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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宠-殷少霸爱-第5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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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权不免失笑,觉得她的问题太有趣,他用毛巾被将她包好,给她头上扣了顶帽子,一把将她抱了起来,稳健的步伐向外走去,“看日出!”

    简短的话,算是给了她答案。

    他人已经出了屋子,走在布满各种花儿的柏油路上,向外走去。这里的地上,到处都是鲜花儿,树上掉的,然后树上又会长出新的,如此交替,十分奇妙。

    “去哪儿看日出啊?”她的头靠在他的胸前,迷迷糊糊,头还一点一点的,显然没有完全清醒。

    “水上屋!”殷权说着,低头去看她的反应,小懒妖儿来这一整天了,还没有去看过水上屋儿。

    果真,程一笙清醒了,她瞪大眼睛,勾着他的脖子说:“我怎么把那里给忘了?”

    殷权看看隐有透亮的天,说道:“先看日出,然后再参观屋子!”

    “好!”程一笙扭着身子要下地,“我们跑过去吧!”

    “你没穿鞋!”他说完,还轻斥道:“别胡闹!”

    程一笙吐了吐舌头,老老实实地让他抱着走,还不忘拍个马屁,“老公你真厉害,抱我走这么久气都不大喘的。”

    殷权的眉高高地挑了起来,这话可是大大地取悦了他,他的步伐无形中又加快了几分。

    到了水上屋,殷权直接抱着她坐到小阳台的木椅上,他揽着她,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这样浪漫的感觉,他自然是不会错过的。

    程一笙在他怀里探着头,说道:“快出来了!”

    仿佛破冰一般,墨黑的天边,骤然亮了,金橘色耀眼的光芒,染红了天边,那是一种生的希望,充满活力的早晨。

    程一笙与殷权都没有说话,显然被这美景所震撼了,两人已经完全融入了这里,这只有欢乐没有痛苦的地方,这人间的天堂。

    太阳完全破水而出般的,程一笙看到了渐变的大海,那纯净又澄澈的颜色,可以洗去人世间一切的邪恶。

    “太美了!”程一笙站在木地板上,手撑着栏杆。

    殷权也跟着站起身,手扶着她的纤腰,在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可以看日落,另一种感觉,也很美!”

    程一笙转过头,说道:“赶紧参观一下这里!”

    她说着,跑进房间。这里的装修与沙滩别墅不同,反倒是豪华酒店的规格,灯光暖黄温和,巨大的卫生间,很美。茶几底下是喂鱼的地方,她趴在茶几上看,随手拿过已经准备好的饼干,准备喂鱼。

    底下的鱼不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鱼们都没有睡醒。不过程一笙的饼干刚下去,鱼就凶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鱼,吃起饼干来很凶。

    殷权走过来说:“你还饿着肚子就先让它们吃饱了?”

    “看看,跟鲤鱼的势头差不多啊,真凶猛!”程一笙笑着说,头也不抬,显然没功夫理他。

    他摇头,没办法只能走过来拍她说:“换衣服,吃完饭去喂鲨鱼!”

    当然喂鲨鱼更加有吸引力,她站起身,看到床上已经多出一身衣服,这回是碧蓝色长t恤,下面白色六分打底裤。

    “喂鲨鱼方便!”殷权主动解释。

    “不潜水般?”她以为是要潜水的。

    “先去喂不潜水的,然后再喂深水的!”殷权着,自己先去换衣服。

    程一笙快速地将衣服穿好,此时殷权也走了出来,原来他跟她穿的一样,只是下身的紧身打底裤变成了六分的休闲裤,也是瘦腿的。

    这种美丽的颜色,将他衬得年轻了不少,一看就是个时尚青年,和n市那个沉稳内敛的男人,一点都不同。

    去喂鲨鱼的途中,程一笙还看到了酒店里的另一处景色,别墅建在沙滩上,而两边别墅中间,是一条小溪般的水流,很是美丽,让人惊叹。比起那条柏油小路,真是各有各的特色。

    殷权若有所思地说:“看样子这里更不错,可以方便你光脚走路!”

    他要最好的,不被打扰的,所以就定的那个房间。

    没走多久就到了喂鲨鱼的地方,程一笙看到,原来这就是在沙滩上,浅水区圈起了一处类似养殖场的小地方,圈里有条小鲨鱼,还有一只大的魔鬼鱼。

    殷权拖起她的手腕走过去,“来吧,先来热身一下!”

    程一笙说:“这鲨鱼好小,好可爱,是刚出生吗?”

    简直就是颠覆了她对鲨鱼的认识,她觉得鲨鱼都是凶恶的,哪里有这么可爱的?

    殷权已经熟练地与养鲨人交谈了起来,程一笙看着这位养鲨人是白种人,肯定不是当地人,果真对方说的是英文。

    “还真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呐!”程一笙自语着,弯腰看了看里面的小鲨鱼。

    小鲨鱼并不怕人,也没有什么攻击性,完全就是用来观赏的。

    殷权与对方沟通好,两人下了水,程一笙喂了会儿小鲨鱼,便把目光望向同样在里面游着的魔鬼鱼,魔鬼鱼又扁又黑,看起来背上很光滑,她忍不住过去用手摸了摸,不像看起来那般光滑。

    殷权还把魔鬼鱼抱在怀里让程一笙摸,程一笙仔细地瞧了一下这家伙。

    这里只是小儿科,所以殷权并没有在这儿逗留多久,看完之后,两人就坐着玻璃船出海了。

    所谓玻璃船,就是这船底是由一块块玻璃拼接而成的,如此就能看到海底的鱼和生物。不得不说这里的海水真的非常干净,从上面一眼就可以望到海底,美极了。

    潜水的地方并不算太深,甚至都不用穿潜水衣,殷权与程一笙换了泳衣,头上戴着一个玻璃罩子,这样既可以清晰地看清水底,又不用为憋气之类的发愁。

    海底很美,一群色彩斑斓的小鱼游了过来,吻着人的身体,程一笙觉得很痒,嘿嘿地笑着。

    有鲨鱼经过,这鲨鱼可不是那刚出生的小鲨,个头儿很大,看起来十分凶恶,程一笙立刻躲到殷权身后,心想着还是人多些好,这样目标还小些。不过这里的鲨鱼并不吃人,熟视无睹地游了过去,惹得殷权一阵嘲笑。

    原来是这样啊,程一笙放心了,她趴在类似于珊瑚的东西上面看,惊奇地指了指上面的小鱼,用嘴形说:“这可是原版nimo啊!”

    殷权用摄像机拍着,这里有不少程一笙不认识的鱼和物种,很是稀奇。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两人上了船后,直接上岸,不过却不是往回去的方向走,程一笙问他:“下午去哪儿?”

    “爬山!”殷权又补充,“我们先吃饭!”他转过头,仔细看她娇媚小脸儿,“累吗?”

    “还好!”在水底行走,阻力很大,其实是有些累的,不过想到爬山,心里又痒了起来,不想再等明天。

    这边是游客游玩的地方,有特色的餐厅,还有一些卖纪念品的商店,两个人吃过了饭,随意地逛了小个小摊,程一笙看到有椰壳做的东西,还拴着绳子,不由问他:“咦,这是什么?”

    殷权眼一黯,拿了东西迅速付钱,说道:“买了回去再研究!”

    反正东西也不贵,程一笙以为是工艺品,便没阻止,由着他拿了。

    这儿与马代最大的区别是这里有海还有山,一起都玩了,来到这里,马代就不用再去了。其实海边度假都是大同小异,特色酒店,沙滩水上屋还有美丽的景色。

    这个地方民族特色浓郁一些,玩的比马代丰富,所以殷权对这里很满意。

    海那么美,这里的山自然也美,遍山的绿色与鲜花儿,其间的小土路,上面还有鸡在跑,一副悠闲景色,在这儿生活,一定快乐极了,这里就是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

    一路上程一笙采摘野花儿,殷权拿过来给她编花环,程一笙探探头说他:“没想到你还会这个呢?”

    程一笙没有看她,一面编一面说:“我会的还多着呢!”

    程一笙撇嘴,没走几步,一个饱满的花环就戴在了她的头上。

    山不算高,这里的云很白很大,你从山下看,好似云就在山顶上,再望向远处,你几乎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这样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

    下午四点左右,两人就回来了,殷权将她领到山景别墅,程一笙新鲜地问他:“晚上住这里了?”

    “嗯,水上屋明晚再住!”殷权说道。

    程一笙见殷权把先前买的椰壳拿了出来,便好奇的没去参观房间先凑过来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你看出来没有?”

    “我本来就知道!”殷权低头摆弄着,敛着的眸内,尽是笑意。

    绝对是没安好心。

    “啊?你知道呀,那你刚才怎么不说呢?”程一笙坐到他身边,问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殷权不答,只是拉着她的手直接进了浴室,说道:“你先洗澡吧,你看一边洗澡可以一边喂鱼,是不是很有意思?”

    程一笙果真被那一边洗澡一边喂鱼的吸引了,其实就是浴缸旁有玻璃,掀开玻璃就能喂鱼。

    程一笙悠闲地喂着鱼,大概是一天很累了,泡着泡着便睡了过去,殷权悄悄地进来,看她果真睡着了,他拿着手里的东西,伸到水里给她戴上。

    程一笙迷糊中,感觉殷权的唇在她脸上亲啊亲,她不耐烦地说:“讨厌,困!”

    “老婆,你说的工艺品,你看看是什么?”他低沉魅惑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时,“哗”地一声,她已经被捞了起来。

    “你干什么嘛!”程一笙不悦地睁开眼。

    她已经被迫放到镜前,于是睁开眼就看到自己所谓的工艺品罩在胸前,一边一个,只不过有点小,旁边露出的一大圈白花花的,要多露骨有多露骨。

    程一笙哪里还有睡意,直接被惊到了,她哪里想到,椰壳是干这个用的,她不由怒道:“你早点不说!”这男人直接买回来,肯定不安好心。

    程一笙从镜中看殷权,果真看到他贪婪的目光正在盯着镜中,自己胸前的椰壳,意图很明显,她不由推开他就跑,气死她了。

    不过殷权可不给她跑的机会,长臂一伸,她就乖乖地又弹回他怀中了,然后就是直接的……

    n市,电视台

    安初语在听到薛岐渊的命令后,进了他的办公室,薛岐渊在文件上签了名字,才漫不经心地抬起头,对她说:“晚上陪赞助商吃个饭,力争把这个赞助拿下!”

    “陪吃饭?”安初语心里有点犯堵。

    薛岐渊面色不变,说道:“你是新人,赞助指标还没有完成,要知道,以后每一笔赞助,都会有你一份好处!”

    安初语一听“好处”二字,眼前一亮,当即说道:“我知道了薛台!我会去的!”她哪里知道,今晚这事儿,可是冲着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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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陪酒门事件
    薛岐渊说道:“下午你早点走,好歹打扮一下!”

    安初语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每天都精心打扮,这还不行吗?于是她问道:“薛台,我这样不行吗?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太多的钱啊!”

    之前一直拿的实习工资,少的可怜,还不够生活费的,毕竟谁都想进电视台,不要工资也干,能给她一点钱就应该知足了。她上了节目就可以拿主播级别的工资,但是目前不满一个月,还没有发工资,她拿什么买衣服?她是想着,台里不是有供主持人出席场合的礼服嘛。她不找台里要服装津贴,借件衣服总可以吧!

    哪里知道薛岐渊说:“怎么也要正式一些,衣服不用太贵,头发做一下。你现在虽然是主播了,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开始还是要低调一些。”

    想弄个差不多就要小一千块钱,安初语心疼极了。她明白薛台的意思,谁让自己只播了一期节目,还争议颇多呢?没有办法,她只能说:“好的,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

    薛岐渊“嗯”了一声,继续低头工作,不再理她。

    安初语心里叹气,又要找家里要钱。她抬腕看表,时间不多了,还是选刷信用卡吧!

    车还没有买,刚开始她还穿着中式衣服来上班,在被人扔了鸡蛋后,她就不敢那么高调了,上班尽量穿西装套裙,既得体也大众化,出门用墨镜武装好,这样别人就不会认出她了。

    她走出电视台,走了一会儿才打车,终于顺利拦上车,她松了口气,总算是成功出来了。每次出电视台跟做贼似的,这种感觉真是不好。她暗暗决定,日后一定要混出头来,一定!

    为了给自己拉到第一笔赞助费,尽快从这种窘境里走出来,她豁出去给自己弄了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造型,折腾完了之后,花了她将近三千,真叫一个肉疼。

    她算是想明白了,只要她的赞助费够多,那她的地位就不可动摇,这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初夏柳走之前,节目的收视率不如程一笙,可人家赞助费高,结果稳坐台里一姐的位置,这就是例子。

    薛岐渊到的比较早,他到的时候,安初语已经在饭店门口等了,一身浅紫色的旗袍,端的是淡雅高贵,长直的黑发做成了螺旋卷,垂于脑侧,有一种三十年代大小姐的感觉。这一身既体现出高贵,也不失清纯,可谓是一次成功的造型。

    薛岐渊承认,有那么一刻,他以为自己看到了程一笙,大概是没有想到程一笙会在这里,心里没有准备吧!他当场就愣在原地,一时间回不过神。

    安初语等的无聊,转过身,刚巧看到薛岐渊,便立刻扬起唇笑道:“薛台!”

    薛岐渊立刻敛眸,掩去自己真正的情绪,微微低头,从她面前走过,沉声道:“走吧!”

    他没想到她会弄出程一笙的造型,这样不好,节目里你已经模仿了人家,生活中再去学人家,是不是完全把自己当成人家的替身了?是不是有点太不厚道?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想看一看今天的效果。

    进了包房,没有等一会儿,王总一行人便到了。

    安初语脑中想的赞助商都是殷权、简易、阮无城那样家世又好,形象又好的公子,以女人的浪漫情怀,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赞助商也有那种大腹便便、满脑肥肠,笑容猥琐的中年肥胖男人。其实这类男人在赞助商中才占了较大的比例。

    王总看到安初语眼前一亮,这活脱脱是个小程一笙啊!要说程一笙那样的大美人谁不喜欢?单是看一眼骨头就酥了三分,可是没办法,人家是殷权的女人,瞧这恩爱劲儿,估计两人分手的戏不大,这是怎么也不可能吃到嘴里了。现在又出了一个程一笙类型的小美女,虽然脸蛋没有程一笙好看,味道也没有程一笙浓郁,身材比不得程一笙那么魔鬼,但比起别的女人,还是别有风味儿的。

    怎么说旗袍美女,也不是随便能碰到的吧!

    安初语一看到这个胖男人,再看他的目光,心里顿时就毛了起来,一股想吐的感觉。她立刻去看薛岐渊。

    薛岐渊面无表情,似乎没有看到王总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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