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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考察纪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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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尸检报告,或者有人要查看该县公安局的任何尸检报告,他这个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也就是说,报道中有关公安机关介入此事是子虚乌有的。

  难道这真是一则假新闻?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看起来却并非这么简单:

  对于基本事实,榕江县当地的“野人”研究者原县文联主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法智先生持肯定态度,他介绍说,当年的“野人”伤人事件的确存在。朱先生本人是在时事发后大约一个月得到消息,即赶赴现场进行过调查的。朱先生认为,之所以公安机关没有资料,是因为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根本就没有报过案。原因在于,他们都认为那是“变婆”、“野货”干的,报案也没有用。如果是坏人干的,报告了政府,可以杀人偿命。但是,是那家伙干的,谁也没有办法,报官毫无意义,再加上对那东西的深深恐惧,所以自认倒霉。

  事发地月亮山位于贵州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两省区交界处,在贵州境内的一段,又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两州交界处,地理位置极其偏僻,至今仍保存着300多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居住在这里的水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方式仍基本是自耕自织。

  报道中提到的另一个证人,时任计划乡党委书记的龙安跃(现任副县长)当时出差,无法联系,有关他所掌握的具体细节,我们的调查尚难证实。那么,事实究竟如何?

  次日,我们赶往事发地所在的榕江县计划乡继续调查。计划乡是月亮山腹地的一个偏远乡镇,1999年通电,2000年5月才修通公路。

  在计划乡,乡党委副书记杨通辉介绍说:对于1996年的伤人事件,当地人都知道,说法大致和朱法智先生所述大同小异。通过对杨通辉和当地群众的进一步走访了解,也都肯定不明动物伤人事件确实存在,对于该起事件的说法也都基本相同,普遍认为是“变婆”干的。

  “变婆”的传说,在当地由来已久,深入人心。这东西,当地人大都深怀恐惧且非常忌讳,不愿意多谈论。当晚,乡里特意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村干部。乡政府所在地的加两村副村长杨振祥说,很早之前,村里有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就被那东西抓过,还有一个老太太被这家伙压倒过,被吐得满脸唾液,致使其无法看清那东西的模样。这些事情的具体年代说不清楚,只知道小男孩现在大约二、三十岁,老太太已经去世。

  这时,我们还得到了一个更加令人吃惊的线索,2004年,就还有一起“变婆”伤人事件,一个老太太被“变婆”*。并且,被侵害的老太太还健在。

  我们决定,即刻上山,到实地去看个究竟。

(三)月亮山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
(三)月亮山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

  第二天一早,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赶往两起“变婆”伤人事件的事发地摆拉村摆皎村民小组(自然村)。(遵照王秘书长意见:为了避免给当事人和以后的考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详细地点和有关人名请作技术处理,隐去。下同)

  摆拉村下辖摆拉、摆皎、上拉力三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前二者为苗族村寨,上拉力是水族村子。乡里特意安排恰好在乡里办事的上拉力村民小组组长潘秀林为向导,带领我们奔赴现场,意在少一些忌讳,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这几个村子都不通公路,离开乡政府,便开始徒步爬山,漫天大雾,雾密时能见度不过三、五米。此地山高坡陡,山路坡度很大,民生维艰,很多山坡都被开成了梯田,但直观看来,田地以外的山林都很少遭到破坏,尚保持原始生态,这可能与当地少数民族同胞传统上对自然的敬畏和这一带尚属后开发地区有关。

  当日赶到计划村,一到村口,印象很深的是古木参天,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树比比皆是。当晚,夜宿村干部家,通过对村支书叶高山、村文书潘建华和一些村民的走访座谈得知,他们都深信两起“野人”伤人事件是“变婆”所为,当地人对“变婆”的存在深信不疑。当地传说中的“变婆”,有人认为有尾巴,但较短;有的认为没有尾巴;但共同点是直立行走,行动速度非常快,毛发是黑褐色,有点像牛毛。

  这些村民都认为“变婆”是人死后变的怪物,并且,要变成“变婆”的这些人,死之前都有征兆。比如,会有尾巴长出来,手腕子的骨头和常人不一样等等。他们对“变婆”都深怀恐惧,万一碰见了,都认为极不吉利,一般都不会言说,也不敢说。传说中的这东西,非常通灵且具有很强的报复性和传染性,谁要是万一不小心说了,得罪了这东西,不仅自己会遭殃,还会殃及几代人。

  这些村干部和村民都肯定了1996年和2004年事件确实存在。并且说,1996年老头被害事件发生后,在村民还没有抵达现场前,那个东西还一直守在老汉的旁边。这东西在现场留下了密集的脚印,据分析,是这东西事发前后,在周围转悠了很长时间。有关2004年的伤人事件,他们详细描述说,老太太在遭受侵害后,乳房被拉得很长,*毛发被拔光……他们还说,“变婆”至今还经常到他们计划村造访,有时候夜里就能听见“变婆”的叫声,叫声哎哎啊啊,声音非常恐怖。每当这时候,村里的所有狗就会一起狂吠,“变婆”这东西怕狗。1996年11月的一天,该村的8位壮汉半夜从摆拉村返回,路上就被“变婆”追过,“变婆”还会用石头砸人,并且阿啊啊啊的大叫……这个村子的人能够比较轻松的谈论“变婆”,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村庄没有“变婆”,这些“变婆”都是从上面的村庄和山里跑来的。

  又是新的一天,继续早早爬山赶路,当日中午赶到摆拉村,找到村支书潘老生。我们买酒买肉,酒酣聊天时,得到的说法和在乡里以及计划村基本相同。当日下午,潘支书答应和儿子潘贵宏一起带我们去事发地点。午饭后,我们赶往事发的小村子。大约走了4个小时后,快到村庄时,我们从一条小路赶往2004年的事发现场。还是雨雾天气,能见度很低,有支书和其子做向导,还是好几次险些迷路,找来找去,转来转去,终于在一个山谷里找到了。

  令我们感到惊奇的是,当时距事发已经有两个多月了,遗留在现场的老太太的衣物、头上的梳子(当地习俗,妇女头上总有一把梳子)、砍柴刀、竹篓等等都还仍在现场。

  支书介绍说,之所以这些东西都还原封不动的保留,是因为当地人对“变婆”碰过的东西都不敢碰,谁要是碰的话,“变婆”就会依照踪迹找谁的麻烦。即使这一代人没有事情平安渡过,下几代人仍有遭殃的可能。我们在现场看到,老太太的梳子还是有人移动过的,但是也是用竹子夹起来的,没有人敢用手碰。

  事发现场的山谷,距村子大约二、三公里,地上落叶等腐殖质很厚,头顶林木茂密。除了当地人偶尔来此打猪草,基本没有人为破坏痕迹。看完现场,提取了当时现场的实物。天黑前,我们赶到了位于半山腰的村庄,这是一个只有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当晚,找到了受害的老太太和其家人。因为支书一家和老太太是亲戚,支书的儿子做翻译,访问进行的比较顺利。

  受害者叫朱某某,63岁。受害者家人说,老太太受害后,可能是因为受惊过度,一个多月不会讲话,也不会动,靠人喂饭,至今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语言,并且至今吃饭的时候不知道饥饱,只要手里有食物,就会一直吃下去。现在,半边身子还不能自如活动。

  老太太的儿子说,事发当日,一同上山打猪草的,除老太太以外,还有两个年轻妇女。“变婆”出现后,两个年轻妇女先逃回了村子,因为迷信和恐惧,没敢吱声。天黑以后,两个儿子潘老拥、潘老里在村子周围寻找母亲,找了很久找不到,后来知道一同上山打猪草的还有这两个年轻妇女,便前去询问,她俩开始说不知道,说可能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后来,再去追问,两个妇女才说,老太太可能在出事的那个溪沟。两个儿子前往寻找,才果然找到了母亲。

  我们访问的时候,老太太自述对当时的情况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们还去访问了那两个年轻妇女中的一位,也是说什么都不知道。其中原因,潘书记的儿子潘贵宏分析说,这是因为,一则,她们还是害怕“变婆”报复;二则,如果现在承认当时看见而没有回村庄呼救,担心村里人说她们见死不救,怕家属找麻烦。

  据当时营救母亲的大儿子潘某某说:当时,他和弟弟二人急忙奔向那个溪沟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两兄弟一路吼叫壮胆。找到老人时,看到老人头在溪边; 头发已经散开,头发上全是草。事发现场草很密,老人露出一点身子,上衣被解开,头帕和围腰都放在旁边,没有撕烂的痕迹,很完整,但是皱皱巴巴。老人浑身冰凉,他们以为老母亲已经死了,就哭了起来。这时,老人突然叹了口气,儿子们就急忙把老人背起回家。途中,老人慢慢有了点知觉,却猛掐儿子的脖子,但是,很快又昏了过去。

  回到家,儿媳妇用热水给老人擦了很久,才慢慢恢复体温。儿媳妇说,老太太浑身很湿,身上有乌青,有些伤痕就像人类亲吻的吻痕,也像是人手掐得很重的痕迹。当时感觉老人的脸特别干净,就像洗过一样,口水和鼻水分泌物特别多,背他回来的儿子背部都被弄得湿透了。这一天是农历2004年8月28日(公历10月11日)。

  老太太朱某某被救回时,身上只有一件飘蕾(类似于裙子)。这件衣服,回家后,就扔在屋外,一直没人动过。征得家属同意,我们将该衣物和现场所有遗留物一并采集,寄往北京王秘书长处。

  关于1996年的伤害老头事件,通过对当事村干部以及村民的走访了解我们得知,受害者叫朱某某,身材高大,身体硬朗,遇害前还能背着100多斤的大米走山道。据村文书莫胜忠介绍:老头那段时间孤身一人住在距村子二三公里的牛棚,事发前,受害者朱老掉还曾提醒村民说:这里有个“野货”,是个女的,屡次骚扰他,让大家小心……谁知道,没过几天,他自己就遇害了,地点就在老头的牛棚附近。

  两起“变婆”伤人事件的发生地分别在村庄村的两端,都属于月亮山的一个支系。

  之后,我们赶往距月亮山主峰最近的上拉力村,希望能到山顶看看,沿途能发现一些线索。据《贵州商报》报道和朱法智先生介绍,上拉力村至月亮山主峰途中,曾发现过“野人”窝等痕迹。可惜,连日的大雾更加浓郁,能见度还是只有几米,只好放弃。

  通过在几个村庄的实地调查和所见所闻分析,这里的村民将熊或者猴子之类误认为是“变婆”、“野人”的可能性相当小,这里的人们祖祖辈辈都有打猎的习惯,不会分不清这些东西。我们此行就拍摄到了猴子手、用熊爪制成的佐料罐等等物件。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媒体上关于贵州月亮山“野人”的报道,虽然多处失实,有新闻炒作夸张的成分,但事实基础是存在的。贵州月亮山区,目前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深具研究价值,非常值得进一步探索。

(四)、希望“野人”之谜在中国彻底破解
(四)、希望“野人”之谜在中国彻底破解

  关于“变婆”,回到榕江县城后,县委宣传部陈绍新副部长介绍说,《榕江县志》编辑委员会曾搜集到不少有关资料,后来正式出版时,觉得荒诞不经,没有实证,便没有收入。原稿据说尚存,但我们此行没有收集到。

  在相邻的从江县,我们查找《从江县志》,发现了,找到了有关“变婆”的记载,《异闻——人类变兽》,全文如下(p742):

  “县内苗、仲族谓有变婆之说,言生人死后掩埋土中,或三日或五日或七日,揭棺破土而出,形体依然,颜色不类,心尚知觉,惟哑不言,呼叫有声,腥秽之气随风飘荡,闻臭欲呕,毛骨悚然。当变婆初出土也,人性犹存,当即返家,睹生前经理事件犹能料理如常,见家人仅能摸抚洒泪而已。若妇人之变也,尚知怜其子女而哺乳之,潸潸然泪与涕俱。家人慰以善言,导其不类。变婆闻之,俯首若有所思,自渐化为异类。家人恐久留变异,遂备一公鸡,送往林菁,少置柴草火种,嘱变婆持鸡待享,籍辞觅柴燃火,绕道越山而返。变婆戏鸡痴待,久而失手,鸡则纵去。(变婆)满山溪谷遍地寻觅,遂忘却来时道路矣。斯时也,变婆人性犹未尽泯,时于溪涧深谷中觅蟆蟹田螺之类充食,由是登山涉水,不复知有险途。若不跌崖落水而灭者,迟之又久,形体改变,痛极惨叫,山鸣谷应。忽焉手足拳曲,忽焉蹄爪发现,忽焉遍体长毛,斯时或化为虎,或化为熊。倏忽之间,突变一庞然猛兽,奔走跳跃,窜入深林,不复稍有人性矣。凡是种也,不俱男女,死后均变,以故乡邻隐知底细,畏不结婚,恐为子孙累。婴孩尤忌食乳,稍沾恐即为同化矣。此种离奇怪异之说,惟苗*有之,他处则无,自古未之闻也。又惟苗、仲独有之,他族亦自古为之闻也。如此怪异难明之理,故博学君子闻之亦乐为而研究者也。考察变婆之说约有数端,一说:谓猎户捕虎,虎死其前足带有重八两之银圈,箍于胫下,由是足证人变虎,信不诬也。一说:谓人类手骨带扁,旁附一小骨;兽类足骨形圆,且无附骨,以此观察,园则是,扁则非。是说也,出自臆度,人多不信。一说:谓变婆妇女,富于感情,风姿尤为美丽,其说固近似矣。然苗疆女子明眸皓齿、妍艳动人,其死后不为变婆者亦随处皆是,固此种论断殊不足凭。又一说:谓人之眼目黑暗中不放光彩,若死为变婆之妇女则异是,于昏暗中窥之,则双目炯炯发现青光,若猫眼然。此种苗女死后必为变婆无疑。是说也,征诸苗仲言论,证以父老之传闻,实属信而有征。故此种人种,自知有此不良朕兆,夜间于人围坐时将灯火剔亮,以防灯陷昏朦被人窥破,隐识其为变婆种也。呜乎,苗山一带,处穷荒深山大泽之中,难免有山精物怪潜伏其间,为苗女害,以至怪种流传,至今未替,是苗族中无可如何之隐恨耳。彼世之谬托文明家者,动辄斥为讹传,笑为妄语,何其少见而多怪也。”

  与神农架等地一有“野人”的风吹草动,便引来媒体大肆炒作不同,此行,我们深入月亮山现场前后,在榕江县城专门围绕“野人”走访了解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多日,竟然没有听到一点关于2004年事件的消息。可以说,由于当地特殊的民情和地理环境,这个消息当时竟然还没有传到县城。如果我们没有下乡,此时也不会知晓此事,也会错过,只会认为戳穿了一个假新闻。

  本次我们在月亮山区的实地调查,关于不明动物的离奇传说还听到很多,有些离奇到荒诞。朱法智先生自述收集到很多实物,有“野人毛”,“野人”血液等等,但我们此行无缘得见实物,只见到了照片。

  我们在月亮山收集到的现场实物,寄到北京后,王方辰秘书长组织专家初步鉴定后认为:事实证明,这些偏僻地区才是人形动物生境更优越的地区,本次调查所取得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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