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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婚之宠妻如命-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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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灏面色不变,心里却在洋洋得意,有了个挡箭牌在身边也好,在他生命危险的时候,可以随时把对方推出去。
在往后狩猎的日子里,陆琛被当成了诱饵,挡箭牌,踏脚石…成为了陆灏的工具。
每次陆灏成功时闪着疯狂病态的目光,都让陆琛不寒而栗。
他几次险些死掉,最终挣扎着活了下来,但随着陆灏一次次的让他去死,他虽然毫无怨言,但心也一丁点的冷了下来。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不再的单纯无知,虽然眼眸一如既往的纯粹,但心里到底有了自己的想法和心思。
哥哥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能够利用的工具罢了。
可是即便这样…他也不愿意离开哥哥啊。
然而,就在一天,陆琛十岁,陆灏十五岁的那天,他所有的信念和信仰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陆灏用一个陷阱,一个他用来捕兽的陷阱,亲手把陆琛推了下去,没有任何预兆的把他推了下去。
陆琛的脚被一个捕兽夹夹的鲜血淋漓,他在深深的陷阱里抬头仰望着对他笑的陆灏,目光茫然,“为什么?”
他可以在有危险的时候充当他的挡箭牌,可是他为什么要杀了自己?
他不是一个累赘啊。
陆灏似乎猜出了他的想法,已经十五岁的他容颜相当的俊美,笑起来的时候也很温柔无害,他蹲了下来,居高临下的注视着陆琛,笑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可爱的弟弟,我其实真的很不想杀了你的,毕竟这些年,若不是你一次一次的替我承受伤害,我也不可能这么顺利。”
陆琛抬起头,再次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为什么?”
“因为还有三年我就十八岁了啊,十八岁的我就可以出了这见鬼的原始森林,回到陆家,成为陆家名正言顺的接班人!”陆灏抬头望着天空,却只能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被树叶遮蔽的画面,他失望的叹了口气,“这个鬼地方我真的是待够了!我恨不得马上离开,可是你不知道,我们两个,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这是陆家的生存准则!不止是我们主家这一支血脉,其他来这里历练的旁支也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必须踏着自己兄弟堆起来的尸骨迈向最高的顶点!”
陆琛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垂下头,看着自己泊泊涌出鲜血的小腿骨,“这就是哥哥要杀我的原因吗?”
“没错,从一开始你就注定了要死,本来你这样的身体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可惜你变得越来越强大,对我也有所帮助,我突然就觉得晚一点杀掉你更好。”陆灏用最灿烂的笑容说着最诛心的话语。
“虽然你是个废物,但废物也是有用的不是吗?不把你彻底的利用完?我怎么舍得杀了你?”
陆琛一双漂亮的眸子里的光芒一点点的暗淡,逐渐的下沉,消失不见,他一点点的抬起乌黑的眼睫毛,漆黑的瞳孔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声音轻柔如呓语,“原来我一开始就注定了会死了哥哥手里啊,哥哥对我的好也是假的。”
“哈哈,我对你好?你少痴人做梦了!”陆灏快被他蠢哭了,眼神鄙夷,“我送你变质的面包,只不过是想快点送你下黄泉,可是你居然福大命大捡回了一条命,还把我当成救命恩人,陆琛,你是有多傻啊?像你这么傻的人是没资格和我称兄道弟的,也没资格继承陆家!好好享受你生命里最后一点日子吧,很快你就会饿死,或者被野兽咬死,或者流血过多而死!”
说完,他扬长而去,没有看见陆琛清冷幽深的眼眸里闪着一丝疯狂的杀意。
在这一刻,他的心彻底的变得冰冷无情,再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他将自己放逐到一片黑暗的天地里,拒绝任何人的靠近,也拒绝所有向他靠过来的温暖。
亲人,朋友,他不需要,因为那都是虚有其表的假象!
陆琛双手用力的掰开了制作粗劣的捕兽夹,拖着一条伤痕累累的腿,想要往上爬,可是十指全部都磨破了皮,露出红红的血肉,他也没能从这个深深的陷阱里爬出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他以为他快要死了的时候,他听到了上面传来人说话的声音,陆琛立即就辨认出了来人是谁。
是大长老的两个混蛋儿子,大长老一直想将家主之位取而代之,可惜了,除非他和陆灏全部死掉,他的父亲再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大长老才有希望。
陆琛嘴角勾起诡异的弧度,他慢吞吞的开口,“是闵堂哥吗?哥哥把我推下来了,我要死了,可惜我不甘心。”
他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完全将一个想要复仇的弟弟形象演绎的深入骨髓。
果然不久后,他听到了陆闵试探的说话声,“我帮你杀了你哥哥,但是你要协助我好不好?”
陆琛垂下了眼睫毛,喃喃自语,“哥哥太厉害了,我们两个是打不过他的。”
“我有办法,但是你必须要帮我一个忙。”陆闵觉得他的机会来了,他一定要紧紧的抓住。
陆琛嘴角勾起一个势在必得的笑意,缓缓的点头,清晰有力的吐出一个字,“好。”
他被救了上来,简单的将伤口包扎了一下,冷眼看着陆闵联合了其他的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经过了两个消息,布置了一个周密而又详细的计划,一个杀死陆灏的计划。
陆家的人,不需要感情,来这里的孩子没有接触过外人,虽然学会了自力更生和强大的本领,但心机却仅限于简单的杀人,尔虞我诈并不太熟识。
这也是陆琛轻而易举的挑起了他们心里的**。
陆家的弟子,第一步要做的是先剔除他们人类的感情,等他们成功的踩着自己兄弟的尸骨活下去后,才会迎来第二波训练。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陆家永恒的宗旨。
陆琛什么也没做,他只是在夜晚时分不经意的让陆灏看到了他的身影,大概是做贼心虚,陆灏心不在焉的跟了出来,然后好巧不巧的踩中了陆闵的陷阱。
陆琛知道陆灏要死了,他如之前的陆灏一般,居高临下的望着在陷阱里挣扎求生的他,将他求饶,悔悟的泪水隔绝,以一种漠然的姿态冷眼旁观。
陆灏死了,死在了他的模式和置之不理下,他却一点儿也不伤心,也不觉得有大仇得报的快感。
他的一颗心冰冷,仿佛死去了一样,或许这颗在他刚出生就千疮百孔的心是真的死了,最后一丝余温也被陆灏亲手扼杀掉了。
陆灏死后,陆琛知道他的死期也快要到了,他并不怕死,或许死亡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但是他不希望被这样一群垃圾杀死。
他利用了自己温驯无害的外表,和瘦弱病歪歪的身体,游走在这些还涉世未深的孩子中间,对每个人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我就快要死了,但是堂哥(表哥)还有这么多,你们该怎么办?”
**裸的挑拨离间,任何一个成年人都听得出来,但是这些孩子从未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对于现在的他们,也许不能称之为人类,用只会杀戮的野兽来形容会更贴切下。
他的计策奏效了,陆琛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他们自相残杀,只为了最后赢的人,有可能得到陆家的继承权。
一个一个十几个的孩子死去,他们两败俱伤,自相残杀,最后鱼死网破。
一个年纪最大的十七岁少年赢得了厮杀的胜利,可他的笑容还没有蔓延到嘴角,就感觉后脑勺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紧接着就昏死了过去。
陆琛漠然的丢下手里还沾着他鲜血的石块,他知道,陆家的人快来了,或许在陆灏死的那一天,陆家的人就已经在路上了。
只是从陆家出发到这里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让他完成了他想要做的一切。
陆家应该不会原谅他吧,也好,反正他也不想活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上了。
他孤零零的坐在一块大石上,身体因为虚弱和饥饿最终晕了过去。
他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茫茫中站满了一大屋子里的人,这些人的目光同仇敌忾的盯着他,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基于陆琛是嫡出的最后一个孩子,这几年,无论是陆父怎么和一大堆的女人造人,也没有生出其他的子嗣,他只能不甘不愿的,甚至带着愤怒的心情保住了陆琛的命,用最好的医生竭力的抢救他,用最好的药物来维持他的生命。
陆琛活下来了,他开始日复一日的进行着陆家的训练,逐渐的成长,他也越来越沉默。
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收到了了来自陆家的一个礼物,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来完成他从少年到男人的蜕变之路。
女人一丝不挂的站在他面前,身材火辣的能勾住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男人的眼球,但不包括陆琛。
他漠然的目光在她光裸的身上扫了一眼,然后挥手叫了一个男人,把这个女人赏给了他。
到了二十岁的时候,陆琛的手段越来越强悍,他如一匹孤傲的野狼,缜密的心思,高强的大脑,以及无人能敌的勇猛,一次次的让他的敌人吃尽了苦头。
因为他的缘故,陆家的旁支包括几个长老的孙子都死了好些个,加上他的身体原因,几乎陆家所有的人都不赞同他担任家主之位。
陆琛不在乎权利,他对什么东西都不感兴趣,自由自在的活,随心所欲的嚣张,他的世界容不得第二个进入。
他的父母更是连一面都没有见过,哪怕在他快要死的时候,生死的关头,也没有见他们出现过,他理所当然的当做他们死了。
或许他们一开始就没存在过。
他平静又有条不紊的人生被一次意外打破,那是他飞往华夏的时候,心脏病突然复发,飞机突然出现了故障,他只来得及服用了一颗速效救心丸,就毫不犹豫的打开了降落伞,跳进了海里。
对他这种有心脏病的人来说,海水是致命的,灭顶的死亡感觉笼罩了他,他觉得他下一刻就会死了。
就在他放弃挣扎,想要沉入海底的时候,模糊的视线里突然闯入了一道灵活的身影,她如一条美人鱼飞快的向他游过来,将他抱起。
在他昏迷过去的前一秒,他看到了她苍白中带着点点倔强的俏脸,那一刻,他清晰的听到了自己心弦被撩动发出的细细声响。
被救上海岸,他睁开狭长的丹凤眼,用余光觑着她精致小巧的面容,目光中夹杂了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贪婪和依恋。
她叫戚晓,她长得虽然不错,但在陆家送给他的各色美女中,她不是最漂亮的,身材也不是最火辣的,却是最能勾动他心的。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那时候的他脑海中充满了这个念头。
一报还一报,有恩必须偿还,这是他的座右铭。
戚晓似乎流产了,被一个女人的阴谋导致的,陆琛看着她躺在血泊里的画面,心脏有一瞬间的抽痛,他怀疑是不是泡水跑太久了,所以心脏病复发了?
她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两个人相拥的场景在阳光下,分外的唯美让人忍不住的追逐。
他牢牢的记住了戚晓的脸,趁所有人都慌乱无措的时候,阿一和阿二找到了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带他离开了这个海岸。
他开始搜罗一切和戚晓有关的东西,越了解她,他对她的占有欲就越深了些。
想起她孤独无依的童年,他甚至隐隐的生出了一丝同病相怜的味道。
他想,顾毅君并不适合她,只有两个类似的人,在一起才更合拍。
可是陆琛却没有意识到,都是沙漠里的仙人掌,若是想拥抱,只会彼此伤害对方。
顾毅君把她保护的滴水不漏,连他也没有可趁之机,他不死心的等待着,终于在一天她出门的时候在时代广场找到了她。
他的小美人鱼。
她对他不经意之间流露出的恐惧和慌张让陆琛觉得不悦,他再丧心病狂也不会去伤害他的救命恩人。
他靠近她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身体的排斥,反而有一股浓烈的渴望在他血液里面肆虐,阿二经常说他是个gay,不论多美的女人,他都没有一丝的反应。
可是在接触她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他的渴望和急迫。
他想他不是不喜欢女人,而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女人,陆琛在心里有些孩子气的想,他不是个gay,回去就戳瞎了阿二的狗眼!
他想带走她,只让她属于自己一个人。
他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在意外的发现杰钰也在b市时,他对他做了重点的关注,尤其是在了解杰钰和顾毅君有过节的时候,他隐隐的期待着,他的机会就要来了。
果然,顾毅君相信了他那十年之交的好兄弟,陆琛看在眼里,心里却在不屑着,连亲兄弟都能自相残杀,何况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
在经历了幼年时期惨无人道的好几年的生活,陆琛的骨子里充满了怀疑的因子,除了他自己,他并不相信任何人,在他看来,顾毅君的重情和信任根本就是多余的东西。
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上,只有自己才不会背叛自己。
顾毅君在暗中策划逼戚晓离开,陆琛不着痕迹的添了一把柴火,让戚晓双重失利下,理智全无,只想逃离。
她要离开b市,飞向他的怀抱,陆琛只要一想到这里,难免心花怒放。
这种喜悦的情绪已经好多年,好多年没有在他身上出现过了,他习惯了一个人孤独的日子,虽然戚晓是例外的,但他也不打算和她有更多的接触。
身体里本能的排斥让他一开始只决定给戚晓一些东西,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顾毅君不配和她在一起,他太心软,对待敌人从来不是被动的还击,而应该主动击垮他们,杀死他们,将他们打在地狱里,永世不得翻身!
戚晓只有在他的保护下,才能安然无恙。
陆琛坚定的认为。
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肯定了他的认为,他从那个见鬼的医生和女人手里救下了戚晓,见到她昏迷的苍白容颜,他脑海里浮现出在海里她奋力把自己拖上岸的画面。
他的心有片刻的柔软,将她打横抱起来,这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抱人,还是一个女人。
若是之前有人对他说,他会主动和一个女人拥抱,他绝对会嗤之以鼻。
他带她去了纽约,得知了她怀孕的消息,他先是皱眉,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但很快的这种感觉就消失了,他霸道的给她的孩子定下了名字。
陆宜年,取自丰收之年的意思。
若是她生的是一个儿子,他就把这个孩子当成他的接班人,在他临死前把他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他。
戚晓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她会恐惧,会害怕,会伤心,会绝望,但是她都没有,度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她冷眼他的各种安排,既不吵也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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