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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艺术人生:天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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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吉它没有了,我就想,谁拿去了呢?心里排查了一遍,最后把疑点集中在吉它手吕洪来身上。这家伙热爱我的那把吉它已经不是一天了。
  我不像崔东彬那样遇事秀气,我喜欢单刀直入,去他家,劈头就问:“吕洪来,我的吉它呢?”吕洪来莫明其妙:“什么你的吉它?昨晚弹过不是还你了吗?”我还是不依不饶地纠缠,直到他要急眼,才疑疑惑惑地承认是自己错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那叫失魂落魄,就像情人被拐走了一样。这个比喻并不过分。实际上,一把好吉它之于歌手,有时比情人还要亲。
  上帝保佑,十多天后那位朋友终于把它送回来了。当时我是又感动又恼火,厉声责问他为什么要拿我的吉它。他快乐地挤挤眼睛:“明明是你送我的嘛,谁谁谁可以作证。”
  其实他们早就知道我在到处找,但鉴于我的一贯表现,存心要渗一渗我,折磨折磨我。这叫“现世报”,我也没辙。
  和音乐一样,酒也能让我达成人生的某种巅峰感受。
  89年前后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先喝一瓶二锅头,然后去弹一支钢琴曲。
  一般人,就算是能喝一点的,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连键盘在哪里都不知道了,然而我恰恰相反。
  一支协奏曲十来分钟,平常我也许还会弹错几个音,但这时决不会错一个;不但不会错,而且弹得那叫行云流水,出神入化。
  当然这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自己根本听不到,因为我只顾闭着眼睛,体会那种凌虚飞翔的感觉了。
  有时我会随着最后砸下的一个音轰然倒下,但不管怎么样,第二天起床后必定是神清气爽。这很正常……在我的经验中,所谓“巅峰时刻”,也就是灵魂受洗、被净化的时刻。
  (奇怪的是,酒对我写歌却似乎毫无助益。有时喝完冲动得很,拿起纸笔唰唰唰,那叫个痛快。一边写一边流泪:激动啊,写得好啊,简直太棒了!可第二天酒醒了一看,全身都是鸡皮疙瘩:这叫啥玩艺儿?赶紧撕了。)
  还有另一种巅峰感受。
  前些年我出资,在我们团外面开了个“腾家酒楼”。自己的地盘嘛,我也就经常过去喝。
  说起来酒楼的回头客挺多,但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盘上开了两年多,一分钱没赚不说,最终还楞是赔得关了张。为什么?都是被我这个董事长“造”的。
  只要我一出现,楼上楼下、认识不认识的客人们就开始交头接耳,叽叽喳喳:腾格尔来了!腾格尔来了!其实他们说的是:免单的机会来了。
  当然不是每次都免,得看我当时的心情如何,喝得如何。不过我这人很少跟自己过不去,所以这样的机会还是很多。
  有时我正在里面喝着呢,一帮人就端着杯子进来敬酒:“腾哥,别的话不说了,敬您!”我一激动,得:“大伙儿回去好好喝,单都算我的!”
   。。

酒是个好东西(3)
有朋友说我这是在装大尾巴狼,说有人根本就是在利用你,你难道看不出来?
  我又不是傻瓜,岂有看不出来之理?但我不在乎。
  店家往堂前一站:“腾哥说了,今天全免单!”然后周围一片欢呼……我要的就是这等感觉,这等豪气。
  不就是赔点钱吗?钱当然是好东西,可和那种节日般的气氛比起来,它又算什么东西?
  话说回来,这也是我向酒致敬的一种方式……假如不是为了拓展胸怀、张扬豪情,先人为什么要创造酒,我们又为什么要喝酒呢?
  

东彬,东彬,唯有饮者留其名(1)
说到酒的“场”效应,我最怀念的就是和三个好朋友组成的、持续了好多年的一个“场”。这三个好朋友,一个是崔东彬,前面已说到过;另外两个分别是杨强和康绍辉,都是团里的舞蹈演员,其中康曾名噪一时。
  我们四个人,我、崔、杨都是60年生人,而以我为最长;康绍辉稍小些,但也小不了一两岁。
  不过,让我们成为一个“场”的并不是年龄,而是酒,是和酒密不可分的脾性和感情。
  91、92两年是我们喝得最厉害的时候。只要四人都在,必是中午、晚上各两瓶二锅头,几乎天天如此。
  那时还不像现在这样满地饭馆,民族歌舞团周围只有一个“新疆餐厅”,我们就总去这个餐厅。
  菜无所谓……反正贵的也买不起……关键是酒。有时人多得占不上桌子,我们就利用人头熟的优势,去他们的库房。
  最惨的一次,四个人都囊中羞涩,没法点菜,可那也挡不住:正好库房里堆着好葱,我们就就着那些葱喝了一顿。
  92年我们还在团里发起过一次啤酒大赛,号称“崔杨腾杯”;为此成立了一个啤酒协会,我任主席,崔东彬任副主席,杨强任秘书长,当然都是自我委派的;又录了像,非常好看。有关我的那段,用摇滚乐作背景,我戴着墨镜,正拿着一把刀子刮脸。画外音我记得是:草原上的牦牛,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
  很可惜,这盘带子后来被电视台借去搞丢了。
  康绍辉当时在新疆演出,所以名号、职务,都没他的份。他回来看了录像,气得双脚齐跳,说我们四人这么“铁”,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等我?非要讨个“说法”。
  他占理,没法驳,最后我们决定委任他为公关部主任,大致相当于当年孙悟空的那个“弼马温”。就那样,还把他乐得颠儿颠儿的。
  一时团里酒风大炽,“酒鬼”、“酒仙”层出不穷。
  写到这里不禁有点恍惚:我们真有过如此巨大的热情吗?
  维持这样的热情需要一种魔力,那么究竟是酒本身就有这么大的魔力,还是我们共同的需要造就出了这样一种魔力?什么又是我们所共同需要的呢?
  四个人在一起当然不只是喝酒,还说话,数不清的话;但至少在我的记忆中,那一次次的聚会更像一幕幕的哑剧;动作也极为单调,无非是举杯、举杯、再举杯。
  唉,岁月、青春、遗忘,都泡在酒里了……
  可是,很难设想,若没有酒,那些年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许多时刻将怎样度过。
  什么叫“穷开心”?这就叫穷开心。时过境迁才越发体会到,这三个字,可是不那么简单。
  崔东彬,一个多么实在的人,衬衫总是洗得雪白,但我更忘不了的是他那双汪着泪的眼睛。
  那次是我们四人中闹矛盾,产生了隔阂;我既然是老大,当然就有责任出面摆平。
  一家小酒馆,一个小包间,两瓶二锅头分四杯,一模一样多。
  耳边还在你来我往,各不相让,硝烟弥漫,沸沸扬扬。
  我先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发话:来,感情深,一口闷,不然就拉倒。
  大家一愣,全都端了杯子站起来,可又不喝,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
  这时就听东彬说:我先来,干!一口就全干了。
  平时他是个喝慢酒的主,哪受得了这么强的刺激?放下杯子,转身就去了卫生间,不用说,吐得那叫一塌糊涂。
  他这一走,我们不约而同全坐下了,等他。
  一会儿,他吐得眼泪汪汪地回来,见我们面前的酒都没动,感到奇怪:“咦,你们这是……”
  我说:“谁跟你一样啊?我们这是……玩儿呢。”
  他似乎听不懂,瞪着双泪眼看着我,这时杨强康绍辉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气氛一下就松下来了。我们四个又成了好朋友。
  这几年先后有好几个朋友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东彬的去世对我的打击最大。无论是在什么意义上,他都是我最亲近、最贴心的朋友。他去世那天我正在西安转机去别的地方演出,突然接到杨强的电话,一时怎么也不能相信,总觉得是一个谣言;失魂落魄地到了第二天,又打电话问杨强,杨强非常生气,硬梆梆地扔过来一句“废话!”我的眼泪这才喷涌而出。
  东彬一走,剩下的三个也就成不了“场”了。一张方桌四条边,塌了一边,那还叫方桌吗?我们不能接受这一事实,那就让他活在完整的记忆中吧。
  有次一拨人在餐厅吃饭,正闹着,突然就响起了我唱的《怀念战友》。仿佛是心灵感应,一时大家都静了下来。静了会儿,只听杨强说:我想东彬了,然后就哭了。那天我们全都哭了。
  “自古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东彬好兄弟,来,让大哥再跟你喝上一杯。这回我先干!
  然而,基于两个原因,我还是给自己定了个五年计划,准备在这一期间内从酒坛慢慢隐退。
  一是不想太烦劳老婆。你想啊,比如说从我们团后面的餐厅到我家也就二百来米,可我有时喝多了回家,这段路要走半个多小时,而老婆就在后面跟着,一点不敢懈怠。据她说,我总是走几步又往回退,走几步又往回退,那模样,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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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彬,东彬,唯有饮者留其名(2)
类似的情况周期性地发生,她倒是没嫌我烦,但照我看,这样的老公也是够烦人的。
  这二呢,就是想照顾照顾飞咱家乡的空姐们的情绪。据她们说,每次我从北京上飞机时总是高高兴兴、生机勃勃的,可回来时就如同换了个人:不说话,不笑,不反应,木得像个被谁欺负了的受气包。
  她们可不知道,每次我回去,呆一天就得喝一天,呆两天就得喝两天,经常是被从酒场直接拉到机场。别看坐在那里,头脑中早已是一片空白,心里那个难受,浑身那个瘫软,就和快死的人差不多。能做到不吐、不闹、自爱、自保,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哪里还有余力说笑?
  尽管如此,每次酒醒后我还是感到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于这些美丽热情的天使;而要清偿这越积越多的陈年老帐,只有我自己做出牺牲。
  话是这么说,这五年计划最终能否实现,却并不全由我一人拍板。咱还得看看酒的意思。或许我们都更倾向于一个折中方案,谁知道呢?“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已经是一种境界了。
  不过我想,即便真的不得不分手,咱们也会像两个真正的老朋友那样彼此拍拍肩膀,互道珍重,然后怀着感恩的心情,各自奔赴余生。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若真从酒坛退隐,将是我国酒业的一个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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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时真亦假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所谓“出头椽子先烂”,说的都是名人不好当。其中有对人性的至深洞察,据说还可引申出高妙的东方智慧。不过说实在的,我从一开始就对当“名人”没多少感觉,倒是由此生出的一些故事让我一想起就乐不可支。
  有一天中午我在魏公村想找一家餐厅吃饭,走着走着,就感到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跟上了。
  也不是总在后面跟着,而是一会儿晃到左边瞅我一眼,一会儿晃到右边瞅我一眼。
  我想这家伙肯定是认出我来了。唉,认就认吧,常有的事,就不管,继续往前走。
  不一会儿,他又从后面上来了,不过这次没有再晃回去,而是在我身边顿了一下,不屑地丢下一句:傻X,装腾格尔!然后便扬长而去。
  我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一时愣在了那里,等明白过来后不由当街笑出了声:敢情!闹了半天,我倒成假腾格尔了!
  假腾格尔当然是有的,那就是各地电视台的“模仿秀”。据我所知,某省“作秀”的摹仿者出场费竟高达三万元,都快让我这“真身”相形见绌了。
  我这人的头型、发型、胡子都比较有特点,好模仿;再学我喜欢的那样多眨巴几次眼睛,就更像了。
  在所有的“模仿秀”中,最让我感到骇异的是昆明的那个:除了个子矮一点,整个儿就是我一个活脱脱的“克隆”版!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连忙抓住身边的椅子把,眼晕得厉害:天哪,怎么能像成这个样子!跟着就想,幸亏我不是萨达姆,要不然非抓他当我的替身不可。
  他这人也好玩。我们一起做节目,我问他,你跟我长得那么像,有没有经常被人错认啊?他说有啊,刚才还有人找我签字呢。
  而最让我感动的“模仿秀”是北京残疾人艺术团的一个盲人。盲人看不见啊,他就完全靠听着我的声音来模仿。有个导演为他拍了个专题片,也是穿着蒙古袍,戴着蒙古帽,这倒无所谓;关键是他的声音,声音中蕴含的激情。一次残疾人艺术团演出,好多中央领导人都出席了;新闻联播时给了了几个镜头,其中一个就是他在唱《天堂》。紧跟着的一个镜头是###热泪盈眶的面部特写,说实话,当时看眶我的眼眶也是酸酸的。
  但也有错位的时候。有一次和几个好友去餐厅吃饭,我戴了墨镜,可还是刚进门就被人认出来了,说“明星,明星。”我这人好面子,就回“你好,你好。”本来事情到此也就很圆满了,可他显然不甘心,又接着问:“您姓张?”搞得旁边的几个女孩一下子就笑出声来。
  还有一次在火车上,有个人端详了我老半天,问:“你是唱《蒙古人》的那位吧,对不对?”那时我还不算太有名,心中暗喜,绷着点了点头,说;“对。”他还是盯着我:“叫什么来着?……”突然一拍脑袋:“噢,巴特尔!”
  

我的后台:从小说“啃”到菊花石(1)
莎士比亚说人生好比一场戏,既然是戏,就有前、后台之分。前台当然就是所谓的“事业”;而后台嘛,当然就是所谓的“业余生活”。
  除了酒,我最大的业余爱好是读小说。说来这得感谢天津音乐学院。学制是五年,但实际上主要课程三年就差不多学完了,这样就有许多富余时间。有富余时间正好读小说,所以那两年我读了好多小说。
  这听起来挺洒脱,其实不然。那时我的汉语还远不够好,与其说在“读”,不如说在“啃”。实际上,我是把这当作了提高汉语水平的最佳途径。
  出来工作以后,尤其是成名后没那么多空闲时间了,但读小说的爱好还是一直保留了下来。不能自由阅读了就依靠朋友们的介绍,他们说哪部好就去读哪部。还有就是盯着我感兴趣的某个作家。他的某一部作品感动了我,就设法把他的其他小说也找来,一部一部读过去。
  也许和最初出于实用有关,我的阅读习惯比较极端,完全根据个人喜好,且第一印象往往也就是终结印象。我知道莫言是当代的小说大家,名震中外;但他的作品我至今只读过半部《丰乳肥臀》。很不幸那恰恰是进入我视野的他的第一部小说,读到一半感到不太对路,于是废然而止,并从此再提不起阅读他的兴趣。
  不用说我的这种读法是太业余了,所谓“不幸”,也只是自己的不幸;问题是习惯成自然,改也难,看来只得继续不幸下去。
  贾平凹的书我最先读到的是《废都》,喜欢得了不得,包括结尾,整个儿就像是在做梦。他的书我全看。张承志的我差不多也都看了。这几年让我印象特深刻的小说有《羊的门》,李佩普的,对当代社会矛盾的把握和揭示,那叫入木三分。还有一部性质类似的《国画》,王耀文的,读了以后的感受,可用“惊心动魄”四个字来概括。这两部小说我不但自己读,还推荐给了许多朋友。
  现在我读小说就像看电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享受。一本好书在手,真是一种享受,无可替代。每次去香港或途经那里我都会买好多,那里不仅是购物天堂,也是购书天堂。
  可惜大卫的魔术表演不常有,否则我肯定场场不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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