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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14旅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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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仿佛没有结束的时候。娜娜已经在丁香花苑的门口站了好久,就快12点了吧,她抬手看看自己的表,和俊浩约好的,1月20日,他生日这天,要再见一面的。又不想打电话去催他,这个时候,他是不会接电话的。
娜娜重新端详了手中那块琥珀,里面留藏着千年的昆虫。据说,象征着永恒。她很小心地捏着,就看见一辆大众出租车,车上跳下一个人来,是俊浩。她的心跳得飞快,也趁势往车里面瞟了一眼。后座上那个女人微微有些胖,看不清楚脸。那应该就是俊浩的女朋友吧,听说是很有才华的记者。
有才华又如何呢?在俊浩被娜娜深深迷恋的时候,他曾经说过这个女人不少坏话,说她很懒,不会做家务,“一点也不如你懂事。”正想着,俊浩走过来了,她努力对他笑笑,却发现他的态度很僵硬。隔着一米远的距离就停住了,“你有什么事情?”
娜娜多少次幻想着再度听到他的声音,没想到是这么冷清的一句。“我……我,今天你的生日,这是我的礼物。”她远远的把手中的琥珀递上去,俊浩却完全不想碰到他的手指。本来还有一丝留恋的,但娜娜那一刻就下定了决心。
去云南做导游的时候,和当地的女巫师很是投缘,走的时候,她送了这个琥珀给她,告诉她什么叫做蛊。这是女子用来送给抛弃自己的男子的,“如果他没有丢掉,那么就证明他还是爱着你的,那么蛊就会蚕食掉它的主人;如果三天之内,他丢掉了,他就会回到你身边作为惩罚。他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将死。”
那么邪恶的东西,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用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这一刻,她已经认定了俊浩不再爱着自己了,他对自己的爱就是那么短的几个星期的日子,就又回到了那个胖女人身边。好吧,让俊浩回来吧。她虔诚而又愉快地把琥珀递给了他,还不怀好意的让他好好带在身上,“这块琥珀是我为你祈过福的,你戴着你们就能幸福。”她知道琥珀很快就会被她们丢出窗外。
“那我回去了,一会她又要不开心了。这次说是见你最后一面,才让我来的。她很好,当然,你也很好。”
俊浩就这样转身走了,那一刻她突然有点想把琥珀拿回来。她觉得他们也不是全然的坏人,至少,她同意他来见她了,这对于正牌的女朋友应该也是为难的吧,况且听说她是很爱吃醋的女人,所以娜娜才有把握她一定会把这最后的生日礼物丢掉。可是,琥珀一到了俊浩手上,游戏就开始了,没人能停止。
但是那个雨夜之后,三天过去了。她每天都盼望着俊浩回来,但是没有。她有些害怕了,但是又高兴,“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记得我的。”她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快要死了。她似乎看到自己的精魂飞起,她看见那位巫女的脸,在远处对着她笑,“总有一天,你用得上的。”
俊浩突然间觉得自己头有点疼,就从游戏中把头抬了起来,他到床上躺了一会,就看见文雅还坐在床边看电视,“亲爱的,帮我把外套洗了吧,过两天去外地开会还要带着呢。”文雅百般不情愿的拿过外套,却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块琥珀。
“好漂亮啊,哪里来的。”
俊浩看了一眼,才想起是那天娜娜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当时怕文雅多问,就随手揣在包里了,这几天都忘记了。文雅看他神色不对,就立刻不快起来,“是狐狸精送的吧,怕是诅咒我们来着。你要留着吗?”“留着干嘛,丢掉好了。”俊浩赶紧配上了笑脸。文雅嗖地一声,气呼呼地把琥珀丢到了窗外。
她没有看到,一条千年昆虫从破碎的琥珀里爬了出来,慢慢的,朝娜娜的家里,爬过去。他的十二对触须都打开了,它知道,有一顿美味在等待着它。
“不管怎么说,俊浩都还是记得我的。”娜娜对自己说,“死了,也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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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样的男子
她终于,终于,还是成功了。看着眼前这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她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她并没有像电视剧的女主角一样,对着尸体还要说出自己的心声,比如“谁让你这样对待李锋的,伤害我爱的男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之类的话。真正到了这样的场面,剩下的只有风的声音。
桌子上还摆着吃了一半的糟凤爪,好象李锋是比较喜欢吃糟翅尖的,可惜超市买不到。姗姗本来是不爱做饭的,但是为了李锋,她甘愿为他洗手做羹汤,所以,她是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心爱的人。眼前这具尸体,竟然敢犯她的禁忌,难怪不得好死。姗姗为李锋奉献了许多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做糟爪,第一次上床,包括第一次为他杀人。但是,这一切都很值得。
因为洗手做羹汤,厨房里的本事也长了。 她把这具尸体翻来翻去,准备大卸八块,统统送到她在花园里架起来的火盆里烧掉,不知道要烧多久,还好这里除了她和李锋之外,很少有人会过来。处理尸体的时候,尸体的手臂,还有大腿上,都是一道一道的划痕。
这些都不是姗姗干的。姗姗还没有变态到这样的地步,她看着这些自虐而出现的伤痕,突然有一些想吐,还是都烧了吧,骨头和伤痕,都随风飞走的好 。陈晓东的歌曲还响在耳边,“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血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 当你将疑虑装得若无其事,请原谅我像风一样的男子。”是的,她对自己说,我早就知道你是风一样的男子,而我也会永远伪装得若无其事,我会原谅你的。你放心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
包括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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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洞
它实在是很不满意凑过来的那个中年大叔,但是没办法。它的主人似乎就是只有这点品位。那个大叔还蛮口酒气的对它说:“哇,你这么小,长在这么大的耳朵上,还真是可爱。”滚啦,谁要大叔的好评。大叔离得那么近,它感觉自己快呕吐了。
它还是想念那个姐姐。那个姐姐虽然不是它见过最漂亮的姐姐(在它刚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它曾经见过一个平胸的姐姐。但是,那个姐姐的胸未免也太平了吧)。它喜欢它见到的后面那个不知道第几个姐姐(请原谅它不会数数),那个姐姐没有马路上面的那些姐姐好看,也没有他带回来的其他那些姐姐那么年轻,她就那样静静坐在沙发上发着脾气,然后用它的好朋友,就是那个针啦,死劲地戳自己的耳朵,一边大叫:“好啊,那我也把自己的耳朵戳流血好了。这样我有四个洞,你有一洞,我们合起来就是五行了,多圆满!”他的主人只有不住道歉,“好啦,另外一根针你戴上好了,戴在右边耳朵上,我们配一起。这下也圆满。”
圆满,它喜欢这个词,但是它自己是不圆满的。它把另一半掉了。就在那个店里的墙上,那一小块肉飞到墙壁上,然后又掉到地上,没有人捡它。主人就高高兴兴出门去了,把它的另一半永远地忘记在那里了。孤独地死掉了,一想起这个,它就想流泪。但是它要挺住,不然主人会疼的。
半夜里,姐姐从主人的那一边爬过来。对着它很温柔地说:“姐姐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找回你自己对不对。”它感动得快要流泪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它有些紧张,平躺在那里,它知道自己就快和它见面了,它就要上天堂了。
姐姐小心地把针拔了下来,很温柔。温柔得连主人都还在睡觉,没有醒过来。她轻轻地对它说,“你很快会流血,然后流脓,只要你挺过这段时间,你们就会重新长在一起了。那个时候,你们就不再分开,灵肉合一了。那是一个崭新的你,也是一个崭新的它了。”
它乖乖地闭上了眼睛,好开心啊。
然后姐姐把属于它的针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抱着主人呼呼睡去了。对嘛,这样才圆满嘛。在天堂的它,也会开心吧。它获得了重生。主人不会记得它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但它知道,姐姐会摸着主人的耳朵,默默在心里说,它曾经来过呢。哈哈。
。。
店员小姐
杨志新天生就*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专柜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等等数据,模糊得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以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小姐,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IL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
夜里,当阿欢躺在杨志新身边时,她以为他睡着了。其实杨志新在暗中好笑,专柜小姐为何都如此水性杨花,只不过几个眼神,几个潇洒的刷卡动作,就把她带了回来,一夜承欢。明天一早过后,不仅他会把她的样子忘记得一干二净,就连这位小姐本身,也不会记得他吧。 他却发现阿欢偷偷摸摸地起床了,打开抽屉,翻找他收集的那些标牌。他心想,今天的这位小姐真是奇怪,难道还把工作带到家里来。明天,明天记得要把QUICKSILVER的标牌也放进去。龙之梦从今以后不再踏足。
阿欢却看着这个自己每周都要来过问的抽屉,又有点黯然神伤。龙之梦的工作才做了没多久啊,他又要换新的百货商店,他的笔记本上,写着青浦的奥特莱特。那么远。最近工作不好找,也不知道奥特来特的店长要不要她,但是,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如果20岁那年,杨志新没有救下她那只头上有花纹的黑狸花猫该有多好呢,卡车,应该就不会把他的脑袋里面撞掉那么一小块了吧?而她,也不会就这样把眼神盯在他的身上,从此再也不能拿开,然后,当一辈子的店员小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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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
沈依熙小朋友正在南翔和爸爸妈妈愉快地吃着东北烧烤(虽然她的年纪很小,但是她可以嚼两片生菜的叶子什么的,反正她的妈妈不爱吃生菜) 。她的干妈从城里来看她了。她的干妈是一个大美人,每次来乡下都会浓妆艳抹,和沈依熙争抢南翔一枝花的称号。她的干妈提出要带沈依熙去医院后面的森林里面玩,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就很开心地把她交给了干妈。
结果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干妈说的那些漂亮的果子和可爱的小动物,沈依熙很生气。干妈很没有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不断地哄骗她,有的,有的,我们再走一会就有了,结果她们从傍晚走到了晚上,头顶上都依稀出现了星星,森林还是老样子。沈依熙就甩开了干妈的手,“我要回家,我想回家!”
回家。干妈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她们迷路了。沈依熙从干妈的脸上看出了一些不靠谱的神情,于是尝试从干妈买给她的那些书里找回一些自信。“干妈,要不我们看星星吧。星星可以知道方向的……”
“恩……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干妈思考了一会问她。
“不知道”母女俩陷入了沉默之中。
“干妈,我们看大树的年轮吧,年轮的稀疏好象也代表方向哦”
“恩……那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
沉默,再次的沉默。
森林里又冷又饿,她们都很后悔刚才没有吃烧烤就到该死的森林里来玩了。于是干妈说“依熙,我们来比赛谁哭得大声吧,哭得大声就会有王子来救我们哦。”
干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沈依熙见状也立刻大哭了起来。要说她的人生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婴儿时期她哭得实在是太少了,连她妈妈都发愁了。现在,她要一次哭个够。
她们从晚上又哭到了深夜,一些星星下去了,又一些星星爬起来了,森林里终于被这哭声弄得风云变色,好像有些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了。她们停止了哭声,很害怕地抱作了一团。
结果,一只骄傲的小白猫从树林的后面跳了出来,她的绒毛很长很长,长得铺在了地上,她走过的地都变得非常干净,她就是一台森林扫地机。小猫跳到了沈依熙的身上,又用尾巴扫扫干妈的脖子,再跳回了地上。
“我们跟着小白走吧。”依熙说到,于是她们跟着小白在星光下散步,周围的景物也变得美丽了起来(主要是小白走过的地面都很干净),她们来到了一座树屋前。在小白的帮助下,干妈和依熙都爬上了树屋,树屋里披着柔软的草,还有鲜美的花露可以喝,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肉吃。
疲惫的干妈和沈依熙喝了花露之后,立刻躺在柔软的鲜草里呼呼大睡。睡得好香好甜,醒来之后,她们想回家了。干妈看着窗外呼呼吹来的风,就对沈依熙说:你看,北风吹得我们*啊……
好像是南风啊。
明明就是北风啊。干妈有点生气了。
南风,就是南风。沈依熙坚持着。
你……死小孩。干妈非常生气,一拳头打在沈依熙的头顶,依熙哇哇大哭了出来。窗外的南风,恩,是南风,看见这一幕也非常生气,立刻就把干妈席卷到了窗子外面,从树上摔了下去。干妈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沈依熙破涕为笑。
于是温柔的南风又卷着沈依熙飘出了窗外,飘啊飘啊,飘到了南翔,坐在了烧烤店里面。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爸爸妈妈还是坐在店里吃着烧烤,于是沈依熙拿起生菜大嚼了起来。真是幸福的一家啊。
金针
针扎下去之前,嘉琪问了句:“疼不疼?”
尤优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快速地把金针打进了她的甘泉穴。
“果然是不疼啊!”嘉琪讨好地加了一句,“她们都说恒隆医院的尤医生扎得最好了,我看也是。”旁边也传来了一群笑声,那些穿着三点式并排躺在病床上的客人们不顾自己扎得像个刺猬般的身体,都抬起头来冲着尤优笑。尤优是知道她们的,这里既躺着CEO的老婆,也躺着在家待业的小姑娘,大家的目的都是一个:在这夏天的尾巴尖子上,再甩掉10斤肥肉。她每天只要呆在这个房间里,她们就自动送上门。她不用出门仿佛也能知道天下事。一百元一次,她们划算,她也不吃亏。
说起来,干这一行也很久了,7岁就跟父亲学艺。尤优想起为了练眼神,她和哥哥必须盯着远处的那只苍蝇,直到目呲尽裂。有一回,哥哥的眼睛真的流血了,但是也不能停。但是谁知道,他们金雨尤氏会因为用掉了太多金针而家道中落呢。想当初,那么多不怕死的找上门来挑战,点穴门的章凌、收缩功的郑箫都把身子一挺让他们打,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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