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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启·诗-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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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
倚天锋起。
没人能形容那一剑的风华。
这才是真正的身畔青龙,百兵之君!这一剑杀出了铁与火,这一招不象是人与人的“战斗”中使出的,它更象两国的“战争”:血染东海,寸土必争!天下,只是这一招的舞台、它的专场。以前的英雄与它相交,黯然失色;日后的豪杰和它一比,不算什么。豪迈到顶点,纵横到极致的剑术,刚极中又反生一种风花雪月的柔情——
醒执杀人剑,醉卧美人漆。
这时的曹孟德,运足功力,意态已隐有百年战神——项羽的气魄,即使天下第一高人看到这一剑也会由衷赞道:“这一世不容的风华,当者披靡!
锦袍飞袖。
素如玉的手,华似月的袖。张让的眼中没有曹孟德,没有倚天剑,没有那风华绝代的一剑。即使到生死关头,他的出招依然是,艳美。
舞?无。武!
张让看到威武的曹孟德,他的阳刚气质正如血对鲨鱼一样刺激着张让。出生不久父死母逃,从小靠乞讨活下来,遭尽冷眼,被人卖到宫中净身,成了个和其他男人不同的“怪物”,大臣对他的指手划脚,后宫佳丽的取笑,使张让的心扭曲、变形,曾有过的几分志气,被深深的埋在心底。后因俊美受宠于恒帝,千方百计得到葵花朝阳功的残页,苦练功成,成为呼风唤雨的人物。张角请他里应外合,并承诺平分江山时,他的血液又有了奔流的动力,他毒死灵帝,秘不发丧,想制造内乱,但却被曹孟德撞破。曹孟德虽貌不惊人,但阳刚之气有个十足,这正是张让所缺失的,他妒火中烧,这一着已不在留情,但在这该动武的关头,他还是起舞。
张让眉目清秀、樱口含情、背挺、腰细、美。
——虽已到中年,但还是美。也许美的有些忘形吧,面对可怕的敌人,他也翩翩起舞,舞着舞着就变的有些虚无——像光和影,无所在并无所不在着。
红粉?骷髅?他不断交替着,带来美丽和死亡。一摆宽袖,身体舒展到极致,臂掌翻转,似一只灵鹫罩下,袖影迷迭,掌罔不发,带有香气的死亡化着美丽的妆。原来,起了舞,归虚无,还终究免不了要动武。
对上了!剑袖相激。
曹孟德剑脱手,人摔出三丈外,撞断一道门柱,跌落下来,狂喷鲜血,唇色都有些发白,可见受伤极重。
“嘶“张让的袖子被划开一道长口,露出藕似的一截胳膊。
张让摸了摸赛硕的尸身,像抚摩一头爱畜,对曹孟德道:“你是第一个用自创武功挡住金葵倾阳舞的人,那么年轻就逼我用五成功力,你虽败犹荣。你将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如果你能逃开今日一劫,前途将无可限量。”说着自顾走出宫外,口中滴血,在他月白的衣袍上作了幅惊心的画,慑于妖威,二十余名兵士无人敢挡。
第四章 金色的闪光
曹孟德意识有些迷糊了,他竟看到已死亡多时的赛硕站了起来。不,不是因伤重而产生的幻觉,而是赛硕真的像复生了,而且还有个更诡异的现象——
他在长个。
原来高有七尺,现在已长有八尺余,身形更加壮硕,提起鬼头刀,双目无神,犹如行尸走兽一般,只喃喃道:“杀死曹孟德。”边说边向伤重不起的曹孟德走去。
曹孟德身负重伤,站都站不起来,更遑论再战,就在他已闭目待死的时候,一道金光拦住赛硕已举起的刀,火星迸落,已被妖法“复活”的赛硕一下震出七尺,连一招都不用,随手一式就占了上风的人是?曹孟德努力睁眼看清了那人的相貌,然后放心的昏死过去。
那是个比曹孟德更有气派的人,他没有那种绝决的气质,但更添堂皇的气度,总之,他没有任何豪华的佩饰,更没有什么闪烁金光的东西,但他的人站在那里还未开口,就自有一股平视王侯的气势。但问题是,刚刚的金光是从哪儿发出的?
赛硕有些疑惑的看看那人,又看看自己的刀,嘶吼一声,举刀又上,速度与力量都已超过对敌曹孟德时的“斩鬼”一刀。
金光再次闪现,一闪,一闪。眼力上佳者可以模糊看到那人拔出他的剑,然后闪现金光,难道那人以光为剑?
赛硕再次望着那人,眼中有一丝恐惧,他努力在有些失灵的脑中搜索着,“你是袁本初!”
“不错”那人傲然道:“我是袁本初”。
在那时这个名子还不为多少人知晓,但提起袁家,却是汉朝外姓重臣中最出类拔翠的家族,朝中一半以上大员都师出袁门,袁本初上面四代俱位尊三公,而袁府中一支神秘的神枪羽林卫战斗力之强横威震诸侯。
而袁本初,正是袁家下一任继承者。
已被张让用神秘武功“复活”的赛硕变得力大无穷且感受不到伤痛,攻击力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但他看袁本初的眼神却是——畏惧。
袁本初有些嘲弄的笑着,似一位帝王俯视着被他生擒的将军。他终于从腰间别着的五尺黄铜鞘中慢慢拔出剑,一片眩目的金色过后,那道犀利恐怖、夺人命于一瞬的闪光终于现出了庐山真面目:宽半尺余、长四尺三、似黄金打造,上镶玉、琉璃、金刚、珊瑚、猫眼石、琥珀等各式珠宝,华丽至极,与朴实无华的剑鞘形成强烈对比。单看这柄剑,价值已绝对在千金之上。
如果赛硕仍有自己的意识,那他会因对这种华贵中深有威仪的气势而形秽,不战而溃。
但他已是一具行尸走肉,满脑子都是张让的命令——“杀死曹孟德”。所以他退不了,他只有杀掉曹孟德和毁掉一切阻挡他的东西。
他已身不由己,留不得手!
刀挚在手,如地狱逃出的噬血魔王;剑已出鞘,似翔于九天的五爪金龙。
对上了!赛硕功力突破极限,生生将血幽剑法推至最高的“幽血”之境,几如羚羊挂角般无迹可寻,每一刀都像一只满身血污的索命幽魂,出招的角度、速度、力度、都是匪夷所思的怪、快、巨,如此战斗力,已与刚才张让的出手不相上下。
——袁本初,应付的来吗?
剑招出!
华丽、高傲、尊贵、都已不再重要,只剩下,杀伐!剑是百兵中的君王,人是豪杰中的帝皇,袁本初执着这柄黄金剑,即使站在人杰中也似鹤立鸡群——
——这是身材短小,其貌不扬的曹孟德不能比拟的。
但这只是袁本初的“静”,他一动便没有了气势、气魄、气质,只余腾腾杀气:揉身而上,掠百人性命而眼不眨;千军阵内,取上将首级而心不惊。很难想像,那样一个气凝如山的王公贵族,一动起来是那么不留余地,他不需要一世不容的魄力,不用葵花朝阳的艳美,不借血幽刀法的诡异,他的剑招只要,杀人。
开始还可看清二人招式,再后来已不见刀剑,只余人影交换,最后人也不见了,只余一片金光,一道鬼影。这也预示了这场战斗的胜负……毕竟,在浓重的阴影也会被光明所驱散。
袁本初站在那,又恢复了雍容堂皇的气度,身上有四,五处渗出血,在脚下汇成一股,印在石地上。
他的对面是死不瞑目的赛硕。
“你武功太强,我留不得手。”袁本初发自肺腑的说,扶起曹孟德向宫内走去。
曹孟德半睁开眼道:“谢了兄弟。”顿了顿又道:“如果有朝一日你我为敌,若你落到我手中,我要放你一次。”
袁本初不置可否道:“若你落到我手中,我当时就杀了你,一次不饶。”
张让连夜逃到张角处,告知了灵帝的死讯,张角认为机不可失,迅速通知各方教徒,起兵十五万,头戴黄巾,呼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张角自封天公将军,封张宝为地公将军,张梁为人公将军,张让为国公将军,弟子多人皆委以军职,声势浩大,战火起于豫州传遍天下,响应者众,史称“黄巾之乱”
史官记载:“中平元甲子年,灵帝卒,少帝登基。同日,在张角带领下二十万黄巾贼造反,声势浩大,冒犯天威,朝野不安。”
乱世,伊此而始
第五章 男孩到男子汉
“天翔!你又偷剪我家的羊毛干什么!
“如果你再白吃我的烧鸡,在浇上卤汁把鸡骨端给客人我就告诉村长!“
“你把我的狗绑到树上干吗!天翔!”
“爷爷,天翔哥又用青蛙吓我。”水止的义孙女水小果带着哭腔说。她是前村长的孙女,村长死后便由水止照顾。
“真怪了,这孩子刚到村子时也就三岁吧,嘴可甜了,人见人爱,怎么七年来一点也没感染上村民的淳朴,反而越来越顽劣,这样可不行……”水止看着远处正赶着鸡乱跑的天翔,烦恼着。
“嗖”水止还没从思索中清醒过来,一只柿子由远至近不偏不倚的打在水止脸上。
拔下一脸的柿浆,一张笑嘻嘻的脸近在咫尺——
乌亮灵动的大眼睛滴溜溜转两圈,嘴角狂妄的咧着,额上淡红色的胎记也似发着光彩。“水爷爷,你越来越迟钝了哦”天翔抱着双手,毫无惧色,像算准水止拿他没什么办法。
水止面无表情,柿浆还挂在眉毛、胡子上,他冷冷道:“跟我来”。天翔见水止好象真的生气了,也不敢再顽皮,乖乖的跟在后面。
走了好久,他们来到离村子很远的一片大树林。
天翔有些害怕了,扯扯水止的衣襟:“水爷爷别走了,里面有狼有熊,听说还有虎呢!”
水止恍若未闻,只顾走着,天翔也不敢独自离开,他们走进林子,越走越深。
日渐西沉,天翔觉得周围路是那么陌生,更可怕的是周围传来一声接一声的狼嚎。再大胆天翔也不过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啊,他的腿像立在棉花上的面条,别说走了,站都站不住,他央求道:“水爷爷我知道错了,我们回去吧。”
水止看看四周,停下来道:“金鲤儿,咱村虽民风质朴,但男儿都极有血性,他们放着千亩良田不种,却以打猎为生,就是要居安思危,这里的孩子十岁前都会被要求到这片内藏虎狼的森林里摘一颗“涩香未桃”,这种桃的香气会引来野兽,只有勇敢和聪明兼备的孩子才能成功将桃子带出来,然后这个人将变得更成熟,才能担大任。我虽将你视如己出,但规矩不可废……而且我也希望你经受一次励练,你好自为之”。
说着扔下一包东西,猛得跳起,足尖一点旁边树枝,借力冲出两丈,反复几次,很快就不见了。
天翔先是大哭,直哭得嗓子都哑了也没见水止回来,只能悻悻止住哭泣,打开水止留下的布包,一把生了锈的钝刀、一只颇重的石锤、一把机弩、三支短箭、一张出去的地图和一条端点带铁钩的绳子。天翔以为水止会给他留下什么秘密武器,一看器具如此劣质,最后一丝希望也失去了。
“他们不要我了,想让狼吃我,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要带着桃回去,吓他们一跳!”天翔这样想着,增加了几分勇气,开始寻找那棵桃树。
找到那棵树并不难,森林中虽然千回百折,但难不倒从小就极富冒险精神的天翔,他把绳子绑在离他最近的树上,然后就放心的开始搜寻,走过的地方就用刀划些痕迹,如果发现不通就原路返回,那里有条小溪,可以随时为自己补充珍贵的水,而且那里地形相对开阔,又有几个猎人布的陷阱,可以说比其它地方安全的多。
树冠蔽日,外面虽尚有余阳,但林中已有些昏暗,小天翔的恐惧也极速繁殖。他在寻路时不止一次看到三、四头狼在饮水嬉戏,有一次还看到小熊在打盹,踢出条蛇更是常有的事,所幸因距离过远它们没发现天翔,但这已够这个孩子魂不附体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翔终于找到涩香未桃树,因为树枝与果实相连,所以那种奇特的香味不会外散,也就不会引来野兽。天翔明白,从摘到桃到回到村子才是真正的考验,一不留神恐怕就要葬身林中。
急则生智,聪明的天翔没有冒然去摘桃,首先他用绳子、石锤、小弩和三支箭做了几个陷阱,而后依村中大人的描述找了几团止血功效极佳的草药和有磨刀之用的开铜石,简单磨了磨生了锈的刀做防身之用。天翔本就机灵,在生死关头不仅没有慌张,反而更是进退有据,已表现出超过同龄人很多的镇定和聪明。
天翔来到树前,三步并两步爬上一截矮枝,伸手摘下一只泛青色的大桃。桃子一离开上树枝 便散发出一种奇怪的香气。天翔知道,从现在起他已成为“众矢之的。”
他在奔跑,以最快的速度。但林中碎杂的踩踏声与越来越近的嘶吼告诉他,“猎人”的速度比他的快很多,数量最少在六只以上,而且还在增加。
桃在手上,腿在路上。但魂已飞、魄已散。天翔只恨从未相见的父母没给他多生两条腿,他沿着自己刻的痕迹走,就在刚可以看到那条小溪的时候,灰影一闪,数匹狼挡住了他的去路。
三、四、五、六……七!
七匹狼围住天翔,滴着诞液,红色的舌头嗒出来,呼呼得喘着粗气。天翔有些惊慌,他的机关大部分设在小溪附近。但狼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一个十岁的孩子,七匹凶恶的狼,双方对峙着。
涩香未桃的香气引得狼群浮躁起来,一匹狼试探着进了两步,天翔下意识退了一步。其它狼一见;也慢慢包抄过来,天翔避无可避。
包围圈在缩小。
天翔绝逃不出去,要拿带锈的刀杀死这些狼更是痴人说梦,可以说除了待毙外,这个十岁的孩子没有第二条路走。就在这生死关头,天翔竟露出了一个微笑,像极了每次捉弄别人得逞的表情。
狼群包围圈又缩小了一点。天翔见时机成熟,一跃而起,一刀斩断一根埋在落叶中的绳子,一棵半弯的小树一下崩直,带钩子的绳索在离地二尺处划了个圈,七头狼一跃而起,这一扫一个没跑,都一时失去了战斗力,倒在地上。
原来狼是“铜头铁腰麻杆腿”,天翔为防万一特意在离小溪较远的地方设下机关,正是攻敌人腿部,然后,天翔以身作饵断绝狼患。从这一件事看出天翔虽小,但考虑事情已很周密,更有非常的勇气。
来到溪边,天翔先饱饮了一顿,拍拍微涨的肚子,打算继续前进的时候,忽听到背后有喘粗气的声音,回头一看,一只高一丈多的成年大熊,就在离他不足二十步的地方,死死盯着他手里的桃子。
天翔低估了涩香未桃的吸引力,但他胸有成竹,他还有很多机关没用上呢。
天翔朝那熊笑笑,将桃一下扔出,大熊四肢着地,奔向桃落下的地方,速度与它的身材完全成反比,几个眨眼间已窜出两丈,就在要拿到桃的时候却突然顿了一下,惨叫一声,原来那埋有一副猎人用的捕兽夹,这还不算完,大熊吃痛坐倒,紧接着天翔一刀劈断旁边的老藤,放置于中的机弩已被拉满,骤然一松射出里面的三支小箭,两支射在大熊肩膀,入肉不深,另一支却正射入左眼,大熊惨嚎一声,再顾不得拿桃,扑向天翔,大有不撕碎不罢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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