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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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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从小身子就虚弱,受伤之后大量流血,自然没法再骑马赶路。
  为了少爷能舒服些,铁传甲一点不吝惜钱票,买了最上等的轻裘,厚厚垫在马车里。那匹新买来的口外好马,就请龙啸云骑了。
  年轻时的龙啸云颇英姿勃勃,拿着烂银枪,骑在枣红马上,一路护送主仆二人回家。
  顾盼自雄之间,自有壮年男子的神气。
  亲人都为功名早早辞世,做江湖与庙堂之间的夹心人,李寻欢受不了翰林们斯文的虚伪,更受不了大侠们拍着胸口的虚伪,所以一向没什么朋友。这次有龙啸云同行,一起谈谈讲讲江湖逸事,路途倒是不寂寞。
  
  * * * * * *
  
  “我只觉得满心欢喜,当时并不太清楚是为什么,真盼这路走不完才好……
  “虽然龙啸云没读过什么诗书,却也满腔建功立业的豪情,一心想做出些事业来。我是个功名心灰透了的人,却也被他鼓舞起一些雄心来。说到投机处,两个人还结拜了兄弟。想到从此身边有位慷慨豪迈的兄长相伴,我很高兴。”
  阿飞原本生怕插话太多,搅扰李寻欢忆念往事的思路。
  听到这里,终究是忍不住:“慷慨豪迈?”
  其实阿飞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不希望这么一个好词,一旦跟龙啸云沾惹上,从此委屈了慷慨豪迈这四个字。
  何尝不知道阿飞想什么?
  李寻欢微微叹息:“后来确实发生了很多事,但也许都是我逼的。当年的龙大哥,我相信我没有看错。”
  阿飞皱眉问道“就算他要了你的家产和未婚妻,还想害死你,你还认为没有看错人?”
  李寻欢回答得非常坚定:“是的。他人已经死了,也没什么值得人维护的名声。可是直到今日,我还是要说,我没有看错过龙啸云——就像我从来没有看错过你。”
  呆呆看着李寻欢面颊上苍白中一抹病态嫣红,阿飞的眼神中的崇敬和温暖越来越明显。轻轻叹一口气,他笑道:“虽然觉得你很傻,但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你这样说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有些佩服你。”
  李寻欢感激地看着神情了然的阿飞,轻喟,道:“如果人人都变得很聪明,这世界是不是会比较没趣?”
  阿飞大笑起来。
  笑容就像透过窗棂透进来的雪后阳光,把阿飞本就英俊的面孔辉映得璀璨无比。
  痴痴凝视着神采飞扬的阿飞,李寻欢轻叹:“如果当年救我的是你……”
  邯郸隘口一役之后十年,阿飞为了救刚认识不久的李寻欢,不惜性命,甚至甘愿假扮梅花盗、胆敢直接去闯金钱帮。
  当年那一次,救了垂危中的李寻欢的人不是阿飞,而是龙啸云。
  为了酬报这份恩情,李寻欢奉上了一生的幸福,还送上无悔的祝福。
  阿飞突然笑不出来了。
  过了许久,才轻轻道:“可惜我生得不够早。”
  
  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没法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
  也许,这就是天意弄人?
  振作一下精神,李寻欢继续慢慢道:“为了我的身体,不管我怎么催,铁传甲就是不肯走快,只是让我写好家书送到官家驿站,报一堆同年的官称,加上甘辞厚币,托人家快马送回家给表妹,让她不用忧心。
  
  * * * * * *
  
  既然不担心表妹悬念,那当然也就不用急着赶路了。
  李寻欢竟游兴大发,不知沿路指点三晋风物,纵然不至于特地绕路赏玩,不过遇到精彩的景致,往往住下来盘桓几天。
  从邯郸迤逦行来,路途竟茫茫若梦,费的时间也不短。
  沿着官道信马由缰,这旅程算得上舒适。不过李寻欢的身体底子是寒症,纵然内功底子相当不错,铁传甲还是半点不敢大意,总盯着少爷,必须密密实实围着裘皮。
  走到保定附近,暮霭迷离、烟树袅袅,越发繁华起来。
  龙啸云心情颇畅快,连连惊叹着,毕竟靠近京城地界了,比起邯郸太原,完全是另一番天地。
  听见龙啸云说喜欢此地,李寻欢满心欢喜,随口说:“虽然没有官道边的天真野趣,李园风景却精致得多。如果大哥不嫌弃,就把李园当作自己的家,住一辈子好了。”
  话说出口,李寻欢才知道,自己当年心里竟然是那么期待,暗暗盼龙啸云说愿意。
  一辈子。
  掉头看着李寻欢裹在裘皮风毫中的脸,龙啸云突然很认真地问:“兄弟,你有没有妹妹?”
  这问题也太突然,李寻欢从没想过。
  呆了一下,随口答:“表妹倒是有的。”
  龙啸云叹口气,有些不好意思,更多是惆怅:“可惜,不知道你那位表妹有没有许人……如果能有女孩子容貌像你,气质也像你,减去你的从容硬挺,再添上些婀娜,必定让天下男人都睡不着觉。本来我有点想说,如果你是女儿身,我一定娶你。恐怕没人敢把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当作女孩子吧?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唉,我只能盼你有个妹妹。”
  话刚说完,龙啸云已深觉不妥,顿时不安起来,赶快打个哈哈:“兄弟,江湖粗人不太懂礼节,如果玩笑开得不对,你千万莫要介意……”
  李寻欢没有生气。
  因为那一刻,他竟像被五雷轰顶,整个人痴了。
  
  * * * * * *
  
  听到这里,阿飞实在忍不住,插口道:“那时候,你多半并不是愿意把妹妹嫁给他,而是想自己嫁给他?或者,叹息造化弄人,自己不能是女儿身?”
  当然感觉得到,阿飞的情绪并不像语气般轻松,而是暗暗挟带着风雷。
  但真相已经说出口。
  如果阿飞恼怒认错了朋友,甚至从此瞧不起李寻欢这个人,觉得会对男人动情的家伙没资格做男人,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李寻欢苦笑摇头道:“倒也未必。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变成女儿身,当时,只是被我自己对一个男人的心动吓着了。”
  狠狠握拳让自己冷静下来,阿飞涩声:“那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表妹林诗音其实是你的未婚妻?你说龙啸云当年是条好汉子,那做事总不至于荒谬。他会求你把妹妹嫁给他,会不会求你把妻子让给他?”
  阿飞语气平缓,但这话问得非常严厉。
  确实,如果李寻欢当时真说出来了,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李寻欢苦笑:“不知为何,想到要告诉龙啸云,我其实有未婚妻,心里就不安。”
  当年,还年轻的李寻欢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告诉龙啸云自己即将成婚,对方是温柔美丽的表妹,而且对自己痴心一片。
  几经辗转,当然不可能再不明白自己的心思。
  但要把这些对阿飞说出口,却还是太吃力——面对阿飞澄澈的目光,说出自己内心最沉重的枷锁,简直面对上官金虹满贯杀机的眼睛困难得多。
  
  阿飞没法再看憔悴男人的眼睛。
  不忍心看他的无地自容。
  掉转头,阿飞柔声道:“对我来说,不管你当年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一个男人,我都不敢瞧不起你。所以,你根本不必觉得自己是罪人。”
  听见阿飞的话,手一抖,李寻欢差点把手里的酒洒出来。
  阿飞继续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谁都躲不过致命的一刀,所以很多人怕你。但你应该知道,更多的人佩服你,是因为你从来不肯认定谁是彻底的坏人,你总愿意等别人天性中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情愿自己受罪。”
  阿飞的意思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
  ——李寻欢的伟大,并不在于他之间能发出天下最快的飞刀,而是他懂得爱。
  ——即使这份爱会引来讪笑白眼,即使爱错了人,爱本身没有错。
  
  李寻欢心神震荡,又一阵狂烈的咳嗽袭来,他借机垂头,不敢再看阿飞的眼睛。
  这一刻,阿飞再不犹豫,也不再死死控制自己,而是冲到痛苦伏案的人身后,轻轻为他按摩背部。
  掌心的温暖骤然透到肌肤,李寻欢一惊,跳起身来。
  缓缓放下手,阿飞落寞地笑笑。
  两个人离得这么近,自然能看清楚阿飞眼底那一抹被排拒的受伤。
  李寻欢脸上妖异的嫣红瞬间退却,恢复了苍白。怔怔看着阿飞,很想解释一些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陋室顿时安静下来,只听得见外面顽童零星燃放的鞭炮声。
  甚至,像是可以听见阳光落地的声音。
  
                  〇三 李园
作者有话要说:私心窃喜,喜欢这种讲故事的缝隙阿飞一点一点逼近李寻欢的游戏……  如果你也曾不停说话超过六个时辰,那么你一定会感受到,讲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劳累且伤神的事。
  如果再加上思绪陷落在回忆里的起伏,那就更辛苦。
  看看墙角的一角日影,已经逐渐泛出温暖的昏黄,再抬头看看李寻欢苍白的面孔、眼角因疲惫而更明显的皱纹,阿飞道:“天色不早了,我出去买点吃的。”
  感受到他的体贴,李寻欢有些不好意思:“这里我是主人,该我去张罗才对……”
  话没说完,就被阿飞笑笑打断:“我去吧。你从小到大有人伺候,从来不会照顾自己。除了酒,好像你什么也不会买。早晨煮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这屋子里除了一点米,什么能吃的东西都没有。”
  李寻欢被两句像指责又像宠爱的话弄得愣了一下。
  待回过神来,阿飞已经出门。他慢慢走着,奇特的步伐,似乎觉得走路令他很疲惫,但有着奇异的方式,每一步全身都完全放松,就像是一种休息。不管走向热闹的市镇、覆雪的荒原,还是危险的敌人,阿飞的步伐总保持他自己的节奏。
  看着阿飞挺拔的背影,熟悉的暖意和深邃的忧伤同时涌上心头。
  呆望良久,李寻欢抬手背遮住唇,又低低咳嗽起来。
  
  正月里并不需要开馆授课。
  从正月初二开始,这两间简陋的小屋里,整个白天川流不息,都是领着孩子来拜送谢师礼的,简直门庭若市。
  学馆有了高中秀才的弟子,自然令父母们燃起无数希望。
  对李先生突然出现的这位远房表弟,大家也热情异常,纷纷赞叹“好齐整个人”。
  李寻欢不是不欢喜,却也多少有些无奈。歉意地看一眼默默向隅的阿飞,忙于应付川流不息的客人。
  阿飞看着满心希望、满脸感激的人们,虽然不插话,嘴角总带一丝欣慰的微笑。他只管自己默默进出,空手出门,带各种必需的东西回来。还常常守在角落,照管着铜盆里取暖的碳火,以及上面吊着的药罐子。
  
  白天热闹得没法说话,本来晚上很适合喝两杯,顺便接着聊聊。
  但连续几天,阿飞都弄了些奇异的药方,白天亲自守着熬好了,晚饭后就端一碗出来,亲自看着李寻欢喝下去。
  似乎大部分的药,总是忌酒的。
  所以咳嗽这么些年,李寻欢只喝酒,从来没有喝过药。
  看着阿飞端着的药碗,胸口热热地堵着,李寻欢已经什么说不出来。
  他当然什么也不问,微笑着接过,毫不犹豫喝下去,然后,倒头就睡——很明显,这方子里加了安神的药,助眠的效果好极了。
  这么调养了五六天,李寻欢的脸色明显不那么苍白了,整个人的神采似乎又亮了些。
  多少有些诧异,阿飞到哪里弄来这么灵验异常的方子。
  但是李寻欢并没有问。
  他深信,如果阿飞想告诉他,自然会开口说,根本不必问;如果有某些原因,阿飞不方便或者不愿意说,又何必追问,让别人尴尬呢?
  一个人能替别人着想,才会让朋友觉得舒服。
  
  这天是年初七。
  晚饭是阿飞做的,菜色简单,味道却很好。
  阿飞似乎很有天赋,各种天赋。
  他在荒原中拿起剑的时候,无师自通,便拥有杀人的灵犀;到了做饭的时候,动作似乎天生娴熟流畅,菜色也充满灵气。
  晚饭后,按这些天的习惯,李寻欢等着看见一大碗浓浓的汤药。
  等看见阿飞端过来的是一小罐陈年黄酒,和两个青花小瓷碗,才突然想起来,天亮阿飞就出去了,下午带了些狍子、獾回来,没时间熬药。
  微笑着端起酒碗,李寻欢满足地叹口气:“酒总是比药好喝得多。”
  阿飞淡淡地:“你不喜欢喝药,为什么不说?”
  李寻欢愣一下:“明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说什么呢?”
  阿飞深深看进他眼睛里:“如果不顾你喜欢什么、需要什么,我只用自己的方式做很多事情,然后说是为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明明是醇香的酒,突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过了片刻,李寻欢苦笑:“我当然会感激……”
  阿飞用他特有的固执盯着李寻欢,继续道:“感激是另一回事。我是问,罔顾你的喜欢,一心对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他的神情认真得可怕。
  不敢敷衍这么认真态度问出口的问题,李寻欢低头斟酌一下,叹息:“心怀感激是一定的,但未必开心。”
  阿飞似乎就是要逼李寻欢亲口把话说出来,不依不饶追问:“为什么?”
  不忍心拂逆阿飞的意思,多少有些不情愿,李寻欢还是按他的意思回答:“因为你觉得对我好的方式,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比如说,喝药的时候我会感激你,但如果你给我酒,我会更开心些。”
  阿飞的眼睛里有某种闪亮的东西,继续问道:“原来你是明白这个道理的。那么,当年你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时候,你这么伟大,为朋友送出了未婚妻,送出了祖传的家业,甚至搭上了你的名声,从名门公子沦落为江湖浪子。你有没有替龙啸云想过,他知道了你为他做的事以后,会觉得感激,还是开心?”
  李寻欢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苦苦捂住嘴,就像是要堵住这种时候往往会爆发的咳嗽,但是,并没有咳起来。
  有些不习惯地放下手,李寻欢苦笑:“多谢你,终于当面问出了口。其实这十七年来,同样的问题,我问了自己几万遍。”
  阿飞语气依然很平静,问的话却犀利极了:“相信你不至于太笨,搭上全部身家性命来酬报知己,还扔给对方一个沉重的包袱——这恩太重,害龙啸云一辈子直不起腰来。当年你为什么干那么傻的事?”
  李寻欢的眼睛里涌起浓重的悲哀。
  宿命的悲哀。
  他并不是不知道,当年那个越琢磨越会觉得很白痴的选择,令三个人都痛苦不堪,差一点就终身遗恨。
  但如果有机会重来一遍,也许他还是会那么做。
  人生最深重的悲哀不是做错事,而是你明知道错,还是别无选择。
  不得不如此。
  
  对着青花瓷碗沉吟片刻,李寻欢淡淡道:“也许,你就是要听我说清楚为什么?”
  阿飞眼中全是了然,和安慰。
  仔细打量李寻欢的面容气色,才认真地点头:“现在你身子调养得好些了,应该有力气回想当年。”
  确实,回忆是一件非常令人疲倦的事。
  端着酒碗沉思良久,李寻欢突然仰起头,一口气把一碗酒喝光。
  喝得很急,还是没有咳。
  心中暗暗赞叹药性的神奇,却没有说出来。
  偏头想了想,轻叹:“十七年前的今天,也是正月初七。我要赶去口外,表妹特别做了一桌很精致的酒菜,摆在她自己住的小院中。白雪红梅,景色幽静,她陪我饮酒赏雪。”
  “诗音是我舅父的女儿。双方老人在的时候,我们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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