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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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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愣了一下,低声喃喃,“我就是后面那只猴子。”

    “不错。有些事情也许一开始做错了,但你若是肯想办法去补救,去挽回,也许事情不会变好,但也不会再坏下去。亡羊补牢的事情,只要你肯做,就不会迟。”

    老樵夫的话,让李煜心中有所触动,放下手中酒壶,仔细想了想,“可是猴子没有错,种果子的人也没有错,那些猎户也没有错。既然都没有错,又如何去纠正,去补救,去挽回。”

    “呵呵。若是猴群强大到种果子的人根本无法抗衡,那么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种果子的人身边能够永远拥有那些猎户,那么事情也不会发生。所以猴子,种果子的人看似没错,却都有错,错在他们不够强大。而那群猎户也有错,斩草不除根,如何没错?”老樵夫的话**裸,让李煜陡然心惊,难以相信。

    “怎么会?怎么会?看似都没有错的,竟然都错了。错的只是不够强大,不够心狠。”李煜低声喃喃,心中恍然亮堂,“是的。是的。的确如此,我错的就是不够强大,我若是足够强大,就是千军万马袭来,我也能保住弟兄们的性命。大哥若是足够强大,二哥又如何敢违逆他的意思,阳奉阴违,迟不动兵。原来,原来这世间,所有的绝望与无助,竟然只是因为不够强大。”

    “弱肉强食。世道本就如此。光强大还不行,还要心狠。心若不狠,就是如那佛陀又如何,也只能割肉饲鹰罢了。心狠手辣,心狠手辣。才能成就皇图霸业。男儿当杀人,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杀、杀、杀。天下无不可杀之人,若有人阻你成皇,杀、杀、杀!”老樵夫的脸皮忽然涨红起来,似乎分外激动,瞳孔发红,宛如着魔一般,对着李煜说出一番骇人听闻的话来。

    李煜骇然的看着眼前的老樵夫,老樵夫嘴里说出的话,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这简直就是邪门歪道,近乎成魔了。天下无不可杀之人,更是荒谬到极点。无法无天,无君无父,简直就是妖魔心性,不当人子!”

    “哈哈。你本山野林中客,无父无母更无君,若得梦醒成皇日,杀得血流又如何!杀、杀、杀!林野,记住,谁敢阻你成皇,杀、杀、杀!这天下,无不可杀之人!”老樵夫近乎癫狂一般抓住李煜,言辞疯狂好像中邪着魔一般。

    “林野?!林野是谁!你又是谁?!我是李煜,我是李煜!”李煜脑中一乱,似乎有许多模糊混乱的记忆涌上心头,这股记忆是如此的陌生,如此的骇人听闻,让李煜心中一惊,忙不迭的推开老樵夫,站起身来,“你这妖人,滚、滚、滚!休要在这里危言耸听,蛊惑我!”

    老樵夫却是哈哈大笑一声,浑然不在意李煜的惊慌,大笑道:“三年之后定鼎乾坤,这梦到时自醒。李煜,记住,你本山野林中客,无父无母更无君。若得梦醒成皇日,杀得血流又如何?!杀、杀、杀!杀他个血流成河,杀他个天昏地暗。这人世种种,但凡敢侮你本心,阻你得道者,杀、杀、杀!”

    老樵夫就好像瞬间癫狂一般,死死抓住李煜,疯狂的说出一番骇人听闻的话语,任凭李煜如何挣扎,这一刻老樵夫老朽的身躯中竟然拥有恐怖的力量,让李煜挣脱不得。

    半晌,那老樵夫忽然眼皮一番,瘫倒下去,李煜心有余悸慌忙跳开,拔剑在手,惊异不定的看着那老樵夫。

    “咦?!我怎么一下睡过去了。老了,老了。才说一会儿话就困乏了。让小兄弟见笑了。呀,天快黑了。老头我还要去送柴火。小兄弟,就此别过,有缘再见。”

    说完,老樵夫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李煜手握长剑,惊异不定的看着老樵夫远去的背影,良久才宛如脱力一般坐倒在地,心有余悸,良久才低声喃喃:“诡异,那老樵夫实在诡异。言辞虽然太过偏激,但有些话还是有道理的,我不能再颓废下去了,亡羊补牢。有些事情去做了,哪怕不会让一切变好,但也不会让一切变坏。我,是该清醒了。”

    PS:今天要加班,只有一章。



………【第一百七十章 吾心安处是吾乡】………

    大圣十二年的夏天,分外炎热,流阳似火,整个天下宛如一个巨大的烘炉,那卑贱在下的成为了烘炉中最不足称道的卑微。

    时值七月,骄阳如火,李煜骑着一匹瘦马缓缓行走在太行城的街道,李煜记得十年前,他上京为质时,曾经过这里,那是的这里是什么模样?李煜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能回忆起那是一片迥异于江南的繁华。

    但现在,破墙,残瓦,沿街乞食的难民,衣不蔽体的农夫,还有一个个脸黄肌瘦的孩子,闪躲着,蜷缩着,怯懦的偷看着路上走过的每一个行人,一个个已经饿成皮包骨的大人,畏惧的看着李煜,牢牢将孩子抱在怀里,那目光,畏惧,而又可怜,但隐隐之中似乎又有些渴望,隐约之中还有几个孩子衣领后插着一根发黄的稻草,歪歪斜斜,似乎在讥笑着悲惨的世界。

    “他们这是。”李煜低喃一句,随后心头一紧,中曾看过的一个传闻突兀撞入心头,骤然绞疼,“易子而食……”

    李煜为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无端的心慌,催马快速离开,远离了那群难民,心中这才好了一些,刚刚经过的城墙箭楼上还留有战火残留的硝烟,李煜心中有些惊奇,“难道唐军已经打到这里来了?”

    很快李煜就有了答案,没有唐军,只是一群饥饿难民的冲击,现在似乎已经平息了,眼前的街道上还残留着没能风干的血液,乌黑,骇人。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乱世,这乱世。”李煜心头有些沉重,他原本是想过了山海关,回到唐地,此去不为王侯富贵,只是为了将那原本属于二狗子他们的荣耀取回。但现在,李煜有些迟疑了。

    “民生凋敝如斯。我李家何德何能,为一家富贵,造千万凋敝。如此富贵,如此富贵。我李煜,坦然受不得。”李煜低语一句,心中有些悲哀,“不够强,不够强,终究还是不够强。否则又如何会让这乱世糜烂如斯。我若归去,大哥、二哥会如何对我,我若归去,对这天下究竟是福是祸。”

    李煜停马伫立,竟是又有些犹豫,他原本不是这样优柔寡断的人,但现在由不得他不犹豫,他本无心向富贵,奈何富贵逼人来。这富贵取之易,受之难。

    “我记得二狗子曾说过他家中还有老母,稚子。我此时心中难定,不如先去寻二狗子的老母稚子,先将他们安顿好了,再说其他不迟。”心中有了定计,李煜拨马回转,背道而去。

    “优柔寡断,优柔寡断。想不到当年一时兴起,让他拜在金夫子门下学那诗,竟是让他心中人性如此之深。妖若是有了人性,那还叫妖吗?不行,我定要趁此机会,彻底泯灭掉他心中的人性,否则,大事不妙。”看着拨马回转的李煜,一个乞食的老乞丐,忽然抬起头,双眼诡异发红,低声喃喃。

    二狗子的老家很偏僻,李煜一路询问,花了半月时间,才算清楚了地头。这日李煜经过一处小城,那小城很小,无名,当地人叫做桃城,大概是因为这城外有许多的桃树。

    之所以会注意到这座小城,只因为这座小城很安详,很平和,在这乱世,李煜见多了战乱、破败、凋敝,这样的安详平和就好似一汪清泉,瞬间洗礼了李煜有些疲惫的心。

    久违的安详平和,吸引了李煜,李煜决定在这座小城停留一日。安居乐业,看似最普通的,可在这乱世,却是如此的难得。很快,李煜就知道了这一切的根源,这里是仇家的发源地。

    “半壁仇家。想不到这里就是半壁仇家的发源地。怪不得,怪不得。”李煜恍然,放眼整个大隋所有门阀世家,仇家当列前三。半壁仇家的称号可不是虚言,仇家世代镇守北关,代天镇守,有半壁之称,更有仇家逆,则天下悲的话语。只因为仇家镇守的北关,是北方蛮人唯一可以入主中原的要道。

    既然是仇家的发源地,这桃城自然是稳如泰山,不管是大隋,还是大唐,都不会攻打此地,否则激怒了仇家,引蛮人入关,这天下又要生灵涂炭了。

    “这位兄台,在下有礼了。”李煜入城不过片刻,就有人走过来搭讪。

    李煜看着眼前这个人,淡淡道:“有事?”

    “呵呵。在下仇名,想问一问兄台是路过还是打算长留此地?”这人说得客气,可是李煜却看见几个暗暗戒备的好手,环侍在四周。李煜眉头一紧,这才知道这桃城看似平静之下,却是内紧外松,“乱世,乱世。这乱世,又哪可能真有那超然如世外桃源的所在。却是我奢求了。”

    李煜摇摇头,心中有些失望,已经不准备在桃城多留了。

    “这位兄台,你若只是路过,那请去南门,那里有各种补给。若是想要长留入户,那就请跟我去见二公子。”这人不卑不亢的说着,目光却是在不停打量着李煜,看见李煜腰间的长剑,当下眼前一亮,语气热情了几分,“这位兄台。我家二公子最是惜才。若兄台能得到二公子器重,定然前途无量,青史有名。”

    听到这话,李煜心中咯噔一下,忍不住道:“难道仇家也不甘人后,想要在这乱世中分一杯羹?”

    这个想法让李煜心情一暗,这世道本就已经乱糟糟的了,要是仇家忍不住也掺和进来,那这苍生,难了。

    “哪有。哪有。”那仇名连忙摆手摇头,“我仇家祖训严明,家中子弟永世不得称王不管是大隋再起,还是大唐新生,我仇家都会按照祖训,永镇北关。但现在天下大乱,塞北蛮人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仇家才会广纳贤士,共抗蛮人。蛮人凶残,若是入关,这天下哪还有我中原百姓的活路……”

    尽管现在的李煜已经不再会去轻易相信片面之词,可是听到仇名的话,李煜还是忍不住心中激荡,翻身下马,对着仇名恳切的鞠了一躬,“中原百姓有仇家,幸甚!幸甚!”

    仇名一脸自豪,点点头,正准备在招揽李煜,却见李煜摇摇头,道:“可惜我现在还有事在身,否则,此去塞北,马革裹尸又如何!”

    说完这一句,李煜对着仇名又拜了拜,打马出城。他不得不走,他怕再呆上一会儿,就会忍不住直往塞北,抗击外族,抛头颅、洒热血。为这中原苍生福祉,马革裹尸还,总好过为一个姓氏的富贵打拼要好得多。

    看着李煜离开的身影,仇名有些可惜的摇摇头,抬头向着楼上看去,那里仇二公子也是叹了口气,“可惜。我受了中正那混蛋的当,我仇家也上了中正那混蛋的当,否则这天下就不会只是姓杨或是姓李了。可若是真为了一家富贵,置这千万苍生于不顾,我仇家就是睡着龙榻怕也是不安稳了。”

    打马离开了桃城,李煜再不停留,七日之后,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山村在王屋山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虽然贫穷,但却也少了战火的袭击,相比于外面的乱哄哄,这不大的小山村显得格外的宁静。

    山村虽小,村民虽穷,却是极为的好客。知道李煜是二狗子的弟兄,热情的不得了。知道二狗子家孤儿寡母的,都忙着张罗,不过半日功夫就让李煜安顿了下来。

    “这里。虽穷,可是让人安心。怪不得每次午夜梦回时候,二狗子总会想家。没有富贵荣华,但也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锦衣玉食,但也没有冷漠人情。这里只有一片大山,有一群小猴子,会在晴好的时光里,嬉笑着偷着谁家的果子;有几只老狗,会在冬日暖阳,懒洋洋的翻开肚皮午睡;还有一群鸭子,会在小雨淅沥的季节,呱唧着涌入池塘。那夜鸣的蛐蛐,扑腾的云雀,还有聒噪一整个夏天午后的蝉。这里,好像家。”

    住了不过几日,李煜忽然发现自己彻彻底底的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那些好吃胡闹的猴子,那偷吃蜂蜜的狗熊,那些胆小的会将头埋到腿中的野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像极了儿时,像极了那梦中短暂得一晃而过,却唯一可以让他坦然的片段。

    “我前世一定是只猴子,也许就是那群小猴子中一只,也会在一个晴好的日子里,慌慌张张的偷吃几颗果子,然后被追逐得,快乐无边。”李煜从来没有觉得这么轻松惬意过,在烟锁重楼的京城,在吴侬软语的江南,在烽火连天的乱世,经过了那么多地方,经历过那么多的人,李煜才发现,这最不像他家乡的地方,竟是他梦中最期待的家乡。这些最不像他家人的人,反而带给了他久违的温暖。

    “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二狗子会选择离开。若我在这里出生,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想离开的。”李煜低声说着,可是心中却是有些迟疑,冥冥中,他感觉到曾经他也有一个如二狗子般同样的选择,他的选择,也许也是离开。

    “但就算我离开,我最后也一定会回到这里。吾心安处是吾乡。只有这里,唯有这里,才能让我心安。这,就是家。”



………【第一百七十一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朗朗的读声刺破拂晓,绕梁三尺,早起的农人,微笑着看向那房子,尽管只是一间简陋的茅屋,但在所有人心中那里此刻已经成为了圣地,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孩子,还有让他们敬重的夫子。

    李夫子。

    李煜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握剑的手竟然会拿起戒尺,满手血腥之后,竟然还能捧起卷,教育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以前李煜不懂,但现在他懂了,这付出,远比索取,快乐得多。

    看着面前的孩子一本正经的习读着文章,李煜点点头,目光在一个个孩子脸上滑过,落在最后面一个面色饥黄的孩子脸上,眉头一蹙,心中已经有了主意。故作严肃的要求孩子们将今日教授的诗文仔细诵读,李煜转过身,走出了门。

    “今日要多猎上几只草鸡才是,子雨的身子太弱,却是要好好补一补。”这些孩子,每一个虽然贫穷却极为的乖巧,不过月旬,李煜已经喜欢上这些孩子,不时会进山猎上几只草鸡、獐子,送与各个孩子。

    身轻如燕,崎岖的山路,对于李煜来说如履平地,轻轻松松猎了几只草鸡,甚至运气够好,还捕了一头半大的野猪。

    “今日运气不错,让二狗子的老母亲腌上半边野猪,可以吃上半月了。剩下的,就分给其他村户好了。”李煜盘算着,偏僻的小山村,这些纯朴的农人,让李煜心灵安详,仿佛这一刻他手中之剑终于有了理想,心境得到了升华。这是那些追名逐利,尔虞我诈的人所不明白的安宁。

    李煜身体强壮,扛着数百斤的猎物,却也是脚下飞快,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快到下学的时候,赶紧加快了脚步。

    “不对。”李煜忽然停住脚步,眼中寒光一闪,心中有种不安,鼻尖似乎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血腥的滋味。

    “难道出事了?!”李煜心中一紧,丢下手中的猎物,脚尖一点,人如大雁般掠起,一踏入小村,李煜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安静,让人不安的安静。正是午时,本应该炊烟袅袅的小村,这刻竟是死一般的死寂。

    大踏步走到自己的茅屋,原本应该是朗朗读声的茅屋此刻已经是一片死寂,淡淡的血腥味蔓延开来,李煜瞳孔一阵紧缩,那门前的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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