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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怪谈-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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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开车来陕西的,七八百公里的路,弄的我腰酸背疼。

    ……

    秦晓雯家是在一座陕西古城中。

    这是一座很荒凉的城,因为早些年这座古城遭过狼患,故而城里就只有十几户人家。狼患是解放前的事情了,这点大家不必担心。如今这个时代,狼是很稀少的动物啦,别说攻击一座城,就算攻击人的狼都很少。

    狼患发生之时,确实很震撼人心。

    当时的狼很多,一只只的聚集在城外。它们从狗洞中钻进城内,咬死了很多人,狼也是吃人的。

    荒废的古城,很沧桑。

    我和秦晓雯来到了她家,她家中有一棵三十多米高的白果树,正值夏天,树荫下很清凉。树荫下有一个三十来岁的消瘦男子坐在小马扎上,双眼呆滞无神,两手抄在那里。这人叫阿生,是秦晓雯的哥哥。

    阿生是个傻子,平日里就坐在门口、树荫下发呆。

    吃喝拉撒都是靠父母照顾,三十来岁了都找不到媳妇,又是痴痴傻傻的,看的人挺心酸的。秦晓雯对他这傻哥哥好的不得了,这次回来给阿生买了不少好吃的,她对我都没这么热情过。当然,我不会吃这大舅子的醋,再怎么说,人家也是个傻子,很可怜的……

    ……

    秦晓雯的老爹骨架高大,两鬓花白,虽然年老,不过身上还是有一把子力气,身子骨挺健朗的。秦老爹扫了我一眼,眉头皱了皱,显然是觉得我的年龄有点大。三十来岁,也不算多么大吧?

    十八新娘八十郎,一树梨花压海棠。

    年龄相差六七十岁的夫妻都有,何况我和秦晓雯仅仅相差十来年。俺只想说,俺也年轻过。年轻时没钱找女人,已经够可怜的啦,等到三十岁才有机会完成二十岁时的梦想,这很悲催,不是吗?

    况且现在讲究自由恋爱,秦晓雯应该是喜欢我的吧,当然,我觉得她更喜欢我的钱。可谁又不喜欢钱呢,我也喜欢钱,要是有钱,我何必去下墓倒斗当土老鼠,你以为这工作能让人好受?

    “当家的,去杀只鸡来招待客人”,秦晓雯的娘亲开口说:“家里没什么好吃的,不过鸡是家养的鸡,比吃饲料长大的鸡要好吃一些”。

    秦老爹去院子里杀鸡。

    他做的就是杀猪宰羊的行当,故而杀鸡那是轻轻松松。平日里杀猪,身上的煞气很重,一般小鬼都不敢靠近这种屠夫。杀一头猪,猪主人就把一些猪下水之类的送他当报酬。这些脏肉不好吃,但是没钱啊,只能吃脏肉。

    鸡是乌鸡,放在院子一角的灶台上炖的,乡土味极浓。

    ……

    鸡肉煮好、端桌,之后我陪秦老爹喝了几杯。酒是好东西,我如今也是无酒不欢,而且喜欢烈酒,越来越好,最好是烧刀子,割的喉咙痛的那种。喝多了酒,有点上头,我就拍着胸脯说:“叔,你放心,我这人疼女人,你把女儿交给我,没错的!”

    我是个很正经的人呢。

    手头上虽然有俩闲钱,不过找了婆娘,肯定不会出去胡搞乱搞。咱作风正,品德好,这点没说的。

    秦老爹喝得也多了,跟我乱扯了起来。

    最后扯到傻子阿生身上,他说自己没本事,没能力给儿子去媳妇。我听他这话,显然是想让我给他这傻儿子解决人生大事。我心里嘿嘿一笑,就你那傻瓜儿子,哪个女人愿意跟他?跟了一个傻子,这不活受罪吗,我可不想把人家往火坑里推。

    我斜眼瞧了一眼阿生,他呆呆的坐在树荫下,晓雯正坐在他旁边,剥了橘子,扯去橘瓣上的白丝,把橘肉放到他嘴边。这傻子也懂的吃东西,而且吃的还挺欢的。人生啊,就是这么无奈,老天爷给了他身体却没给他脑子。

    ……

    吃了午饭,下午秦老爹要去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杀猪,那村子里最近有喜事,办喜宴,当然少不了猪肉。当然,我更喜欢吃狗肉,不过狗肉上不了大席,国人就是讲究这个。还有些人不愿意吃狗,简直是脑子有病,狗肉好吃!吃一口狗肉,喝一口烈酒,那滋味,别提了。

    我在城里的一个邻居妇人就不吃狗肉,她养了一只小狮子狗,简直是当儿子养啊。有一次我甚至看到她对那条狗喊道:“乖乖,来,来妈妈这边”。

    我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

    不过对这种人,我只想说:你脑子有病!

    有些爱狗人士肯定会反驳我,不过我也懒的和你理论,只会打六个点给你。人不和狗谈,都把狗当儿子了,狗爹狗娘们虽然人模狗样,不过毕竟是畜生啊。要是和他们谈不拢,会咬人的!

    吃自己的狗肉,让别人说去吧。

    ……

    古城外面有条弯弯曲曲的河,名为白水河。

    河上有摆渡人。

    我跟着秦老爹去看热闹,我们两人上了船,摆渡的是个姓韩的老人。他就生活在船上,船头有炉子,上面坐着锅子。这种摆渡人很少下船,平日里买来柴米油盐,在船上生活,吃饭、睡觉都在船上。

    韩老人有个很水灵的孙女,长的那叫可人啊,扎着麻花辫子,胸脯高耸,散发着青春气息。

    这姑娘叫小水,真是水做的人儿。

    一老一少就靠着摆渡生活。

    韩老人以前是地主,在那个混乱年代,差点被整死。不过没办法,每逢改朝换代都会发生这种事。不过这老头不识趣,总是唠叨那些年的事,这不是找死吗。现在毕竟是和平年代,也没人来管他这张破嘴。

    这不,韩老人又抱怨起来了。

    “地主咋了,地主招你惹你了?”,韩老人的爹就是被整死的,“我爹虽然是地主,可性子好的很。农忙的时候,我爹给那些来打短工的吃白面,他带着我和娘吃窝窝头……”

    ……

    秦老爹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不由骂道:“老韩,你就是闭不上你这张嘴,等哪天惹来祸事,也是这张嘴弄的”,韩老人说:“我只是气不过,你看看黑水村的那老王,解放前就在西山上当土匪,可被解放军收编后,立了些功,现在都成啥司令了。老王家也跟着发达,儿子是什么什么局长,侄子是什么什么委员,三大姑八大姨都成了有头有脸的人物,拿着国家的金饭碗”。

    “打下了江山坐江山,自古就是这个道理”,秦老爹说:“你也不想想,以前这些闹腾的被抓到后有什么下场,都是割了脑袋挂在城墙上,连还未满月的儿子都剁成肉酱。人家流了血,现在自然过舒服日子”。

    韩老人说:“可那老王算什么玩意!?”

    ……

    小水正在船头做红烧鱼,她听到爷爷又在瞎扯,急忙喊道:“爷,快别说了,小心惹祸”。

    “惹啥祸,难道还要枪毙了我?”韩老人梗着脖子。

    小水气急,也就不和他僵了。她清楚爷爷的脾气,那是越僵越带劲,属牛的!我站在小水身后,看着她坐在小板凳上,手拿锅铲炒菜。这曼妙的曲线,渍渍。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就忍不住低声说了几句俏皮话,弄的小水对我翻白眼。

    至于是什么俏皮话,那就不细细透露了,大体就是菜香人也香之类的。

    船儿顺水行驶,过不了多久就来到一个繁荣的码头,码头附近的人挺多的。我和秦老爹下了船,我们将要到的那村子离码头不远。
第二章 老巫婆
    村子坐落在大山之内,村头有一片野草甸,草甸中有十几棵野果树、一棵歪脖子老榆树,上面满是榆钱。还有些槐树之类的树种,植被非常茂盛。

    我和秦老爹来到了这个村子。

    村子没有什么名字,因为村子的名字并不重要,真正让我在意的是这个村子很原始,原始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又穷又落后。村子有二百多户人家,成年男子大都去城市打工了,故而村子里有很多留守孩童、留守妇女。

    整个村子只有一条水泥路,而且还坑坑洼洼的,不知是在哪个年代修建的啦。

    ……

    办喜事的是村长家。

    村长的儿子要娶媳妇了。我见了村长的儿子,他年龄有二十来岁,留着个小平头,口袋里还有一盒烟,看起来挺好客的样子。他要娶的媳妇也是村子里人,叫圆圆,长的特漂亮。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这圆圆估计就是方圆几十里内最漂亮的一个女娃了。

    圆圆个子不高,不过却有一种江南女子细腻的美。她皮肤很白,腰很细,牙齿很白。打扮的肯定没有城里女子那样,不过却也因此具有一种自然美。村里那些毛头小伙子们都喜欢圆圆,不过他们可追不上。家里穷的叮当响,哪有女人会看上你?

    秦老爹在村长家杀猪宰羊,我则在村子里四处乱逛,竟然找到了一家小卖部。这小小的村子有个小卖部,那感觉就好像北京*广场突然出现一个厕所一样,是很新奇的事情。

    小卖部里的东西都是一些陈年老货,我仔细看了看,也就没啥心思了,都是一些普通物品。

    小卖部的主人姓葛。

    葛老头的婆娘是个枣核女人。

    所谓的枣核女人就是两端尖,中间粗,总之是那种很丑的女人。我自然不会多看一眼这种丑女人,而且这个丑女人年龄已经很大了,那更是很各应人。葛家夫妇俩有个二十六七岁的儿子,叫狗子。

    狗子是养貂的。

    他平日里都是拿着一把猎枪在山上晃荡,打一些野味,用这些野味喂自己的那些宝贝貂儿,他把这些貂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须知,这些貂都是钱啊,有钱才能娶媳妇。狗子的年龄真不算小了,乡下人结婚早,有些十六七岁的小青年就有儿子了,到了二十岁,儿子都能打酱油了。

    可狗子今年27了!

    他家虽然是开小卖部的,可着实挣不了多少钱。大家也清楚,一个贫穷村庄的小卖部,顾客大都是村民。这些村民能买什么值钱的东西?油盐酱醋,赚的差价也就一毛、两毛,还不够吃喝的呢。

    狗子也喜欢圆圆。

    他既怨恨家里穷,父母没本事,又怨恨村长儿子抢了自己喜欢的女人,还怨恨圆圆贪图富贵。

    ……

    我和狗子聊了一会,他心情很不好,不停的骂村长一家。我对他也理解,毕竟自己喜欢的女人很快就要变成别人的媳妇了。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公平的事情,有些人生来富贵,睡好女人。有些人生来贫穷,吃糠咽菜,这都是命,而命是最难琢磨的东西。这些年来我也读了不少佛经、道经,对命运也更加敬畏。

    狗子愤愤不平。

    狗子告诉我:“那老魏为啥能当上村长,老魏家为啥能吃香喝辣的?还不是因为老魏的那瞎眼老娘是个老巫婆。那老巫婆会巫法嘞,还用巫法害死了人”。

    “巫婆?”

    我心中好奇,难道人世间还真的有巫法一说?

    狗子低声对我说:“老兄,我见你也不是寻常人,咱们俩干脆合力把那老巫婆宰了。老巫婆私下里存了不少钱,这些钱我一分都不要,全给你!这老巫婆不是个东西,她前年就害死了一个小孩,取了那小孩的魂魄,当小鬼养”。

    “你亲眼见过的?”我问。

    狗子脸色阴晴不定,最终好像觉得我值得依靠,这才对我说:“我当然没亲眼见过这种事情,不过这事情*不离十”。狗子有说:“最近山里出现了一只七彩鹿,我正寻摸这七彩鹿,只要找到七彩鹿,取了鹿血,就能用鹿血破了那老巫婆的巫法”。

    “七彩鹿!!”

    我这些吃惊了,这可比什么老巫婆更让我感兴趣。

    希望这七彩鹿是真的,这可是神兽,世界上有没有几头。有一只七彩鹿相伴,逢凶化吉都不算什么,我以后遇到鬼怪之类也不用亲自动手了,把七彩鹿放出去,单凭鹿角就能顶死那些稀奇鬼怪的东西。

    话不多说,还是抓鹿去吧。

    狗子说要再找几个帮手,那七彩鹿狡猾的很,人少了还真抓不到。我心想也是,这等神兽哪是好抓的。只要这七彩鹿是真的,我就一定要弄到手。说到七彩鹿,不得不说一下我以前遇到的一个奇葩,这奇葩结婚的时候,没有婚车,就弄了一辆染成五彩颜色的自行车当五彩车。

    我十分不希望这只七彩鹿是被人染成七彩颜色的,那样我会吐血的。

    闲话就不多说了,接下来还是说一说狗子去找的帮手。狗子的第一个帮手是村子里一个叫做铁三的汉子,他三十来岁,是个绝户,上无老下无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铁三长的又高又大,身子壮实。说实话,铁三是个很有勇气的人。去年,铁三跑到矿井里挖了两个多月的矿。

    那矿井经常坍塌,砸死人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能有勇气做这种活计的,就连我也不得不说一声佩服,也心里感叹,生活还是很不容易的,为了一口饭吃,真是舍出了命去。

    铁三养了一条狗。

    我和狗子来到铁三家时,这条狗冲着我们俩汪汪的叫唤,忒惹人烦。我刚想抬脚踹过去,狗子急忙把我拉住,低声对我说:“别踹,铁三会生气的,他对这条狗宝贝的紧。这可不仅仅是条母狗,还是他的女人!!”

    我呆滞了好半晌,心中哭笑不得。

    这真是日了狗了!

    那些爱狗人士估计又要嚎起来了。

    ……

    铁三以前也去城里打过工,在城里呆的久了,怎么说也算半个城里人。狗子喊铁三去捉七彩鹿,铁三应了,又从炕台上拿墨镜,穿了皮鞋,打扮的很时髦,想来这是个虚荣心很旺盛的人。

    第二个人是个猎户。

    这猎户姓李,叫做李保民,三十七岁,也是绝户一个。李保民,怎么说呢,丑的不忍直视,我从未见过这么丑的人。当然,我都是在心里想想,丝毫不敢说出来,免得人家伤心。

    那些戳人伤疤的混蛋,我是很不喜欢的,见一个打死一个,见两个打死一双,直到全部打死为止。这种混蛋就该剥了他们的皮,看这帮孙子还敢不敢做这种缺德事。当然,对于那些故意侵犯别人生命、财产的家伙,更应该大肆鞭笞。国人就是太过宽容了,这是好的一点,也是不好的一点。

    套用咱们北方邻国的某位大佬的话说,对于恐怖分子,在机场抓到就在机场枪毙,在厕所抓到就淹死在马桶里。罪犯就应该关到监狱,难道你不同意?

    ……

    第三个帮手是个道士。

    村子西边的山上就有个道观,里面有个老道士。这个老道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非常博学。老道士虽然博学,可老胳膊老腿,也不能跟着我们漫山遍野的乱跑,去捉七彩鹿。跟我们去的是老道士的徒弟。

    老道士有两个徒弟。

    大徒弟是屠夫,喜欢吃肉。二徒弟喜欢读书,就跟着师父钻研道学。

    我来到道观时,老道奉上了茶,是五块钱一斤的茶叶沫子,想来这老道士不怎么富裕。我和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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