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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有人之玉镯迷魂-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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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就好,证明我们真的有缘。”毕不凡指了指土炕,“坐上来,陪老夫喝两口。”
  我欠身坐在炕上。而张静宜虽然也很累,但是她看到这里的东西都很脏,因此强打精神,赤脚站在炕头。直到我坐好之后,我才发现,桌子上只有一个瓦罐,一个葫芦,既没有筷子,也没有酒杯。这怎么喝酒吃肉,难道让我和这个老头子共用一个酒葫芦,用手去抓盆里的肉?
  果不其然,毕不凡看到我坐好,立刻抓起桌子上的酒葫芦,猛喝了一口,然后把酒葫芦递给我:“尝尝,老夫自酿的蟠桃酒。”
  我接过葫芦,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出于礼貌,我的确应该喝一口酒,吃一块肉。但是想想毕不凡乌黑的手指,以及同样乌黑的牙齿,再想想从牙齿缝隙里面抠出来的那条肉丝,我的胃里就一阵翻滚,实在是不敢用嘴唇去触碰这个同样黑糊糊的酒葫芦。
  “好脏哦,林哥别喝,会生病的。”张静宜毫无心机,说出了一句很不合时宜的话。
  我很尴尬,连忙用眼色制止张静宜,并且强忍着心中作呕的冲动,对着酒葫芦喝了一大口。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葫芦里的酒的确很好喝,甜甜的,绵绵的,味道纯正,唇齿留香。
  毕不凡看到我喝酒,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伸手在瓦盆里翻了翻,竟然让他找出一条兔子腿来:“尝尝,中午打到的,百年老兔肉,千金难求啊。”
  扑哧一声,张静宜笑了出来:“老伯,兔子能活一百岁,岂不是成精了吗?你可真逗,呵呵——”
  “百年的算什么,我还吃过千年的呢。”毕不凡一点也不觉得可笑,一边给我递兔子腿,一边严肃地说道,“它还不能算是精,只能算是一个老兔子。”
  

百年老兔子(2)
我不禁也有些莞尔。这个毕不凡虽然以前我只见过一面,但是印象深刻。他是一个神神道道的人,说话爱咬文嚼字,似乎有某种奇术。今天看来,他还很幽默。
  既然已经喝了酒,哪里还在乎再吃块肉呢。于是我拿起兔子腿,放在嘴边咬了一口。本来我以为,这条兔子腿颜色发红,似乎是一只老兔子,又似乎是没有炖烂糊,因此用的力气很大。可是我没有想到,兔子腿竟然很软,我一下子就撕下了一大块。兔肉入口即化,没有咀嚼几下,就顺着喉咙滑了下去。
  “好香啊!”我由衷地赞叹,把兔子腿递给张静宜,“静宜,你尝尝,大师的手艺的确不错呢。”
  张静宜皱了皱眉头,像是在躲闪一个很可怕的东西似的逃开了:“不吃,不吃,好恶心哦。”
  毕不凡并不在意张静宜的无礼,而是抚摸着几根稀疏的胡须开怀大笑起来:“老夫平生最得意的一项本事,就是煮兔子肉。不是我夸口,我煮的兔子肉,就是地下的阎王闻到了香味,也会忍不住跑出来分一杯羹的。”
  毕不凡从瓦罐里给自己抓了一块兔肉,放在嘴里嚼得油汁四溢:“美中不足的是这只兔子太嫩了,如果再让它活上几百年,那味道保证你终身难忘。唉……可惜了,浪费了我许多大好的调料。”
  张静宜小嘴一撇:“吹牛,阎王要是上来了,还不把你抓去啊。”
  张静宜还是个孩子,说起话来没有心计。可是我不同,我现在已经开始思考毕不凡的话了。看毕不凡认真的样子,似乎并不是在开玩笑,难道真的有活了几百年的兔子吗?
  最近发生了许多怪异的事情,因此我对这些事物已经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我拿着兔子腿,狐疑地问道:“大师,这兔子真的活了上百年吗?”
  

老头的绝世武功(1)
毕不凡没有回答我的问话,而是直勾勾地看着我的手腕。在手腕上,灵魂挂件在灯火的掩映下,散发着鹅黄色的光芒。
  “此物可否借老夫一观?”
  毕不凡说完,不待我作出回应,右手闪电一般伸出,扣住了我的手腕。我下意识地一缩手,灵魂挂件从手腕脱出,到了毕不凡的手中。
  我是练过功夫的人,对于小擒拿手拥有很深的造诣,善于在狭小的空间内与人进行格斗。可是毕不凡的手法竟然比我还快,比我还刁钻,当他的五指扣在我的手腕上的时候,我的半条胳膊立刻就麻了。
  我内心的惊骇是剧烈的。一个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六七十岁的干瘪老头,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倒,却原来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毕不凡的动作一气呵成,从出手到抢到镯子历时不到一秒钟,我虽然看出了不妙,心中也打算作出应对反应。可是我的大脑指令还没有传导到手臂肌肉上,毕不凡的动作已然完成。
  在张静宜看来,毕不凡的动作虽然很快,但是并没有用力。可是我却深深体会到,毕不凡的五指中蕴涵着一股神秘的力量,只是轻轻一碰,我半条胳膊就失去行动的能力了。这是一种什么功夫,难道是传说中的点穴?
  我有十来年的练功历史,其间更换过七八个师傅。从最简单的长拳,到复杂的擒拿手,多少都曾经涉猎过。我还练过两年的跆拳道,练过飞刀,甚至还向一个退役特警学习过器械。所有这些师傅都异口同声地告诉我,电影里那些点穴功夫都是假的,是哗众取宠的艺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多年以来,我心中对武功也早形成了一种观念,我认为武功的精要就在于以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的手法,击中敌人最薄弱环节的同时,不让敌人击中自己。所谓的点穴和穴道之说,只不过文人墨客们杜撰的一系列名词而已。
  可是这一切解释在毕不凡面前都苍白了起来,我心中隐隐觉得,这是点穴,千真万确的点穴。
  毕不凡让我感觉到震惊的还不仅仅是他的功夫,另外还有那只镯子。
  灵魂挂件已经在一天前突然自动小了一号,无法从我的手腕上脱下去了。在这期间,我曾尝试过种种方法把镯子脱下来,然而都以失败而告终。可是毕不凡摘镯子的时候,竟然一下子就脱下去了,如同摘掉一个大号的手套一般,我的手掌甚至没有感受到任何挤压。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许多人用了许多方法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在毕不凡眼里竟然如此轻松?我感觉到,灵魂挂件并不是被毕不凡摘下去的,而是被从毕不凡手心传来的一种吸力给吸走了。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功夫,竟然可以让?##Γ?/p》毕不凡抢过灵魂挂件之后,就拿在手里悉心研究起来,其认真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一个古玩鉴定专家看到了一件稀世珍宝的样子。
  我手臂的麻木感稍纵即逝,只过了三五秒钟就恢复正常。因为毕不凡露了这样一手匪夷所思的功夫,彻底打消了我抢回镯子的念头。
  事实上,我还感觉到很欣慰——要命的镯子终于可以摘下来了。
  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的偶遇,我明天也会主动寻找毕不凡的。我找毕不凡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揭开灵魂挂件的秘密。现在灵魂挂件就在毕不凡的手中,因此我就安静地坐着,等待毕不凡研究的结果。
  足足有五分钟,毕不凡拿着镯子翻来覆去地看,口中念念有词,双眼放射着兴奋的光芒。从毕不凡的神情上判断,他对这只镯子不但认识,而且还有着某种联系。我心中泛起一阵欢喜,看来镯子的秘密很快就要揭晓了。
  终于,毕不凡长长嘘了一口气,把镯子还给我:“汉朝有个中山国,你可知道?”
  我点点头:“我曾经到第一代中山靖王的墓中参观过,那的确称得上一项伟大的工程。”
  毕不凡所说的中山国,是汉朝分封在今河北保定市境内的一个封国,位置大约在今保定市的满城县和易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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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的绝世武功(2)
中山国第一任国主刘胜,是汉景帝的庶子,汉武帝的哥哥,母亲为贾夫人。中山靖王好酒色,光儿子就生了一百二十多个,在位四十余年。据考证,刘胜很可能就是后代蜀主刘备的十三世先人。刘胜死后葬入今满城县境内的陵山的石窟中,在一九六八年的一次军事演习中,刘胜的墓穴被炸药误炸,从而揭开了一段深埋千年的大秘密。靖王墓中发现的金缕玉衣、长信宫灯、错金博山炉等宝物被评定为国宝级文物,曾经轰动一时。
  我的老家距离陵山不足百里,因此对这座古代帝王墓很熟悉。
  谭一眼曾经说过,这个灵魂挂件至少有两千年的历史,时代恰好和中山靖王死亡的时候吻合。今天毕不凡又提起了中山靖王,我隐隐感觉到,这个灵魂挂件可能和中山靖王有什么瓜葛。
  “那么,陵山下的守陵村你也知道了?”
  “听说过,是守墓人的后代。”
  当年我在参观靖王墓的时候,曾听导游员说过,在陵山脚下,有一个三千多人的村庄,名叫守陵。千百年来守陵村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守墓人的后代,他们先祖守候的人就葬在村前的陵山上,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为谁守陵,陵墓在什么地方。一直到陵山汉墓被发掘出来之后,他们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祖先守的竟然是一座王陵。
  “那么,守陵村里的人大多数姓什么,你也知道了?”
  前两个问题我之所以能够回答,是因为我是本地人,自然对本地的一些名胜古迹有所耳闻,这是常识。但是毕不凡却问我百里开外的一个村庄里的人的姓氏,这已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
  我摇摇头:“不知道,当时导游没说。”
  “真笨,既然是给刘胜守陵的,自然会选用他的同宗,一定是姓刘。”张静宜突然眨了眨眼睛,“说不定刘备就是守陵人的后代,要不然桃园三结义也不会发生在距离守陵村不足百公里的涿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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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往事(1)
我不禁拍案叫绝。好个张静宜,真的冰雪聪明,守陵村的人既然是为了给刘胜守墓,那自然是姓刘的居多。可是我还没有说出好来,毕不凡的一句话却推翻了张静宜的论断。
  “错了,守陵村的先祖应该姓窦。”
  毕不凡喝了一口蟠桃酒,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一九六八年在满城发现中山靖王刘胜的墓穴之后,考古工作者一直在思考,旁边是不是还应该有一座王后墓葬。果不其然,在经过精细勘探之后,在距离靖王墓百米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座大型墓葬。经考证,这座墓葬的主人,就是中山靖王刘胜的王妃窦绾之墓。
  毕不凡的故事,就是从窦绾开始的。
  窦绾有个侄子,名叫窦柯。窦柯因为窦绾的关系,在中山国中做了一个王室卫队的小头目,手下有百十来个人。刘胜和窦绾死后葬入陵山,窦柯就奉第二代中山王之命带着自己的手下长期驻扎在陵山脚下,成为守陵人。
  刘胜死后,他的二十个儿子被汉武帝封为列侯,中山国的国土发生了分裂。一个面积只有几百平方公里的小封国,被分割成了二十块互不隶属的列侯领地,中山国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而在这二十个列侯当中,其中有十一个列侯因为在进献给宗庙用于祭祀祖先的黄金里弄虚作假,被革除了爵位。三代以后,这些刘姓皇族已经和平民百姓无异,再不复昔日尊贵的地位。
  中山国虽然亡了,但是替中山靖王守墓的窦柯,以及窦柯的后人们却忠心耿耿,依然守着一座石头山不离不弃。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几经战乱,窦柯的后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当年驻扎军队的营地也变成了拥有数千人的守陵村。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代的更替,天下早已不再是刘姓人的天下。守陵村里的人也逐渐忘了自己的来历,他们只知道这座村子叫做守陵村,村子前面的小山叫做陵山,至于其中的秘密,早已经随风而逝。
  可是别人忘记了,窦柯的直系子孙们却没有忘记。窦家的每一代族长临死之前,都会把一个锦盒传给下一代,并且详细地讲述陵山以及守陵村的来历。这样的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朝雍正年间,窦家来了一个姓陈的长工才戛然而止。
  毕不凡又喝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说道:“这个长工叫做陈大义,长得眉清目秀,略通文书,因为家境贫寒,自愿卖身为奴,到窦家做了长工。”
  “莫非那个锦盒传给了陈大义?”张静宜站得累了,终于顾不得脏乱,也盘膝坐在炕上,靠着我的肩膀说道,“他不会是个贼吧?”
  酒葫芦里的酒快要喝光了,毕不凡有些微醺,摇头说道:“陈大义不是贼,而窦家的小女儿窦灵却是贼。窦家是守陵村的第一大家族,传到窦灵那一代一共是兄妹十三人,窦灵年纪最小,人们习惯上称呼她为窦十三,是嫡出。窦灵聪明伶俐,深得父母喜爱,因此从小就养成了任性的脾气。陈大义来的那一年,窦灵年方二八,正是情窦初开之时。陈大义在窦府的工作是给窦灵抬轿,两个年轻人朝夕相处,很快就互生好感,私订终身了。”
  我笑了,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穷光蛋,肯定会遇到重重阻挠。传闻中一幕幕或喜或悲的私奔闹剧,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上演的。
  果不其然,毕不凡继续说道:“窦灵和陈大义知道他们之间的事情是绝对不会被窦灵的父母接受的,于是他们想到了私奔。在临走的时候,窦灵偷偷潜入父亲的房间,从那个代代相传的锦盒里拿出了一件东西。”
  “我就说嘛,那宝贝一定到了他们手里了。”张静宜因为自己的猜测得到证实,显得很骄傲。
  “是什么东西?”我的心情很紧张。我知道,问题的关键到了,被窦灵拿走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灵魂挂件。
  “那个东西叫做还魂祭坛。”
  我大失所望:“不是灵魂挂件吗?”
  “年轻人,你知道古代的君王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毕不凡话题一转,居然问出了一个和刚才的话题毫不着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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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往事(2)
虽然我很想知道还魂祭坛和灵魂挂件之间有没有联系,但是我还是思考了一会儿:“怕死。”
  是人都会怕死,特别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君王,他们的生活锦衣玉食、美女成群,多活一天,就是多一天的享受。因此相较于普通人来说,君王们更怕死。历代君王为了能多活几年,都是不惜耗费巨大的财力和物力的。秦始皇为了求仙药,甚至不惜把三千童男童女送入大海就是佐证。
  “你错了,他们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不能复活啊!”
  “复活,人死了怎么能复活?那些古代人真傻,一定是被方士们骗了。”张静宜再一次忍不住发表观点。
  如果放在以往,我也不会相信人死了能够复活。但是在经历了鬼魂之事之后,我的观点得到了改变。既然灵魂是可以脱离肉体而单独存在的,那么灵魂就有可能借助另外一具躯体达到复活的目的。如果人死了之后,能够通过某种途径不断地复活的话,那他就已经做到长生不老了。
  “每一座君王的墓地旁边,都会有守陵人,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毕不凡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提防盗墓贼呗。”张静宜抢先回答。
  “这只是其一,守陵人最重要的职责不是防盗,而是在等候,等候墓葬主人的归来。”毕不凡看着我手中的镯子,说话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而要成功复活,有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还魂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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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祭坛(1)
经过毕不凡的一番解释,我弄明白了什么是还魂祭坛。
  所谓的还魂祭坛一共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一个直径三十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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