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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的天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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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蟆�
  不过,对于这种做法,一般人恐怕觉得难以接受,这岂非为了家庭的亲情而伤害了社会正义?但不要忘记,舜已经做出了选择,两者不可得兼,只能取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果,而你能够接受的结果当然是出于人性真诚的情感保护父亲,否则你继续当天子,而父亲被关在牢里,甚至被判处死刑,你还能够安心吗?还能够用心替百姓服务吗?
  由此可知,儒家的思考模式并不是要违背法律,而是要让你知道法律是要建立在人性真诚的情感上面的,如果这种情感受到威胁,整个社会的架构恐怕也难以长期维持。一个社会不可能十全十美,许多事情都有它的代价,在儒家看来不应该为了追求社会法律上的正义而牺牲了家人的亲情,因为亲情是唯一的,是无法替代的。而且如果要牺牲,请问要牺牲到什么程度呢?事实上,“大义灭亲”绝不是儒家的思想。儒家认为你如果不能够真诚的面对自己希望父母平安快乐的心情,而是直接跳到社会正义上,父母犯错就立刻去举报,让父母受到惩罚,这是违背人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作为一派哲学,要解释人类生活的经验,压力很大。因为人类生活经验充满各种矛盾,各种复杂的事实,杀人偷羊的背后也许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不是可以简单判断的。儒家宁可在这个时候说,你要出于内心的情感保护父母亲,但是如果法律判父母亲有罪,也不用抗拒,做错事应该负责任,这才是正确合理的态度。
  

6。孝与守礼
所谓“孝”,是人类真情最基本的一种表现,所谓“礼”,是一种大家都遵守的社会规范。孝和礼有什么关系呢?孔子认为有关系。有一次孟懿子向他请教什么是孝?孔子只回答了两个字“无违”,不要违背礼制。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礼的规定来服侍他们;父母过世后,依礼的规定来埋葬他们,依礼的规定来祭祀他们。
  孔子为什么会这么回答?因材施教。当时鲁国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经常违礼僭礼,做出很多不合礼法的事情来。譬如孔子的学生冉有给季氏当总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让冉有劝阻,因为这是违背礼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诸侯才有资格祭祀泰山,季氏身为鲁国大夫,此举属于僭越行为。结果冉有说他劝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这一次提问的孟懿子也是一位大夫子弟。他小孔子二十岁,曾经奉父亲孟僖子之命,向孔子学礼。所以当他请教孔子什么是孝顺时,孔子简洁而坚定的回答:不要违背礼制。也即在提醒他,一个贵族子弟不能因为有钱有权,就逾越了“礼”的规定,举行超出身分的丧葬仪式,让天下人都知道我孝顺父母。在孔子看来,这是违背礼制的,是不孝的。只有无违于礼,才能实现孝顺的心意。内在的孝心与外在的礼法配合,才是孝的实践。
  此外,孔子认为,孝与礼的关系还表现在: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
  观察一个人,要看他在父亲活着的时候选择什么志向,在父亲过世以后表现什么行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变父亲做人处事的原则,就可以称得上孝顺了。
  为什么“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孝呢?这与礼的规定有关。古制父母亡故,子女守丧三年。根据荀子的说法,这三年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二十五个月。很多人问,如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万一父亲的原则是不好的,怎么办?应该立刻改过来,为什么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亲的原则很好,三年之后为什么要改呢?可以接着做下去嘛。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每一对父子的性格作风不同,“父之道”的现实情况也十分复杂,“三年无改父之道”是基于此的一种稳健做法。譬如父亲喜欢救济孤儿院,我喜欢救济养老院;父亲过世三年之内,我是继续照他的意思救济孤儿院呢?还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钱捐赠给养老院?孔子认为,恐怕你还是要照着父亲的习惯继续做三年,为什么呢?避免让原来受他照顾的人感觉失望。你可以做满三年之后,再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改革。
  以孔子的学生曾参来说,曾参的父亲年纪大了,他伺候父亲每顿饭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后,他问父亲,剩下的饭菜要给谁?父亲说,这次给隔壁的张家吧。曾参尊重父亲的想法,让父亲有安排剩饭菜的自由,让他感觉到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有能力帮助更穷困的人,这说明曾参很孝顺。等到曾参自己老了以后,他儿子奉养他就不一样了。每顿饭也是有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后,不再问他该把剩下的饭菜怎么处理。他问,还有剩的吗?儿子说,没有了。为什么?嫌麻烦。但是孝与不孝的差别就在这里。曾参侍奉父亲时,让父亲照顾穷人的愿望得以实现,曾参的儿子奉养他时,就忽略这一点。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曾参自己很孝顺,却没有把自己的儿子教好,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这样一来,人的行为才不至于“过度”,也不至于“不及”,各种情感才能“发而皆中节”,“节”就是适当的分寸。人不管处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只有守法和重礼两项配合起来,人生之路才可以走得非常稳健。也许有人会说,儒家的思想会不会有些保守啊。但是不要忘记,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只有保守稳健,才能够慢慢成长;否则礼仪制度方面改变太快,到最后恐怕无所措其手足,反而乱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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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三年之丧(1)
“三年之丧”算是《论语》里最尖锐的一段对话。孔子有个学生叫做宰我,是言语科的第一名。这位学生每次出现,似乎都会给孔子带来一些不快。譬如他白天睡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不可救药了。为什么?因为古时候没有电灯,晚上非睡不可,白天就应该念书工作。一个人大白天睡觉不是没志气,就是懒惰,所以孔子批评他。不过,这一次在关于孝顺的问题上,宰予倒是提出了一个好问题。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论语·阳货》
  宰我请教说:“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未免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一定会荒废;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散乱。旧谷吃完,新谷也已收成;打火的燧木轮用了一次。所以守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守丧未满三年,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你心里安不安呢?”宰我说:“安。”
  父母过世,子女守丧三年,这是商朝的规定,事实上周朝已经不太流行了。孔子的祖先是商朝人,他总认为祖先那一套还适用,结果宰我提出质疑。他说,三年守丧,时间未免太长了吧,三年不能行礼作乐,一定礼坏乐崩。这就像小孩学钢琴一样,三年不准他弹琴,再弹的时候一定不成调儿,这是人文世界的情况。自然世界呢?古时候鲁国一年收成一次,旧米吃完,新米收成要一年。取火用的木头,也是一年轮用一次。宰我很有逻辑头脑,他说人文世界三年太长,自然世界一年一循环,所以守丧一年就够了。
  照理说,这个质疑很难反驳。孔子总不能说,宰我,你说三年不行礼乐,礼乐必定崩坏,你做过调查吗?或者你去过台湾没有,台湾是一年收成三次而不是一次呀?这么扯就扯不完了。孔子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他立刻把伦理规范的基础转移到心理情感上。他说父母过世了,你自己守丧未满三年,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里安不安呢?谁知宰我不客气的回答:“安。”心安理得。所以说宰我是坏学生呢,完全不了解老师的用心,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说“安”呢?假设宰我的父母在世,听到儿子这么说一定很难过;假设宰我的父母过世,那他以前替父母守丧时,心思一定转来转去的,不想守太长时间。孔子听了宰我的回答,只好说: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说:“你心安,就去做吧!君子在守丧的时候,吃美食不辨滋味,听音乐不感快乐,住家里不觉舒适,所以他不这么做。他宁可吃的简单,住的简陋,也要替父母守丧。现在既然你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退出房间后,孔子说:“宰我没有真诚的情感啊!小孩子生下来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丧三年,天下人都是这么做的。宰我曾经受到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吗?”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话过去一直被中国哲学家所忽视。怎么可以拿“生下来被父母怀抱三年,所以父母死了就要守丧三年”做论证呢?许多人都一笑了之,不去多想。然而,几年前美国一份心理学杂志所发表的研究报告却证实了孔子两千多前的见地是多么了不起。 电子书 分享网站

7。三年之丧(2)
有一家专门收容弃婴的医院,收容了五十名弃婴,有专人去照顾固定的吃、喝。这五十个小孩的反应都差不多,目光呆滞,面无表情,了无生趣,他们的身体在成长,但是躺在那儿奄奄一息的样子。其中只有一个小孩例外,每天总是嘻嘻哈哈,见了人就笑。医生和护士觉得很奇怪:大家都是弃婴,每个人的表情都死气沉沉,为什么他那么高兴呢?于是在房间里装上闭路电视,二十四小时观察这个小孩身上是否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一星期下来,观察结果发现,原来每天下午下班时间,有一位到医院收垃圾、扫地的老太太,经过这个小孩时,会逗逗他,陪他玩半个小时。就是这每天半小时的差别,使这个小孩出乎其类、拔乎其萃,成为这些弃婴当中最特殊的一个。于是发现了,原来小孩需要有一个人以主体的身份去关怀他,跟他互动,他的生命力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否则,只是饿了给他吃,渴了给他喝,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去关怀他,他内在的心理能力就无法发挥,只能死气沉沉的呆在那儿,不知如何与人互动。
  这个研究使得美国心理学界相当震撼。在美国人的家庭里,小孩生下来,大一点之后,就放到小房间里一人睡。小孩哭,让他哭,哭累了就睡着了,变得很有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对人性而言,是一种伤害,事实上违背了人性自然的要求。人类与动物的差别之一,是人类的幼儿依赖期是最长的,人类所生的小孩依赖父母的时间最长,远超过其他动物。人类的孩子一般要在父母怀中三年,才能够稳健的独立行走。这种长期在生理上依赖父母的状况,自然在心理上发展出特殊的结构,即孩子和父母之间永远有着互相关怀的心理情感。相反,在成长的最初过程中,若是缺少了父母的特殊关怀,则这种遗憾一生都无法弥补;若要弥补,日后必须付出加倍的代价。
  从生理需求到心理情感,最后才出现所谓“三年之丧”的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人间的伦理规范(三年之丧)是为了响应心理情感(安)而定的;然后,心理情感又可以推源于生理特性(三年免怀)。如此形成“生理——心理——伦理”的观点,可以说明人性的开展过程以及人性何以向善,亦即为何不守三年之丧就会不安。所以孔子怀疑宰我是否曾受过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说他“不仁”,忽略了人心的情感需要。换言之,孔子心目中的人性,是不能离开人的生命之具体存在及成长处境的。“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是他对人性的深入观察。“三年之丧”是配合我们内心情感需要的外在表达形式。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身体上受到父母照顾,心理上和父母有长期依赖,所以父母过世,守丧三年,才能使我们心安。
  因此,儒家讲求的伦理规范,并非由外在的压力而来,而是内在心理情感的适当表达。外在的礼仪、礼节、礼貌只是个表现形式,它的前提在于内心真诚的情感。若没有真情实感,外面也不用去做那些形式了,一切只会沦为教条。这才是儒家真正的思想。两千多年一路下来,一直到清末,很多人都说儒家是礼教吃人,吃人礼教,好像学了儒家之后,就被那种三纲五常给限定死了,好好的人生就被约束得没什么乐趣了。事实上,儒家对于中国传统所规定的“礼”提供了哲学说明。这个说明是合乎经验、合乎理性、合乎理想的,使我们活在世上有原有本,有内在的情感,也有外在表达的形式。两者配合,内外相得,才能构成一个和谐的人生与社会。
   。。

1。真诚相待
西谚有云:“没有一个人是一座孤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沟通是不可或缺的,各式各样的朋友会在一个人生命的各个阶段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国古代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朋友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伦。孔子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的确,有些朋友因为家庭、事业、学业、理想而各奔东西,无法常相聚首,只能借鱼雁或书信问候,但是心中却清楚知道对方总在祝福自己。若是得遇机缘,重新会面,自然会有快慰平生之感。
  朋友之间的来往是一个结缘的过程,所谓“广结善缘”。这个“缘”可以因为我们是同学、同乡、同事,或是同道——有相同的人生志趣,甚至是同游——一起出去游玩,而产生友谊。结缘之后,就要惜缘,珍惜两人之间相处的情意。因为通常我们交朋友,都是分开之后才开始思念,想到以前念书的时候,有个什么样的朋友,大家相处得如何愉快,只是当时没有很好地珍惜,现在再想见面,已经不容易了。不过,惜缘之外,也要随缘。人生之事,因缘而聚,随缘而散,一切顺其自然。譬如大家快要毕业了,那就毕业吧,你不能说我们这一班同学感情特别好,大家一起再多念一年,这是不可能的。
  不管缘分如何,人与人之间,没有说谁一定要跟谁做朋友,谁一定不能跟谁做朋友。一般来说,交朋友分为四个层次,最下一层叫做“酒肉之交”,大家一起吃饭、喝酒、享受;往上叫做“利害之交”,一起做生意、合作,合则两利,离则两害;再往上叫做“道义之交”,“道”代表人生的方向,“义”代表正当性,亦即每一次我所做的正当选择,跟你选的或想的一样,譬如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桃园三结义”,刘备、关公、张飞三人就是道义之交;最高一层叫做“生死之交”,一般称作知己。英国作家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说:“人的一生,能结交一位好友,已属难得;能结交两位,可谓幸运之至;至于结交三位,则根本不可能。”如果把朋友界定在“知己”的层次,这段话确实反映了人生经验。我国古人不也说“人生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吗?可见,知己是以生命来相互交换的,是交朋友的最高境界。
  不论结交哪一种朋友,交朋友的原则都是一样的,四个字:真诚相待。其实,“真诚”不但是对朋友,对任何人都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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