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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看水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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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注定是和雪干上了,火烧草料场是在雪夜,为了入粱山的伙寻找“投名状”也是在雪夜。第一次空手而归,“闷闷不已”,偏偏王伦又提醒他没有投名状就要滚蛋,林冲“再不敢答应,内心自然不乐”;第二天依然无果,林冲“端的是心内好闷”,长叹道“不想我今日被高俅那贼陷害流落至此,天地也不容我,直如此命蹇时乖”。这还是我们心中英气逼人的林冲吗?每次读到这里,总要为气短的英雄洒一掬心酸的泪水——这一次,林冲生的是时势的气。
事实上,在投奔梁山之前,林冲已经对自己惯有的隐忍和郁闷做了一次大胆的突破:第十一回《林教头雪夜上梁山》中林冲在朱贵酒店白粉墙上乘醉写下文辞一般、气势也不冲天的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闻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篷。
他年若得志,威镇泰山东!
但,这是微醺时的林冲,而且刚刚经历过杀人后的癫狂。酒后的话是不算数的,酒后的诗歌却是真情流露,李白斗酒诗百篇,篇篇都是流传的经典,林冲酒后就这么一首诗留存下来,应该也是个人的扛鼎之作了吧。
仔细咂摸,除了“威震泰山东”多少有些豪气之外,更多的就是自夸、自恋和自怨了,即便是对“得志”后的畅想,也太娘!
如果说,他在自身不保的情境下能做的唯一突破是给老婆留下一封休书,在冲天的大火里能做的突破是杀死陆谦们以自保,那么,他对王伦的那一通大骂才是淋漓尽致的爆发和终极突围,那时的林冲“双目剔起,两眼圆睁”,哇!这才是我们想象中的英雄本色,这个“小马哥”终于抡起大氅飘然登场了,之后,我们看到血腥却很解气的一幕:“林冲拿住王伦,骂了一顿,去心窝里只一刀,肐察地搠倒在亭上”。
更多的时候,林冲的爆发还是在沙场上,他似乎是要通过征战来证明和实现自己的价值,于是我们看到每逢恶仗,总是林冲默不作声任劳任怨地冲锋陷阵,他冷着面皮,一次次冲在队伍的最前头,枪起刀落之间,林冲的愤懑之气得到缓慢的释放。
所以,倒霉的王伦其实是替高俅挨了林冲一刀。看官,一定要记住林冲出刀的时候骂出的言语“你这嫉贤妒能的贼”,“你也无大量之才”——嫉贤妒能的何止是王伦高俅?王伦无大量之才,高俅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涅槃后的林冲,以儒雅的言辞和犀利的动作完成了他人生中最精彩的华章,恰恰是这个优雅的动作,奠定了梁山的基业。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本就是说书人锦心绣口
不得不承认金圣叹的眼太“毒”,他用一句话概括施耐庵写作《水浒传》的初衷“只是饱暖无事”,大概施先生不需要上班挣钱养家,也没有那么多应酬劳神,偏偏揣着一肚子才学,于是手痒嘴馋,借《水浒传》“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正因为是心闲作文,才能在写作时信马由缰,“顺着笔性,削高补低都由我”。
金圣叹自己就是个人精,人精不可怕,可怕的是能正确认识到自己是人精,这样的人,一般做的都不是人事。
腰斩水浒,就是金圣叹非人类的行为之一,《水浒传》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版本,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金圣叹的搅局。600多年来,《水浒传》的版本是中国小说史上最多最复杂的粗略计算一下,就有6个版本同时流行,分别是金圣叹评点的70回本,100回本,120回本,115回本等。我曾读过上海人民出版社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110回本,在那部书里,粱山好汉没有被招安,而是一直坚守着水泊这块根据地,顽强地与朝廷进行斗争。
因为版本混乱,再加上施耐庵本人在历史上也少有记录,于是,《水浒传》的作者究竟是谁也变得扑朔迷离了,有说是施耐庵,有说是罗贯中,还有人说是无名氏写作的,为了畅销,书商假托南宋时一个说书的超男施耐庵名字。
在所有纷攘不息的论调中,我觉得只有胡适先生的意见大体切合实际,先生说“《水浒传》不是青天白日里从半空中掉下来的,乃是从南宋初年到明朝中叶这四百年的‘梁山泊故事的结晶’”,而且,施耐庵也可能是假托的名字,现实中未必实有其人。
和胡适英雄所见略同的是顾颉刚先生,他认为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结果,中国的很多旧小说不光是传说的一代代累积,常有无事或有心的文人墨客不断地删削,增改,润饰,渐渐也就成了我们今天的这个样子。
金圣叹就是无事有心的文人,而且是一等一的文人,因为眼高,所以霸气,因为霸气所以敢把自己看不上眼的章节悍然删除,管他娘的完整不完整。
如果我们继续大胆而合理地推测,那么,《水浒传》应该是几代说书人口耳相传的结果,无非其间经过了有一定文学功底的文人加工而已。因为,宋江等人的故事,早在南宋时期就被民间说书艺人所热衷,元代戏曲中更是有太多的“水浒戏”,说书艺人们在演绎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丰富,基本构建了《水浒传》的框架和故事结构,只不过遇到一两个落魄的文人,偶尔心血来潮,用尽胸中才学对故事蓝本进行文学性加工和润色而已。而且,我们知道,小说在明代以前是不入流的文学样式,即使文人写作了小说,一般也不署名,或者如《*》一样署上“兰陵笑笑生”之类的笔名。文人这手小小的把戏和害羞,却苦了后世无数学者,皓首穷经地进行考证,结果,是越闹越乱。
好在,无论作者是无名小卒还是学术超男,都没有丝毫阻止人们对《水浒传》的喜爱和传诵。据说,在明代,只要家里能买得起书桌的家庭,都在案头左边放一部《南华经》,右边摆一套《水浒传》。现在很多老板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卖来很多又重又厚的书来装点门面,如果古人也有这个癖好,那么,充当装点作用的也不会是《水浒传》,相反,《水浒传》的流传应该是地下活动,就像贾宝玉偷偷带回家的《西厢记》。
大概是因为《水浒传》“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的故事太过瘾,太容易点燃人们的热血,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把它列为禁书,民间也有善意的规劝“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可惜的是,现在的国人,懂三国谋略的人太多,有水浒男人气的越来越少,不知道是不是被规劝的结果。
顺治皇帝在位期间,几乎每年都要在民间严查一次《水浒传》,颇有文采的乾隆老兄更是亲自作了一个《圣训》,文绉绉地向臣民阐述严禁《水浒传》和《西厢记》的必要性。至于水浒戏,从明末就被禁演,清代咸丰见年,凡是演水浒戏的,剧团老板要查办,演员的行头要充公。更有某迂腐学究,呼天抢地地诅咒施耐庵“子孙三代皆哑”。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朝廷和当权者屡屡禁止《水浒传》,《水浒传》却如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无声地蔓延着、繁荣着。明代朝廷一道一道地禁令颁布着,恰恰是在朝廷上,一个绰号叫“王媳妇”的官员,为了帮助魏忠贤打击东林党人,非常有创意地炮制了一份“东林党人点将录”,所列的是108人,名单上每个人的外号就是照搬水浒108将的。
看来,明代的皇帝大都是比较智障的,既然严禁,为什么这么个熟读活用《水浒传》的人却逍遥法外呢?如果不是因为鼻子下面最黑,那么一定是这些官员在掌权面前使出了极具忽悠性的“锦心绣口”。 txt小说上传分享
江湖中拳头大的讲话
“嫉贤妒能的贼”,“腌臜波才”,“落第穷儒”,“腌臜畜生”,“村野穷儒”,当来自大城市的林冲(吴用称之为“大郡的人”)连珠炮似地把忍了N久的怨气化作恶骂喷向王伦的时候,王伦也就此以这样的形象定格在中国人的阅读影像中。
既然不能居庙堂之高,那就处江湖之远,这对科举失败者王伦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不是晁盖一伙前来搅局,他原可以在这个水泊中过的有滋有味,官兵来了有水挡,土匪来了(当然他也是土匪)有关隘,无事的时候带着一帮小喽啰去后山射几只野鸭子野鸡啥的打打牙祭,虽说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身边还有两个个子高大无比的人充当左膀右臂兼保镖,杜迁宋万俩人武功平平,可是“摸着天”“云里金刚”的名头和身材,还是颇能吓退一些心怀叵测之人的。旺仔都是小馒头,水泊里的头目,好歹也可以算上方圆几十里的皇帝了吧。这小日子过的,一个字:爽,两个字:快活,三个字:钢钢地。
读书人就是比习武的人头脑转的快,婉拒林冲入伙是怕他功高盖主,挽留杨志是为了获取新的平衡以牵制林冲,还是因为杨志的出现也让王伦意识到再险要的山寨也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干将,于是,在杀了林冲的锐气之后,他给了林冲一把不起眼的椅子坐坐,他明白,此时的林冲已经“去住无门”,哪怕留下他做个小校,对林冲已经是莫大的恩德,既然得了便宜还能卖个乖,何乐而不为?
但这一次,来的不是像林冲那样讲道理的大城市人,而是连太师的生日礼物都敢打劫的七条山野大虫,何况,其中还有一个读书和他差不多的同行,应付科举考试无用,对付王伦同学,学究先生还是绰绰有余的。
所以,千万别相信那些黑社会老大自诩的“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人一做大,道理就是自己手中滴溜溜乱转的健身球,随性转到哪里,哪里就是硬道理。在冷兵器时代,拳头大是硬道理,硬充拳头大没有道理,王伦的错误就在于,他以为自己拥有了粱山就是江湖中最硬的拳头,只要自己手掌推出,任何人都不得进入山门。
实事求是地说,王伦还算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认准自己是个不及第的秀才,没十分本事”,在江湖不绝如缕的传说中,他显得渺小而自卑,偏偏,他屁股下又是江湖中人人渴望拥有的“木棉袈裟”,上帝想让你灭亡,就会给你一个烫手的山芋,不幸的是,王伦在这个硕大的山芋中产生了无边的梦想。他刚入学堂时的课本《增广贤文》上就告诉他“君子不夺人所好”,换成现代人的说法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的属地上,没有自己的允诺,谁能安然入睡?
这就是读书人的迂腐所在了,王伦所学习的理论和实践是脱节的,他忽略的一点是,课本上的话是说给读书人听的,实际情况是晁盖一行信奉不是子曰诗云,而是沙愦蟮娜贰�
施耐庵先生冠在王伦头上的绰号就是“白衣秀士”,白衣飘飘的帅和酷是对付女孩子的致命武器,但对同性而言,只会增加嫉妒和怨恨。而“秀士”又决定了王伦在江湖上的必然出局,所谓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在江湖的血雨腥风中,秀才是没有话语权的,除非他是刘邦在世,刘邦自己不会打仗,但他能用无赖的手段笼络住会打仗的韩信一干人等,所以,刘邦不但讲话,而且为混乱的秦末做了总结报告,而王伦的总结报告,则是由自己的部下用刀子在自己的胸口作的。
如果允许假设,那么,王伦的最好结局是,以大度和宽容赐给晁盖第二把交椅,同时把林冲提拔为第三把手,让他们相互制衡,用林冲对自己的感激提升自己的威信,以晁盖对自己的涕零巩固粱山的地位。按照江湖上“强龙不压地头蛇”的游戏规则,应该是可以避免火并的,等到宋江这个也是受过儒学浸淫的人到来的时候,即便心机不如宋江大哥,还可以退而求其次,做个卢俊义那样的陪衬,也不枉送了性命。
王伦的悲剧就在于,他猜中了自己没什么本事的开头,却没有按照这样的开头续写下去,适时撒手,而是过度地专注于拒绝,猜不中被杀的结尾,也就在所难免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如果没有刘唐
我始终想不明白刘唐脑子里到底哪跟线搭错了,为什么要从潞安州千里迢迢地跑到郓城县,把一套十万富贵送给素昧平生的晁盖。
刘唐如果不是突发奇想,就一定是财迷心窍。按照他的说法,从小就飘荡江湖,就应该懂得江湖上的游戏规则,那就是逢人只说半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何况,晁村长尽管名气比较大,但不是江湖中人。按照宋代的保甲制度,1家有“罪”,其他9家如果不检举揭发,10家连带坐罪,作为保长的晁盖家境已经算是小康了,而且他又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慷慨之士,仅仅因为“往往多闻哥哥大名……曾见山东、河北做私商的,多曾来投奔哥哥”,就冒昧前去共谋抢劫之类的事情,是站不住脚的理由。毕竟,晁盖大小也是个村干部,豆包好歹也算是干粮,他就不怕晁盖有着较高的大局意识和政治立场,把他的企图告诉官府?
事实是,如果没有刘唐的鲁莽行为,就不会导致晁盖的从红变黑;如果没有刘唐追着雷横讨要十两银子,就不会惹出吴用对此事的关注和入伙;如果吴用不知道此事,单凭晁盖和刘唐两个勇武之人,是不可能从武艺高强的杨志手中把生辰纲硬抢回来的。
恰恰是刘唐这个被太阳晒得极其干燥的药捻子在晁盖坚实的平台上遇到了玩火的高手吴用,又引来了要钱不要命的阮氏三兄弟,一堆乱柴聚到一起,即使没有火星掉落,都会引发自燃。
一部《水浒》,肇始于刘唐,应该不算冤枉他了。
仔细咂摸刘唐的名字,也能看出作者的一番苦心,刘者,汉也,在他身上,寄托着人们对汉唐两个*庞大朝代的回忆和渴望。一个朝代在衰落的时候,必然有另一个正处在爬坡阶段的朝代取而代之。北宋到了徽宗,已经是强弩之末(苟延的南宋时不能算一个完整朝代的),社会的种种*积压起来,使这个臃肿的王朝自里向外散发着腐朽的酸臭气息,恰如秦朝末年一样,各地的反抗大旗纷纷竖起,没准,其中就有一个有着刘邦那样雄才大略的奸雄。
刘邦的职务是亭长,和晁盖级别差不多;刘邦是个街头小混混,石碣存聚义的七个人,不是赌徒就是江湖油子,即便有个读书人,还是个无(吴)用;刘邦起事的地方都在黄河岸边的徐州,晁盖他们住在黄河边上的郓城县……他们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于是,包括说书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对他们的出现寄于了很高的希望。
可惜的是,历史不可以复制。他们有着类似的开始,却各自迎来迥然不同的结果。因为,还是刘唐的心血来潮,使晁盖没有遇到萧何韩信之流,他请来的,是不愿意“玷污了清白身体”,一心只想招安的宋江。
这个逻辑可以继续推理下去:如果不是刘唐拱火,晁盖自做他的保长,宋江自当他的押司,吴用自教他的私塾,阮家兄弟自取打渔赌博,白胜自当他的闲汉,公孙胜自画他的假龙……一帮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不会走到一起,就不会有黄泥岗上对杨志来说灾难性的一劫。
没有抢劫犯罪,晁盖等人就不会投奔粱山。这帮鸟人不来,粱山就永远是王伦的,即使郁闷窝火,依林冲朴忠的性格,如果没有外因,不太可能以下犯上火并王大哥。而依晁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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