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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拼图-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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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她交给他。他注意到,他的手在微微地颤动。维斯帕盯着照片看了很长时间。
  “我能留下这个吗?”
  “我有拷贝。”
  维斯帕的目光依然停留在照片上:“你介意我问你一些私人问题吗?”
  “我想不会。”
  “你爱你丈夫吗?”
  “非常爱。”
  “他爱你吗?”
  “是的。”
  卡尔·维斯帕只见过杰克一次,他们结婚时他去送过礼物。埃玛和麦克斯生日时他也送过礼物,格蕾丝给他写了感谢信,把礼物捐给了慈善机构。她想,她并不介意与他保持联系,可她不想让孩子们……怎么说呢……被这种交往玷污。
  “你们两个在巴黎相遇,是吗?”
  “准确地说是巴黎南部,怎么了?”
  “你们再次相逢是怎样的?”
  “有什么区别吗?”
  他迟疑了片刻:“我是想知道你有多了解你丈夫。”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死亡拼图(三)(14)
“我们结婚十年了。”
  “这个我知道。”他坐直了身子,“你是在度假的时候遇到他的?”
  “我不知道说度假是否准确。”
  “那时你在学习,你在画画。”
  “是的。”
  “那么,可以说你是在逃避?”
  她没有说话。
  “那杰克呢?”维斯帕继续追问,“他为什么在那儿?”
  “同样的原因吧,我想。”
  “他也是在逃避?”
  “是的。”
  “逃避什么?”
  “我不知道。”
  “我能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吗?”
  她等着。
  “不管他在逃避什么”——维斯帕指着照片——“它现在追上来了。”
  格蕾丝也想过这一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波士顿惨案也过去很久了,你的逃避让它消失了吗?”
  从后视镜里,她看到“狼牙”正看着她,等她回答。她保持着沉默。
  “事情都在继续,格蕾丝,你知道。”
  “我爱我的丈夫。”
  他点点头。
  “你会帮我吗?”
  “你知道我会的。”
  轿车驶下了花园之州高速公路,格蕾丝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而冷漠的建筑,上面有一个十字架,看起来像是飞机修理库,霓虹灯显示“与上帝同在音乐会”仍在售票,演出的是“狂喜”乐队。“狼牙”把车开进停车场,这里似乎有一个州那么大。
  “我们来这儿干什么?”
  “来找上帝,”卡尔·维斯帕回答,“或者找撒旦。让我们进去吧,我想让你看样东西。”第十三章
  真是疯了,夏莲想。
  她的双脚稳步朝弗莱迪·赛克斯的院子走去,没有思考,也没有感情。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海,她或许正在一潭绝望的死水中激起冒险的波澜,渴望着生活里出现戏剧性的情节,但是这又怎么样?事实上,她盘算过最坏的情况是什么。假设麦克发现了这一切,他难道会离开她吗?会有那么糟糕吗?
  她是否想被发现呢?
  哦,不要再作这种差劲的自我分析了。像邻居一样敲敲弗莱迪的门,不会有什么损害的。两年前,麦克在后院里立起了一道四英尺高的围栏,他本想立得再高一点,可是小镇有个规定,除非家里有游泳池,否则这个高度已是极限。
  夏莲打开分隔她和弗莱迪两家后院的门,奇怪,这是第一次,她原先从没有开过那道门。
  她越靠近弗莱迪的后门,就越感到他的房子多么陈旧。油漆正在脱落,花园变得荒芜,野草从小径中探出头来,几处的草坪已经枯萎。她转过身去,看看自己的房子,她还没有从这个角度观察过,看上去她的房子也同样萎靡。
  她站在了弗莱迪的后门前。
  好吧,现在该做什么?
  敲门,傻瓜。
  她照自己的想法做了。起初轻轻地叩击,没有响应,她敲得再大声些,还是没有动静。她把耳朵贴在门上,仿佛这样能有帮助,能让她听到压抑的喊叫之类的声音。
  一片安静。
  窗帘依旧掩着,但难免有些地方不能遮盖完全,她把眼睛凑在一个缝隙处朝里张望。客厅里放着一张橙绿色的沙发,破旧得似乎正在融化,角落里有一个栗色的躺椅,电视机看起来还是新的,墙壁的颜色很旧,也很老土。钢琴上贴满了黑白老照片,有一张是婚礼的照片,夏莲猜想是弗莱迪父母的。另一张照片上还是那个英俊的新郎,穿着军装,露出痛苦的表情。还有一张照片上也是这个男人,笑逐颜开地抱着一个孩子。然后,这个男人——这个战士、新郎——就消失了,剩下的照片要么是弗莱迪的单人照,要么是他和母亲的合影。

死亡拼图(三)(15)
房间很整洁——不,是没有人气,没人使用,没人触碰。在靠墙的桌子上收集了一些小雕塑,还有更多的照片。生命,夏莲想,弗莱迪·赛克斯拥有生命。这是个奇怪的念头,可是站在这里,你就会这么想。
  夏莲绕到车库,它的背面有一扇窗,挂着薄薄的蕾丝窗帘。她踮起脚尖,手指扒着窗框。木头的年月太久,几乎要朽了,轻轻一碰,剥落的油漆就像头屑似的纷纷掉下来。
  她向车库里望去。
  里面还停着一辆车。
  实际上,那是一辆迷你厢型车,福特风之星。如果你住在这样的小镇,你会认识所有的车型。
  弗莱迪·赛克斯并没有福特风之星。
  也许它属于那个年轻的亚洲客人。这是个合理的解释,不是吗?
  她不太肯定。
  接下来做什么?
  夏莲望着地板沉思起来。自她决定来这里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在思考。还没有离开自己家的安全的厨房的时候,她就知道不会有人响应她的敲门,她也知道向窗户里窥视——或者从窥视孔中窥视——同样不会有什么结果。
  那块石头。
  它还在那儿,在曾经是菜园的那块地里,她见弗莱迪用过它。那不是一块真正的石头,而是一种藏钥匙的盒子,如今这样东西十分常见,以至于盗贼在找主人的钥匙时,都是先寻觅它的踪影,才去掀开门口的垫子查看。
  夏莲弯下腰,捡起石头,把它翻转过来。她要做的只是把那片小挡板拨开,取出钥匙。她这样做了,钥匙躺在她的手掌中,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
  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退路了。
  她朝后门走去。
  第十四章
  “狼牙”仍然挂着那副海洋肉食动物般的笑容打开车门,格蕾丝走下豪华轿车,卡尔·维斯帕从另一边钻了出来。巨大的霓虹灯招牌显示出一个格蕾丝从未听说过的教会名称,这些文字和建筑周围的一些标志似乎表明这里是“上帝之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上帝应该选用一个更有创造力的建筑师。这座建筑物像高速公路的超级商场一样,华丽而热情。
  内部甚至更加糟糕——俗气得让格雷斯兰(著名巨星猫王艾尔维斯·普雷斯利故居。——译者注)也自叹弗如。覆盖整个墙面的挂毯是闪亮的红色,那种时髦女郎惯用的唇膏的颜色,墙纸稍暗,近乎血红,天鹅绒上缀满了星星和十字架的图案,整个效果让格蕾丝感到头晕目眩。主礼拜堂或祈祷间——或许说是舞台更加合适——摆放着靠背长凳而不是座椅,看上去坐着不会舒服,不过站着不是更能激励人吗?格蕾丝产生了一个刻薄的念头,她怀疑所有的宗教仪式都要求站着的原因根本不是强调信仰,而是为了防止人们睡着。
  一踏进演出场地,格蕾丝就感到自己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圣坛被绿色和黄色装扮起来,好像穿着拉拉队长的演出服,如今被推到了舞台后面。格蕾丝放眼寻找戴着劣质假发的传教士,可是一个也没有发现。乐队正在调整装备,格蕾丝猜想他们就是“狂喜”。卡尔·维斯帕在她面前停下脚步,眼睛看着舞台。
  “这是你的教堂吗?”她问他。
  一丝淡淡的微笑掠过他的嘴角:“不是。”
  “我想你应该不是这个什么狂喜乐队的歌迷吧?”
  维斯帕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走下去,再靠近舞台一点吧。”
  “狼牙”走在前面,周围有一些保安,可是他们看到“狼牙”后都闪到一边,好像他有毒似的。

死亡拼图(三)(16)
“这里在做什么?”
  维斯帕继续走下台阶,当他们来到一个在戏院里应该称作乐池的地方时——在教堂里,你应该把这样的位置叫做什么——格蕾丝环视着四周,重新估量这个块场地的大小。这是个巨大的环绕式剧场,舞台设在正中,四面被观众席围绕着。格蕾丝感到喉咙发紧。
  虽然披着宗教的外套,但是不会有错。
  这应该是个摇滚音乐会。
  维斯帕握着她的手:“不会有事的。”
  但是她知道自己无法放松。十五年来,她再也没有出席过音乐会或体育演出这类在大型场地中进行的活动。她过去很喜欢听音乐会,还记得高中时在艾斯布瑞公园*中心看布鲁斯·史宾斯汀和E街乐队演出时的情景。即便在当时她也感到奇怪,摇滚音乐会和热切的宗教仪式之间的界线并不那么分明。当布鲁斯在《生死关头》之后又唱起《穿越河流》时——这两首是格蕾丝的最爱——格蕾丝站在那里,闭上双眼,脸上的汗水折射出光彩。她完全投入了,迷失了,为无上的欢乐而颤抖,这种情形和她在电视上看到的传道者的布道令信徒激动地站立起来,挥舞着双手摇摆的场面极其相似。
  她喜欢这种感觉,可是她也知道,她不愿再去经历了。
  格蕾丝把手从卡尔·维斯帕的手中抽出来,他似乎能够理解地点点头。“来吧。”他柔声说道。格蕾丝迈开跛脚跟在他身后,仿佛觉得自己的残疾更加明显了。她的腿在颤抖,她知道那是由于心理因素的作用。让她害怕的不是密闭的空间,而是有着密密麻麻座位的观众席,尤其是当它挤满了人的时候。现在这里还没有多少人,感谢上苍,但是她的想象力却已经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假想的骚动场面之中。
  扩音器里传来的刺耳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有人在试音。
  “我们到底要做什么?”她问维斯帕。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波澜,转身向左边走去,格蕾丝跟在后面。舞台上有一个类似记分板的告示牌,上面写着“狂喜”乐队正在进行为期三周的表演,宣称他们是“上帝的mp3里的音乐。”
  这时,乐队成员走上台来试音。他们聚集在舞台中心,短暂地讨论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演奏。格蕾丝有些惊讶,他们的表现相当不错。歌词十分甜蜜,都是天空、舒展的翅膀、耶稣升天和振奋的心情等。痞子阿姆在一首歌里告诉准女友“把你醉酒的屁股坐在该死的跑道上,噢。”这两种歌词尽管表达方式大不相同,可同样让人兴奋。
  主唱是个女性,她有着铂金似的浅色头发,额前留着刘海,唱歌时眼睛瞟向天空,大约十四岁。一个吉他手站在她的右边,他看起来重金属味道更浓一些,满头都是蛇状的鬈发,右手臂强健的肌肉上有一个很大的十字架文身,他弹奏得十分卖力,猛烈地击打着琴弦,好像要把它们拨断。
  当一切平静下来之后,卡尔·维斯帕说道:“这首歌是道格·邦迪和麦迪逊·西林格写的。”
  她耸耸肩。
  “道格·邦迪作曲,麦迪逊·西林格——就是那个歌手——填词。”
  “我为什么要关心这个?”
  “道格·邦迪是鼓手。”
  他们移到舞台的一边,以便看得更加清楚。音乐再次响起,乐队的人站在扬声器前,声音震耳欲聋,不过若是在平日,格蕾丝愿意欣赏这样的声音。道格·邦迪,那个鼓手,远远地躲在后面,一列铙钹和鼓环绕着他。格蕾丝往边上靠了靠,这样可以把他看得更清楚些。用他们的行话,他正砸着鼓皮,双目紧闭,脸上一片平静。他看起来比乐队其他成员的年龄要大些,剃了个平头,面孔刮得很干净,戴着一副黑色的艾尔维斯·克斯特洛(英国摇滚歌手。——译者注)式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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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丝觉得心脏在胸膛里跳得更猛烈了。“我想回家。”她说。
  “那是他,不是吗?”
  “我想回家。”
  那个鼓手仍然不停地敲击着,完全沉醉在音乐里,突然他转过身来看着她,他们的目光相遇了。她知道,那的确是他。
  他是吉米·X。
  她不再迟疑,转过身蹒跚地朝出口走去,音乐在身后追赶着她的脚步。
  “格蕾丝?”
  是维斯帕在喊她。她没有理会,推开了紧急出口的门,冷空气灌进她的肺里,她深深地吸着,努力把眩晕的感觉压制下去。“狼牙”正站在门外,仿佛早就知道她会从这道门走出来,他朝她微笑。
  卡尔·维斯帕跟在她身后:“是他,对不对?”
  “是又怎么样?”
  “怎么样……”维斯帕诧异地重复一句,“他不是无辜的,他一样应该受到谴责——”
  “我想回家了。”
  他的话硬生生地被截住了,好像被她一巴掌打断了。
  给他打电话是一个错误,她现在明白了。她已经活了过来,她已经恢复了,没错,她的腿留下了残疾,有时还会感到疼痛,也时常会被噩梦困扰,可是她过得不错,她已经熬过来了,然而他们,那些家长,永远不会恢复。第一天她就看出来了——他们眼神中的毁灭——时间没有停止它的脚步,活着的人不得不继续活下去,碎片不得不收拾起来,可是毁灭永远无法复原。现在,她看着维斯帕——看着他的眼睛——又看到了同样的眼神。
  “求你了,”她对他说,“我只想回家。”
  第十五章
  吴发现那个藏钥匙的盒子空了。
  那块石头躺在后门边的小路上,底面朝上,像一只垂死的螃蟹,盖子被打开了,吴看到钥匙不见了。他记起第一次走近被强行闯入的房子的情形,那时他六岁。那座小屋——只有一个房间,没有供水管——是他自己的家。朝鲜政府根本不耐烦使用钥匙这种精细的工具,他们直接撞开门,把他母亲拖走了。吴两天之后才找到她,他们判处她死刑,把她吊在树上,禁止任何人把她放下来。
  他们说他的母亲背叛伟大领袖。她是被冤枉的,但有罪无罪都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把她当做一个例子——这就是违抗我们的下场,或者应该这么说,这就是我们认为可能违抗我们的人的下场。
  没人照顾六岁的艾力克,也没有孤儿院愿意接收他,他在这个国家里受不到庇护。艾力克·吴四处流浪,他睡在树林里,吃垃圾罐头,就这样活了下来。十三岁时,他因偷窃而被投入监狱。看守长,那个比所有囚犯都狡诈的人看上了他的天分,于是他走上了这样一条道路。
  吴凝视着空空的盒子。
  有人进入了房子。
  他看了一眼邻舍,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住在那儿的女人。她喜欢朝窗外看,一定知道弗莱迪·赛克斯把钥匙藏在哪里。
  他思考着,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他干脆离开。
  杰克·劳森还在后备箱里。吴现在有一辆车,他可以开着它离开这里,再重新偷一辆,开始他的旅途,在别处寻找住所。
  问题是:吴的指纹留在屋里,还有严重受伤、可能已经死亡的弗莱迪·赛克斯。那个穿内衣的女人,如果真的是她,一定能够认出他来。吴刚从牢里出来,正在假释期。陆军部怀疑他犯有严重的罪行,但是他们没有证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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