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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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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杀”字时,她的眼中露出了只母兽样的光。
——绿光。
越良宵此时也觉得说不出话来。他只是倦倦地笑。他喜欢看到这样的时刻,特别是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时刻,像认真地阅读别人一生中最纵情、最迷惘与最激越处,像阅读着那些有故事的人一生中最深切的秘密。
……这就是江湖。
但他表情只倦倦的,让人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只听他倦倦地道:“好了,我又接了一单生意。江湖传说果然没错:这样的价,你还真是出得起的。”
脏夜
这是一个很脏的夜。
薄薄的雾涂抹着江湖墟的夜街,黑白的街景模糊了,像一张字纸浸了水,一塌糊涂地被皴染得分不清横竖撇捺;更像十三岁小女儿涂鸦,学人画眉,浓浓的炭重笔描烂了整张脸,然后对着镜子一个人的哭。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风景也是如此,恶劣着的两样同时遭遇时,更让人觉得这场人生简直就一塌糊涂。
越良宵就蹲伏在这样的夜色里面,心里烦恼地想起一些关于江湖墟的往事。
这样的夜晚,他也变得毫无诗意。
他想起了一个人的名字——江湖墟落成于何年已不可考,但让它真正兴旺起来却是靠了一个人,那就是:“暗王”殷天!
想起殷天的这个名号,一抬头,越良宵只觉得一天一地的脏夜都涌到自己的面前了。殷天号称“暗王”,他死于十六年前。只有他,才称得上是江湖人记忆中的杀手之王吧?在他以前,没有;而在他以后,什么人都不会再是——就算“铿锵令”主也不是。
回忆起这个名字,就像在越良宵心头勾起一大片青年时代的阴影,那漫天漫地的脏夜奔涌而来,裹挟着生死,裹挟着血腥,裹挟着功成名就与痛哭哀号——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殷天这样,把杀手行当彻底地变成显赫于江湖的一门生意,而且是一门极大的生意。
而所谓江湖墟,在十六年前,还只是殷天一个人的墟集。他名成于暗杀,最后也成了坐地分赃的最大的角色。那时,整个江湖墟听说都是他的,他在每一个杀手的每一单生意里抽成。“暗王”的名号覆压天下,其下惟一遮掩不住的就是耀眼的金光。
像:镀满金色的天空,挂满了死亡者弯曲的倒影。
而现在,相隔十六年,自己却是靠救人为生了。
有收钱的,也有不收钱的,只看心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是就是殷天给了自己这条活路?
然后,他在心里想起了苏蕊。
他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自己最少年纵情的时候。也是因为她,他才见到了殷天。苏蕊说得不错,她实在是个很会选择背景的女子。如果不是殷天这样的男人做衬,那时的她只怕也不会爆发出那样让人惊艳的美丽。有什么比那更黑暗污浊的背景,更能衬托出那本不该的纯真美好?可能就是为了这个,越良宵才会苦苦练功,终于名成的吧?那时他就一直有一个愿望,杀了殷天,因为他渴望救出他那只鹰爪下的鸽子。
可是没等到他出手,殷天就死了。
这件事,对于他来讲,一直就是个遗撼。
如果不是今天知道了关于铿锵的事,他只怕会一直遗憾地认为:那就是原因——为什么到现在他都只能跟苏蕊成为最平常的朋友。
前天,越良宵最后并没有拿走定金,他只对苏蕊说了四个字:“事成取酬。”
他记得苏蕊的目光中就有些苦:这是不是说明,连越良宵对这事也全无把握?
——救一个人是不是比杀一个人更要辛苦?
杀人只要一隙,而救人,却常要一生,要保护得被救护人周边上下全无疏漏。
黑夜里,越良宵独个儿暗自苦笑着。
他埋伏在谜墟外面已经三天,此时也已过三更。恼人的是那深宵的露水,与赶也赶不尽的蚊虫。
七月半已过,鬼气却像还未散尽,江湖墟的夜气总有点脏脏的味道,像一个空阔已极的、人们吞吐呼吸了一整天的垃圾场,就等着那露水作为清洁工来整理回收。
所以那露水沾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是脏的。更糟的是身边嗡嗡作响的没完没了的蚊虫。越良宵功力在身,不是无法抵御蚊虫。麻烦的是,他不能提气,此刻他绝对不能露出一点形迹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因为只要有一点点声息锐气,只怕都会让对手发觉。
他接了这单生意,让他苦恼的却是:他根本不知道铿锵令主会在哪儿。
所以他只有等,等一个偶然的机会,要看苏蕊的直觉到底有没有错,也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猜中。
机会来了,夜色中,谜墟的院墙头,忽然翻出了一个黑影。
越良宵不由吸了一口气:高手!
这样凭虚而渡、草木不惊的腾跃之术,就是他也未见得能做得到。
如果不是自己强迫着自己一直苦盯着,他只怕也发觉不了那个黑影。
他提起身形悄悄地跟着那个黑影追蹑而上。苏蕊说得不错:她的身边,果然有敌人的内线。吴勾,那个看似平常的毛头小伙儿,他揭这张榜单,却也决不会是那么简单的。
拐出了两条长巷,在一个废园前面,那黑影突然穿门而入。
越良宵悄悄地靠近园墙,耸耳细听。
废园内此时正有人,却是那个少年,吴勾。
“老管家,你来了。”
吴勾迎向来人。
直到这时,越良宵才看清那个黑影的样貌。
他看样子就像是一个极普通的老苍头。藉着夜色中的微光,越良宵努力睁大眼,却还是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因为,那张脸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得你很难将他记住。
他心里微微一惊:他真的好久已没见过这么高明的易容之术。
“十六年苦心谋划,成败就在今朝,我又怎会不来?”
那老管家答道。
他的声音有点哑,也有点说不出的颤抖。
吴勾望着那老管家,眼睛中就少了一分剽悍,多了一分尊重。那尊敬的目光像在望着一个父亲。
只听他轻轻地叹道:“这十六年来,谢谢你把我养育成人,也谢谢你替我潜身仇敌身边含辛茹苦。”
只见那老管家摆了摆手,意似“别说这个了”。
只听他叹了一声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吴勾愕然抬头。
“小主人,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今天就是你父亲亡故的日子!七月十九,也是江湖墟从你殷家手中易主的日子。”
越良宵听得猛得一怔:七月十九?亡故之日?江湖墟易主?
那他们说的是谁?
十六年前,七月十九,江湖中只有一个最重大的死讯,那就是殷天去世。可是从来没听说殷天还有儿子,这一对主仆到底是谁?
“我一直没跟你说为什么一定要你揭那个榜,为什么一直逼你苦练武功。今天终于可以告诉你了。因为,你父亲并不是安稳死去的。他死于刺杀,而杀他的,正是那个铿锵令主!”
“所以,这个仇你必须要报!今天,就是你报仇的日子!”
那少年吴勾的脸色却阴晴不定,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好半晌,他才说道:“可是,我不想为他报仇。”
那老管家愕然道:“你胡说什么!”
吴勾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我从来没把他当做过父亲。”
老管家的神色里便有了些黯然。
只听吴勾忿忿道:“难道不是吗?他算我什么父亲!他从没把我当做过儿子,我只不过是他无意中留在外头的一个野种!我长到六岁只见过他一面,那一面他还扇了我一个巴掌,那还是在我娘停灵的灵床前!”
他愤怒得都有些说不下去了:“否则,他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殷勾,哈哈,没错,阴沟!在他眼里,我这个小野种,也不过就是一个阴沟!”
那老管家愤怒地望着他,似乎想说什么又发作不出口。突然地,他一巴掌狠狠地抽在自己的脸上。
吴勾怔住了,连忙去搬他的手。那老管家二话不说,伸出另一只手掌又去抽自己的脸。他不再要求,不再劝告,也不去解释,只是一巴掌一巴掌地试图抽向自己的脸。而他的脸上,早已痛红满面。
两人的功夫在这时都无意间显露出来。越良宵在一边看得不由都暗自吃惊:以这主仆两人的身手,难怪铿锵令主都觉得自己这次毫无把握了。只见那少年吴勾手法虽快,居然也难尽皆拦住一巴掌一巴掌痛抽向自己脸上的老管家的手。拦到最后他终于服输了,压低了声音、以一种压抑的近乎哭叫的声音低喊道:“你别打了,我听你的就是!哪怕他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父亲,但今晚,我也为他报仇!为了你,我也要为他报仇!”
老管家的手这时才停了下来:“你真的答应?”
少年狠狠地点头。
老管家的声音不知怎么一瞬间变得极其失落。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茫茫然的神情。他在看着北面,喃喃地道:“其实……我也恨他,但他依旧是我这一生最尊敬的人,他是我的主人,也是惟一救过我的命、教给过我生存本领的那个人。小勾,记住,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这才是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
吴勾像是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只是,他头一次在别人眼里看到对自己父亲如此的敬重。
但他忽略掉那些。他的眼中,却全是对这个老仆人的敬重。
“丑时三刻,黎明前最黑暗时,修罗塔地下,每年今日,你父亲的祭日,铿锵令主都必然出现。记住,这是你惟一的机会。你等一会儿就去吧。我老了,不能帮什么忙了,而且这是你作为儿子必须独自了结的事。所以我先走了。”
他的眼神中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似哭似笑,若悲若喜。
而吴勾面临大事,生死决战,对这一切都忽略不见。
越良宵望着那老管家夜光中易了容的脸。那一种神情,却让见惯生死、久历悲欢的他也猜测不透。
修罗塔一战
“大佛寺上大佛大,
修罗塔本修罗修。”
这是江湖上的一句名联,说的是两处江湖名胜,其中也关联到两个超卓人物。上一句是指释家第一高手“明僧”,也即越良宵的师傅。
下一句说的就是“暗王”殷天了。
修罗塔就是殷天所建,据传,建这样的一座塔,本是为了压伏死在他杀手下的众多冤魂的。那座塔就建在江湖墟数里之外,这时那塔在夜色中远远望去,它的身影就像一尊垂朽的修罗:虽皮相已腐,但骨架犹存。
据说,“暗王”殷天的尸骨就埋藏在这座塔下的。
而江湖墟中,现在的杀手,是再没有人肯再到修罗塔来的了。因为这里的肃杀之气是如此的压人:一个杀手之王死后的声名还是会压迫生者以无限的窒息。与那个传奇中的先人相比,自己这一点点声名,一点点成就,包括赚到的那一点点银子,又算得上什么?何况这是曾手握一代暗杀权柄的杀手之王的葬身之处,控人生死的人的死亡之所,这样的死亡感觉,仿佛加了倍的凄厉。因为那死,是悬浮在死于他手下众多比他稍弱者的冤魂所构成的一副血腥淋漓的厚幕上的,它所生发出来的生之拷问也就更加像鞭子样的让人猝不及防。
所以,谁没事儿会到这来呢?
但今天,丑时三刻,塔下却等待的有人。
越良宵望着这样一座塔,心中也不由略生慨叹。
常言道:“老僧已死成新塔”。“明僧”死了,“暗王”死了,一代江湖传说,由此没落。如今,以眼前所见,不只那建塔的暗王殷天死了,连这塔也死了。
这是一座死塔,这座塔虽然未倒,再过好多年也未见得倒。但它,已成一座死塔。
忽啦啦的,塔里面忽然飞出一大片蝙蝠。那片蝙蝠适才越良宵是眼见到它们进去的,它们像是很兴奋地寻到了一个新家。怎么,不上一刻工夫,那些瞎的、最耐黑暗阴森的、浑身没毛的飞鼠也耐不住里面的死寂,不敢安歇,也要飞出来吗?
越良宵在空气里仿佛闻到了一阵血腥的味道。那不是实体的气味,而是沉压多年后的血的滞腻感,在塔的阴影里生发出来。
时间到了,就在蝙蝠飞出的那一刻,由山下按时上山的吴勾忽身影不停地,攸然地没入塔中。
越良宵身子一提,由隐身处扑出,也直扑向塔中。
才入塔他就看到一道台阶,那台阶是通向地下的。这台阶上本有隐蔽的门户,想来平时必隐藏不见,但此时已经大开。
原来这塔,还有地下一层。
越良宵想也没想,就向塔下面一层扑去。
台阶下面却全无声息,一点也没有。越良宵正感奇怪,然后他就猛地生出一种不安来。他的不安是来自于黑暗——这台阶很长,看不清下面到底有多长的长。它直通的是一片黑暗,越良宵越来越不安地感到,自己就是在扑向一场不测。
那种感觉,像在越来越弱的微光中,扑向一个冥府的地底。所有的光都正在自己身边消失,哪怕以越良宵练过的夜眼,也终于开始什么也看不见。
他甚至已看不见自己。
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一句老话。可这句老话中却含有一种神秘的恐怖。“我在哪儿?”已经消失的光中,越良宵不由自问:“我在哪儿呢?”
可塔底为什么没声,越良宵跃起最后一跳,才突然发现,台阶尽了。这塔底此时一定最少还有两个人:铿锵令与吴勾。
可他们在哪儿?为何声息俱无?
就在这时,越良宵更加深刻地感到一种不安,那是,有陷阱!
其实,他已经无法再看到什么了,但可以感觉到那陷井的存在。但他前扑的力道难消。他忽身子一伏,像感觉到黑暗的空间中有些什么似的,自己一定要从它下面穿过。可这埋伏却繁复已极,越良宵屏声静气,数度翻腾,好多时候都是只凭感觉,情知自己必须要在一个几乎只容狸猫穿过的空间里穿过。
他还不能惊动任何人。好容易,他才轻轻落地。四周,似乎有无数看不到的线在围绕着。他屏声静气,他最擅长的一门功夫就是遁形,他自己将之称为“透明”。黑暗也好,他可以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看不见的人。他不是杀手,没有杀气。他只要救人。他遁形时,会“透明”得谁都看不到的。
但这地室中却有杀气。
越良宵凭着自身的气息感觉着这个地室的大小——“暗王”殷天的手笔果然奢华!越良宵感觉自己气息所触的硬面皆为石质,而这地室,最少也有数百坪大小!
这么大的空间里,他也终于感觉到了两个人的存在。
巨大的内闭石室中,有两道气场,一个是比静还要静的不安,一个却是比黑还要黑的杀气。
一个勇锐,一个阴沉。
一个如锋芒欲出,鸡啼报晓前那一刻天地的岑寂;一个却像躲在黑夜最无可退避处,却打定主意,要在破晓的天边,溅上一片鲜红的暗夜的王者。
一个年少,一个年长。
两人惨争,却成暗斗。
越良宵身上出汗。汗会让他不再透明,让他的身上发出气味。在这样的地室,这样的黑暗中,如为人所“见”,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他还从没感受到如此酷烈的杀气。
没想一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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