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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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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赵曦明曰:“陆机挽歌诗三首,不全为死人自叹之言,唯中一首云:‘广宵何寥廓,大暮安可晨?人往有反岁,我行无归年!’乃自叹之辞。”器案:挽歌诗见文选卷二十八。缪袭挽歌云:“造化虽神明,安能复存我云云。”陶潜挽歌辞云:“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云云。”又云:“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云云。”又云:“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云云。”并为死人自叹之言,固不止一陆平原也。
〔六〕案:唐书艺文志丁部着录诗格、诗式,自元兢以下凡七家。据此,则诗格、诗式,虽自唐人始撰辑成书,而其说则六朝固已发之矣。
〔七〕宋本及余师录“本意”作“大意”。郝懿行曰:“陶渊明自作挽歌,乃愈见其旷达,然故是变格尔。”
凡诗人之作,刺箴美颂,各有源流,未尝混杂,善恶同篇也。陆机为齐讴篇〔一〕,前叙山川物产风教之盛,后章忽鄙山川之情〔二〕,殊〔三〕失厥体。其为吴趋行〔四〕,何不陈子光、夫差乎〔五〕?京洛行
〔六〕,胡不述赧王、灵帝乎〔七〕?
〔一〕沈揆曰:“乐府(卷六十四):‘陆机齐讴行,备言齐地之美,亦欲使人推分直进,不可妄有所营也。’”器案:文选齐讴行张铣注:“此为齐人讴歌国风也,其终篇亦欲使人推分直进,不可苟有所营。”
〔二〕赵曦明曰:“非也。案本诗‘惟师’以下,刺景公据形胜之地,不能修尚父、桓公之业,而但知恋牛山之乐,思及古而无死也。”器案:齐讴行云:“鄙哉牛山叹,未及至人情。”此鄙景公耳,非鄙山川也。齐景公登牛山,悲去其国而死,见韩诗外传卷十、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及外篇、列子力命篇及御览四二八引新序。
〔三〕“殊”原作“疏”,傅本、朱本及余师录作“殊”,义较胜,今据改正。
〔四〕沈揆曰:“乐府云:‘崔豹古今注曰:“吴趋行,吴人以歌其地。”陆机吴趋行曰:“听我歌吴趋。”趋,步也。’一本作‘吴越行’者,非。”器案:文选吴趋行刘良注:“此曲,吴人歌其土风也。”
〔五〕赵曦明曰:“非也。吴趋乃平原桑梓之邦,以释回增美为体,何为而陈子光、夫差乎?”
〔六〕案:乐府诗集卷三十九煌煌京洛行,录魏文帝以下四首,无陆机之作,盖在宋时已亡之矣。
〔七〕罗本、傅本、颜本、何本、朱本及余师录“胡”作“何”,程本及胡本误作“祠”。赵曦明曰:“非也。京洛为天子之居,当以可法可戒为体,何为而述赧王、灵帝乎?”
自古宏才博学,用事误者有矣;百家杂说,或有不同,书傥湮灭,后人不见,故未敢轻议之。今指知决纰缪者〔一〕,略举一两端以为诫〔二〕。诗云:“有鷕雉鸣〔三〕。”又曰〔四〕:“雉鸣求其牡。”毛传亦曰:“鷕,雌雉声。”又云:“雉之朝雊,尚求其雌。〔五〕”郑玄注月令亦云:“雊,雄雉鸣〔六〕。”潘岳赋〔七〕曰:“雉鷕鷕以朝雊〔八〕。”是则混杂其雄雌矣〔九〕。诗云:“孔怀兄弟〔一0〕。”孔,甚也;怀,思也,言甚可思也。陆机与长沙顾母书〔一一〕,述从祖弟士璜死〔一二〕,乃言:“痛心拔脑〔一三〕,有如孔怀。”心既痛矣,即为甚思,何故方言有如也〔一四〕?观其此意,当谓亲兄弟为孔怀〔一五〕。诗云:“父母孔迩〔一六〕。”而呼二亲为孔迩,于义通乎?异物志〔一七〕云:“拥剑状如蟹〔一八〕,但一螯偏大尔〔一九〕。”何逊〔二0〕诗云:“跃鱼如拥剑〔二一〕。”是不分鱼蟹也。汉书:“御史府中列柏树,常有野鸟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朝夕鸟〔二二〕。”而文士往往误作乌鸢用之〔二三〕。抱朴子说项曼都诈称得仙〔二四〕,自云:“仙人以流霞一杯与我饮之,辄不饥渴〔二五〕。”而简文诗云:“霞流抱朴碗〔二六〕。”亦犹郭象以惠施之辨为庄周言也〔二七〕。后汉书:“囚司徒崔烈以锒铛锁〔二八〕。”锒铛,大锁也;世间多误作金银字〔二九〕。武烈太子〔三0〕亦是数千卷学士,尝作诗云:“银锁三公脚,刀撞仆射头〔三一〕。”为俗所误〔三二〕。
〔一〕卢文弨曰:“礼记大传:‘五者,一物纰缪。’注:‘纰,犹错也。’释文:‘纰,匹弥切。缪,本或作谬。’”
〔二〕宋本、鲍本及余师录引句末有“云”字。
〔三〕此及下句引诗,见邶风匏有苦叶。卢文弨曰:“鷕,说文以水切,今读户小切。”
〔四〕又曰,抱经堂本作“又云”,宋本及各本都作“又曰”,今从之。
〔五〕见诗小雅小弁。
〔六〕见礼记月令季冬之月。郝懿行曰:“郑注月令,今本无‘雄’字,而云:‘雊,雉鸣也。’说文亦云:‘雊,雄雉鸣。’疑颜氏所见古本有‘雄’字,而今本脱之欤?”
〔七〕赵曦明曰:“岳有射雉赋。”
〔八〕朱本注云:“雊,音垢,雌雄鸣也。”此朱轼臆说,不可从。
〔九〕赵曦明曰:“徐爰注此赋云:‘延年以潘为误用。案:诗“有鷕雉鸣”,则云“求牡”,及其“朝雊”,则云“求雌”,今云“鷕鷕朝雊”者,互文以举,雄雌皆鸣也。’案:徐说甚是,古人行文,多有似此者。”段玉裁曰:“徐子玉与延年皆宋人也,黄门年代在后,其所作家训,当是袭延年说耳。”
〔一0〕赵曦明曰:“诗小雅常棣作‘兄弟孔怀’。”
〔一一〕赵曦明曰:“通典:‘秦长沙郡,汉为国,后汉复为郡,晋因之。’”
〔一二〕器案:御览六九五引陆机与长沙夫人书:“士璜亡,恨一襦少,便以机新襦衣与之。”当即一书。
〔一三〕宋本、罗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脑”作“恼”,傅本、抱经堂本及余师录作“脑”,今从之。
〔一四〕“方”字,各本俱脱,宋本、鲍本及余师录有,今据补正。
〔一五〕器案:魏志管辂传:“辰叙曰:‘辰不以闇浅,得因孔怀之亲,数与辂有所谘论。’”通鉴一三六:“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思云云。’”胡注:“二王于文成帝为兄弟,诗曰:‘兄弟孔怀。’”文馆词林六九一隋文帝答蜀王敕书:“嫉妒于弟,无恶不为,灭孔怀之情也。”则以兄弟为孔怀,自三国迄北隋,犹然相同也。孙能传剡溪漫笔一曰:“诗文用歇后语,亦是一疵,东京、魏、晋以来多有之。崔骃云:‘非不欲室也,恶登墙而搂处。’崔琰云:‘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傅亮云:‘照邻殆庶。’王融云:‘风舞之情咸荡。’皆载在文选,不以为嫌,绝不可以为法。陶渊明诗:‘再喜见友于。’梁武帝戏刘溉:‘文章假手。’孙荩曰:‘得无贻厥之力乎?’后学相承,遂谓兄弟为友于,子孙为贻厥,少陵诗:‘山鸟幽花皆友于。’昌黎诗:‘岂谓贻厥无基址。’颜鲁公郭汾阳家庙碑:‘友于着睦,贻厥有光。’皆未免俗。若尔,则率土之滨莫非王,何以云倒绷孩儿也。”案:孙氏言歇后语之疵,独未及孔怀,此亦其邻类也。
〔一六〕见诗周南汝坟。
〔一七〕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异物志一卷,汉议郎杨孚撰。’”
〔一八〕古今注中鱼虫第五:“■●,小蟹也,生海边,食土,一名长卿。其有一螯偏大,谓之拥剑。亦名执火,以其螯赤,故谓执火也。”
〔一九〕北户录一崔龟图注引“(上敖下骨)”作为“螯”。朱本注云:“(上敖下骨),音敖,蟹大足,螯同。”
〔二0〕赵曦明曰:“梁书文学传:‘何逊,字仲言,东海郯人。八岁能赋诗文章,与刘孝绰并见重当世。’”
〔二一〕案:何渡连圻二首作“鱼游若拥剑,猿挂似悬瓜”。
〔二二〕见汉书朱博传。
〔二三〕宋祁曰:“浙本亦作‘鸟’。余谓‘鸟’字当作‘乌’字。”缃素杂记八:“余案:白氏六帖与李济翁资暇集,其余简编所载,及人所引用,皆以为乌鸢,而独家训以为不然,何哉?余所未谕。”(永乐大典二三四五用此文,失记出处。)方以智通雅二四曰:“今称御史为乌台,以朱博传‘御史府中列柏木,常有野乌数千’也。于文定泥颜氏家训,以为‘鸟’误作‘乌’。智案:唐、宋来皆用乌府,考汉书原作‘乌’字,或颜氏别见一本耶?”卢文弨曰:“此见朱博传,本皆作‘乌’,宋祁因颜此言,谓当作‘鸟’。”周寿昌曰:“颜氏当日所见汉书,或传钞偶误,宋氏取此孤证,欲改古书,未可信也。考御史府称乌署,见唐制书;乌府、乌台,见白六帖;唐张良器有乌台赋云:‘门凌晨而豸出,树夕阳而乌来。’正用此事。是唐以来,汉书皆作‘乌’,益可证。”
〔二四〕刘盼遂曰:“案:葛说又本王充论衡道虚篇。”
〔二五〕卢文弨曰:“见袪惑篇。”
〔二六〕今本简文集无此诗。刘盼遂曰:“案抱朴子袪惑篇之说,又本之王充论衡道虚篇。道虚篇云:‘河东蒲阪项曼都好道,学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家。问其状,曰:“去时不能自知,忽见若卧形,有仙人数人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见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东西。居月之旁,其寒凄怆,口饥欲食,仙人辄饮我以流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饥。不知去几何年月,不知以何为过,忽然若卧,复下至此。”河东号之曰斥仙。’此正为抱朴子所本。简文诗云:‘霞流抱朴碗。’亦可云‘霞流王充碗’乎?宜其为颜氏之所讥也。”
〔二七〕赵曦明曰:“案:庄子天下篇,目‘惠施多方’而下,因述施之言而辨正之。郭象注云:‘昔吾未览庄子,尝闻论者争夫尺捶、连环之意,而皆云庄生之言。案:此篇较评诸子,至于此章,则曰其道舛驳,其言不中,乃知道听涂说之伤实也。’则郭注本分明,颜氏讥之,误也。”
〔二八〕锒铛,宋本原注:“上音狼,下音当。”赵曦明曰:“后汉书崔骃传:‘孙寔,从弟烈,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献帝时,子钧与袁绍俱起兵山东,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狱,锢之锒铛铁锁。卓既诛,拜城门校尉。’”能改斋漫录七:“韩子苍夏夜广寿寺偶书云:‘城郭初鸣定夜钟,苾刍过尽法堂空。移床独向西南角,卧看琅珰动晚风。’案:颜氏家训云云,颜所引锒铛字皆从金,子苍所用字皆从玉,仍以锒铛为铃铎,而非锁也。子苍博极群书,恐当别有所本,洪龟父亦云:‘琅珰鸣佛屋。’”器案:汉书王莽传下:“以铁锁琅当其颈。”师古曰:“琅当,长锁也。”字正从玉。至谓铃铎为琅珰,当由“三郎郎当”而来耳。
〔二九〕困学纪闻八引董彦远除正字启:“锁定银铛之名,车改金根之目。”上句即此文所申斥之流比。何焯曰:“金银借对,谓定银为锒也。”
〔三0〕卢文弨曰:“南史忠壮世子方等传:‘字实相,元帝长子。少聪敏,有俊才,南讨军败溺死,谥忠壮,元帝即位,改谥武烈世子。’”
〔三一〕萧方等无集传世。案北齐书王纮传:“帝使燕子献反缚纮,长广王捉头,帝手刃将下,纮曰:‘杨遵彦、崔季舒,逃走避难,位至仆射尚书;冒死效命之士,反见屠戮,旷古未有此事。’帝投刃于地,曰:‘王师罗不得杀。’遂舍之。”岂方等亦用近事耶?疑不能明也。
〔三二〕能改斋漫录此句作“盖误也”。
文章地理,必须惬当。梁简文〔一〕雁门太守行
〔二〕乃云:“鹅军攻日逐〔三〕,燕骑荡康居〔四〕,大宛归善马
〔五〕,小月送降书〔六〕。”萧子晖〔七〕陇头水〔八〕云:“天寒陇水急,散漫俱分泻,北注徂黄龙〔九〕,东流会白马〔一0〕。”此亦明珠之颣〔一一〕,美玉之瑕,宜慎之。
〔一〕赵曦明曰:“梁书简文帝纪:‘讳纲,字世缵,小字六通,高祖第三子。大宝二年,侯景使王伟等弒之。帝雅好题诗,其序云:“余七岁有诗癖,长而不倦;然伤于轻艳,当时号曰宫体。”’”案:隋书经籍志:“梁简文帝集八十五卷,陆罩撰幷录。”周书萧大圜传:“简文集九十卷。”又案:简文前已数见,不应在此始出注,兹仍沿赵、卢之失,率尔识之。
〔二〕赵曦明曰:“汉书匈奴传:‘赵武灵王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置云中、雁门、代郡。’汉书地理志:‘雁门郡,秦置,属幷州。’”
〔三〕赵曦明曰:“左氏昭二十一年传:‘宋公子城与华氏战于赭丘,郑翩愿为鹳,其御愿为鹅。’汉书匈奴传:‘狐鹿孤单于立,以左大将为左贤王,数年病死。其子先贤掸不得代,更以为日逐王。日逐王者,贱于左贤王。’”案:左传杜注:“鹳、鹅,皆阵名。”
〔四〕赵曦明曰:“战国燕策:‘苏秦说燕文侯曰:“燕军七百乘,骑六千匹。”’汉书西域传:‘康居国与大月氏同俗,东羁事匈奴。’”
〔五〕赵曦明曰:“汉书西域传:‘大宛国治贵城山,多善马,马汗血。武帝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善马,不肯与,汉使妄言,宛遂攻杀汉使。于是天子遣贰师将军伐宛,宛人斩其王毋寡首,献马三千匹。宛王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
〔六〕赵曦明曰:“汉书西域传:‘大月氏为单于攻破,乃远去。不能去者,保南山羌,号小月氏。共■汉使者有五侯,皆属大月氏。’”卢文弨曰:“氏音支。与翕同。此殆言燕、宋之军,其与此诸国皆不相及也。”器案:此乃梁褚翔诗,非简文诗也。梁简文从军行云:“先平小月阵,却灭大宛城,善马还长乐,黄金付水衡。”见乐府诗集卷三十二,此盖相涉而误。又乐府诗集卷三十九载褚翔雁门太守行云:“戎军攻日逐,燕骑荡康居,大宛归善马,小月送降书。”
〔七〕赵曦明曰:“梁书萧子恪传:‘弟子晖,字景光。少涉书史,亦有文才。’”案隋书经籍志:“梁萧子晖集九卷。”
〔八〕赵曦明曰:“后汉郡国志:‘汉阳郡陇县,州刺史治,有大阪,名陇坻。’注:‘三秦记:“其阪九回,不知高几许,欲上者七日乃越。高处可容百余家,清水四注下。”郭仲产秦州记曰:“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故歌曰:陇头流水,分离四下。念我行役,飘然旷野。登高远望,涕零双堕。”’”
〔九〕赵曦明曰:“宋书朱修之传:‘鲜卑冯宏称燕王,治黄龙城。’”
〔一0〕赵曦明曰:“汉书西南夷传:‘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十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卢文弨曰:“案:陇在西北,黄龙在北,白马在西南,地皆隔远,水焉得相及。”器案:此及雁门太守行所侈陈之地理,皆以夸张手法出之,颜氏以为文章瑕颣,未当。又案:史记荆燕世家:“汉四年,使刘贾将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正义:“括地志云:‘黎阳,一名白马津,在滑州白马县北三十里。’”则此处白马,正当以白马津释之,始与“东流”义会,不必远摭西南之白马氐以实之,且白马氐何得言“东流会”也。
〔一一〕赵曦明曰:“淮南子泛论训:‘夏后氏之璜,不能无考;明月之珠,不能无颣。’”卢文弨曰:“考,瑕衅也。颣,若丝之结颣也,卢对切。”
王籍〔一〕入若耶溪诗云:“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江南以为文外断绝〔二〕,物无异议。简文吟咏,不能忘之,孝元讽味,〔三〕以为不可复得,至怀旧志载于籍传。范阳卢询祖〔四〕,邺下才俊,乃言:“此不成语,何事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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