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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球天王之碧海飞波奇天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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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冲挺直了眉毛,仔细听下文。

  花猫说:“不过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郝奇皱了皱眉,怎么又来翻起老皇历了。

  花猫接着说:“二十年前,最早的霸主就是方天京。他在古口市独占三年之后,便离开了这里。他走之后,是一个叫做仙翁的人,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字,后来他也消失了。”

  小光看花猫听住了口,说:“再后来呢?”

  花猫说:“就没有后来了,从那以后,就混乱了起来。”

  花猫说着,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电话听着,听着一会说:“好老婆,我一会就回来。你着什么急,想我就多骂我几句。我就会在这边用打喷嚏呼应你的。”

  郝奇知道自己的技术实在是不行,所以并不关心谁的技术最厉害,而是好奇这些球手的那么多的外号,让人耳花缭乱。刚才他听到花猫说起了方天京和仙翁,那个仙翁肯定不是真名字,那么这个方天京有没有什么外号呢?便等花猫打完了电话,说道:“猫哥,那个方天京有没有什么绰号。”

  花猫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语气很重的说道:“有!”

  郝奇看他说有,心想你倒是说啊,还让我分两个阶段来问你,不过也只好接着说:“是什么?”

  “金球天王!”

  小光在一边正想拿筷子夹锅里羊肉吃,猛的听见这四个字,加上花猫的语气又极其的严肃,如同一阵寒波打到了他身上,他一颤抖,手中的筷子差点抖掉地上。

  郝冲听了,说道:“这个名字真是有霸气!不知道是什么来由?”

  花猫说:“方天京的这个名字并不是年轻的时候有的,而是这几年来的,他成立朗国之后,花巨资用纯金子打造了一根球杆和一颗与真实大小一样的八号球,所以金球天王才从此得名。”

  他这么一说。连平时花惯了钱的小光都不禁咂舌。

  郝冲轻轻的喝着啤酒,淡淡的说:“打台球的痴到他这种地步,也真是难得了。每个行业都有成功的人,这个方天京倒是为咱们这些历来被冠上不务正业的打球的人挣了一口气。”

  花猫听了,忽然有些激动的说:“是啊,每个行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通往成功的路,这条路上存在一种无形的道。但凡成功的人都必须投入全部身心,激情。甚至是热血,是生命,才能参悟得道,达到这项事业的顶峰。成为能够一挥臂,便能操控千军万马的王者。纵然是百年以后,眼望苍天,也不会后悔!”说着,说着,他竟然站起身来,伸出右手,指着上天。

  他这俩句话说出来,其余三个人都是听的热血沸腾,又看到了他如痴如醉的样子,想起来自己还都是年轻人,心潮更是澎湃,都站起身来,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高高的指向苍天。

  若是一个服务员此时此刻进来,见到了这个场面,肯定会以为这个开三轮的和这三个上学的傻小子疯了!

第十章 大学
郝奇比郝冲早一年考上丁州大学。

  郝奇的专业是中文,郝冲和他的女朋友凌丽都在学经济管理。

  花猫开着三轮把三人送到了丁州大学的门口。三人下了车,花猫回头挥手告别,开着三轮走了。

  小光看了看手机,九点多了。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出去一趟。”

  郝奇说:“这时候你干什么去?”

  小光说:“我去卖点水果,给宋情。”

  郝奇说:“不知道还有没有卖的了。买了早点回去。”小光点头,向校外不远的菜市场走去。

  郝奇和郝冲两人并排走进学校的大门,顺着学校的主路向男生宿舍走来。

  天上不停的下着雪,地面上的雪不停的加厚着。校园里的路灯的灯光努力地穿透着飞雪的掩盖,这使得它们显得比平时温柔。一圈一圈的证明着它们的存在。学校得主路上已经没有几个人。只有两边的和树木静静的站住不动,迎接着雪,迎接着灯光。主路两边有几栋教学楼。或高或低。参差不齐。但是总有一些教室的窗户在亮着,看来,那些忙于自习的同学,还没有因为下雪而躲进自己宿舍得被窝里。

  郝奇望着这雪,想起了自己和郝冲年纪还小的时候,在下雪的天气,等雪下得厚了,两个人就在雪里面摔跤,郝奇大些,当然比弟弟有力气,将他摔倒后,看着他仿佛要哭出来的样子,又想起了自己要比他大,要让着他,便自己倒在了雪地中,郝冲却还不服气,仍要压到郝奇的身上,两个人便抱住在雪地里面一起滚。

  郝奇叹了口气,不觉恍惚时间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好像一切都还在眼前。两个人从坐火车不用买票的小屁孩子,已经长成了毛发皆浓的男子汉。如果不是上大学,郝冲和丽丽恐怕都已成家了。

  郝冲与郝奇并肩而走,心中却是想的刀侠刚才的那一手,自己虽说是挣足了面子,但心中没有完胜只是气闷。

  两个人走过校园的中心,校园的中心是一个雕塑,郝奇每次走到这里,都要故意的看上一眼。

  那是一朵高大的银色的莲花,花朵正欲开放。这朵花的线条柔和,表面光滑细腻。在雪中显得亭亭玉立,生命力极强。底座上刻写着大学的名字和这个雕塑的历史。底座的周围围着几个白色的园灯,正发出比雪还白的光,这些光照耀着底座,也照耀着那朵永不凋谢的兰花。这些灯光给这朵大莲花加上了无尽的光芒,使得它异常圣洁。

  底座的周围是一片草地,这种草虽然矮小,可是冬天也不会死,只是颜色变成了黄黄的,仿佛生命已经枯竭,但是一到了夏日,便又绿了过了。

  郝奇没有看过底座的字,所以他不知道这座雕塑的名字,也不知道是谁创造了它,其实这些也许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学生把这里当成了学校的象征。我看见过很多的学生到这里来和它合影留念。全做到此一游的凭证。

  两兄弟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并排而行,雪地上清晰的留下了他们兄弟两个的脚印。这么多年来,这两对脚印从小逐渐的变大。

  丁州大学的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各是一栋楼,同样的都是十三层。两栋楼平行而建,中间的空地又建了一座三层的建筑。其中,一层是超市,二层是娱乐室,三层是网吧。这三栋建筑形成了一个“凹”字。小光说:“这建筑真他妈像对乳房。”

  郝冲的宿舍在三楼,郝奇的宿舍在十楼。

  郝冲说:“哥,到我的宿舍去呆会。”

  郝奇摇了摇头,说:“我还是回去吧,今天没干什么倒是有点累了。早点睡觉。”

  郝冲点点头。边走上了楼梯。

  郝奇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得又想起了两个人的小时候,那时候,郝奇吃饭总是细嚼慢咽,而且吃的很少,郝冲总是狼吞虎咽,能吃一大碗。

  有一次,叔叔给他们两各盛了满满一大碗同样多的米饭,让他俩比赛,看谁吃的快,不过一定要吃完,不能浪费一颗粮食。否则挨打。

  郝奇吃到一半就饱了,再也吃不下去,郝冲把自己碗里的吃完了,看见郝奇面露难色,知道他吃不下去了,就说:哥,我来替你吃吧,我还没吃饱。郝奇看着他把自己剩下的饭全部吃完,说:“你真能吃。”

  郝冲说:“我其实吃完了刚才的那一碗就已经撑的不行了。”

  人饿得滋味是很难受的,可是被撑到的滋味是不是更难受?

  郝奇想到这里,心中竟一阵酸楚。眼角生了些泪花。他努力的冷静下来,自己上了电梯。一会到了十楼。

  丁州大学的每个宿舍有四张床,两两相对摆着,一共可以住四个人。

  郝奇进了宿舍,一股潮湿的气息迎面冲来,他们的宿舍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扫了,墙角一堆垃圾形成了一座山,山上面还有几座小山。宿舍里只有一个人,林伟在捧着一个游戏机游戏游戏再游戏,所以小光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做油(游)条。

  郝奇问道:“邵鹏今天没回来?”

  林伟民说:“没有,不知道又把哪个妞骗到他的那个虫居去了。”

  郝奇笑了笑。念道这个无敌的害虫。这是邵鹏自己对自己的称谓,他还强调说他这个害虫专吃处女膜。

  林伟不再说话,继续在他的游戏世界遨游。

  郝奇今天先是上网,又去风尊,后来摔了一交。而后又去好肥牛喝了酒。仅仅是半天,却好像过了很久。喝完酒的时候就有些累,现在进了自己的宿舍,温暖的气浪渗入身体,不觉的头中更是困倦加重,随便洗了几把,脱衣服钻进被窝,立刻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郝奇忽然醒了,匆忙的去了厕所,回来看见小光的床上没人。心想这小子干什么去了,买水果还把人买丢了。想着,坐回自己的床上,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机,一看已经一点多了,便给小光发了一条短信。发完又躺进了被子里,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手机响了几声。是小光发来了短信,郝奇看了看,原来宋情发烧了,小光正陪她在学校的医院里面输液,今天晚上是回不来了。

第十一章 精灵
郝奇正睡的已经达到了极度深层,猛然感觉一阵凉意,这凉意至透进自己的心里。冻得自己微微得打颤。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条蛇。它的皮肤竟然没有鳞片,也没有液体,如同人的皮肤一样光滑细腻。它的身子又粗又长,正盘旋着将自己缠住,用力往自己的身体里面勒!

  郝奇惊叫着醒来。他时常做一些奇怪的梦。只不过是睡觉的时候做一个,醒来的时候就忘一个。

  他眨眨眼睛,阳光照进宿舍里面,正照在了他的脸上。虽然是冬天,可是他仍旧能感到阳光的温暖。他摸摸自己的屁股,昨天的疼痛还没有消除。他叹了口气,他总是庆幸每天早上能够醒来,仿佛一切又能从新的开始。

  郝奇看了看四周。整个宿舍里就剩下了他自己。林伟也已经出去了。他的行踪自己不用多费心,就能猜个###不离十。他去网吧游戏去了。

  当郝奇出了宿舍楼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天空,阳光充足,蓝天无云。这下面,是冬季里的校园。雪后的校园是那么的让人心情顺畅!

  早餐时间早过,餐厅已经关了。还有一个多小时才能吃中午饭,他便想到到学校外面随便吃了点。犹豫了一会,决定还是先看了宋情。而后想给宋情买点什么,但是一想,也没什么可以买的,估计小光也买的差不多了。想到这里就来到了学校的医院。

  郝奇找到了宋情所在的房间,看见她正坐在床上吃饭,小光也坐在床边,困的晃晃悠悠如同不倒翁,就要倒地的时候,能迅速的弹起来。

  郝奇看见宋情的起色还好,便放心了许多。

  宋情不是那种漂亮的女孩,但绝对是那种机灵的人见人爱型。她的一对耳朵天生比普通人的耳朵长一些,因此大家都心疼的叫她小兔。不过郝奇喜欢用小光对她的称呼。

  初入学时,班里组织了一次小聚会,每个人轮流自我介绍,这样的聚会现在看起来多少有些多余且无聊。但是对小光来说可是终生难忘的。当宋情开始介绍自己时,小光目光变得及其呆滞,低声的说道:谁他妈说这世界上没有精灵?

  自从见过了宋情之后,小光每天嘴里面除了抽烟就是念叨她的名字。而且还诗兴大发,铸就一首:

  你可曾品尝到她耳朵的滋味?

  略带着未成熟的,

  并且是毛茸茸的轻微的酸涩。

  那是不能吃的最美的食物,

  因为透过那些细小的毛孔,

  你知道里面流的是源自她心里面的血。

  那时,小光和郝奇已经混得很熟,他把这首诗塞给郝奇,说:“怎么样?我厉害吧?”

  郝奇看了,点点头说:“你写的?”

  小光歪着嘴说:“怎么?怎么说我的大学也是考上的,不是拿钱买的!操!我是文化人。流氓有文化,警察也害怕!”

  时间过的还真是快,宋情的耳朵早属于了小光。他现在可以任意吻她的耳朵,只要他想!世界上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改变人的一生。

  也许只要想改变,就能改变。

  宋情看见郝奇来了,说:“你怎么才来啊,给我买什么好吃的了?人家得场病挺不容易的。”

  郝奇苦笑了一下,心想这丫头得了病,这兔子嘴也不闲着,也不洗脸,就说:“我本想买些什么来着,不过一想还是你好了再请你吃吧,那时候也吃的多,宰我也容易。”

  宋情瞪了瞪眼睛,笑着说:“那算什么啊,人家要的是雪中送炭,你呀,光会来马后炮。”

  小光在一边看到了郝奇来了,兀自哦了一声,继续亦真亦幻神游,看来他昨天晚上一定操劳的可以。

  郝奇坐在了宋情身边,她可能是郝奇能大方的坐在身边而不紧张的唯一一个同年龄的女孩子。

  郝奇说:“情情,还不是为你好,病好了,气顺了,吃嘛嘛香。”

  宋情把手搭在郝奇的肩膀上,用手指弹他的脸,说:“你小子再找借口就没劲了啊,那我现在病好了,咱们出去吧。吃点饺子吧。”

  郝奇知道她就喜欢吃饺子,但是知道她这个时候是绝对不适合吃的。就反着说:“好,让小光在这里睡觉吧,咱们俩出去得了。”

  宋情点了点头。就要起身。

  郝奇赶忙阻止,说:“情情,你还来真的?我就是说说,还是等你好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宋情撇撇嘴。说:“我中午再输一次液就差不多了。”

  郝奇说:“那就好,我得走了,我得去拿鞋。”

  小光蒙眬间听见了,无力的拜拜手。宋情点点头,同时还不忘扔一句:“真是的,见到我你就跑。”

  郝奇笑着出来,到运动场随便转了几圈,看会一帮人打篮球,估计到了食堂开饭的时间,就直奔餐厅。

  餐厅离宿舍不远,也是一座三层的建筑。郝奇习惯在第三层吃,其实并不是他习惯,只是他以为,人们都习惯性的懒惰,不愿意爬高到第三层来吃。第三层的人就会很少。无论如何也不会太挤!但是可能怀着他这种想法的人比偷懒的人还要多,第三层的人已经杂乱的烂成了一锅粥!

  郝奇走到餐具车边,准备拿金属的饭盆和饭勺。这时,餐具车里只剩下三个饭盆,两个勺。其中两个饭盆没有洗干净,里面还有些不知道谁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一把勺也是弯的。郝奇叹了口气,苍天有眼,还好,还剩下干净的一盆一勺可以供自己使用。

  郝奇左手把勺拿了起来,右手刚要拿那个饭盆。谁知,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一把抢去。

  郝奇看去,原来是就是那个他昨天在风尊上厕所时,碰见的长着粗眉毛的女孩子。怎么又碰见她了?

  那个女孩子把盆拿到手中,看见郝奇在看自己,又看了看餐车里面的勺子,而后一把把郝奇手中的勺子生生夺了过去!

  哎!郝奇吃惊的轻叫了一声。那个女孩子已经跑了。

  女士优先,女士优先!就当自己学雷锋做好事了。郝奇这么安慰着自己。他只好拿起了一个有菜的饭盆和那把弯了的勺子。

  郝奇把勺子用手扳直,又把它和饭盆到餐厅的水龙头那里狠命冲了冲,随后打了一点米饭和炒菜,躲到一块窗户边,独自吃了起来。可是之前那些在饭盆中残留的残羹剩渣仍旧不时的在自己的脑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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