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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宜霖杂文选-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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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包括《倾城》,由于她本人才气有限,张在最后也给了它一个连她自己都自嘲的“大团圆”的结尾。然而现实真的就会如此么?可以说,连作者本人都根本没有懂得那个叫做范柳原的男人对她说那些话的含义(这就像他小说中对她说的:“我也不懂得我在说什么,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明白吗?我要你懂得!”可惜她是真的不懂,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倘若现实真是如此,他为什么还会说出那样绝望的语言?“就好象他们真做得了主似的!”
张爱玲以小说的形式记录下了这个男人的这些只言片语,却在编织整个故事的时候背离了故事本身的原则。这倒也无所谓,因为她的力量也只限于此了。在别人手里这些素材也许会变成大师级的作品,在她这里就只是成就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传奇而已。就像她后来在小说里写的,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所以是“倾城之恋”,就好象整个战争的发生只是为了成就她一个小女人的爱情奇迹。这样的结尾简直是大败笔,可这就是张爱玲的真实梦想所在。不仅如此,她还很沾沾自喜地解说道:古往今来的传奇故事很多,可真正圆满收场的又有多少呢?她这里可算是一个了吧。
关于这篇小说的分析我不想多说,因为就算《倾城》存在我所说的这样那样的缺点,也足以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一等一的上乘之作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本是张后期的海外生活。在文章的开头我说了,我看后人写张的那篇传记时心里说不出地难过,不是因为可怜她的人生际遇遇人不淑,而是因为可惜她这样才情绝世的一个女人,最后竟然流落海外,客死他乡,而且死后数日尸体才被人发现,可见她平日的朋友都是少而又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那么多成天写一些狗屁文章的庸才俗才却在出入豪车,夜夜笙歌,真正的天才却与世隔绝,埋没黄土,文人自古命运不济者众。
从女###的角度上来讲,女作家往往都是这样:是一个成功的作家,却不是一个成功的女人。很多时候这两者是无法统一的。张爱玲也是如此。这点感慨在我最近读她后期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时越发凸显了出来。这个小说大约写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那时候的张已是五、六十岁,但写到年少时光时仍有其处女作的风味,只是行文更加简洁,几乎简洁到极至。小说完成后她曾经寄给出版者,但随即又让他们“搁开”,说“毛病很大”,不让发表,所以直到她逝世多年以后的2004年才在台湾出版,以前我买的全集里自然看不到。加之近年来我一人漂泊在外,中文书本来就见得少,偶然在伦敦巴掌大的中文图书馆找得这一本,已是万幸。
这个小说也是中篇,篇幅和《倾城》相当,然而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三遍,才慢慢地琢磨出点味道来。如果说《倾城》是夏日的香草冰淇淋,入口即甜,这篇《同学》则是经年酿造的老酒,入口无味,久后方知了。而正如序言所说,这个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这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可说是绝无仅有。我第一遍看这个小说,只泛泛地觉得是在讲两个少年同学在多年后相遇,地位悬殊贫富迥异的故事。看第二遍,才看出作者不仅是在写自己,而且另一个人应该可能是炎樱(我现在手边没有任何中文资料,无法查证,所以如果有误只好全当我胡说八道),里面还影射了胡兰成,却丝毫没有提到她后来的丈夫赖雅,可见其情根独钟,已无药可救。到看第三遍,再反反复复琢磨里面的每一字句,才慢慢地体会出作者的意味来,抛书而望,禁不住满目伤怀。
看完只觉什么都不必说了,说出来只会更伤人。更何况还是那样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只是她年近六十了还是这样的心气,也未免可叹。她少年时代最亲密的女友,到最后都只是和她陌路相望,十几年不通音信,其他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都说文人心高气傲,此话不错,然而如果一个女人也是如此,就只能让人心生厌倦了。张爱玲的旷世奇才,自然是她周围的朋友里无人可及的,但做为一个女人,如果仍然自持着才高八斗的身份,又有谁能做你知心的朋友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小说快结尾的时候写到,赵珏与多年不见的少年好友恩娟在美国重遇,此时的恩娟已经是美国政界某内阁官员的中国太太,时常在美国的《时代周刊》上抛头露面,身名显赫,而赵珏却与丈夫分居,一个人在华府打点临时工艰难度日,连出席正式场合的礼服都买不起,只好买块布来自己做。两个人重逢后,恩娟和她谈心时提到她想带着小女儿移居法国,赵珏明白她这样说明他们夫妻间出了问题,政治家是不会离婚的,所以她想远走他乡。在这种时候,作为一个相交多年的好友,赵珏却因为自己的狭隘心理没有给于恩娟过多的安慰,反而在恩娟从法国寄来明信片告诉她她老公也去了法国的时候回复说:“我在新闻周刊上看见汴(恩娟老公)去巴黎开会的消息,恐怕来不及回来过圣诞节了?”
我如果有这样的朋友,也是会寒心的。不止寒心,还会伤心。因为有这样的朋友,还相交了几十年。
即使我再穷,我也不会在朋友的生活出现问题的时候戳她的痛处,给予她更加冷酷的打击,让她伤心。但她知道。正如小说里写的:“从此她们断了音迅。她在贺年片上写那两行字的时候就知道的。”
她解释赵珏这样做,只是出于对恩娟少年时喜欢另一个女同学胜过她的嫉妒,然而我作为一个读者的判断却是,不,不是这样,她嫉妒的不是友情,而只是因为现在她过着比她风光的生活。
而由此所判断出的作者的心态更是糟糕,只能说明她是一个心胸多么狭隘的女人。我们可以看看小说的结尾,结尾说,肯尼迪总统被暗杀的那天,她正在洗碗,然后她就想:“肯尼迪死了。我还活着,即使不过在洗碗。”然后她马上自己也承认,这只是“最原始的安慰”,很有点“隔靴搔痒”。
阿Q的精神倒也罢了,紧接着小说的最后一段又说:不久后她又在《时代周刊》上看到恩娟在总统的游艇上的照片,“那云泥之感还是当头一棒,够她受的。”——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作者生前写信让编者“搁开”,不让此文发表的原因吧。正如她自己所说,这篇小说“毛病很大”。文学还是文学,故事还是故事,但美是美,丑是丑,这一切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包括作者自己。
而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我所钟爱的张爱玲会在其后期的创作中陷入这样的困境?答案很简单,是因为她自己。一个作家如果不能具有高于常人的伟大心灵,他就永远也无法成为伟大的作家。一个真正的好作家,必须首先是一个高尚的人。只有这样,他才能做到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如果一个写作者只能和生活平起平坐,甚至低于生活,那他就不是一个作家,而只是一个报社记者,或者流行杂志的时尚撰稿人。
这才是我看完《同学少年都不贱》心情沉重的真正原因所在。是惜而非怜:可惜了这么才华横溢的一个女人,竟然由于自身的###格原因而度过了如此凄苦的一生。张个人生活的不幸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爱情婚姻的不幸是一个方面,出名过早也是一个方面,但更多的原因,我想,还是因为她自恃才高的清高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和贫穷背后的虚荣所导致的狭隘自私和无法掩饰的嫉妒。所以我说说到底这还是归咎于张本人的才气有限。她是一个天才,却并非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倾城之恋》之所以成就了她的声名,只是因为里面有一个她都无法理解的叫做范柳原的男人,也许是确有原型,也许是神来之笔;而除此以外,她的其他作品都只是好看而已,却上不到应有的高度。这也就是她永远也无法超越自己前期的作品的原因所在。
今年是张女士逝世十周年,我本来是想写一篇文章纪念她,写到最后却成了批评;然而说的都是真话,也正是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言之切。再说白一点,我对张的批评不是因为她的生活境遇,其实对于很多作家来说,贫穷和落魄都是家常便饭,然而为什么他们生活在穷困的境况中却越发能写出伟大的作品?就说张最喜欢的《红楼梦》吧,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孩子全都饿死了,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和绝望?但是他写出了中国最杰出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何等广阔的胸怀!而这才是他作为一个作家真正的伟大之处。总之,张爱玲的命运是一个悲剧。然而这个悲剧却不是一个作家的悲剧,而只是一个女人的悲剧。张的文字繁华似锦,美艳非常,但如果精神的境界上不去,纵使终其一生,也只能成就一个“惘然记”了。
2005.5.28.于伦敦寓所。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读书笔记((3)《抵达之谜》
钟宜霖
奈保尔的小说《抵达之谜》,写于他五十五岁左右。书的扉页上说:“心怀挚爱纪念我的弟弟,他1945年2月25日生于西班牙港,1985年8月13日逝世于伦敦。”但是在看到第二卷的时候我才感到这本书原本不是为他弟弟写的,而是为了一个连作者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人:他自己。
全书共五卷,第一卷很罗嗦,虽然文字还是大师笔法,文笔非常好,但还是掩饰不住内容的罗嗦和贫乏。已经是他创作的中后期了,难免如此。看到第二卷的时候精彩的东西出来了。也就是我下面将要摘录的这一段文字。在这一段里他说他在看到意大利画家乔尔吉奥*基里科的一幅名为《抵达之谜》的画的时候,“这个题目以一种间接的、诗意的方式,使人注意到我自己体验中的某种东西。”虽然后来他才知道这个题目并不是画家本人起的,而是一个叫做阿波利奈尔的法国诗人起的。这个超现实主义的法国诗人英年早逝,曾经让毕加索和很多艺术家痛心疾首。也就是在看到这幅画家的绘画以及诗人的题目的时候,奈保尔开始产生了关于一部小说(或者说一个故事)的构思。
这个故事“将发生在古典时期,在中世纪”,他这样写道,然后他说,他的叙事方式将会很朴素和简单,没有任何创作风格和历史评论上的企图。这个小说的全部故事就是为了某个他(作者)暂时还没有想出来的原因,这个男主角将要抵达一个港口。整个故事是这样的:
“他将离开那沉寂和凄凉,那空虚,走向一个门口或者大门。他将走进去,并被一个人口拥挤的城市的生活和喧嚣所吞没(我想像出的东西好象是一个印度集市的场景)……他来的使命将给他带来一些遭遇和冒险……逐渐地他将会在那里产生一种感觉,他正在变得无路可走;他将失去他的使命感;他将开始知道他只是迷路了。他的冒险的感觉将被惊慌失措所代替。他想要逃跑,想要回到那个码头和他的海船。但是他将不知所措。……在紧急关头,他来到一扇门前,打开它,并且发现自己回到了那个他当初抵达的码头。他已经获救;世界一如他记忆中的那样。只有一样东西现在正在失去。……这位旅行者已经过完了他的一生。”
这是全书中最精彩的一段文字。很遗憾这却是他关于另一部小说的构想,而不是这部他正在写的小说本身。如果这个小说本身是按照这个构思这么写的那就太伟大了,可以成为又一部杰作。可惜的是他没这么写。至少在他这本《抵达之谜》里不是这样。引文中的重点句子是我标注的,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住在书页的空白边缘上写道:
“Great! That’s himself。 About life。(太棒了!那就是他自己。关于人生。)”
这句话我原文写的是英文。虽然我看的小说是翻译过来的中文版,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感觉就是英文的。我写这句话的时候还没有看到小说后面的文字,但这就是我当时读到这个段落时的第一感觉,或者说,直觉。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别人,就是作者自己。奈保尔。
非常可惜(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说它可惜了)的是,小说接下来的一段文字是这样的: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历史故事,而更多地把它看做是一个自由驰骋的想象。在那里不应该有任何追求。……”
看到这里我在旁边写道:“至此他还在乐观地浪漫想象。”
然后我在眉批的位置写下了下面这段话:
“在他写这段文字的时候,也许还没有完全意识到那就是他自己。倘若如此,他就不会在下一句话里把这个故事描绘为‘历史’或者‘想象’了。决会不会。也绝对不是。……也许只有在他写到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才能发现(或者意识到)这个惊人的秘密:那就是他自己。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在后来的第三、四卷里(这时我已经大致浏览了后面几卷的部分内容)试图回避‘中心’主题而故意把它写散的原因:是出于一个作者本能的恐惧—— 一种潜意识里深层的对于生命本身的真相的恐惧;对死亡的气息业已来临或即将降临的预知的恐惧——而不愿再去碰触这一永恒恐怖的话题,(作者)也就不愿就此再深入下去。This is the real Enigma of Arrival(这才是真正的‘抵达之谜’)。也是作者最不愿意翻开和看到的最终谜底。”
小说再往后写了两、三千字以后,在这整个段落结束的地方他终于再次提到了那幅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图画。在他故意绕开主题并且兜了一个小小的圈子以后,他发现自己仍然不能逃开那个他内心深处所发现的真实的秘密。于是他只好选择了作家(或者说写作者)的另一种方式:以一种和缓的态度去面对来达到妥协;虽然事实上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逃避,两者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于是,在这段文字的结尾部分他说:
“所以再一次,在我看见基里科的那幅画并且产生了写作那个故事的念头多年以后,在我自己的生活中,再一次出现了另一个版本的《抵达之谜》的故事。”
在这行字的旁边我写道:“OK。他开始知道了。但尚乐观,未有寒噤。”
或者即使他当时隐隐地预感到了一点,却最终轻易地逃避开了。
因为在后面大约二十万字左右的小说中,他又开始了和第一卷一样优美的罗嗦。他再也没有碰触到这个原本应该属于他的伟大的主题。在关键的时刻他选择了放弃,这样做虽然维护了他自身的安全,却导致了他这一部(正在写作中的)小说的失败。也许在这里我使用失败这个词语是不准确的,因为总的来说这部小说(《抵达之谜》)还是好的(因为他的文笔。没办法,大师写得再差也是大师,小学生写得再好也是小学生,这就是差距):即使没能成为作者本来可以写出的杰作,也仍然算得上是一部中上水准的佳作。我只是在这里为他可惜。他明明知道自己可以达到那个顶峰,并且已经看到了那条路,却选择了不再继续走上去,而是转身迂回去了半山腰,躺在那里悠闲地看风景。转折的地方就在这里。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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