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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前世的五百次回眸-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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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我也学着大部分中国人的样,在家门口的菜地里种起了辣椒。我种的当然不是泰国辣椒,也不是韩国的或别的什么国家的辣椒,我种的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辣椒,地地道道的湖南辣椒。每一顿饭,当我从家门口摘下那一串串的辣椒的时候,我也摘回了一串串思念,一串串由辣椒连结起来的浓浓的乡愁……
与博尔赫斯聊天
聂茂
博尔赫斯来到奥克兰的时候,谁都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任何人。他静静地坐在市政府大楼旁的一处台阶上,手里抓着一把石骨,漫不经心地把玩着。
没有人知道,他就是那只鼎鼎有名的黄金的老虎!
博尔赫斯旁边有一个老人在弹钢琴。
这老人是一个瞎子,他弹的钢琴是两百多年前的那种旧式钢琴。钢琴的键盘都是木头做的,弹出的声音比时下流行的钢琴声要低沉、单调得多。
那钢琴被在一辆陈旧不堪的马车上。老人坐的凳子也是木头做成的圆面凳。他坐在凳上,也坐在车上,他一弹,屁股一颤一颤的,我老担心他会把钢琴弹散了架。
过往的行人就偶尔扔几块钢崩儿给老人脚下的木盆里。
但扔钱的声音往往被钢琴本身的声音淹没。
我不认识这个老人,但我认识博尔赫斯。
我说,嘿,博尔赫斯先生,你怎么从阿根廷跑到新西兰来了?
博尔赫斯笑道,你是谁呀。连我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居然还有人能认得我?
我说,我是谁这并不重要,就像你经常强调的那样,无论是谁,有一天都得面对泥土,面对自己的一堆白骨。
博尔赫斯说,我讲过这样的话吗?真奇怪,我自己怎么没有一点印象呢?
我说,你的著作多如牛毛,你哪能记得如此多的东西?告诉我,你来新西兰多久了?你每天都来这里听这个盲人弹钢琴吗?
博尔赫斯说,我忘记来这儿多久了。我去了许多许多地方,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早在我去冰岛之前,我的视力就开始下降。后来去了曼哈顿。这个城市将我的眼睛弄瞎了。不过,我也不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对了,你提到这个弹钢琴的人,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艺术家。我一听他的琴声就看到了自己的童年,妙不可言。你知道吗,我从他的钢琴声中感受到了一些诗歌的片断,很好的诗歌,简单,质朴,没有一丝感伤的色彩。
我说,诗歌是什么东西?
博尔赫斯说,诗歌应当是匿名之作。我读过一些最古老的诗歌或故事,比方说《一千零一夜》,包括中国的《诗经》。这些诗歌都很伟大,可是你不知道是谁写出来的。诗人们向人们提供的应该是诗歌本身,而不是诗人这个响亮的名头。因为你的名头再响,在时间巨大的钟声里,那声音也是小得可怜,小得几乎听不见。如果你在乎这些,你就不可能写出好诗来。
我说,你的说教味太重了。
博尔赫斯说,嗯,你提醒得有道理。我总是犯这个老毛病。好吧,我们不谈这些吧。我们再来谈这个弹钢琴的老人。在这个闹哄哄的世界,他不急不躁,沉迷于自己的梦境。你不觉得他才是真正的诗人吗?
我说,至少你不会比他差吧?你写了那么多书,你不为自己感到骄傲吗?
博尔赫斯说,真是浪得虚名。我为此感到很难过。我想人们一定对我产生某种误解了。我无法排除人们由来已久的误解,我也不会大声直嚷人们加在我头上的名衔,尽管我真想这么做,但是我不敢。因为要是我这么做了,人们一定会说我装崇高。我很讨厌自己成为别人饭后的谈资或被评论家引用的对象。有一件事你可能不信,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我掌管着一个很大的图书馆,甚至可以说,这个图书馆在阿根廷是最有名气的。可是这里面没有我一本书,因为我不允许我的所谓的“著作”在这个图书馆占上一席之地。一想到我的书要与维吉尔或史蒂文森并肩而立,我就觉得羞愧难当。
我说,你太谦虚了。
博尔赫斯说,真难受,我最怕听这句话了,可它从你的嘴里不经意就说了出来。说真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乐意让别人加工、重写我的一行诗或一篇小说,以便让它们流传下去;我希望我个人的名字会被忘掉,正如在适当的时候会是这样。对于一位作者来讲,最好是他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语言的一部分,因为语言将使用下去而书籍会遗忘。也许每一个时代都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书,只是改变或加入一些细节而已。
我说,这个弹钢琴的老人弹奏的仍然是他父亲曾经弹过的曲子。
博尔赫斯说,至少他使用的钢琴和座凳是他父亲或祖父的遗物,但是,他坐的姿态和弹奏的指法一定与他的前辈不同。也就是说,他增加了一些细节,将切分音和滑音更好地交织起来,让人感觉到时间是一天天地流过来的,而过去的私刑一天都已经干涸,这干涸的过程就是这个老人变成音符的过程,也就是这个老人赖以活着的生命的过程。
这时,我看到一个时髦女子将一大叠纸币轻轻地放到老人的木盆里。放完,就低着头,匆匆走了。
我说,真不敢相信,一个时髦女子将一大叠纸放到这个老人的木盆里,她居然连头都不抬就匆匆走了。
博尔赫斯说,这有什么不对吗?
我说,那个女子给了那么多钱,她完全有理由让老人专门给她弹奏一曲嘛。
博尔赫斯说,你以为这个老人在这里弹钢琴是为了钱?你以为那女子给了钱就因此获得某种特权?错了,你不给他一分钱,只要给他弹奏钢琴的自由,只要让他自己沉浸于古老得发黑的梦中,只要人们少打扰他一下,他就足够了。至于那个女子,也许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富商主妇,可她一定同时是一个真正的艺术爱好者。当沉甸甸的钱和轻飘飘的音乐摆在一起时,音乐的重量总是让有钱人难以承受!
我说,可老人毕竟是用这个木盆来装钱的。
博尔赫斯说,你不觉得它更像一个寓言、一种象征或一首沉默的诗歌?当落日的余晖照在城市的上空,当烧烤的梦在苍老的弹奏下升起又落下,一个盛着几枚硬币或几张纸币的木盆,它不会发出求助的声音,但它传出了艺术的尖锐。你敢说,它不会让这个城市感到疼痛吗?
母亲,让我陪你慢慢变老
卫宣利
从小,她对母亲就是有距离的。母亲不漂亮不温柔,嗓门粗大,身材肥胖。而她,偏偏遗传了母亲的这些缺点,从小学一年级起,她便是班上最胖的女生。母亲又懒得给她扎小辫,硬是把她一头乌黑的发剪成了短短的娃娃头。有一次上完体育课,她满头大汗跑去上厕所,结果把厕所里的女生吓得集体尖叫——她们把她当成了男生。
这样屈辱的记忆,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害怕学校的体检,因为每次一踩上体重磅,旁边的老师和同学便一惊一乍地惊呼:呀,65公斤!她也害怕体育课,跑步她总是最后一名,仰卧起坐,别人一分钟50个,她躺在床垫上,咬紧牙关,憋得满脸通红,仍然坐不起来。
这样的事情经过一次,她对母亲的怨恨就加深一层。如果母亲漂亮一些,自己也不会这么丑吧?如果母亲细致讲究一些,自己也不会如此粗糙笨拙惹人耻笑吧?
她从来不肯和母亲一起上街,一个胖妇人,后面跟着一个胖女孩儿,企鹅一样一摇一摆地从街上走过,这样的场景,想想都让她心里憋得慌。可是那一天,母亲非要拉她上街,她死抠着门缝不肯挪步,逼急了,大叫一声:“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你这么难看,我怎么会是你的女儿?”
母亲呆了半晌,然后,那肥胖的穿着廉价印花汗衫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嘴角颤了几颤,巴掌高高地扬了起来,终于又缓缓放下。母亲没有像平时那样泼妇一样地把她的祖孙三代统统扯出来骂一遍,她晃着肥胖的身体,一步一步走出去,背影有些悲怆。
后来,父亲告诉她,其实那天,母亲是想给她做裙子的,那件缀着百合花的棉布长裙,班上的晨晨也有一条,她羡慕的目光逃不过母亲的眼睛。母亲买了同样的布,又找了街上最巧的裁缝,只是想让她跟着去量一下尺寸。
她并无半点感激,愈发在心里愤恨:如果不是长得和你一样胖,何苦费这么大的周折?
她没见过那样笨拙的女人,切菜会切破手指,毛衣织了拆拆了织,从没见她织成过一件成品。到菜市场买肉,也要父亲跟着才能买,因为她辩不出什么样的肉是新鲜的。怕麻烦,做菜总是老三篇,让人吃得腻味。她很奇怪,俊朗潇洒气度不凡的父亲,何以选了粗糙邋遢的母亲做妻?而且,对母亲的那些缺点,父亲总是视而不见,包括她的坏脾气,她的任性,她的蛮不讲理,父亲也总是笑着,全盘接受。
父亲对母亲的宽容和宠爱,常常让她觉得嫉妒。她觉得那份原本属于她的宠爱和心疼,都被母亲抢了去。
她长得越来越像父亲,15岁,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叛逆期的她,开始明里暗里和母亲作对。书包里总有男生偷偷放进去的纸条,放了学她不回家,待母亲辗转找到她时,她正和一帮男生在乌烟瘴气的游戏厅玩得天昏地暗。看到她胖胖的身影进来,她故意从一个男生的嘴里夺过一支烟,吸得“滋滋”作响。
母亲劈手夺过她的烟,扔在地上,用脚狠狠一拧,骂一声:“不成器的东西!”一个嘴巴抽过去,结结实实地落在她粉嫩的脸上。旁边的男生“哗”地一下全散了,她只觉得一张脸火烧火燎地疼,泪水一下子便涌了出来。她捂着脸,歇斯底里地喊:“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究竟是不是我亲妈?”
母亲明显地怔了一下,却不由分说,强行将她带回家。一路上,两个人都不说话,她不断地挣扎,想从她的手里挣脱出来。母亲的手像一把钳子,牢牢地拽着她,终究挣脱不得。她忽然觉得十分悲哀,心想落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她这辈子算是完了。
那以后,学校里的男生再也不敢打她的主意。她也终于安下心来,一鼓作气,考到了千里之外的外地读大学。
她只想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
独自在那个繁华的都市,不是不想家。乡愁泛起时,她脑海中回忆最多的,竟然是母亲肥胖的身体,是母亲为她织的蹩脚的毛衣,是那些重复的并不可口的饭菜,以及母亲对她粗声恶气的怒吼。她想,有一天她要是做了母亲,那时候,她一定要做个温柔慈爱的母亲,决不会像她那样粗俗。
整个大学期间,她没回过一次家。只是,隔三岔五的,总能收到父亲寄来的包裹。有时候是一双线拖鞋,有时候是一包炒得焦黑的瓜子,也有时候,是几根香腻的熏肠。她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出自笨拙的母亲之手,也只有她,才有本事把好好的东西糟蹋得面目全非。可是为什么,每次拿到那些东西的时候,她的心会特别地安然和踏实?
大学毕业那年,就业形式非常严峻,她的专业又是冷门,工作很不好找。她不愿意回家,便开始四处飘,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深圳。偶尔打电话回去,父亲说,如果过得不好,就回来吧。她听得到电话那端有母亲的声音:“女孩子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做着多好,总是这么不听话,真是白养了她……”
她的倔劲儿便上来了,不混出个模样,她断然是不肯回去的,她怎么能在母亲面前认输?
并没有真的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不久后她便恋爱了,对方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他的每一个字都让她痴迷沉醉。她迅速地结了婚,跟着他,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全职主妇。在他疯狂写作的时候,为他洗衣做饭,细致体贴地照顾他的生活。
她自觉比母亲聪慧精致,把一个家整得温馨浪漫,她还能做很多花样翻新的菜,把作家侍候得神仙一样。她想,这样才叫真正的女人呢。
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两年,在她为作家打了3次胎之后,作家终于厌倦了,要去寻找新的激情和方向。她就像一块用旧的抹布,被毫不留情地丢弃一旁。
母亲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辗转找到她时,她正病着,发高烧,不停地说胡话,身边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母亲看着她憔悴的面容,落下泪来:“傻孩子,这么不爱惜自己,不知道爹妈心里多疼……”母亲的手轻轻抚在她的额头,温热亲切的气息一下子袭上来,她转过头,把脸埋在被子里,安然地闭上眼睛,泪水汹涌地淹没了一颗倔强的心。
她整整在床上躺了10天,她不知道年迈的母亲,怎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迅速地熟悉一切。每天母亲出去的时候,她便闭着眼睛,想像着母亲胖胖的身影,在如水的车流间笨拙迟疑地穿越马路,用人家听不懂的方言,一遍遍地解释要女儿喜欢吃的菜,再提着东西,一步步走向女儿床头。
母亲做菜的水平并没有见长,红烧排骨做出来是黑色的,鲫鱼豆腐汤炖出来淡得无味,可是她第一次觉得,母亲做的菜是这样绵长鲜香、回味无穷。
母亲说,还是回去吧,在家里也好照顾你。是那么熟悉的语气,一如她小时候赌气离家出走,最后被母亲从村头的柳树后找出来,用她温暖的手,牵着她的小手,往家走。
她搬回来和父母一起生活,新工作是给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每天晚上都要熬到很晚。母亲和她睡在一间房里,有一天深夜她正工作,突然听到母亲在哭:“小研,小研……”她走到母亲的床前,看见母亲闭着眼睛,泪水一股股从眼角淌出来,怎么都擦不尽。
有人给她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医生,有短暂婚龄。有一天她从外面回来,正要推门进去,却听见母亲在房间里和人说话:“小研她经历太多情感的波折坎坷,她结婚又离婚,这些年没有过顺心如意的日子,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她在门外听着,泪水成串地往下跌。
父亲去世的时候,把母亲的手放在她的手里。父亲声音颤抖着说,你一直问我她究竟是不是你亲妈,现在我告诉你:她的确不是你亲妈。你妈出车祸死的时候,你还不足一岁,她是为了照顾你才来咱们这个家的。这些年,为了给你一份完整的爱,她倾力维护着这个秘密,甚至没有要自己的孩子……她人是粗糙笨拙了些,可她有一颗温柔细腻的心哪……
她雕塑一般呆住了,不,不是这样的,这些年来,她所给予她的,已经远远超过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疼爱与呵护,她早已不再怀疑自己的身世。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的粗糙,她的笨拙,她的坏脾气,都被浓厚的爱冲散了。她只是一个母亲,一个深深疼爱着自己的母亲。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母亲的脸,想说什么,喉咙却哽住了。只是慢慢上前,抱住这个又老又胖的女人,把头伏在她的肩上。这是这么多年来她们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么近的距离,甚至能听得见彼此温暖的心跳。
她用一个拥抱向父亲承诺,她会爱她的母亲,会陪着她一起,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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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不离不弃
卫宣利
她是在姑姑身边长大的。
她5岁那年,母亲有了外遇。父母断断续续打了一年的仗,在她6岁那年,他们离了婚,她判给了父亲。离婚后母亲很快便再婚了。一年后,父亲也要到外地打工,便把她送到姑姑身边。姑姑是个老姑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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