缓横起,双腿用力夹紧了马腹。他胯下地马发出低沉的嘶吼声,急躁的两只前蹄踢扬着烟尘四起。
    校尉手里舞动着一柄长矛,在两马交错间猛然向李嗣业刺去。
    但刀光一闪,一把锋利的陌刀直刺过来,校尉在士卒们地惊呼中侧身一闪,敏捷地避开了第一击,但是刀锋紧接着又是一翻,改刺为扫,闪电般架在了校尉的颈项间,锋利地刀刃紧贴肌肤,却丝毫没有划破。
    这李嗣业真是一个陌刀高手,大唐罕见之陌刀将也。萧睿耳边响起哥舒翰的赞叹声,微微一笑望着威风凛凛的李嗣业,心头因为小勃律惊变而产生的一些杂乱心绪因此一扫而空。
    官军校尉放弃了抵抗,他知道,面对这样的用刀好手,又有这样一把陌刀,他几乎毫无机会。绚烂的阳光映照在雪亮地刀刃上,晃得校尉眯起了眼。
    其实,这是一柄很普通的陌刀。没有珠光宝气,没有华丽地外表,刀锋上甚至还有一些斑斑锈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一如这握刀地人。
    刀或者刀法都不重要,关键是谁握刀。李嗣业一柄陌刀在手,几无敌手。
    新建安西铁卫军因为李嗣业的华丽出场,以及那一场火器地表演合练,让正规的安西唐军看地目眩神怡。再也没有人会质疑,这样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安西军的各级将领甚至怀疑,这样一支军队,拉进玉门关去,还有谁能抵挡?
    =====~========================
    萧睿与哥舒翰从军营出来,一路缓缓纵马前行,突然在官道上,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闯了过来,扑倒在萧睿的马前,朗声呼道,“郡王!”
    萧睿放眼望去,一个身材细瘦面目有些丑陋的三十许汉子正用热烈的眼光望着自己,不由皱了皱眉,“你是何人?拦在本王马头意欲何为?”
    汉子还没回话,哥舒翰已经接过话茬,伏在萧睿耳“郡王,此人名为封常清,自命不凡,屡屡来都护府毛遂自荐。
    但下官看此人面目丑陋,且深有残疾,实在是不堪录用……”
    “呃,封常清!”萧睿的脸色一变,陡然翻身下马,目光迥然地注视着跪倒在自己脚下的这个衣衫褴褛的汉子,神色变幻着。
    脑海中关于封常清此人的记忆电闪而过。
    封常清,蒲州氏人,外祖父因犯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任胡城南门守军。封常清少年时便外祖父生活在一起。外祖父颇读诗书,常在城门楼上教他读书。外祖父死后,封常清无所依靠,从此过着清贫的生活。
    封常清年过三十后,当时的将军高仙芝为都知兵马使,颇有才能,每次出军时,身边的随从就有三十多人,衣服鲜明。封常清也想成为高仙芝的随从,便慷慨激昂向高仙芝投书一封,毛遂自荐。但高仙芝嫌他相貌丑陋,不愿接受。
    封常清啊,也算是盛唐名将,他来投自己了!萧睿心头暗喜,他手下有勇猛如李嗣业和令狐冲羽这样的能人,还有能征善战的李光弼,还有统筹事务的哥舒翰,但惟独缺乏一个参谋军机的合适人选。而这封常清,便是一个最合适的军务参谋!
    谋臣啊。但萧睿又担心历史对封常清的记载言过其实,不免就微微有些踌躇。
    “常清饱读诗书,薄通军机,慕公高义,愿事鞭辔,还请郡王接纳!”封常清朗声呼道,拜了下去。
    “……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萧睿耳边突然回荡起盛唐诗人曾任过封常清判官的岑参写下的这首称赞封常清的绝句,心头凛然,心下再无犹豫。
    他面上浮起温和的笑容,俯身双手将封常清扶了起来,“萧某久闻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在是相见恨晚!先生请起!”
    ……
    ……
    封常清感动万分地坐在萧睿的对面,他的上首就是那个往日里拒绝他多次的大唐名将哥舒翰。封常清本就是一次尝试,他根本没有想到,萧睿会如此看重他,不仅不嫌弃他粗鄙丑陋身体肮脏,竟然下马跟他一起并肩前行,惊落了龟兹城里一地的眼球。
    哥舒翰眉头微皱,他不明白萧睿何以看重此粗鄙之人,还亲自设宴相待。其实,也难怪哥舒翰等人以貌取人,盛世大唐风气注重姿容仪表,封常清这种外貌形象确实不怎么讨人喜欢。这也就是萧睿作为穿越者,知道封常清的才干和价值,换成别人,当真会嫌弃他。
    “士为知己者死。”封常清眼圈一红,心里暗暗毅然道。
    “不知先生对我大唐局势有何看法……”萧睿端起一盏酒,“先生,请饮!”
    封常清感动地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定了定神,慨然道,“郡王,开元之兴,所恃有四:上有明君,下有贤臣,此为一;兵制齐备,武道兴盛,此为二;租庸调制,官仓充盈,此为三;三省六院兼科举,人才贤德辈出,政令通行,此为四。”
    “然而,如今风尚奢侈,一直延续民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而如今国之良田,虽经朝廷新制重新登记在册,但其实多数土地仍为权势大户之永业,而大唐百姓则数倍于开国之初,田少人多,授田不足分配但赋税依旧,使得府库虽丰而闾阎困矣。百姓无心桑麻,被迫弃田而背井离乡……郡王主议流民迁徙西域则是明证。”封常清不顾一旁哥舒翰的震惊,继续直言,“好在朝廷新制,缓解了内患,否则天下危矣。”
    “先生继续说。”萧睿侧耳倾听,不能不说,这封常清的观点还是颇为超前的,竟然跟萧睿的看法颇为一致。
    “请郡王恕常清妄言之罪。”封常清犹豫了一下,“朝廷之上,李相把持朝政,以铁腕和刚法治国,天下,虽有欺上瞒下之情,但也有安定社稷之功。可如今李相退位,皇上年迈,朝政必乱……加之庆王李琮在陇右蠢蠢欲动……”
    萧睿朗声一笑,高高举起酒盏来,“先生高见,萧某佩服。先生屈居西域但却深谙天下大势,当真是奇才也……如今,先生如不嫌弃,暂且跟随萧某身边做个随军判官可好?待日后先生立有军功,萧某再向朝廷和皇上奏报……”
    封常清大喜,翻身拜倒在地,“常清当为郡王肝脑涂地,死而后己!”
    萧睿微微一笑,手中的酒盏晃了一晃,“都是为了大唐。”
    第三卷长安风 312章兵锋西指
     更新时间:2009…11…23 20:32:21 本章字数:3175
    元26年5月初七,这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大唐记忆的日
    在龟兹城北望的天山山脉中,无数飞鸟和苍鹰从绿色茂密的高山峻岭间凄凉地群体而起飞,毫无阵型地穿越大山之巅和朝阳渲染的天空。
    苍凉而悠远的鸟鸣声伴随着狼群出行的嚎叫,但瞬间,一切又归于沉寂。
    从大山深处飞卷而出的凛冽寒风吹散了春天的暖意,掠过山林和空旷的漠塬,掠过数十座城郭之国,将龟兹城里袅袅而起的炊烟一丝丝扯散。而狭长的孔雀河继续滔滔奔流而下,绕过龟兹雄伟的城郭向西南方向而去。
    一队骑兵列队奔驰,掀起滚滚烟尘,隆隆的马蹄声中间杂着刀剑盔甲的铿锵碰撞,如林的刀枪之中,隐现着无数张或年轻或沉默或果毅或兴奋的脸。骑兵队之后是脚步霍霍的步兵队,沉重划一的脚步和着同样节拍的铠甲哗哗震动声,如远山渐进的闷雷,在一望无垠的漠塬上滚滚而过。军队中沉默无声,林立的长枪寒光涌动,齐刷刷的陌刀中,间或闪现着一两个残缺的崩口。
    烟尘扬起,脚步声咽。
    红色的旗旌非常醒目,旗面上大书着红色的大字“唐”,间或还有几面大旗上,赫然写着一个斗大的“萧”字。而尤为引人瞩目的是,军列中有一个黑色的方阵杀气腾腾,军容更加齐整,那张扬在黑色方阵间的黑色大旗猎猎飘扬,“安西铁卫军”五个大字夺魂摄魄,让人有一种窒息感。
    虽然春风和煦,但龟兹城外却肃杀凛然。
    一阵洪亮地号角悠悠响起,龟兹城的大门轰然洞开,黑盔黑甲的萧睿手持宝剑,当先纵马而出,其后依次是哥舒翰、李嗣业、李光弼、令狐冲羽、封常清等将领。最后,还跟随出一个面色苍白的华服太监安西监军使边令诚。
    边令诚本无意随军出征,但萧睿哪里肯将这个祸患留在龟兹。一句话就给边令诚套上了一顶推卸不得的大帽子:边公公乃是皇上钦命的监军使,怎么能不随军出征?难道,边公公畏惧怯战不成?如果如此,本王就上奏皇上,请皇上另选贤能。
    而安西都护府长史巩贺则带着一众文官。安西都护府都之兵马副使(正使是哥舒翰兼任欧阳彤则带着一众中高层武将。列队在道路两侧。送别萧睿地西征大军。
    萧睿翻身下马。向巩贺和欧阳彤微微一拱手。“萧某远征。西域与安西都护府政务事宜。就一切拜托巩大人和欧阳将军了。”
    巩贺和欧阳彤相视一眼。一起躬身施礼朗声道。“请郡王放心。下官等一定恪尽职守!”
    萧睿长出了一口气。巩贺此人稳重牢靠。西域管理交给他当可放心了。而有6万多唐军分驻西域各地。西域诸胡自然更加老实本分。
    他翻身上马。手中地宝剑向西一指。朗声呼道。“进军。小勃律!”
    选择在春末夏初的季节远征小勃律,萧睿自然是想避开大雪山的冬季酷寒。最好,能在入冬之前结束小勃律战役,这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对于大唐来说,都是一件幸事。
    葱岭就是后世所谓地昆仑山系。而即便是春末夏初地季节,这葱岭之上,也倒是终年不化的冰川和雪峰,连绵不绝的高山峻岭间,猎猎山风密集如骤,一支三万人绵延数里的大军艰难行进在崎岖蜿蜒的山道上。
    萧睿眯缝着眼,站在一处高高地岩山上,望着身前身后或高或低的行军队伍,心中感慨万千。
    大军过拨换城,入握瑟德,经疏勒,登葱岭后在这片鸟难飞度地高原上行进了月余。海拔极高的高山缺氧,士卒们无时不感到呼吸困难,每时每刻都仿佛要窒息晕厥过去。头疼欲裂,脚步虚浮,,萧睿发现自己实在是低估了这次远征的困难。
    在这片要命的雪峰高原上,他的三万人的强大军队未经战斗已减员了千余人,还有不少士卒因为高山反应而成为军队地负累,伤病员还在不断增加。行军速度因而不断减慢,照这样下去,整支大军将在这片险恶的雪峰高原上被拖垮不可
    好在大唐军纪极严,军卒们士气高涨,并没有因为行军地艰难而降低了征讨小勃律的信心。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哥舒翰标下地传令兵们,每隔百余丈就有一个,他们手中的三角小旗猛然挥舞,慨然地口号声在烈烈山风中激荡不绝,在这大山高原之上久久回响。
    行军统筹有哥舒翰,军队
    李嗣业、李光弼和令狐冲羽以及其他一些中层将领,以行军判官跟随在萧睿身侧。
    突然,一声惨呼在山间激荡起来。萧睿陡然一震,微微闭上了眼睛,眼角滑落一颗滚圆的泪珠儿。
    这样的惨叫声他不知道已经听到了多少声,每天都有伤病乏力或者体力不支的士卒滚落山间,死无全尸。
    但片刻间,耳边又然传来一声惨呼,跟着是重重的砰的一声,一名疲惫不堪的士卒脚下一滑,一头栽落山崖,而连带着他手中牵着的马匹辎重也一起坠落下去,一人一马摔成了一团肉泥。
    萧睿心里一颤,缓缓摆了摆手,刚要说什么,却被一侧紧紧跟随的封常清一句话给堵了回去,“郡王,此地道路险峻,不宜就地扎营,还是趁着天色还早,赶到前面的特勒满川去……否则,天黑行进更加艰难,无谓的伤亡会更加惨重!”
    萧睿叹息一声,知道封常清说的有理,自己还是太心软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萧睿忧伤的目光投过那层层的山岚,定格在湛蓝无云的茫茫天宇上,又是一声叹息。
    “郡王,小可有一个建议。”封常清犹豫了一下,低低道。
    “你说。”萧睿摆了摆手,对于封常清,他还是非常看重的。而事实上,自进军以来,封常清所出的建议都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封常清手一扬,一个后勤军曹匆匆走过来躬身道,“郡王……我军之辎重队伍目下运来有弩弦一万五千条,箭三十五万只;弓弦三万七千五百条,火器十万五千只……”
    军曹继续朗声报着他负责清点的刚到的辎重,“……火炮40门,粮草十万石,俱已到达。还有大量辎重于山下,正在陆续运输而上,但是山高路陡,恐怕要在数日后才能到达此地。”
    听着军曹官的报告,萧睿的眉头渐渐皱紧。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这样一支三万人的西征军来说,辎重队不仅载有大批粮草和易耗军械,还有诸多攻城必不可少的重型武器。因为小勃律重镇连云堡南面依山,北临娑勒川,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还有近万吐蕃兵严密防守,没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攻城器械,要想攻下它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就是萧睿为什么力排众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20门火炮运输上山的重要原因,还要求安西铁卫军中的火器营携带了大量的单兵火器。没有了这些,小勃律一战的结果还很难说啊。
    萧睿回头瞥了封常清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封常清摆了摆手,军曹悄悄退了下去。
    “郡王,山高路陡,辎重运送不易,不但耽误行军……”封常清低低道,“以常清看来,除了那些火炮、火器和必要的军械之外,粮草和其他辎重就舍下吧……此地距离连云堡只有5日的路程,只要让士卒随身带有5日的干粮……”
    萧睿叹了口气,“军粮补给缺乏,这会不会动摇军心?”
    “郡王,不会的。只要我军赶到连云堡,拿下连云堡,还能缺粮草?……据常清看来,如此非但不能动摇军心,还能激发士气!”
    “还有,那些生病和体弱的士卒就让他们原地返回吧,如此拖累大军行进不说,纵然是随军到了连云堡,怕是也难以发挥战力。”封常清又道。
    萧睿长出了一口气,觉得胸口很是憋闷。他向哥舒翰扫了一眼,淡淡道,“歌舒,你意如何?”
    哥舒翰微微一笑,“郡王,某以为此策可行。”
    “既然如此,歌舒,传本王的军令,舍弃不必要的辎重和粮草,军卒饱餐后每人随身带上5日军粮,伤病士卒原地返回,其余大军飞速前进!”萧睿疲倦地摆了摆手,向岩山下走下,脚下一滑眼前一阵头晕目眩,他一个踉跄,差点没栽倒在地。
    哥舒翰急忙一个箭步窜了过去,探手扶住了萧睿,“郡王,你身体不适,还是就地休息一刻吧。”
    萧睿剧烈的喘息起来,他确实是有些体力不支了,而且,高山反应也厉害。但是
    他想起自己肩负的巨大使命,不由苦笑了一声,“我没事,歌舒,扶我下去。”
    封常清原地站在那里,眼中闪过一抹敬意。这一路行来,这个文弱郡王的坚韧意志他是看在眼中的。他是文官,本是大唐风流才子,能与大军一起行军至此,已经殊为不易了。
    而且,他是拒绝了士卒的抬送,而选择了与普通将士一般步行呀。
    第三卷长安风 313章暴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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