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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1~3)-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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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议的结果使他得到了从未享受过的优待:棒棒糖、玩具拨浪鼓、他甚至还被叔叔抱着坐上了小汽车。他问叔叔去哪里,叔叔告诉他去找爸爸。
  他更加开心了,他炫耀般地对叔叔说,今天是他的生日,爸爸回给他买回香甜的生日蛋糕。
  下车前,叔叔给他带上了两个耳套。耳套里传来欢快动听的儿童歌曲,他的注意力很快便被这新奇的玩意所吸引。他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专心地听着,偶尔还跟着“呀呀”地学唱几句。
  叔叔果然带他见到了父亲,父亲正和另外一个男人站在一起,他们不知道在干什么。
  叔叔一直抱着他,他惦记着生日蛋糕,可直到他们离开的时候,父亲也没有把承诺中的蛋糕给他。
  见到蛋糕是晚上的事情了,蛋糕在叔叔手中,据说那是父亲托他转交给自己的。
  蛋糕非常香甜,成为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可是从那天往后,他却再没有见到过自己的父亲。
  他六周岁的生日便是这样渡过的。
  父亲去了哪里?那叔叔和陌生的男子又是谁?这些疑问曾困扰了他许多年,而他却找不到探索的方向。
  直到昨天的新闻让他在霍然间开朗。
  叔叔和那些陌生人,他们都是警察。
  那是一起案件,发生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的案件。
  他知道该去哪里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公安局的刑事档案管理中心。
  他冒险进入并且在那里找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档案。
  他终于知道了父亲去了哪里,那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答案。
  与此同时,在他心中又涌起了更多的谜团。
  谜团背后的真相对他来说或许是无比可怕的,他已经隐隐有所感觉。但他却不得不继续追查下去。
  这注定会是个痛苦的过程。
  所以他的心变得很乱。在这种状态下,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来到了绿阳春餐厅。只有这里能让他的心变得安静。
  淡雅的淮扬菜,醇美的红酒,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女孩和她所演奏的音乐。
  可这些美好的气氛在今天却都要打些折扣,因为某些无知的人正在破坏着它们。
  那是三个男子。两个年纪稍长,一胖一瘦;另一个年轻人虽然体格健硕,但双目间距较宽,给人一种智商不高的感觉。他们坐在离演奏区最近的餐桌上,点了最贵的菜肴,喝着最高档的白酒。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三名男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在这样的餐厅里吃饭,因为他们根本什么都不懂。
  淮扬菜名扬天下,其特色就是一个“淡”字,而这个“淡”是有原因的。
  扬州地处长江下游,四季分明,物产丰富。由此当地人嗜好“尝鲜”。不同的时令都以能品尝到当季的新鲜菜品为最美。为了保持各色菜品的原味,突出“鲜”的特色,淮扬菜在烹饪技艺上才会讲究“淡”的手法。
  所以要吃淮扬菜,最重要的概念便是尝鲜。那三名男子只懂得点最贵的高档菜,可每道菜都与时令丝毫不符,可谓贻笑大方。
  淮扬菜既然味淡,便不宜配合浓烈的白酒佐餐,所以那三名男子所选择的酒水也是大大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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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们所坐的位置离演奏区又过近,在这个距离上,演奏者的本音和水面的发射音会相互干扰,影响到听者所享受到的音质。这说明他们根本也不懂音乐,女孩绝美的演奏在他们面前只是对牛弹琴罢了。
  也许他们的目的并不在美食和音乐。因为他们面前的佳肴并没有动多少,而白酒却已经喝了一瓶多。他们还时常会在演奏的高潮部分交头接耳说些什么,全然不顾会因此而错过最美妙的音律。
  对这三名男子来说,吃饭只是一个理由,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在商议着什么事情。他们说话时的声音很低,似乎还不想让外人知道他们所商议的内容。
  他坐在角落里冷眼旁观,嘴角忍不住现出一丝蔑笑——他可以猜到那些人在商议什么,因为他对他们实在是太熟悉了。
  为了刺杀邓骅,他早已把龙宇集团上上下下的情况摸了个遍,而这三个人都是其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胖子林恒干,瘦子蒙方亮,都是龙宇集团的副总,也是当年随着邓骅一路打杀过来的元老级人物,地位显赫。尤其是林恒干,即便邓骅在世的时候,他在龙宇集团亦仅为一人之下而已。
  那个年轻人阿胜对他来说则更为熟悉了,因为前者正是邓骅手下最得力的保镖之一。这样的人物在集团内地位虽然不高,但和邓骅一家的关系却极为亲近,这种人的势力就像是皇帝身边的宦官,说小则小,要说大却也能大得吓人。
  现在邓骅刚刚被刺,龙宇集团正处在一个权力重新整合的敏感时期。这三个人凑在一起,还能商议些什么呢?
  林恒干很少说话,也很少举杯。在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坐着,脸上露出胸有成竹的浅笑。与他相反,蒙方亮手里的酒杯就从没放下过,不过他喝的却并不多。往往使他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拍着阿胜的肩膀说些什么,后者则倾听片刻便红着脖子点点头,然后把自己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一副豪气冲天的气势。
  蒙方亮对阿胜的表现似乎很满意,看着对方又将一杯白酒吞入肚里,他转过头来,向着林恒干递了个眼色。林恒干点点头,然后两人一同站了起来。
  阿胜也连忙跟着站起,他的身形已有些摇晃不稳。
  蒙方亮笑着拦住阿胜,说道:“你再坐会,我和林总先走。”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再压低声音,就像是正常的聚会告别一般。
  林恒干过来和阿胜握了握手,目光中似乎带着很大的期待。
  阿胜紧紧地将对方的胖手抓住,既有受宠若惊的惶恐,又带着踌躇满志的豪气。
  林恒干和蒙方亮悠然地离去了。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餐厅角落里那个白领装扮的小伙子,可后者却一直在盯着他们。此刻他正冷冷地“哼”出一声,表达出心中的厌恶与鄙视。很显然,这次私会牵扯到某些秘密的交易,作为邓家守护者的阿胜已然在背叛自己的职责。
  阿胜更不会注意到那个人,他还沉浸在蒙方亮给自己许下的美好承诺中。是的,邓骅已经死了,他何必再为邓家卖命呢?何必再受那个阿华的压制呢?良禽择木而栖,换个东家,他能得到比阿华更有权势的地位。
  阿胜越想越激动,而酒劲翻涌,让他更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他甚至有些不愿离去了。
  水面中心的女孩结束了她的演奏,音乐声在这时停了下来。
  “干什么?”阿胜粗着嗓门嚷了一句,“不要停,继续拉,继续拉!”他虽然不懂音乐,但此时却想要追求一种尽善尽美的快感。
  一个服务生连忙谦然上前:“对不起,先生,本场表演已经结束了。”
  “结束个屁!我付不起钱吗?”阿胜拍出几张大钞,“给我继续演!”
  女孩身子一晃,似乎受了些惊吓,她瞪着无神的双眼站在舞台中央,显得如此的纤弱和无助。另一个服务生连忙走上前,在后者的搀扶下,女孩快速收拾好演奏器具,向着后台方向撤去。
  “你他妈的什么意思?敢不给我面子?你还想不想在这个场子里混了?”阿胜下不了台,借着酒性勃然发作起来,他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向着那女孩追过去。
  “妈的,死瞎子,不要跑!”他一直追到了后台,可那女孩却早已不见了。
  “他妈的,好,你跑吧!”阿胜骂骂咧咧地撂着狠话,“你以后永远别来,我见你一次砸你一次!妈的,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一番发作之后,酒劲愈发上涌。众人此刻都躲得远远的,没人敢搭理他,这也让阿胜自觉有些无趣。他终于踉跄着出了餐厅,向着停车场的方向而去。
  片刻后,他找到了自己的那辆捷达车。“捷达,嘿,总……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变成宝马!”他一边做着美梦,一边打开车门钻进了驾驶室内。
  一只带着刺鼻气息的手帕忽然捂在了他的脸上,本已醉意朦胧的阿胜立刻身体瘫软,在瞬间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
  与此同时,省城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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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警方的要求,吴寅午被转到了单人特护病房内。他的手术还算成功,被砍断的左手已被接活,康复后基本功能应该不会损失。不过因为年龄较大,经过这一番折腾后他的身体状况变得非常虚弱,需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从上午开始,万峰宾馆发生血案的风声不胫而走,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由于辱师事件原本就引起过公众的极大关注,现在事件走向一个如此具有爆炸效果的结局,其对媒体工作者的吸引力度可想而止。
  一拨又一拨的记者——网络的、平面的、电视台的;本地的、外地的,蜂拥而至。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吴寅午所在的病房,希望能够得到第一手的采访资料。
  不过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医院方面的值班人员拦在了病房的特护区之外。病人刚刚做完手术,这个时刻务必要避免任何无关人员的打扰。尤其是这些记者,他们毫无分寸的采访常常会引起病人情绪上的波动,因此更是院方重点防范的对象。
  可是仍有些不甘心的家伙妄图能突破远方的防线。他们使出各种本领,或软缠硬磨,或对值班人员诱之以利,但在制度严格的省人民医院,这些伎俩也只能碰壁而归。而院方人员早已不胜其烦,开始还能心平气和地耐心劝说,后来态度也就渐渐生硬,尤其是那个女护士长,人长得虽然漂亮,但一双杏眼瞪将起来,就是再威猛的男子也要退避三舍。
  可有人就像不识趣一般,偏偏要选在女护士长当班的时候来触这个霉头。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与先前的记者们衣冠楚楚的装扮不同,他很随意地敞着夹克,露出内里紧身的羊绒体恤衫,健硕的肌肉若隐若现,显出一副男子的阳刚气派来。由于脸上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他的面容被遮住了许多,不过他挺拔的鼻梁和刚毅的嘴角还是能带给人一种不一样的威严和自信感觉。
  “你好。吴寅午在哪个病房?”男子开门见山地问道,语气沉稳又不失礼节。
  “你是家属吗?”女护士长冷眼反问道。
  “不是。”男子摇摇头,不过他很快掏出一本证件递过来,“我是警察。”
  女护士长一怔,那果然是一本警官证,她连忙又抬头多看了那男子两眼,对方身形高大,仪态挺拔,的确颇有警官的风范,而他的装束也颇符合影视剧中微服办案的刑警风格。
  女护士长敌意顿消,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哦,对不起,我不知道您是……”
  “呵呵,没关系。”男子微微一笑。
  “那些记者太讨厌了,我以为你也是……”女人带着歉意,还想解释些什么,不过她的话语很快又被那男子打断:“我明白。你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很好。其实也是辛苦你们了,回头我和组织上建议一下,派两个干警过来配合你们的工作。”
  既受到了夸奖,又感受到对方的关怀和体贴,女护士长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虽是素装淡裹,但也因这笑容而显得分外地明媚动人。
  男子见效果已然达到,便适时地把话题收了回来:“那我可以进去了吗?”
  “当然可以。”女人殷勤地转身指引出方向,“左边第三个房间,707。”
  “好的。”男子点头以示谢意,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当进入特护区之后,他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得意而狡黠的笑容。
  “倒真是个美女呢!”他在心中暗自感慨着,“可就像书上说的那样,美女总是缺乏大脑。”
  ※※※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凌晨一点十二分。
  阿胜悠悠地醒转过来,他的脑子昏沉沉的,晕得利害。
  手机在他仔裤口袋里震动着,手机铃声也在响个不停。也许正是这番动静才把他从昏睡的状态中吵醒的吧。
  阿胜一边揉着胀痛的脑袋,一边将手机掏了出来。屏幕上显示一个陌生的来电号码,他也没多想便按下了接听键:“喂?”
  电话那端的人在听到他的声音之后,却立刻就挂断了。听筒里传出“嘀——嘀——嘀”的系统声。
  “操,傻逼。”阿胜愤愤地骂了一句,把手机摔到了一边,然后他才腾出精力来观察自己所处的境地。
  他发现自己正端坐在捷达车的驾驶座上,安全带勒在胸前,汽车的发动机还打着火,仪表盘大灯等等也都亮着,车内则弥散着一股浓烈的酒味。
  “妈的,又喝多了。”他嘟囔了一句,在脑海中努力搜索着最后的记忆。他想起自己似乎在餐厅里撒了一阵酒疯,然后出来到停车场。也许是凉风一吹之后,酒劲上涌得利害,反正他一钻进汽车便什么都不记得了。现在看来,自己显然是没抗得住醉意,不得不在半路上睡了一觉。
  我这是开到哪里来了?阿胜向车外张望着。四周的路灯昏暗得很,但是道路却很宽敞,路两边还有护栏,看起来还是规格不低的封闭路段。
  可是道路上却见不到任何行驶的车辆,而路况看起来也眼生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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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新修的路吗?还是因为自己喝多了,已经辨不清道路和方向?
  不管它了,先往前开一段再说吧。到了有人的地方,也可以下车问一问。抱着这样的想法,阿胜挂上档位,右脚踩在了油门上。捷达车轻吼一声,沿着宽阔平坦的道路向前方驶去。
  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良好的路况上行驶,司机往往会低估自己的车速,更何况现在的驾驶者是个尚处于半醉半醒状态中的血气男子。
  当阿胜看到道路前方的警示标牌时,他的时速早已超过了一百公里。那些标牌在远处闪着荧光,阻断了前行的道路。标牌正中是由灯光组成的硕大红叉,在夜色中尤为刺目。
  没路了吗?阿胜的反应有些迟钝,但他的左脚还是及时踩在了刹车片上。
  可是捷达车仍在以极快的速度向着那些标牌冲过去。
  阿胜愣了一下,一脚把刹车踩到了底,他的脚下竟没有任何受力的感觉,车速自然也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捷达车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直向着标示道路终点的警示区域扎了进去。阿胜的脑袋“嗡”地一下,渗出了一身冷汗,酒劲也在顷刻间散去了大半。
  眼见离那个红叉已越来越近,情急之下,他咬咬牙,猛地打了一把方向盘,车头往右边拧到了最死。
  可是汽车向着正前方的巨大惯性却无法消除,车头转向之后车身仍以侧滑的方式向着道路终点冲去,带起一片剧烈地摩擦声。
  随着一声脆响,捷达车结结实实地撞在了警示红叉上,几乎于此同时,惯性使得内侧车身脱离地面并最终带动这个车辆凌空翻转起来。车内的阿胜惊恐万状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车体着地时那一下剧烈的撞击。
  可这撞击并没有如期到来。瞬间的平静之后,阿胜惶然环顾四周,他发现自己还在空中。随即他的心彻底地沉了下去。
  他看到了刚才那条路的尽头——正在他头顶的上方,那是一座尚未完工的高架桥。
  “完了!”他绝望地悲呼了一声。
  捷达车坠落在二十米深的桥下,在瞬间变成了一堆稀烂的废铁。
  在两三百米开外的路边,一个年轻人目睹着这惨烈的一幕。他打开手机后盖,取出里面的手机卡,折毁后扔在了路边的荒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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