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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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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引起不同意见的词就是“有狐绥绥”中的“绥绥”。毛诗传认为是“匹行貌”,即雌雄并行貌。《诗集传》认为是“独行求匹貌”。二者恰恰相反。后人则以为是“安泰貌”。因为《诗经》中另有一诗《齐风·南山》有这样的句子,“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在此诗中。由此可见,“绥绥”显然不能释为雌雄并行。
我认为,“绥绥”一词在此诗中还不至于决定全诗的诗旨。不管是哪一种理解,都不影响诗意,没必要在此一词中纠缠不清。
而这个词的理解还没有解决,后人又出新意。一般认为此诗是关涉男女之情的,作者是一女子的口气。但现代人却有说诗中之“狐”是指男人,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诗人的一种“黍离”之悲。这真是“诗无达诂”了。
其实,我们读《诗经》,始终不能离开当时产生《诗经》的那个时代的礼制。《诗经》是那一时代、那一观念、那一制度下的产物,正好比现代许多观念就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要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去考量一样。
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3)
《诗经》中涉及狐的诗有九首,其中六首都只涉及到以狐皮做成的服饰,其他几首都不涉及狐的具体形象,与这首《有狐》没有多少直接关联。相反,《有狐》中又涉及到了“裳、带、服”三种服饰,三种又都与狐没有关联。这三种都与涉水有关,“在彼淇梁”的“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在彼其厉”的“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
上衣下裳是商周时期男子的常服。用以系裳的带有两种,一在裳下衣内,用以悬佩,一是丝制的束外衣的大带,围于腰间,结在前面,两头垂下,称绅,为古代大夫以上官员的饰物。悬佩者亦定非平民布衣之属。《诗经》中多处提到带,都不是一般平民,带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可见,诗中的“之子”无疑是个贵族男子。那么诗中的“狐”当然也是指一女子。联系到《诗经》中女思男的模式,以及先秦时狐的德性,那么此狐还不是普通的平民女子,当也是一贵族女子。
后人说诗,都过分就文字来解诗。他们以为诗中的“之子无裳”、“之子无带”、“之子无服”就一定是说男子穷得衣不蔽体,没有裳、带、服。我以为,这只不过是诗人的三种意象而已。那些丧偶了的贵族,由于没有女人的打理,裳、带、服也就显得旧而脏。一如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单身汉之家,由于缺少女子的照料而格外零乱,或者我们常常从一个男人身上的穿着打扮即可看出此人的妻子是不是能干一样。诗中的女子显然也和我们今天的情形一样,是从男子的穿着而看出此人没有妻子,故而显然很落魄,心里产生同情,便想着如果能嫁给他,不就有人给他做新裳、新带和新服了么?
这首诗翻译过来还颇有意思: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石梁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衣裳。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渡口处,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带。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岸边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服。
“有狐绥绥”,我认为仍是兴,来比有德之丧偶的女性。无疑这是一只高贵的狐狸,“绥绥”二字把她的怀春心态惟妙惟肖地展现出来。但由于她的身份是一个深受礼制教养的贵族女子,只好把自己渴望求偶的迫切心情通过对男子的同情掩饰过来。但是她的魅力仍然通过一句“有狐绥绥”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个守礼而又充满同情爱怜的高贵女子。如果此诗仅仅是要传达一个女子的求偶心情的话,显然是合于礼制,但不合周代礼教的,诗人没必要拿来歌唱啊,歌唱的背后显然有更深的含意。到底是什么含意,我认为,毛诗所说的刺时,是比较合乎历史情境的。
现代的谦谦君子们注意了,有狐来仪的时候,请勿自摸啊。
木瓜:小心别人的重谢(1)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卫风·木瓜
现代人一提到送礼,可能就要头痛。首先是要不要送,如果不送行不行呢?倒不一定是人家非得要你送,你不送人家照样活得好滋润的;而是不送你可能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人家会不会说我不懂礼节呢?至于有些事非送不可,那是另一回事了。虽然中国是礼仪之邦,但送一次两次倒还好说,可送多了,麻烦事就在后面,总不可能老是送同样东西吧。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以重复地送,那就是钞票。连美女都不能老是送同样的啊,更何况别的。那么到底送什么好呢?送吃的,要是人家有忌口呢?送用的,要是人家已经有了呢?送化妆品,要是人家皮肤过敏呢?送轻了,人家不会说礼轻情意重,送了白送,达不到目的;送重了,自己负担不起。送礼送到这个份上,累不累?送礼可真是一门学问,现代人称之为公关学。
这门公关学,我们古人也懂。三千年前先民就知道如何送礼了,送什么象征什么,古人一套一套的。孔老夫子就是这样,他招学生的时候,不收学费,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但这样也不行啊,体现不出尊师重道,怎么办?好说,孔老夫子真是个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好办法,那就是送“束脩”。“束脩”据说就是一条干肉,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腊肉。新鲜肉不行,吃不了,容易腐败。干肉可不一样了,夫子把这些干肉挂到他的招生办,就像我们今天的锦旗啊感谢信啊荣誉证书之类的,那是一种活广告啊。
不过,古人送礼也有头痛的时候。就像这首《木瓜》里所讲的那样。倘若你送人家一个木瓜,人家回送你一条金项链,你送人家一个木桃,人家回送你一块玉佩,你会不会吓一跳?这人有毛病吧,要不就是钱多的没地方花;要不就是有事求我,或者别有所图?你心里总要嘎登一下的。就算这次人家不图你什么,那你下次该送他什么呢?你以为你能够白赚一条金项链或者一块玉佩?
于是就有人说,人家是男女之间的定情信物呢?但既然是定情信物,那应该是男的先送给女的呀,怎么会成了女的反而主动,先送给男的礼物呢?有人又解释了,人家古时候,女的看中了某个男的,就用水果丢他,如果被丢中的这个男子也看中了这个女子的话,那就把自己身上的玉佩啊金项链解下来回赠给她。你看多合情合理啊。问题是我怎么越看越像私奔啊。哦,那女子一个木瓜就搞定了一个男子咯,就成了女子给男子的定情信物了啊?这显然不合周代的礼制啊!若是另外又有女子用木瓜击中了这男子呢?男子又解一条金项链或者玉佩之类?就算男子专心于先丢木瓜的那个女子,他拿着这木瓜回去,他父母会同意这门亲事吗?不同意倒也没什么,可以私奔啊。可是诸君想过没有,《诗经》里面有多少讽刺私奔的诗啊!我想一个贵族(玉在古代是稀罕物,非贵族没有)不至于如此轻而易举地放弃他的贵族身份或者家庭吧。要有,也只能说是另类。
这首《木瓜》,从诗意来看,确实很单纯,不就是礼尚往来,你送我一个木瓜,我回报你一只玉佩。并且还说,区区小物,不成敬意,不算报答,只图个永远和好亲爱,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得薄施而厚予回报”之意。通俗地讲,就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那个意思。
木瓜与玉佩之间相距也实在太远了点,所以历来说诗者,都在木瓜上做文章,有的说,木瓜就是一种水果,他们甚至还考证,木瓜是番木瓜属,中国没有,只有热带地区如美洲才有,后来才传到海南等地,所以还是个稀罕物(李时珍《本草纲目》上明载:“木瓜处处有之,而宣载者为佳。”);有的说,木瓜是象征爱情的木刻饰物,因为瓜有象征女阴的含义,所以有人甚至以人们所说的“少女破瓜”,指瓜便象征女性生殖器,象征“瓜瓞绵绵”,生儿育女;还有的说,木瓜是用果木做成的像瓜一样的假果,用于祭祀的东西。
木瓜:小心别人的重谢(2)
没想到古人的一只木瓜竟然引起后世这么多的研究,进而引起了人们对这首《木瓜》的诗旨的长期纷争。
《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这是联系春秋时代的史事来解释的。齐桓公援助卫国的史实在前面几首诗中反复出现过。据《左传·闵公二年》记载,卫为狄人攻败,卫国贵族和民众东渡黄河逃至曹地暂住,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馈)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馈)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使卫国得以复立,后来齐桓公又帮助卫文公于楚丘建都,使卫国摆脱了狄人威胁,达到了“卫国忘亡”的效果。故孔颖达发挥《诗序》之意说:“(《木瓜》)言欲厚报之,则时实不能报也,心所欲耳。经三章皆欲报之辞。”魏源则推论此诗“正著故卫甫亡之事,则亦邶鄢遗民从徙度(渡)河者所作”。
但到了宋代,朱熹开始突破《诗序》的束缚,提出此诗“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如《静女》之类”。《静女》见于《邶风》,在朱夫子眼里是一首淫诗,朱熹说它“盖相赠以结殷勤之意”,而在现代人眼里是一首爱情诗。
但是,清代儒者大多认为这是一首朋友相赠答之诗。如崔述说:“天下有词明意显,无待于解。而说者患其易知,必欲纡曲牵合,以为别有意在,此释经者之通病也,而于说《诗》尤甚。……木瓜之施轻,琼琚之报重,犹以为不足报而但以为永好,其为寻常赠答之诗无疑。”
现代人也较多地相信清儒之说,他们的解释也多倾向于“男女赠答”之释。但到了当代学者这里,则又将其定为《诗经》中典型的爱情诗。如闻一多先生从解释《木瓜》诗中的“好”字之义出发,申论和断定此诗非如郑笺所谓“结己国之恩”。
例外的也有,如毛奇龄却反朱熹,提出是“美韩宣子”的,他说:“《左传》昭二年晋韩宣子自齐聘于卫,卫侯享之,赋《淇奥》,宣子赋《木瓜》。盖卫侯以武公之德美宣子,而宣子欲厚报以为好也。然而此二诗皆卫诗也,向使《木瓜》淫诗,则卫侯方自脉其先公之美诗以为赠,而为之宾者特揭其国之淫诗以答之,可乎不可乎?”
清儒还有另辟蹊径申述《诗序》之说的,如方玉润则认为,此诗是讽刺卫君以怨报德,“卫人始终并未报齐,非惟不报,且又乘齐五子之乱而伐其丧,则背德孰甚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明言之不敢,故假小事以讽之,使其自得之于言外意,诗人讽刺往往如此。故不可谓《序》言尽出无因也”。
呵呵,总之是非常热闹,看的人也头痛,有心人可以做一篇《木瓜》的传播史了。看来,公关学在古代也是一门显学啊。
顺便介绍一下,经学到了清代,分为两派,一派是汉学,一派是宋学。汉学家维护汉代的经学观,宋学家维护的是宋人的经学观。后来出现了折中调和两派的经学家。而且,也正因为观念的问题才导致异说纷呈。
撇开这些不管,我们看看孔子是如何说的吧。
《孔丛子》中说,孔子读《诗》,读到《小雅》,喟然而叹曰:“吾……於《木瓜》见包(苞)且(苴)之礼行也。”
什么是“苞苴之礼”呢? 《曲礼》、《少仪》的郑笺有解释:“苞苴”本意为包裹,指馈赠鱼肉瓜果等物品时加以包裹,后来便用它作为送礼结好乃至贿赂的代称。
那么孔子此说是什么意思呢?一般都认为,孔子是在赞扬《木瓜》篇所表现的馈赠之礼。然而,新出土的上博简《孔子诗论》中又发现孔子对《木瓜》的评价。结合第18简和第19简来看,原文应该是:
“《木(瓜)》又(有)藏愿而未得达也,因《木(瓜)》之保(报)以俞(喻)其者也。”(括号里的字是简上没有的,系《诗论》整理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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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出现了“藏愿”、“未达”,“藏愿”即埋藏在心中的愿望,也就是说诗人想要表达的意思另有深意,是想以报来喻。
结合孔子对《木瓜》两处的评论,可以看出,孔子并不是要赞美这种木瓜来玉佩去的馈赠之礼。
《庄子·列御寇》中说,“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是说匹夫之智识只限于馈赠礼物和书信致意问候这些细微末节之事。《荀子·大略》载:“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之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
这里是说商汤把“苞苴之行”与“政不节”、“宫室荣”、“谗夫兴”等六事一同作为六种恶劣品行之一。
综合上述文献,我们发现,先秦时期,人们认为“苞苴之礼”是一种恶俗,持否定与批判态度,并不是我们从字面上理解的以少报多,投桃报玉。
这种恶俗,就是《左传》中所说的“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的那种贿赂公行之俗。“恶俗”就是恶礼。所以孔子才说诗中有“藏愿”,诗人有所喻也。
可见,《木瓜》实际上是一首讽刺和揭露佞人之作。《毛诗序》所言的“美齐桓公”未尝没有道理。美桓公就是刺卫文公。确实,据史载,得到齐桓公颇多恩惠的卫文公中兴之后有称霸之心,在齐桓公辞世以后不仅不帮助齐国,反而趁齐乱而伐之,以怨报德。当初或许以格外丰厚的物资回报了齐国,但时机一成熟,立即暴露了另一副嘴脸。
可惜大多数说诗者都只通其事不晓其理。倒是王夫之说得颇有见地,切合孔子之意:
“《木瓜》得以为厚乎?以《木瓜》为厚,而人道之薄亟矣!厚施而薄偿之,有余怀焉;薄施而厚偿之,有余矜焉。故以琼琚木瓜,而木瓜之薄见矣;以木瓜琼琚,而琼琚之厚足以矜矣。见薄于彼,见厚于此,早已挟匪报之心而责其后。故天下之工于用薄者,未有不姑用其厚者也。而又从而矜之,曰‘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报之量则已逾矣。……恶仍之而无嫌,聊以塞夫人之口,则琼琚之用,持天下而反操其左契,险矣!”
这是说《木瓜》中所指的“报以琼琚”之类,并不是友好之报,而是图谋取得诸如债权人般的优越地位。这让我想起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在对外援助时,出手显得很大方,实则要求受助国接受他的文化与制度,把受助国纳入自己的利益范围。别人薄施于我,而我却故意厚报于别人。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包含着一种“矜意”,而且还要让人看见对方之“薄”。诗中那个回赠玉佩的人,是一种将利益名誉算计得特别精明的人。这种人在今天见得多了,本来没有什么品德,却要摆出一副厚道的模样,口中念念有词,标榜自己“永以为好”,实则图谋厚报而徇私。这是一种特别工于心计的做法。他将天下的事都算计透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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