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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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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利用学校给她的便利发奋求学。音乐语文两科她本来精通,因此很快的得到了当时上流小姐必须具备的知识。她不断的练琴;有一天,别的学生都出去了,单留她一个人在学校里。有人听见她弹琴,那技巧非常高明。智慧女神因此得了个聪明的主意。她叫夏泼小姐教低班学生弹琴,借此可以省掉一个音乐教员。
  女孩子一口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反抗,把威风凛凛的女校长吓了一跳。利蓓加不客气的回答道:“我的责任是给小孩儿说法文,不是教她们音乐给你省钱的。给我钱,我就教。”
  智慧女神只能让步,当然从那天起就嫌了她。她说:“三十五年来,从来没有人敢在我自己的学校里违抗我的命令,”(她这话说得并不过分)——“我这真是在胸口养了一条毒蛇。”
  夏泼小姐答道:“毒蛇!真是胡说八道!”老太太大出意外,几乎晕过去。夏泼小姐接下去说道:“我有用,你才收留我。咱们两个之间谈不到感恩不感恩的话。我恨这地方,我愿意走。我在这儿,只做我份内的事,其余什么都不干。”
  老太太问她明白不明白对她说话的不是别人,是平克顿小姐。这话毫无效力,利蓓加冲着她的脸笑起来。她笑得又恶毒又尖酸,女校长听了差点儿抽筋。女孩子说道:“给我点儿钱,打发我走吧。要不,在贵族人家给我找个位置当家庭教师也行,这两条路随你挑。只要你肯出力,这点儿事一定办得到。”从此以后她们每拌一次嘴,她就回到老题目,说道:
  “给我找个事情。反正咱们你恨我我嫌你。我愿意走。”
  贤明的平克顿小姐的鼻子是罗马式的;她头上缠着包头布,身材又高又大,很像个大兵。大家把她当公主娘娘似的奉承,没人敢违拗她。可是她远不如那小学徒意志坚强,精力充沛,每次交锋的时候不但打她不赢,而且吓她不倒。有一回她在大庭广众之前责备利蓓加,不料利蓓加也有对付的法子。前面已经说过,她用法文回答,从此拆了那老婆子的台。平克顿小姐觉得利蓓加是叛逆,是混蛋,是毒蛇,是捣乱份子;她要在学校里保持权威,非把利蓓加清除出去不可。那时候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需要家庭教师,她竟然举荐了夏泼小姐。虽说是毒蛇,又是捣蛋鬼,也顾不得了。她说:“夏泼小姐多才多艺,造诣是极高的。虽然她对我本人礼貌稍有欠缺,不过她的品行在其他方面无可指摘。若论智力才能,她确能为本校的教育制度增光。”
  这么一写,女校长在良心上也没什么过不去了。她们两个人中间的契约从此取消,小徒弟便恢复了自由。这里三言两语描写完毕的斗争,拖延了好几个月呢。赛特笠小姐今年十七岁,准备停学回家。她和夏泼小姐感情很好(智慧女神曾经说过:“这是爱米丽亚唯一使校长失望的一点”),邀请夏泼小姐先到她家里去住一星期,然后再出去当教师。
  两个姑娘从此开始做人。爱米丽亚觉得这世界五光十色,又新鲜,又有趣,又美丽。利蓓加呢,却是有过些经验的了。老实告诉你吧,根据卖苹果的露出来的口风,好像她和克里斯泼中间还有好些外面不知道的纠葛。那老婆子说第一封信不是克里斯泼写的,他的那封不过是回信。听见这话的人,又把这口供传给别人听。可是这件事的底细谁也不知道。这样说吧:就算利蓓加不是开始做人,至少她是重新做人。
  她们一程程行到开恩新恩关卡的时候,爱米丽亚虽然没有忘记老朋友,已经擦干了眼泪。一个守卫军官看见她,说道:“喝!好个女孩子!”她听了这话非常高兴,绯红了脸。马车到达勒塞尔广场之前,她说了不少话,谈到进宫觐见的情形和年轻姑娘觐见时的服装,譬如说,裙子里是不是得撑个箍,头上要不要戴洒过粉的假头发。她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进宫,不过市长开的跳舞会她是一定会有请帖的。到了自己门口,她扶着三菩下了马车,跳跳蹦蹦的往里面跑。她的样子多快活,相貌多漂亮!偌大一个伦敦城里多少个小姑娘,谁也比不过她。在这一点上,三菩和车夫的意见完全一样。她的爹妈,还有家里所有的佣人,心里也这么想。佣人们站在厅上,笑眯眯的躬着身子行礼,欢迎小姐回家。
  不用说,她带着利蓓加参观家里每一间屋子,又打开抽屉把一样样东西翻出来给她瞧。她的书、钢琴、衣服、项链、别针、花边,还有各种小玩意儿,没有漏掉一样。她拿出一只璁玉戒指,一只水晶戒指,一件短条子花纹的漂亮纱衣服,逼着利蓓加收下来。她说这件衣服她穿不下了,利蓓加穿上一定合适。她私下决定求她妈妈允许,再送她一条白色细羊毛披肩。她哥哥乔瑟夫·赛特笠不是刚从印度给她带了两条回来吗?正好留一条给利蓓加。
  利蓓加看了乔瑟夫·赛特笠给妹妹买来的两块华丽的细羊毛披肩,说道:“有个哥哥真好啊!”这话说的入情入理。她自己爹娘早死,又没有亲友,真是孤苦伶仃。软心肠的爱米丽亚听了这话立刻觉得她可怜。
  爱米丽亚说道:“你并不孤苦伶仃。利蓓加,我永远做你的朋友,把你当作自己的姊妹。真的!”
  “唉,像你这样父母双全才好呢!他们又慈爱,又有钱,又疼你,你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们对你那份儿知疼着热就比什么都宝贵。可怜我爸爸一样东西也买不起,我统共只有两件衣服。而且你又有哥哥,亲爱的哥哥!你一定非常爱他。”
  爱米丽亚听了笑起来。
  “怎么?你不爱他?你不是说你爱所有的人吗?”
  “我当然爱他——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乔瑟夫好像并不在乎我爱他不爱他。他离开家里十年,回家的时候伸出两个手指头,算跟我拉手。他人也好,心也好,可是从来不睬我。我想他爱他的烟斗比——”爱米丽亚说到这里顿了一顿,觉得不该说自己哥哥的坏话。她加了一句道:“我小的时候他很疼我。他离家的时候我才五岁。”
  利蓓加说:“他很有钱吧?听说在印度做大事的人都是财主。”
  “我想他收入不少。”
  “你的嫂子大概很漂亮,为人一定也好,是不是?”
  爱米丽亚又笑起来,说道:“唷,乔瑟夫还没结婚呢。”
  这件事她大概早已跟利蓓加说过,可是这位小姐记不起来,赌神罚誓的说她一向以为爱米丽亚有好几个侄儿侄女,现在听得说赛特笠先生还没有结婚,心里老大失望。她说她最爱小孩儿。
  爱米丽亚发现自己的朋友忽然变了个热心肠儿,有些奇怪,便道:“我还以为你在契息克管孩子管得腻死了呢。”像这样容易给人看穿的谎话,夏泼小姐后来再也没说过。请你别忘了,这天真的小可怜儿只有十九岁,骗人的艺术还没有成熟,正在摸索着创造经验呢!机灵的姑娘刚才问了一连串的问题,翻译成她心底里的话,就是:“假如赛特笠先生又有钱又是单身,我何不嫁了他呢?不错,我只能在这儿住两星期,可是不妨试一试啊!”她私底下决定一试身手,这种精神真值得佩服。她对爱米丽亚加倍的疼爱;把水晶项链戴上身以前,先凑在嘴边吻一下,起誓说她一辈子永远把它好好保存起来。吃饭的铃子一响,她按照姑娘们的习惯,搂着爱米丽亚的腰,两个人一起下楼。到了客厅门前,她激动得不敢进去,说道:“亲爱的,摸摸我的心,瞧它跳得多利害!”
  爱米丽亚答道:“我摸着跳得并不利害。进来吧。爸爸不会难为你的。”






第三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

  两个姑娘进门的时候,一个肥胖臃肿的人正在壁炉旁边看报。他穿着鹿皮裤子,统上有流苏的靴子,围着好几条宽大的领巾,几乎直耸到鼻子;上身是红条子的背心,苹果绿的外衣,上面的铁扣子差不多有半喀郎银元那么大。这一套打扮,正是当年花花公子时行的晨装。他看见女孩子们进来,从安乐椅里直跳起来,满面通红,恨不得把整个脸儿缩到领巾里面去。
  爱米丽亚拉着他伸出来的两个指头摇了一下,笑道:“乔瑟夫,这儿没有外人,只是你妹妹罢了。你知道吗,我回了家不走了。这位就是你听见我说起的朋友,夏泼小姐。”
  缩在领巾里面的头哆嗦得利害,开言道:“没有说起,从来没有说起!我的意思是——听见你说起过的。天气冷得要死,小姐。”说完,他用尽力气拨着火,其实当时正是六月中旬的天气。
  利蓓加虽然是对爱米丽亚窃窃私语,可是声音很响。她说:“他长得很漂亮。”
  爱米丽亚答道:“是吗?让我来告诉他。”
  夏泼小姐往后倒退了一步,怯生生的活像一头小鹿,口里说道:“宝贝儿!你怎么也不准告诉他的!”她先前已经斯文腼腆的向那位先生行了个屈膝礼,两眼一直羞羞涩涩瞧着地毯,居然能够看见他的相貌,真是稀罕事儿。
  爱米丽亚对着拨火棒说道:“哥哥,多谢你送给我那么好看的披肩。披肩真美,你说是不是,利蓓加?”
  夏泼小姐翻起眼睛来向着天,眼光从地毯上直接移到烛台上,接口道“唷!美极了!”
  乔瑟夫气喘吁吁的把火棒火钳弄得一片响,一张黄脸皮红得不能再红。他妹妹接着对他说道:“乔瑟夫,可惜我没有这么漂亮的礼物送给你。我在学校里的时候给你绣了一副挺美的背带。”
  做哥哥的认真着急起来,嚷嚷着说:“老天哪!爱米丽亚,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实的家伙说着话,一面用全身的力气扯住铃带子拉铃,把带子一扯两截,越发觉得狼狈不堪,说道:“看老天的面子,给我出去看看我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我不能再等了。我非走不可了。我那马夫真该死!我非走不可了。”
  他们的爸爸刚好在这时候走进来。他是英国商人本色,手里颠着一把印戳子,铧鎯铧鎯的响,他问道:“怎么了,爱米?”
  “乔瑟夫要我去瞧瞧他的——他的便车是不是在门口。爸爸,便车究竟是怎么样的?”
  老先生口角相当俏皮,答道:“便车就是一匹马拉的轿子。”
  乔瑟夫听了这话,哈哈大笑。笑到一半,可巧和夏泼小姐四目相遇,他仿佛给人打了一枪,突然停下来不响了。
  “这位小姐就是你的朋友吗?夏泼小姐,我非常欢迎你来。
  看来你和爱米两个准在跟乔瑟夫拌嘴,要不然怎么他想走呢?”
  乔瑟夫说道:“爹,我答应我们公司里的保诺美今儿和他吃饭的。”
  “胡说!你不是跟你妈说过在家吃饭吗?”
  “我穿的衣服不合适。”
  “你瞧他穿的多漂亮!到哪儿吃饭都行。对不对,夏泼小姐?”
  他这么一说,夏泼小姐当然回头瞧着朋友,两个人一块儿格格的笑起来,老头儿听了非常的得意。他看见自己的笑话说得很成功,便接连着说下去道:“在平克顿女子学校里面有这种鹿皮裤子没有?”
  乔瑟夫嚷道:“老天爷!爸爸,你这是怎么说!”
  “嗳唷,这一下我可伤了他的心了。亲爱的赛特笠太太,我提起他的鹿皮裤子,把他气坏了。不信你问夏泼小姐。乔瑟夫,来来来,跟夏泼小姐交个朋友。咱们一块儿下去吃饭。”
  “乔瑟夫,今儿的比劳①是配着你的胃口做的。你爸爸又从鱼市场带了一条最好的比目鱼回来。”
  
  ①一种土耳其菜,用米饭、禽类或羊肉、葡萄干、杏仁等一起煨过,再加甜汁和炸洋葱。
  “来吧,来吧,你陪着夏泼小姐下楼,我来招呼这两个年轻女的。”做爸爸的说了这话,一手扶着太太,一手拉着女儿,兴高采烈的跟着下去。
  利蓓加打定主意要收服这个肥大的花花公子,请各位太太小姐别怪她。一般说来,娴静知礼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这件工作交给妈妈去做,可是夏泼小姐没有慈爱的母亲替她处理这么细致烦难的事儿,她自己不动手,谁来代替呢?女孩儿们为什么要出入交际场所,还不是因为她们有崇高的志向,愿意出嫁吗?她们为什么成群结队到温泉去?为什么连着好几个月每天晚上跳舞直跳到早上五点钟?为什么孜孜不倦的弹钢琴练奏鸣曲?为什么肯出一基尼一小时的学费,到时髦的唱歌先生那里学唱,而且一学就是四支歌儿?胳膊长得美丽,胳膊肘生得细巧的姑娘还学竖琴呢!她们为什么模仿古代的箭手,戴着小绿帽子,插着鸟毛,还不是想射倒一个“合适”的青年公子吗?做父母的也都是场面上的人,为什么肯卷起地毯,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在一年的收入里面抽出五分之一来请客,开跳舞会,用冰冻的香槟酒款待客人呢?难道是真心诚意的爱人类,大公无私的让年轻的一代跳舞作乐吗?呸!他们要嫁女儿啊!忠厚的赛特笠太太是慈爱不过的,心里早已为她的爱米丽亚定了二十来个计划。咱们亲爱的利蓓加,无倚无靠,比她朋友更需要丈夫,自然更应该努力了。她的想像力本来就很丰富,又受过《天方夜谈》和《哥特氏①地理学》这两本书的熏陶,因此她问准了爱米丽亚的哥哥的确有钱,就给自己造了个灿烂辉煌的空中楼阁。那时她正在换衣服准备下去吃饭,一面打扮,一面幻想自己是楼阁里的女主人!她还有个丈夫,不过那时还没有见过,因此他的形态面貌是模模糊糊的。她仿佛看见自己重重叠叠的穿戴了披肩、包头布和钻石项链,骑着大象去参拜蒙古大汗,大象的步伐就配着《蓝胡子》歌剧②中进行曲的节奏。这如意算盘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梦③。除了年轻人,谁也看不见这般美丽的景象。女孩子们想入非非的从古至今多的是;像利蓓加·夏泼一样做着迷人的白日梦的姑娘,又岂止她一个?
  
  ①哥特(William Guthrie,1708—70),苏格兰作家,所著《哥特氏地理学》风行甚久,十九世纪初叶并有法文译本。
  ②《蓝胡子》原是十七世纪法国诗人贝罗(Perrault)所著的童话,蓝胡子是个财主,凡是嫁给他的女人都活不长。最后娶的妻子名法蒂玛,有一次蓝胡子有事出门,法蒂玛不遵丈夫之嘱,擅自开了密室的门,发现丈夫好几个前妻的尸身。蓝胡子回来,见秘密已经揭穿,准备将她刺死,幸而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这故事曾在1798年编成歌剧,由凯莱(Michael Kelly)作曲,考尔曼(Georgeu Colman)作词。
  ③《天方夜谈》中的人物。他把父亲的遗产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幻想着靠了这些东西做买卖做得一帆风顺,不觉手舞足蹈起来,把一篮子碗盏都打破了。
  乔瑟夫·赛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岁,在东印度公司①民政部做事。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在《东印度纪录》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他是卜格雷·窝拉地方的收税官。人人都知道,这个职位既体面又赚钱。读者如果要知道乔瑟夫后来高升到什么地位,也可以参考上面所说的刊物。
  
  ①东印度公司最初是私营商业机关,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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