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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的世界领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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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拓荒区的根
在位于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D.C.)的白宫(WhiteHouse)西南方约一英里处,有一座纪念堂,林肯在此度过了他一生的最后几年。纪念堂的白色大理石柱庄严耸立,上面铭刻着:“在此圣殿中,在其所拯救之美国联邦人民心中,对林肯的追思是永垂不朽的。”
走过林肯纪念堂成排的石柱,里面是一座十九英尺高的林肯雕像,雕像中的林肯,双眼出神凝望着,穿过华盛顿,注视着美国的国会议堂。每年总有百万计的民众来参观纪念堂,观赏庄严壮丽的雕像,在石柱间流连,诵读为彰显其荣耀所竖立的纪念碑上所铭刻的话。
在所有美国的领袖中,林肯或许是最著名的一个。在他死后的一百二十年间,他一生的故事受到一再传诵,也让作家、诗人和剧作家不断的以不同形式叙述其故事。其中所呈现的内容相当丰富而且多变;神话式的传说尤其多彩多姿。透过这些故事,林肯成为一个死后仍极有影响力的人物,一个雄赳赳矗立于历史中的形象,一个深植于美国人心中的精神象征。
虽然有这么多的故事,有受到英雄式的崇拜的事迹,更有无数的赞辞,但林肯仍是一位谜样的人物。在其一生中,即使是他的朋友,也从未完全了解他。多重性格,受矛盾情绪和压
力左右,在许多方面显得遗世独立的林肯,让世人永远难以真正了解。
对某些人而言,他是一名平易近人,喜欢听流传之拓荒故事的西部仔。对其他人而言,他是一位精明干练的政治家,为了其个人的政治前途,小心翼翼地处理民众的偏激情绪。有些人将他视为一个未经世故、未受教育的蛮荒农夫;而有些人则认为他似乎具有非凡的感知能力,且受过良好的教育。林肯反应迅速的机智及纯粹的幽默感,在其深沉的忧郁衬托下,显得更为突出,这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是一个爱好和平且富怜悯之心的人,担任总统时,为了完成他的理想,他感到有必要动用武力,采取激烈手段。其实,林肯颇为崇敬法律的理念,然而担任总统时,他暂时停止了宪法所保障的若干基本权利。对那些希望立刻终止奴隶制度的人而言,林肯似乎专扯他们后腿,不愿解决黑人的问题。而对那些生活极度赖以黑人为奴的人,他却成了一个一心一意要摧毁这种生活形态的魔鬼。
在美国历史上,没有一位领袖在统治国家时,像林肯般要蒙受如此多烦人事务的纠缠。他要面对互相冲突的任务,承担压得令人喘不过气的包袱。在所有美国领袖中,林肯可以说是最不平凡的一个。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林 肯(3)
林肯在一八○九年二月十二日出生于肯塔基州(Kentucky),他的父亲以及祖父是第一拨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 Mountains)迁至此地的拓垦移民,林肯早年居住在拓荒区的一幢小木屋中。他曾写道,他的童年大部分是在挥舞一支斧头中度过的。林肯最早的记忆之一,是被告知祖父死于印第安人的手中。林肯的父亲托马斯(Thomas)从事许多临
时零工,尤其是担任木匠。和许多一起来开垦的伙伴一样,他不能读也不能写。
在林肯七岁时,他父亲把家搬到印第安纳州(Indiana),两年后他的母亲南茜(Nancy)于当地去世。一八一九年,托马斯·林肯和萨拉·约翰斯顿(Sarah Johnston)结婚,萨拉是一个寡妇,身边有三个小孩,林肯每忆及他的继母,心中总是充满着温馨。
黑头发,瘦骨嶙峋的这位年轻人,长大后却因体强力壮而为人所知。有些人则认为他还是有些懒惰。然而,林肯表现出的懒惰,事实上是因为他必须把精力用在自己的教育上。当他在父亲的田地里耕作时,林肯仍不忘随身带着书本,趁汗流浃背的马休息时,利用时间读书。一位堂(表)兄弟回忆起他和林肯一起在农场工作的日子,说他在做完一天的工作后回到
家里,总是随手拿起一块玉米面包,坐着把二郎腿跷得和头一样高,便把自己埋入像《鲁滨逊漂流记》(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或《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或英文文法等书堆中。他也喜欢读《圣经》,不只是因为《圣经》中的故事和描写的内容,还因其丰富的诗歌文风。
虽然林肯在肯塔基州和印第安纳州只接受了大约一年的正式教育,他仍努力设法使自己成为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饱学之士。他的做法是一切自己来——靠着借书读和写写诗文。每读一本新书,他对拓荒区知识活动缺乏的愤慨即增一分。当他离开拓荒区时,他的这种愤慨之情更为激烈。日后,对于年轻时所熟知的那些不用大脑的苦力工作,他经常表现出轻蔑的态度。对林肯来说,荒原生活只是一段为生存而战的日子。
有一段时期,林肯在一艘渡船担任助手的工作,偶尔也用自己的小船从俄亥俄河(Ohio River)的蒸汽船上接泊旅客上岸。一八二八年当他十九岁时,他乘着一艘平底船,沿着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而下,一直到达新奥尔良(NewOrleans),这位睁大了眼睛、内心澎湃不已的年轻人,在此开始见到了耕犁生活之外的广阔世界。
当林肯二十一岁时,他决定自己走到外面的世界,因此在他协助下,他家又进行了一次迁徙。
一八三○年三月,林肯一家人把犁和锄等农具装上牛车,前往伊利诺伊州(Illinois)有着黑色土壤的乡下,他们在迪凯特(Decatur)以西约十英里处,沿着桑加蒙河(Sangamon River)围起了一片十英亩的地,开始破土而耕,种起了玉米。
这时林肯的长相相当突出,任何和他接触的人,几乎都会对他的外表留下深刻印象。他有近六英尺四英寸的身高,又粗又黑的头发,黝黑的皮肤,深邃的灰色眼睛,以及浓密的黑色眉毛。鼻子突出,而且有些鹰钩鼻,颧骨很高,嘴巴很宽,耳朵很大。一位《伦敦时报》(London Times)的记者曾写道:“即使是一位漫不经心的路人和他在街上擦身而过,也不可能没注意到他。”虽然林肯经常被照相,但是根据 txt小说上传分享
林 肯(4)
我能在知识的累积上,有今
天小小的进展,全是在必
要的压力下,时时刻刻捡
拾得来。
——林肯
认识的人说,这些相片没有一张能真正抓住他表现出的个人特质。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在描述林肯的脸部时写道:“专业上说的漂亮,它一点也谈不上——但是在一位伟大艺术家的眼中,它提供了珍贵的研究价值,也是一种喜悦,一种魅力。”
林肯瘦长而看起来不太合乎标准的外表是一种假象,他超乎常人的力气使他成为迅捷如风的跑步选手和优越的摔跤好手。即使到了五十岁时,他还是能单手举起斧头,而且保持平举齐肩的姿势(这是一种听起来容易,实际去做就难得多的动作)。
如果说林肯有副不寻常的体格,他同时也表现出非凡的知性特质。他写诗,也阅读莎士比亚
(Shakespeare)、拜伦(Lord Byron)以及历史学家吉本(Edward Gibbon)的作品。他对逻辑和数学极为热衷。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Euclid)的几何标准教材,后来成了他最喜爱的读物。
林肯也对法律非常着迷,他开始流连于木屋法庭中,聆听乡下律师如何提出辩解,以及那些嚼着烟草的老人讨论法律事件和影响陪审团的技巧。对年轻的林肯而言,法庭的气氛是令人神迷向往的。
虽然对组织化的宗教抱持存疑的态度,但林肯仍相信主宰人类命运的上帝。他对死亡的浓厚兴趣、对梦的恐惧及他的迷信,几乎已达病态的地步。一八二八年一月,他的姐姐萨拉(Sarah)因难产去世,虽然在那个时代,早年去世并非什么不寻常的事,但失去一位和他极为亲密的姐姐,仍让林肯极难承受。
一八三一年,林肯开始在伊利诺伊州的小镇新塞勒姆(New Salem),担任一个名叫奥法特(DentonOffutt)的店铺老板兼磨坊主人的伙计。二十二岁的林肯,已经完全独立生活了。
第三章:新塞勒姆
搬到了新塞勒姆,林肯还是没有离开伊利诺伊州的乡间,他仍然住在偏僻的荒原,这里仍然和他渴望的充满思想和知识的世界相隔遥远。不过他已离家很远,现在已能够依照自己的方式过活了。
当林肯在奥法特店里工作的时候,他经常和农夫互相交换些笑话和故事,而且也和一些在镇里两间酒吧聚集的年轻人交上了朋友。虽然他这时候成了那些闹事者中的一分子,但他却仍滴酒不沾。他说,酒让他“酸软无力,而且松懈颓废”,他要远远避开任何会威胁到他自我控制能力,或者会让他意志消沉的事情。
在拉特利奇(James Rutledge)的旅馆中,他遇到了旅馆主人的女儿安(Ann),安是一个十九岁的漂亮褐发女孩。他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林肯非常敬仰安的父亲,安的父亲拥有一间大约有三十本书的图书馆,而且在地方上筹组了一个研究讨论会。
当奥法特的事业逐渐走下坡路之际,林肯也开始寻找一个更可以发挥其长才的领域,他决定尝试走向政治。林肯是个嗜报纸如命的人,也因为如此,他对于不管是全国性的事情,还是地方事务,均颇为熟悉。一八三二年,他参加州议会的选举。他叠起箱子在户外演讲,在各旅馆里反击对手,星期天下午则和选民一起玩起掷马蹄铁的游戏。林肯以其充沛的精力投入这场选战。
林肯向选民承诺了一个计划,即同意开放桑加蒙河为商业运输用途。同时,他也极力赞成设置公立学校,他宣称:“每个人至少应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以便能阅读自己和其他国家的历史,如此一来,他也才会真正知晓我们自由制度的价值。”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林 肯(5)
林肯阅读过许许多多的美国历史,从他早年在田里的耕犁边,到在奥法特店里的日子,他一直深深被美国建国祖先们的言语和事迹所激励着。他后来还说, 他的政治哲学完全来自于《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精神,即坚持每一个人,不管其背景为何,都有自由的权利,也有依各人才能,完成其目标的权利。
在宣布参加州议会议员竞选时,林肯向选民说:“我年纪很轻,你们也不认识我,我出身卑微,而且一直过着极为寒苦的生活。我没有富有或知名的关系来推荐自己。我只有完全靠这个郡里的独立自由选民的支持,如果我被选上了,就是他们对我的爱护,我将更加努力不懈,以报答知遇之恩。”
林肯并未赢得选举。然而,他在新塞勒姆却赢得极大的优势,他对公共事务的了解让许多选民印象深刻,他也以其“饼干桶”的故事赢得民众哄堂大笑。
虽然竞选州议会议员失利,但林肯绝不就此放弃政治。不过,这时候他个人困顿的财务状况对他拉起了警报。他在那年夏天加入国民兵,并志愿参加一支远征军,负责将一支索克族印第安人(Sac Indians)赶至密西西比河对岸。他被推选为队长,并带着新队友越过伊利诺伊州的原野,在这数个星期中,他们未曾遇到过任何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不过有一次他们
确曾找到几个被剥了头皮的人——此一残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林肯。日后提到这段军中岁月时,林肯开玩笑地说,他在保卫家邦时,事实上,还是曾令对手——蚊子——淌血的。
开始建立起个人政治声望之后,林肯终于能够当上新塞勒姆的兼任邮政局长。他同时也担任郡测量员的助手,赚取一点收入,这个工作使他对地理的浓厚兴趣更深一层。
后来林肯和一位名叫贝瑞(William Berry)的商人合伙,一起经营一家杂货店。林肯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谈论政治,无暇管店里的事,而贝瑞是一位酒鬼,他大部分的时间是守在店后房间中的威士忌酒桶旁。商店经营失败了,而贝瑞也在此时撒手西归,留给林肯超过一千美元的债务。林肯慢慢还清所有欠债,此举使他在郡民心目中诚信的声誉更为提升。
一八三四年,林肯决定再度出马参与州议会议员的竞选。在这段期间,有两大党派争夺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一个是由杰克逊(AndrewJackson)总统率领的*党(Democrats),一个是由肯塔基州参议员克莱(Henry Clay)带领的辉格党(Whigs)。林肯颇为敬仰克莱,因此成为一位辉格党党员,对于克莱以强而有力之联邦计划促成国家统一的理念,他颇感兴趣。尤其是在运输方面的计划,林肯觉得有必要建立全国性的铁路、公路和运河的网路。他相信,这样的系统,会让国家更积极迅速地扩张。
林肯第二次尝试的竞选终于成功了,在十三位候选人中,他名列第二,加入了伊利诺伊州众议院中,其他三位来自桑加蒙县(Sangamon County)之辉格党代表的行列。这时候他年仅二十五岁。
当议会在一八三五年二月休会时,林肯骑马越过冰封而且寒风刺骨的荒原回到新塞勒姆。他决定全心钻研一种工作,希望这种工作不只可以使其知识和才华得到最佳的发挥,同时也能创造更好的政治机会,于是他决定成为一位律师。
林 肯(6)
虽然大部分学法律的学生,在从事律师业之前,都会先和已开业的律师一起工作一段时间,以便学习,但是林肯则是自己教自己,他背诵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著作的《法律释义》( mentaries,法律学上一本标准参考著作),并大声对自己朗诵各种判例。新塞勒姆镇内和四周围的人,很多人书读得很少,甚至完全没读过书,相比较之下,林肯几乎是一个
书虫。当他们看到一个六英尺四英寸高的大男人躺在地上,两只长长的脚跷在树干上,鼻子上还放着一本法律的书,都觉得很好笑。
一八三五年八月,林肯又一次遭遇个人苦痛。他在新塞勒姆的朋友安·拉特利奇去世了,年仅二十二岁。人类的快乐和梦想消失得多么快啊!林肯想。他的朋友们记得他陷入极度的忧伤之中,有时一次就要折磨他数星期之久,不过最后他总有办法脱离这种情绪,他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埋首工作和研究。
林肯很快就站在桑加蒙县考官的面前,通过考试,并成为执业律师。他的第一个案子是件关于某些公牛和土地所有权的争执,这在荒原地区是常有的事。
林肯一共在州议会任职四届,每一任都让他获得更多的支持。他的聪明机智、敏锐的洞察力和逗人的幽默,取悦了辉格党同志们,并使敌人放下武器。这时候,他和州里大部分的议员都已极为熟稔,也很快成了州政坛上的一股力量。
随着他愈来愈杰出的表现,以及逐渐增加的政治力量,他所面对的每一个新问题都显得愈来愈重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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