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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学·第三期-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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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狗道、大看台、足球场及附属的旅馆、餐厅和舞厅等建筑。
  “逸园”这个名字如此雅致,从事的活动却并不高尚。说起来是赛狗,实际便是一家大赌场,不晓得赚取了当年的上海赌客多少真金白银。但赛狗嘛,也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两厢情愿。“狗场”的英文是“canidrome”,自嘲的上海人借谐音念作“看你穷”。的确啊,十赌九穷。话说上海人翻洋文颇有一手。老上海还有一家跑狗场叫申园跑狗俱乐部,位于今天的武定路附近,英文名就叫“The Stadium”,到了上海人口中就成了“输到底”,绝了。
  关键是,乍一看来,跑狗赛很公平。它的方法和押宝大同小异。在赛狗的起跑点,摆放着一只只铁笼子;每只笼子里锁着一只凶猛的赛狗,铁笼外标着狗的名字和号码。赌客看中了哪条狗;就买某号的狗票。狗票面值有1元、2元、5元之分。每票可赌一次;每次有6条狗同时参赛。跑狗场内铺专供电兔前导的圆形轨道,场南装有操纵电兔的控制台。比赛时,几条狗一起出场,身穿红、白狗衣,背披号码牌,先绕场一圈让赌客过目。过一会儿,工作人员在控制台上按动电钮,刹那间,红色信号灯闪烁,电兔即随着轨道向前迸,身细腿长的赛狗们尾随其后紧追不舍,最先到达终点的狗为优胜;持有该狗狗票的赌客就算是赢家。

陕南村:放蝴蝶留在这世界(2)
赛狗场还出版一份只刊载赛狗消息的报纸《逸园专刊》,介绍赛狗“履历”,分析战况,好比香港的马经,又像卖彩票,造成一种假相:“谁看得准,就能赢大钱。”其实报刊所披露的信息,或九牛一毛,也可能有意误导,想借此发财绝对是黄粱美梦。赌场经营者完全可以私下接受大赌客的贿赂,或利用兴奋剂或操纵电兔,故而常常有“黑狗”出人意料,让普通百姓输得想跳楼。
  以邵禄为首的法商赛跑会敛财有方。赌场收入,门票是一个来源,有一元两元之分,一旦交纳会费成为跑狗会会员则可少花钱,座席也是优等的,一如今天去看F1有VIP包厢。赌客进门除观看赛狗;还可以喝酒、跳舞。买狗票、领“彩金”都有赌场人员代劳,当然少不了要给些小费。据说,从开办起到1941年,逸园向法国总领事、公董局巡捕房所交的各项费用高达1600万银元。解放后,“逸园”被改建为文化广场,1997年又成为偌大的精文花市。2005年11月30日,爆破拆除了广场上的大楼,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逸园跑狗场北端,还有一个与之相齐名的披着竞技外衣的大赌场——即位于今天陕西南路139号的回力球场,1929年建成。球场东南北三面是墙,西面是2000多个座位的看台,都围着铁丝网。场子长56米,宽13米。回力球是一项源于西班牙的球类运动,很像放大后露天版的壁球。双方球员同时站在场地的一边,一方把球抽向前壁,反弹后另一方立即再抽向前壁,如此反复,若有一方接不住球或抽球出界,即为输。赌客就像买马买狗一样,购买某位球员的号码,押对就赢钱。由于球场也培养了一支自己的球队,英文名是Hai Alai,上海老百姓索性取其谐音,称球场为“害阿拉”,又是一例经典的洋泾邦上海英语。
  怎么害阿拉了呢?*又与赛狗不同,到底比的是人,老板完全可以根据下注的情况控制球员,又是一种“逢赌必输”的运动啊。
  穆时英有篇小说,叫《贫土日记》,个中描写了一对穷夫妻,用借来的十元钱去回力球场搏运气,很快输了4元。剩下的钱全押在一个球员身上,他们当场竟紧张到觉得“球不是打在墙壁上,是打在我的心脏上面,在我的心脏里边撞击着。”结果当然是输得一穷二白。丈夫“走到冷僻的辣斐德路(今天的复兴中路),在凄清的街灯下,听见妻终于在身旁低声地哭了起来。”
  上海滩还有很多名人号这口,老作家章克标先生在《忆故人》之三《曹聚仁和回力球》一文中回忆,“大约是1932年前后,有一段时间,我也是回力球迷,几乎每晚都要去转落一下,常常输去十来块钱……几乎每晚都碰到曹聚仁,好像他也是个‘球迷’……有一次他问我赌运如何?我讲了我的办法,有时也赢几十块,大多总输,不过我有限度。他说:‘能冷静就好,最忌发热发昏。’我说:‘我主要还是来看打球,够刺激的。打球,白看也不好意思,应当送几块钱作为看费。’他嘻嘻地笑了,不置可否。他说,他有个赌回力球的必胜法,可以传授给我,免得经济损失。我自以为我是学数学的,这种赌博的道理还懂一点,必胜法是不可能的,他不过瞎吹就是了,也就没进一步向他请教,也不相信他这种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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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1)
文/张佳玮
  《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年表:
  共和国元年:
  头戴白巾的祖先作为移民在大陆流浪,神骏的白马嗅出了地下的水源。以水源为核心,祖先们建起了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干的首都。白马死去后骨殖与鬃毛被放置在陶罐里,保存于首都的城堡中。灰羽鸟来到首都栖息。
  共和国4年:
  龙舌兰、藏红花、番红花等在海的边陲流浪,与沙暴做着斗争。番红花救了一位被沙暴吹伤的天使。在养息康复后,天使赠送给边民们神奇的玫瑰花与种子。
  共和国5年:
  围绕着海边的玫瑰丛,海边小镇建立了起来。
  共和国26年秋:
  首都地图测量员玉蜀黍来到小镇,邂逅竖琴手女郎玫瑰花。冬天,依靠玉蜀黍的帮助,玫瑰花成为享誉首都的名琴师。
  共和国27年初秋:
  失聪后的玫瑰花回到小镇,与玉蜀黍订婚。订婚之后五天,殖民者侦察舰队到达。玉蜀黍率众抗击,击退殖民者。订婚之后第八天,殖民者大队人马到达小镇。小镇遭到奴役,玉蜀黍利用玫瑰花脱出包围,回首都报信。
  灰羽鸟飞离首都。
  共和国27年深秋:
  首都派出的共和国自卫军遭遇灭顶之灾,殖民者进入首都,放出白蚁蚕食所有木建筑,逼迫玉蜀黍吞食白马的骨殖,并对全城执行大屠杀。帝国建立。殖民军首领任命自己的少子担任国王,自己返回小镇。
  帝国2年春:
  前殖民军首领、帝国国王的父亲,自任镇长,制定*法令,严禁进入玫瑰园,并迎娶玫瑰花。婚礼上,玫瑰花死亡。全镇居民失去记忆。已过中年的藏红花患上梦呓症。
  人物表:
  “我”,即西红柿:小说的主角。
  甩甩:小说的女主角。飞翔器械的制造者,与西红柿共同经受飞翔、囚禁、政变、远航的命运。
  镇长:前殖民军首领,帝国国王的父亲。
  辣椒及罗望子:性格迥异的兄弟。
  藏红花与龙舌兰:小镇的最初缔造者之一,梦呓与争论贯彻他们的一生。
  肉豆蔻:西红柿的父亲,第一代叛逆青年。
  首相:镇长的战友,帝国实际的掌权者。
  玉蜀黍:地图测量员,叛徒,囚徒,烈士。诸如此类的称谓都可以放在他身上。
  玫瑰花:镇长愿意为之放弃权力的美女,在婚礼上死去。
  百合花:玉蜀黍的义女。
  凤尾鱼:你可以把它当作一头普通的猪。
  很多年后,多嘴的罗望子在我面前展开他那只刷成橙色的木箱,让我观看他的收藏。我看到锈了的大头钉、布满铅笔字数学公式的练习本、蝴蝶的翅膀、泛着黄昏天空般色泽的珍珠项链、断了半截的蓝色蜡笔、订书机、鱼头骨制成的镊子、合欢树的花瓣、风筝的线轴。在这些时间的灰烬之下,积压着一本红色封皮的手册。这是罗望子在镇政府被搬空的那一天早上,从镇长大人镇长的抽屉中连带镇长大人的墨水瓶、镇纸和锡酒杯一起窃取的。翻开手册,可以看到镇长大人训练有素的字迹,记录下他管理本镇期间的桩桩件件。在第四十七页“居民死亡记录”那一页上,死亡原因列为“吸烟飞腾为白云”之上,最后一个名字就是:番红花。这一个记录无意间昭示了我外婆消灭其存在的重要时代特征:其存在的消失本身意味着某种死亡方式的消失,即其存在的消失意味着此种存在消失的方式已然消失。我对此问题玄想了几秒钟,随即将之抛开。手指沿着手册的线向上划去,我看到这条死亡原因下列名的第一个人,就是玉蜀黍。

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2)
关于那可纪念的一天,那永远盘桓在我父亲脑子里的唯一的一天,我的父亲是如此对我诉说的:
  记忆的开始端是一个春天的早晨。睡梦里他看到三条鱼在天空飘荡。后来,一阵玫瑰花香铺天盖地的涌起,鱼们的身上都染上了玫瑰色。天空中的云都变成了玫瑰花瓣的样子。后来他醒了。睁开眼望见的第一个东西,就是他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番红花搁在桌上的黑色花瓶,花瓶里插着玫瑰花。
  “如果你不想错过看热闹的机会,”他的母亲说,“那就快点起床吧。”
  那是一个温暖的清晨。我的父亲肉豆蔻记得那一天的预定安排。上午是新镇长就任的仪式。下午则是镇长的婚礼。这一切已被书写入请柬,搁在镇子每一家的桌上。压在请柬上的是一朵玫瑰花。他喝着母亲熬的鱼汤,从窗口望向外面蔚蓝色的大海。沙滩上正有一群穿着制服的军人在铺着婚礼的地毯。一群狗们在他们身旁绕圈,看到潮水奔来就夹着尾巴逃开了。
  “玫瑰要结婚啦。”他的母亲——即我的外婆——说。
  “希望她幸福。”他说。
  “但她不会幸福。”我的外婆说,“她前天来找我时哭得眼睛都红肿啦。她用了各种办法想证明自己能够获得幸福。掷硬币,扯花瓣,扔石头,可是一切的证据都证明她将迎来不幸。那天她来的时候,我们家的猪都惶恐不安的尖叫。”
  “那不过是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不幸的人。”他说,想显得久历世事的样子。但这话显得很冷酷。我的外婆张着嘴看了他一阵子。
  “你说起话来像一个魔鬼。”她低声说,“像那个新来的镇长。”
  “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他说。“魔鬼只是老太太们编造出来的看不见的东西。你们所说的魔鬼只是那些拥有恶和力量的人。”
  我的外婆发觉在这个早晨,她无法驾驭她的儿子。为此深感难过的她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而他,我的父亲,则在喝光鱼汤后,开始穿衬衣和外套。临了,他把那朵玫瑰花按在了衬衣的纽扣孔中。
  在他踏出家门的时刻,他发觉玫瑰香气氤氲在整个镇的上空。身上佩带着玫瑰花,穿着衬衣和皮鞋的人们,彼此颇有默契的望着。懒散的人们三三两两的向着镇政府的方向移动。趴在窗台上的猫、狗和猪们用呆傻的表情望着人们。横穿全镇的大道一直通到远处的海滩,镇政府则位于大道的中途。他拉住了他的好朋友萝卜——辣椒和罗望子的父亲——问道:
  “玫瑰真的要结婚了吗?”
  “是的。”萝卜说。
  “她的未婚夫呢?她和玉蜀黍的婚约呢?”
  “他不会出现了。”萝卜说。“玫瑰会顺利的结婚的。我母亲昨晚梦见了大鲸。这表示一切顺利。不会有岔子的。”
  “我感觉他还活着。”我的父亲说。“他会回来带走玫瑰的。”
  “像航海家、剑客或者骑士一样。”萝卜说。“我们如果不胡思乱想,走快一点,还来得及去镇政府门前喝葡萄酒。你知道当镇上有老龙舌兰这种永远喝不醉的馋老太婆,我们永远不能慢下脚步。”
  ——“玉蜀黍是谁?”我插嘴问。
  ——“玫瑰花的未婚夫。”我的父亲说。
  ——“他为什么会失踪呢?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我的父亲用淡漠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很遗憾。”他说。“关于他的一切,我已经都忘记了。我说过,这是我记忆的开始。这一天之前的一切,我们都忘了。遗忘是一件伤人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是。如果需要回答,我们只能回忆起他叫做玉蜀黍。他是玫瑰的未婚夫。关于他的一切,我们已无从回忆起。”

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3)
在油漆刷成红色的镇政府门前,他们看到了七个并列的酒桶。一如预测,龙舌兰老太太——当时是龙舌兰大妈——正盘踞在装有葡萄酒的大桶旁牛饮。多沙的地面上铺开了几十张绒毯。居民们坐在绒毯上,老人们用手指调整帽沿的角度,以抵御阳光的侵袭。少女们用杯子互相传递着加有薄荷和青色香子兰树叶的甜酒。镇政府对面,一排牛被拴在了杂货店的廊柱上。它们只能无奈的看着主人在酒桶旁喝着果酒,并且用手指去调戏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女孩。那个清晨,天气的晴朗使平时偶尔扬起的沙尘无影无踪。在镇政府高高的门楣上,年轻敏捷的乐手盘踞着,用短笛吹着一首蛇听了都会头皮发麻的乐曲。
  “我想我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我的父亲说,用他的鼻子朝一个方向晃了一晃。
  “噢。”萝卜说,“那些当兵的在建造绞刑架。”
  那些穿着灰蓝色制服,俨然冬天的大海般的军人,在镇政府旁的空地上对绞刑架大动干戈。出于后来众所周知的,镇长个人的诡异爱好,镇政府的绞刑架树立在了他的办公室窗下,以方便他为全镇人民劳心费力工作之余,可以一开窗就看到他用以慑服居民的武器。
  “今天,”他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作为,新政府,委派的,新一任镇长,我,很高兴,能够领导这个镇的居民,开始新的生活。我们,将会过上比以前更好的,生活。我们要,将以前的制度,悉数改革。我们,将不会再以绞刑架,来主宰生活。我们要,依靠我们自己的精神、美德、智慧,来使生活中的矛盾消解。通过公正、宽容的法令,来使大家的生活,平静而有条理。这一切,都将是,指日可待的。”
  有掌声。我的父亲和萝卜趁人不注意,用杯子各舀了一杯果酒喝。靠海的方向,灰色的海鸥们忽啦啦的飞过。几只麻雀呆呆的站在镇长头顶的棕色屋檐上。像草莓酱里点着几滩墨水。军人们拆绞刑架的声音。
  “今天,作为我就任镇长的,光辉日子。我将传达新政府的一项法令。新政府规定,在不违背,新政府的宪法前提下,委派在各镇的镇长,职责为终生制。而新任镇长,以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使镇得到更好发展为目的,在不抵触宪法的前提下,可以制定镇所属的法令,来改善各镇的居民关系。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我,作为,一个退伍的军人,一个为了新政府,奋战于高山与大海之间,与无数的海盗、叛军、强盗、土匪、投机倒把的商人、巫师、妖魔、窃贼做过斗争的人,有着丰富的,管理军队的经验。我了解生命。啊,我了解死亡。我了解作为一个逆境下的人,该如何去生活。我了解纪律的重要性。现在,我便将颁布一项新的法令。请大家听好。这是本人作为镇长的第一项法令。在我有生之年,它将长存于我镇的法令中,直到有一天我被裹上雪白的尸衣,塞入铜制的棺材,被放到大海深处与乌贼为伍。我想大家都知道,本镇最美丽的观赏景点,位于海滨的玫瑰园。为了保证这一本镇的象征得以完整,请大家注意,我的法令是:从今天起,以本人宣誓就职镇长仪式的结束为开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翻越玫瑰园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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