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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烽火录-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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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的阳光强烈,慕容恪金色的面具散发着亮灿灿的光芒,勒马挺立在河堤上的他像一位金甲力士,令人不敢抗拒,又像一轮太阳一样,让人匍匐,让人不可仰视。
  在文人的笔下,慕容恪发明的连环甲马,最终是在宋朝被岳飞的钩镰枪所破。在此之前,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犀利兵器,纵横沙场近一千年,令人无计可施。但实际上,后世的古代军事爱好者经过一番计算后指出:钩镰枪根本破解不了连环甲马,这种破解方法仅仅是搞笑而已。
  一匹战马体重至少三四百公斤,如果再披上一身重铠,骑上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全速奔跑起来,这种重骑兵其瞬间的冲撞能量能够达到十万牛顿以上。欧洲的重骑兵曾经这样手持五米长的长矛冲入敌阵,碗口粗的木制长矛承受了冲撞能量后,会完全碎裂,木屑横飞。但即使这样厉害的冲撞,重骑兵的战马也不一定倒伏,它还会继续在敌阵横冲直撞。
  所以,想用一柄钩镰枪钩倒冲击过来的甲马,简直如同用一个豆芽菜钩倒一辆桑塔纳一样,极其不可思议,也违背了地球文明的所有力学原则。更何况,连环甲马是二十匹重铠战马联成一排奔涌而来,其撞击能量远远不是一根碗口粗细的钩镰枪所能抵御的。
  此外,文人们幻想用钩镰枪破连环甲马,他们竟没搞清一个基本事实:连环甲马的基本作用就是冲撞。战斗中动用它的目的,是依靠其巨大的撞击能量,撞开敌方的紧密阵形,使后续部队杀入敌阵。
  所以,即使那些钩镰枪手天生胆大,敢于手持钩镰枪面对奔跑过来的连环甲马;又即使他侥幸钩倒了其中一匹甲马,甚至钩倒了其中三匹甲马,剩余的17匹连环马也会拖着被钩倒的战马完成它们的撞击,顺便把那些钩镰枪手践踏如泥——如此,使用连环甲马的战术目的也达到了。
  又即使最不可能的情况发生——那位钩镰枪手能够单手举起一艘战列舰,所以他一伸手,用木杆钩镰枪将整排连环甲马钩倒了……那么,在全速奔驰的战马倒地前,它飞跃一个枪杆距离的机会铁定存在,最终,战马会轰鸣地倒在那位钩镰枪手身上……
  用一排战马换取一个可单手举起一艘战列舰的绝世猛男(他很可能是火星人)——你还奢望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吗?
  连环甲马最后之所以从中国的古代兵种中消失,真实的原因不是因为钩镰枪,而是因为这种兵种装备起来过于昂贵,每次使用它们冲击敌阵,都需要消耗一批优秀战马。而中国古代对于骑兵的使用又有一个极为恶劣的毛病,那就是阉割。中国的重装骑兵之所以昙花一现,也是阉割文化所害。
  众所周知,不阉割的战马每年春季都要发情,如果发情的战马上了战场,对方阵营中的异性战马稍加引诱,战马便会闻风而去——即使它背上驮着的是一位将军。古代中国的战斗都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开战时间从来不让对手选择。因此,所有的国家都不得不警惕敌人使用手段损害自己的战斗力,对战马阉割就成了“非如此不可”的选择。
  基于此,所有被选进军营的雄性战马都免不了被阉割的命运,慕容恪正是挑选了当时最雄壮的骏马,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阉割,才组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重装骑兵。当第一批优秀战马消耗殆尽时,他又不得不从原先淘汰下来的马匹中,选择能驮动马铠的战马补充入军营。
  如此阉割又阉割,最后,剩下的马都是淘汰又淘汰的驽马生育出的后代。
  在大约100代的时间内中,每代中最优秀的马总被挑出来阉割,剩下的都是千挑万选留下的、不能做战马的垃圾货,我们就依靠它们繁育后代,偶有奇迹发生,这些垃圾生下了优秀的后代,我们再拉去阉做战马。如此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阉割了一千年,我们老祖宗的努力终于见了成效。到了宋代,能驮动重铠的战马几乎找不见。而在此前的唐代,我们的重装骑兵就已完全消失。再往后到了元代,成吉思汗只能靠母马打天下;到了现代,比野生驴个头大的蒙古马都找不见了。所以,宋代金人的连环甲马才在没使用几次后便被放弃,这与文人杜撰出的钩镰枪无关,只是因为金人消耗不起了。
  慕容恪能够在这时代,创造出重装连环甲马这一空前绝后的兵种,并把这一战术思想维持一千年不落伍,这种军事才能拿到欧洲去,也会横扫欧洲大陆。见到这样一位旷古绝今,风华绝代的伟人,能不令人心驰神往吗?
  不提船上的高翼对这位当代第一美男子心驰神往,浮想联翩。河岸上的慕容恪也感觉不出在那些恐惧的目光中,还夹杂一道近乎色迷迷的目光,他优雅地一回首,将右手拢在背后,左手缓缓地抬起,风姿绰约的轻撩了一下额头上的散发,那张俊美的脸被面具所笼罩,看不见具体表情,但仅仅这轻轻一撩,绝世的风度,万千的风情,已令船上的高翼倾倒不已。
  不知不觉间,船队停止向前行驶,帆船斜斜地顺江水向下漂流。高翼已看痴了,竟忘了发令指挥。道麟见到高翼这番表情,已在心里加上一个字的评价——“色”。
  慕容恪似乎察觉到不妥,他嗔怒地冷哼一声,面具后的两眼暴出森森的杀意,拢在背后的右手一甩,出现在身前,那只手已持上一只赤色的大弓。一只长箭搭在弓上,嗡的一声,利箭闪电般冲着船帆飞来。
  刚才高翼一时痴迷,竟没有观察到他手上这张大弓。此时此刻高翼才会想起来,慕容恪除了那绝世的风华之外,他还是个绝世的杀神。
  “转舵。”高翼含笑吟吟的望向慕容恪。道麟此时觉得,刚才一个字的评价实在太简短,应该再加上一个字——“狼”。
  仅仅在这一呼吸之间,大批大批的铁甲马涌上了堤岸,卫护在慕容恪周围。这些骑士们一声不响,像一尊尊雕塑般伫立着,似乎感觉到高翼的不恭,那钢铁的身躯中露出冷飕飕肃杀气息。
  “彤弓……”道麟低声嘟囔,显然,此时暴露在舱面上的他不敢乱动,以免对方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而成为那张彤弓的猎杀目标。
  高翼的座舟微一转舵,慕容恪射出的那杆长箭刚好擦着风帆嗡嗡的掠过,斜斜的落入江中。
  “你好大的胆子,”道麟不敢移动身体,压低了嗓门,钦佩的冲高翼拱手:“彤弓之下,你竟敢望着慕容恪,露出色色的眼神,真如狼一般大胆。你知道么,三年前已经没人敢这样盯着他看了——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朋友。”
  此刻,高翼的座舟已回到了江心,距离北岸有四五百米的距离,江岸上的人影虽依稀可辨,但面目已模糊不清,唯有慕容恪的金面具仍发出灿烂如烈阳般的光芒。
  “慌什么,”高翼耸耸肩,神态轻松的回答,目光依旧盯着那个灿烂的金面具不放:“百步穿杨从来就不存在,隔这么远,他不可能射中我……纠正一下,我看他的目光不是色迷迷,而是欣赏,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欣赏。”
  虽然史书上百步穿杨的例子屡见不鲜。然而射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竞技运动,弓与箭的制作其中又包含许多力学原则。即使后世的奥运会冠军选手,手里持着价值一辆奔驰的高科技优质弓,在无风的情况下,射出最现代化的碳纤维箭,依然做不到百步穿杨。
  弓箭的速度是受箭身材质所限制,整个弓臂能释放多少爆发力是一个恒定值。就如同一杆步枪拿在大人手里和拿在幼童手里,其子弹的出膛速度都会一模一样,因为子弹弹体内装的火药数量决定了它的出膛速度。同理,再伟大的英雄,他也不能用自己的名气让弓箭具备子弹的速度。
  慕容恪这张弓虽然是当世名弓,但它仍然是一个弓箭,即使小口径步枪隔四五百米打中人,其力已竭。所以,这张名弓射出的箭再厉害,就算它已具有小口径步枪的威力,就算是此刻江风小,但慕容恪的技艺再高,他射出的箭也不能准确地射中四五百米外,连小口径步枪也不容易击中的目标。所以高翼不慌。
  作为一个后世的人,他对慕容恪没有胆怯的心理,相反,他更多的是夹杂着欣赏的神情,观察着这位历史名人。这种罕见的镇定神情,落在道麟眼里,令他不由得浮出沉思的表情。
  “当世竟有不惧慕容恪的人,竟有能在他面前站直身子的人,先生今天的表现,真令我刮目相看,也许……”道麟沉思着,将下半句话咽回肚里。
  “好厉害的弓。”高翼环顾左右,没话找话说。
  高翼虽不惊奇,但他也理解了为何这时代所有人,在慕容恪面前都直不起腰来。这一箭竟然飞跃了四百多米。用汉里度量接近1里,隔这么远,一箭射过来无论能不能射中,对别人都是一个强大的心理威慑。
  想想看,隔1里对方都有击杀的可能,这种武力怎不让人胆寒?
  “阿帕奇?”高翼眯起眼睛打量着对方手中那张红彤彤的弓,估量着那张弓的高度。只有传说中的英格兰长弓(阿帕奇)才有这样的威力。瞧那张弓似乎有大半个马身高度,估摸着怎么也有一米五长,接近了阿帕奇的大小。
  “你知道慕容恪为什么不挥军冲下河堤吗?”高翼安慰着时不时哆嗦的道麟:“因为河堤的土质太松软,慕容恪纵马冲下就会失去马速,或者陷到河泥里。”
  北岸的树已经砍伐殆尽,北岸江边一片泥泞,身为兵法大家的慕容恪绝不会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然而,慕容恪突然带领他的铁甲马来到鸭绿江边,是一次光顾“提款机”的行为,还是听到什么风声,冲着宇文三公主而来。
  瞧这个态势,如果慕容恪开口问高句丽要人,估计高句丽连片刻的犹豫都不会有。
  此前,道麟通报说慕容恪来了,高翼本以为他是借慕容鲜卑的名头压迫宇文部族的残余力量,一举吞并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所以,高翼才犹犹豫豫,迟迟疑疑的率领高句丽水军进入鸭绿江,为防万一,他又借口新帆船吃水过深,要求新帆船遥遥尾随。他甚至打算在万不得已的情况,纵身跳入江中,顺江漂流而下,游上自己的船驾帆远飙。
  但他万万没想到,慕容恪竟真的来了,慕容鲜卑的主力铁甲马也来了。
  他来做什么?!
  第一卷 杀戮时代 第015章 威风凛凛
  河岸上,慕容恪似乎被高翼如此放肆而执着的凝视所激怒,他回身向卫士们交待了几句,顿时,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传来,慕容铁骑愤怒地晃动着长枪,冲河上的船只大声呐喊。
  然而,那些骑兵虽然情绪激动万分,却没有一人脚下移动,包括他们的战马。
  “好马。”高翼低声赞赏。
  人要做到令行禁止容易,连马都能训练的如此如臂使指,慕容恪治军之神妙,真是盛名之下其实无虚。
  “你完了,你惹怒了慕容恪,后果很严重啊。”道麟在高翼身边低声嘀咕。
  高翼又好气又好笑地瞥一眼道麟,发出一声叹息。
  道麟剑术之高,在高句丽自谦第二,绝对没人敢称第一。但他幼遭苦难,曾颠沛流离,从小的奴隶生涯给性格的形成留下了浓重的阴影,潜意识里他有着唯命是从、不敢分毫逾越的习惯,这也许是高句丽王子重用他的原因,但作为防守重将,道麟显然不合适。
  武艺高强的道麟对自己总是不自信,遇事喜欢退缩。按说以他的剑技,即使对上慕容恪也有得一拼,但他却甘于被丝毫不通武技的高翼压榨,现在,敌将慕容恪正在眼前,身为临江守将的道麟却只会瑟瑟发抖,令高翼感到阵阵无力。
  水上交战,弓箭为先,慕容恪的那张彤弓威风凛凛,大为提升了慕容铁骑的士气,要想振奋己方士气,只有坚决回击。可惜的是,高句丽的弓箭射程远远达不到江岸边,勉强回击只能惹笑。
  “乱世求生唯武力。”眼睁睁看着慕容铁骑在河岸上嚣张咆哮,自己却无力反击,高翼暗自咬牙。
  猛然间,高翼想起了正在赶往此处的宇文昭,急忙转向了道麟,问:“三公主的仪仗到了哪里?”
  “离此100余里。”道麟忧心地回答。显然,他也由慕容恪的俊美而联想到正赶来的宇文三公主。
  “不好,”高翼故作沉吟,自言自语地说:“如果三公主贸贸然地打着旗号来到这儿,万一慕容恪隔江看见三公主的旗帜,他不是有了发飚的理由了吗……”
  “谁说不是呢,”道麟也正为此事担心:“慕容恪率铁甲军轻骑而来,以他的稳重,没有步军的支援,决不会悍然渡河。现在我们的水军已经回防,相信慕容恪看见后,会对渡河作战更加慎重——我甚至怀疑他这次来,只是来耀武扬威一番,警告我们不要乱动,但如果他看见三公主的旗帜……或许,这场战争就无法回避了。”
  高翼诧异地瞥了一眼道麟。一直以来,因为道麟好压榨,他常低估了此人的智力。现在看来他错了!能够学全所有剑技,说明道麟的智力绝不在高翼之下,因而他看穿高翼心里的担忧,也不足为怪。
  “帮个忙,怎样?”高翼试探地问。
  “可以。”道麟毫不迟疑地截断高翼的话,说:“你可以让你的船靠过来,接你回去……你的船不适合内江航行,船体又过于庞大,难以在江中转舵回旋,万一发生水战,你也帮不上忙。回船之后你可以顺流而下,在下游威胁慕容铁骑。等我回军营后,会立即遣人拦住三公主……我记得你为了装运矿石,曾在铁山修了个简易码头,嗯,就让三公主在铁山和你汇合。”
  道麟说完,伸手摘下自己的佩剑,双手相托,郑重地说:“如果可能,我今生不愿与高先生对阵沙场,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高先生,望你看在今日的情谊上,对我高句丽士卒手下留情……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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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暮时分,风速渐大起来,高翼率领的船队在河口徘徊许久,等做完所有扫尾工作后,他果断发出了指令:“各船掌灯,升帆,跟紧旗舰,航向:南偏东15度。”
  辞别道麟后,高翼立即将随行的鲜卑人分成两支,一部分让宇文兵带领登岸南下,沿途寻找宇文昭,一旦相遇则通知她沿海岸而行,等待接应;另一部分则随船队而行。此后,高翼一边搬迁小岛上的东西,一边封锁河口——无论慕容铁骑还是高句丽人都禁止接近。
  现在,小岛上所有工匠都被带上了船,能搬走的造船机械都已拆装,来不及搬走的东西则付之一炬。高翼看着小岛火光冲天,心中奇怪道麟竟没派人来察看缘由。
  也许,我低估了道麟的智力——高翼在黑暗里向高句丽兵营方向挥挥手,以示告别。
  风猎猎地吹着,旗舰的号令在暮色中通过旗号传递到后方,不久,各舰的灯火星星点点地亮了起来,甲板上,左舷水手忙碌地将木片丢入海中,而后以匀速走向船尾,右舷水手则将测速绳丢入海中。不久,船尾传来水手测量的结果:“航速三节。”
  高翼微微点头,下令:“各舰注意旗舰灯号指挥,我们进行首次夜航演练,通知各舰:注意靠岸行驶,一旦失散,就继续南下,至铁山汇合。”
  后续的各舰陆陆续续用灯火响应旗舰的信号。这支船队草创不久,诸事都不熟练,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好。高翼对此成绩颇为满意,将甲板上的指挥任务交给执星官后,他转身回到船长室。
  从一无所有中,以现有的条件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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