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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自选集-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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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狗……
体态灵活像狗,但是不像狗那样与人类亲近。相反,它们显然对人类怀有戒心,一旦有人接近,就朝岩丛或大海撤退。又名海狼,这个名称也许更适合于它们的自由的天性。不过,它们并不凶猛,从不主动攻击人类。甚至在受到人类攻击的时候,它们也会适度退让。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它们软弱可欺,真把它们惹急了,它们就毫不示弱,会对你穷追不舍。我相信,与人类相比,大多数猛兽是更加遵守自卫原则的。
黑和白……
南极的动物,从鸟类到海豹,身体的颜色基本上由二色组成:黑和白。黑是礁石的颜色,白是冰雪的颜色。南极是一个冰雪和礁石的世界,动物们为了向这个世界输入生命,便也把自己伪装成冰雪和礁石。
二南极景物素描
冰盖……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在南极洲和冰盖之间划等号。南极洲整个就是一块千古不化的巨冰,剩余的陆地少得可怜,可以忽略不计。正是冰盖使得南极洲成了地球上惟一没有土著居民的大陆。
冰盖无疑是南极最奇丽的景观。它横在海面上,边缘如刀切的截面,奶油般洁白,看去像一只冰淇淋蛋糕盛在蓝色的托盘上。而当日出或日落时分,太阳在冰盖顶上燃烧,恰似点燃了一支生日蜡烛。
可是,最美的往往也是最危险的。面对这只美丽的蛋糕,你会变成一个贪嘴的孩子,跃跃欲试要去品尝它的美味。一旦你受了诱惑与它亲近,它就立刻露出可怕的真相,显身为一个布满杀人陷阱的迷阵了。迄今为止,已有许多英雄葬身它的腹中,变成了永久的冰冻标本。
冰山……
伴随着一阵闷雷似的轰隆声,它从冰盖的边缘挣脱出来,犹如一艘巨轮从码头挣脱出来,开始了自己的航行。它的造型常常是富丽堂皇的,像一座漂移的海上宫殿,一艘豪华的游轮。不过,它的乘客不是人类中的达官贵人,而是海洋的宠儿。时而可以看见一只或两只海豹安卧在某一间宽敞的头等舱里,悠然自得,一副帝王气派。与人类的游轮不同,这种游轮不会返航,也无意返航。在无目的的航行中,它不断地减小自己的吨位,卸下一些构件扔进大海。最后,伴随着又一阵轰隆声,它爆裂成一堆碎块,渐渐消失在波涛里了。它的结束与它的开始一样精彩,可称善始善终,而这正是造化的一切优秀作品的共同特点。
石头……
在南极的大陆和岛屿上,若要论数量之多,除了冰,就是石头了,它们几乎覆盖了冰盖之外的全部剩余陆地。若要论年龄,南极的石头也比冰年轻得多。冰盖深入到地下一百米至数千米,在许多万年里累积而成,其深埋的部分几乎永远不变,成了研究地球历史的考古资料库。相反,处在地表的石头却始终在风化之中,你在这里可以看到风化的各个环节,从
完整的石峰,到或大或小的石块,到锋利的石片,到越来越细小的石屑,最后到亦石亦土的粉末,组成了一个展示风化过程的博物馆。
人们来这里,如果留心寻找色泽美丽的石头,多半会有一点儿收获。但是,我觉得漫山遍野的灰黑色石头更具南极的特征,它们或粗砺,或呈卵形,表面往往有浅色的苔斑,沉甸甸地躺在海滩上或山谷里,诉说着千古荒凉。
苔藓……
在有水的地方,必定有它们。在没有水的地方,往往也有它们。它们比人类更善于判断,何处藏着珍贵的水。它们给这块干旱的土地带来了生机,也带来了色彩。
南极短暂的夏天,气温相当于别处的早春。在最暖和的日子里,积雪融化成许多条水声潺潺的小溪流,把五线谱画满了大地。在这些小溪流之间,一簇簇苔藓迅速滋生,给五线谱填上绿色的音符,谱成了一支南极的春之歌。
在有些幽暗潮湿的山谷里,苔藓的生长极其茂盛。它们成簇或成片,看上去厚实、柔软、有弹性,令人不由得想俯下身去,把脸蛋贴在这丰乳一般的美丽生命上。
地衣……
这些外形像绿铁丝的植物,生命力也像铁丝一样顽强。当然啦,铁丝是没有生命的。我的意思是说,它们几乎像没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活着,维持生命几乎不需要什么条件。在干旱的大石头和小石片上,没有水分和土壤,却到处有它们的踪影。它们与铁丝还有一个相似之处:据说它们一百年才长高一毫米,因此,你根本看不出它们在生长。
海……
不算最小的北冰洋,世界其余三大洋都在一个地方交汇,就是南极。但是,对于南极的海,我就不要妄加猜度了吧。我所见到的只是隶属于南极洲的一个小岛旁边的一小片海域,而且只见到它夏天的样子。在世界任何地方,大海都同样丰富而又单调,美丽而又凶暴。使这里的海的戏剧显得独特的是它的道具,那些冰盖、冰山和雪峰,以及它的演员,那些海豹、海狗和企鹅。
三南极气象素描
日出……
再也没有比极地的太阳脾气更加奇怪的国王了。夏季,他勤勉得几乎不睡觉,回到寝宫匆匆打一个瞌睡,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上朝。冬季,他又懒惰得索性不起床,接连数月不理朝政,把文武百官撂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现在是南极的夏季,如果想看日出,你也必须像这个季节的极地太阳一样勤勉,半夜就到海边一个合适的地点等候。所谓半夜,只是习惯的说法,其实天始终是亮的。你会发现,和你一起等候的往往还有最忠实的岛民……企鹅,它们早已站在海边翘首盼望着了。
日出前那一刻的天空是最美的,仿佛一位美女预感到情郎的到来,脸颊上透出越来越鲜亮的红晕。可是,她的情郎……那极昼的太阳……精力实在是太旺盛了,刚刚从大海后或者冰盖后跃起,他的光亮已经强烈得使你不能直视了。那么,你就赶快掉转头去看海面上的壮观吧,礁石和波浪的一侧边缘都被旭日照亮,大海点燃了千万支蜡烛,在向早朝的国王致敬。而岸上的企鹅,这时都面向朝阳,胸脯的白羽毛镀了金一般鲜亮,一个个仿佛都穿上了金围裙。
月亮……
因为夜晚的短暂和晴天的稀少,月亮不能不是稀客。因为是稀客,一旦光临,就给人们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她是害羞的,来时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如同婢女一样不引人注意。直到太阳把余晖收尽,天色暗了下来,她才显身为光彩照人的美丽的公主。
可是,她是一个多么孤单的公主啊,我在夜空未尝找到过一颗星星,那众多曾经向她挤眉弄眼的追求者都上哪里去了?
云……
天空是一张大画布,南极多变的天气是一个才气横溢但缺乏耐心的画家,一边在这画布上涂抹着,一边不停地改变主意。于是,我们一会儿看到淡彩的白云,一会儿看到浓彩的锦霞,一会儿看到大泼墨的黑云。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涂抹得不留空白的漫天乌云。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看不到了,天空已经消失在雨雪之雾里,这个烦躁的画家把整块画布都浸在洗笔的浑水里了。
风……
风是南极洲的真正主宰,它在巨大冰盖中央的制高点上扎下大本营,频频从那里出动,到各处领地巡视。它所到之处,真个是地动山摇,石颤天哭。它的意志不可违抗,大海遵照它的命令掀起巨浪,雨雪依仗它的威势横扫大地。
不过,我幸灾乐祸地想,这个暴君毕竟是寂寞的,它的领地太荒凉了,连一棵小草也不长,更没有擎天大树可以让它连根拔起,一展雄风。
在南极,不管来自东南西北什么方向,都只是这一种风。春风、和风、暖风等等是南极所不知道的概念。
雪……
风从冰盖中央的白色帐幕出动时,常常携带着雪。它把雪揉成雪沙,雪尘,雪粉,雪雾,朝水平方向劲吹,像是它喷出的白色气息。在风停歇的晴朗日子里,偶尔也飘扬过贺年卡上的那种美丽的雪花,你会觉得那是外邦的神偷偷送来的一件意外的礼物。
不错,现在是南极的夏季,气候转暖,你分明看见山峰和陆地上的积雪融化了。可是,不久你就会知道,融化始终是短暂的,山峰和陆地一次又一次重新变白,雪才是南极的本色。
暴风雪……
一头巨大的白色猛兽突然醒来了,在屋外不停地咆哮着和奔突着。一开始,出于好奇,我们跑到屋外,对着它举起了摄影器材,而它立刻就朝镜头猛扑过来。现在,我们宁愿紧闭门窗,等待着它重新入睡。
天气……
一个身怀绝技的魔术师,它真的能在片刻之间把万里晴空变成满天乌云,把灿烂阳光变成弥漫风雪。
极昼……
在一个慢性子的白昼后面,紧跟着一个急性子的白昼,就把留给黑夜的位置挤掉了。于是,我们不得不分别截取这两个白昼的一尾一首,拼接出一段睡眠的时间来。
极夜……
我对极夜没有体验。不过,我相信,在那样的日子里,每个人的心里一定都回响着上帝在创世第一天发出的命令:〃要有光!〃
200012~20011
第一卷 第九十章
?一八四八年五月,海涅五十一岁,当时他流亡巴黎,贫病交加,久患的脊髓病已经开始迅速恶化。怀着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拖着艰难的步履,到罗浮宫去和他所崇拜的爱情女神告别。一踏进那间巍峨的大厅,看见屹立在台座上的维纳斯雕像,他就禁不住号啕痛哭起来。他躺在雕像脚下,仰望着这个无臂的女神,哭泣良久。这是他最后一次走出户外,此后瘫痪在床八年,于五十九岁溘然长逝。
海涅是我十八岁时最喜爱的诗人,当时我正读大学二年级,对于规定的课程十分厌烦,却把这位德国诗人的几本诗集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吟咏,自己也写了许多海涅式的爱情小诗。可是,在那以后,我便与他阔别了,三十多年里几乎没有再去探望过他。最近几天,因为一种非常偶然的机缘,我又翻开了他的诗集。现在我已经超过了海涅最后一次踏进罗浮宫的年龄,这个时候读他,就比较懂得他在维纳斯脚下哀哭的心情了。
海涅一生写得最多的是爱情诗,但是他的爱情经历说得上悲惨。他的恋爱史从他爱上两个堂妹开始,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无望的,两姐妹因为他的贫寒而从未把他放在眼里,先后与凡夫俗子成婚。然而,正是这场单相思成了他的诗才的触媒,使他的灵感一发而不可收拾,写出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歌,奠定了他在德国的爱情诗之王的地位。可是,虽然在艺术上得到了丰收,屈辱的经历却似乎在他的心中刻下了永久的伤痛。在他诗名业已大振的壮年,他早年热恋的两姐妹之一苔莱丝特意来访他,向他献殷勤。对于这位苔莱丝,当年他曾献上许多美丽的诗,最有名的一首据说先后被音乐家们谱成了二百五十种乐曲,我把它引在这里……
你好像一朵花,
这样温情,美丽,纯洁;
我凝视着你,我的心中
不由涌起一阵悲切。
我觉得,我仿佛应该
用手按住你的头顶,
祷告天主永远保你
这样纯洁,美丽,温情。
真是太美了。然而,在后来的那次会面之后,他写了一首题为《老蔷薇》的诗,大意是说:她曾是最美的蔷薇,那时她用刺狠毒地刺我,现在她枯萎了,刺我的是她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结语是:〃请往修道院去,或者去用剃刀刮一刮光。〃把两首诗放在一起,其间的对比十分残忍,无法相信它们是写同一个人的。这首诗实在恶毒得令人吃惊,不过我知道,它同时也真实得令人吃惊,最诚实地写下了诗人此时此刻的感觉。
对两姐妹的爱恋是海涅一生中最投入的情爱体验,后来他就不再有这样的痴情了。我们不妨假设,倘若苔莱丝当初接受了他的求爱,她人老珠黄之后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还会不会令他反感?从他对美的敏感来推测,恐怕也只是程度的差异而已。其实,就在他热恋的那个时期里,他的作品就已常含美易消逝的忧伤,上面所引的那首名诗也是例证之一。不过,在当时的他眼里,美正因为易逝而更珍贵,更使人想要把它挽留住。他当时是一个痴情少年,而痴情之为痴情,就在于相信能使易逝者永存。对美的敏感原是这种要使美永存的痴情的根源,但是,它同时又意味着对美已经消逝也敏感,因而会对痴情起消解的作用,在海涅身上发生的正是这个过程。后来,他好像由一个爱情的崇拜者变成了一个爱情的嘲讽者,他的爱情诗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自嘲和讽刺的调子。嘲讽的理由却与从前崇拜的理由相同,从前,美因为易逝而更珍贵,现在,却因此而不可信,遂使爱情也成了只能姑妄听之的谎言。这时候,他已名满天下,在风月场上春风得意,读一读《群芳杂咏》标题下的那些猎艳诗吧,真是写得非常轻松潇洒,他好像真的从爱情中拔出来了。可是,只要仔细品味,你仍可觉察出从前的那种忧伤。他自己承认:〃尽管饱尝胜利滋味,总缺少一种最要紧的东西〃,就是〃那消失了的少年时代的痴情〃。由对这种痴情的怀念,我们可以看出海涅骨子里仍是一个爱情的崇拜者。
在海涅一生与女人的关系中,事事都没有结果,除了年轻时的单恋,便是成名以后的逢场作戏。惟有一个例外,就是在流亡巴黎后与一个他名之为玛蒂尔德的鞋店女店员结了婚。我们可以想见,在他们之间毫无浪漫的爱情可言。海涅年少气盛时曾在一首诗中宣布,如果他未来的妻子不喜欢他的诗,他就要离婚。现在,这个女店员完全不通文墨,他却容忍下来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在他瘫痪卧床以后,她不愧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贤妻。在他最后的诗作中,有两首是写这位妻子的,读了真是令人唏嘘。一首写他想像自己的周年忌日,妻子来上坟,他看见她累得脚步不稳,便嘱咐她乘出租车回家,不可步行。另一首写他哀求天使,在他死后保护他的孤零零的遗孀。这无疑是一种生死相依的至深感情,但肯定不是他理想中的爱情。在他穷困潦倒的余生,爱情已经成为一种遥远的奢侈。
即使在诗人之中,海涅的爱情遭遇也应归于不幸之列。但是,我相信问题不在于遭遇的幸与不幸,而在于他所热望的那种爱情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在他的热望中,世上应该有永存的美,来保证爱的长久,也应该有长久的爱,来保证美的永存。在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天,当他拖着病腿走进罗浮宫的时候,他在维纳斯脸上看到的正是美和爱的这个永恒的二位一体,于是最终确信了自己的寻求是正确的。但是,他为这样的寻求已经筋疲力尽,马上就要倒下了。这时候,他一定很盼望女神给他以最后的帮助,却瞥见了女神没有双臂。米罗的维纳斯在出土时就没有了双臂,这似乎是一个象征,表明连神灵也不拥有在人间实现最理想的爱情的那种力量。当此之时,海涅是为自己也为维纳斯痛哭,他哭他对维纳斯的忠诚,也哭维纳斯没有力量帮助他这个忠诚的信徒。
20011
第一卷 第九十一章
?逝世前一个月,正值母校苏黎世工业大学成立一百周年,爱因斯坦应约为之写纪念文章。在文章中,他没有为母校捧场,反而是以亲身经历批评了学校教育体制的不合理。他回忆说,入学以后,他很快发现自己不具备做一个〃好学生〃所需要的一切特性,诸如专心于功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笔记和做作业,等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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