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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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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两个老家伙将三少倒拖着走到街边,将他往阴沟旁一扔,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菜市场鱼龙混杂,治安最乱,京城的小痞子小混混大多都在这一带厮混。在靳归闲和狄无功拖着三少来时,早有一群混混盯上了三少。等两个老家伙走后,那群小混混一拥而上,将三少身上的银票、珠宝什么的值钱物事全都一扫而空。
    毕竟是天子脚下,民风斯文,这群混混非常厚道地没有把三少扒得精光,衣服什么的都给三少留了下来。
    而三少,却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醉酒后的他,睡得异常香甜,嘴角还挂着婴儿般纯净的微笑。
    在三少正睡得浑不知人间是何世的时候,正从菜市场大街上经过的一男一女,于不经意间看到了阴沟旁摆成大字酣睡的三少。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惊奇。
    然后二人大步走向三少,其中那女子走动时,水绿色的长袖中缓缓滑出了一柄无鞘袖剑!
    ※※※※
    午后的岭南府笼罩在夏日狂野的阳光里,气候本就无比沉闷的岭南,在现在这个时候更是酷热难当。
    大街上稀稀拉拉地看不到几个行人,就连那些平素相当活跃的项启义军,现在也都缩在军营里睡着午觉。
    岭南府城门上,岗楼和箭塔里的义军士兵全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睡着午觉,只有极少数精神好的,躲在阴影里无精打采地聊天打哈欠。
    项启的义军如今差不多已经攻占了整个岭南,而朝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对岭南的暴动没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只是派出一些小规模的军队前来平叛。
    规模最大的一次平叛军,居然只有三千人,结果被三万叛军一个包围,小半个时辰就杀了一半,俘了一半。
    项启的义军号称“项王军”,目前有正规编制的,可以称得上精锐的义军部队已达八万之众,而且还有多达二十五万的民军听项启号令,其兵力可堪雄师二字。
    而项王军的士兵绝大多数是身强体壮的农夫、佃农、樵夫、猎人等最低层的百姓,以及对朝廷感到失望,对百姓抱以同情的大秦帝国低层士兵。他们对富裕者有着天生的仇恨,无论那些有钱人究竟是善是恶,全都同等对待,杀其全家,抄其家产,夺其口粮。
    连龙吟公宋无这种日行一善,月行一大善,季行一巨善的大善者,都给曾给受过他恩惠的造反百姓逼得大开杀戒,被迫逃出岭南,可见其余富户遭遇该如何之惨。
    最受压迫的阶层在被逼得走投无路后,爆发出来的力量往往是强到可怕的,而他们因愚昧而产生的破坏力也是相当恐怖的!
    项王军与战天王、战天虎两个土匪所率领的“义军”完全不同。
    岭南民风剽悍,小规模暴乱自大秦帝国建立以来,就从未间断过。
    为防民乱,岭南设有岭南大营,总计五万兵马。
    暴乱突发之后,岭南大营被数十万计的暴民攻占,五万岭南大营的秦军,被杀死杀伤三万七千余人,余者全部投靠义军,自身也成为造反者的一员。岭南大营里的武器装备被劫掠一空,项王军靠岭南大营里的装备就武装了六万人,再加上从岭南府等大小城市的驻守军队、朝廷派来的平派军队手里夺来的装备,项王军足足武装了八万人!
    项王军拥有一万五千多匹战马,两万张硬弓,七千把强弩,刀枪盔甲无数。
    项王军中有铁匠,亦可自制武器、盔甲,岭南矿产又丰富,因此除了那八万正规军外,二十五万民兵,也有近十万人用上了锋利的长枪、大刀。
    剩下的民兵,武器虽然都是自己做的,比如削尖的竹子、嵌上了磨尖了的铁条的木棍、钉满了钉子的木桩、镰刀、锄头、钉耙等等,但是加上那些几乎从生下来就开始劳动的贫苦百姓的一身蛮力,即使一根尖竹竿,都能捅穿一个未着凯甲的士兵的身体。
    以项王军目前的实力来看,就算放到七国之乱的战国时代,亦可成为一方小诸候。
    而项王项启虽然只是一个泥腿子,但是他极擅用人,又非常擅长煽动人心,因此心甘情愿跟着项启造反的能人异士也是不少。有精通兵法的隐士,也有极擅练兵的教习,甚至连精通内政、善理财务的人才都有,也不知项启是从哪里找出来的。总之,在那些人才的帮助下,项启将项王军打理得井井有条,战斗力日渐上升,已经渐有可与大秦正规军一较长短的势头。
    当然,比起北疆常年与胡虏交战的铁军来,项王军还只能算是一个刚学会怎样握剑的孩子。只不过,大秦帝国中,除了北疆的铁军,就只有东海的水军战力最强。其余各地的军队,因自大秦一统天下之后,多年未有征战,军纪日驰,军备日懈,战斗力早不复当年横扫六合,一统天下时的莫可抵挡了!
    所以,岭南大营被破之后,其余大小诸城的秦军,根本无力抵挡项王军的人海战术。甚至还有几个小县城,被项王军大兵压境,还没开打就出门投降了。
    项王军势力日益增大,义军将士也渐渐生出懈怠自大的情绪。尤其是目前已经成为项王军大后方的岭南府,这种情绪更加严重。
    农民起义最大的局限就是其眼光与思维不怎样开阔,导致贫民出身的义军战士很容易被眼前的局势所迷惑。连战连胜之后,许多义军将士都认为秦军如土鸡瓦狗,根本不堪一击,有的甚至认为,可以在一年之内打到天京城,杀掉嬴圣君,烧掉天圣宫。
    而有的项王军将领,则在封了官职之后,便开始奢侈淫逸,追求享乐起来,浑然不觉自己几个月前最恨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样子的人。
    仇富,但是自己一定要富,富起来后可能还会比以前自己杀掉的那些富人更加可恶,这就是许多人共有的心态了。
    劫富济贫,也只是这种心态的一种表现。
    现在,项王军大元帅,项王项启,正带着五万标准装备的正规军及十万民兵,总计十五万兵力,在岭南与冀省交界处陈兵备战,准备一举攻下冀省。而岭南尚未落入项王军掌握之中的几个中小城市,则由留守岭南的义军正规军及民兵负责。
    岭南府地处大后方,无仗可打,留守城中的三千正规军及一万民兵,成天无所事事,除了睡觉打牌巡街搓麻将之外,就只剩下偷鸡摸狗嫖婊子偷汉子上房揭瓦撒尿和泥了。
    连城门前的守卫都在睡觉,其军情之懈怠便可见一斑。
    现在,岭南府城前两个义军士兵正坐在护城河旁边,一边洗着脚丫子,一边聊着天。
    年纪稍长一点的军汉唾沫横飞地说道:“你知道吗?那天晚上老子嫖的那个婊子,那可真叫一个爽啊!娘的,那股子清纯可人劲儿,真他妈爽到老子骨头缝里去了!娘的,一边干她还一边哭,那哭声啊,叫声啊,让老子火气一次比一次大,结果愣是干了七回,她都昏过去了老子才收兵。那还不算什么,你知道那婊子是谁吗?”
    年轻一点,看上去还才十三四岁,小娃娃一般的军娃一脸痴呆地问:“是谁?”
    那年长军汉一脸兴奋地道:“操他娘的,那婊子竟然是岭南府前城守大人的小女儿!妈的,标准的千金小姐啊!以前咱们可是不敢拿正眼瞧她啊!前城守大人给咱们砍了之后,他一家老小,男的全部砍头,女的全部卖入妓寨,谁能想得到,现在咱也可以想上就上了!娘的,所以说,造反就是好哇!这千金大小姐咱都可以随便上了,以后攻下了天京城,那皇帝老儿的后宫嫔妃,咱还不是可以五钱银子就干一回?”
    那军娃吞了口唾沫,有些艰涩地道:“可是……城守大人的小女儿,人挺好的,我以前做叫化子的时候,她经常施舍。逢初一十五,还有白面馒头和小米粥派……”
    那年长军汉不屑地道:“这叫做收买人心,知道不?就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娃娃才记着他们的好。你可别忘了,要是没有那些吸血蚂蟥,吸咱们穷人的血肉,你用得着去做叫花子?要不是吸光了咱们的血汗,那城守小姐有钱施舍给你?有钱派给你白面馒头和小米粥?”
    军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满脸犹豫地说:“这么说,城守小姐她那是吸了我们的血肉,然后又用我们的血肉来收买人心?”
    那年长军汉笃定地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么说的。富人呐,全都是些为富不仁的家伙。若没有剥削咱们的血汗,他们凭什么赚到那么多钱?凭什么有钱显摆,有钱施舍?”
    军娃愣愣地说:“难道富人就没一个好人?”
    “没有!”年长军汉斩钉截铁地说:“要真有好人,咱们还造反干嘛?”
    军娃仔细想了想,但是他那不怎么灵光的脑袋还真是没办法想通这其中的道理。犹豫了一阵,说道:“我从五岁开始当叫花子,从来都是别人给我钱和吃的,我还真没让别人从我手里搜刮到什么东西。我造反,也是看大伙儿都反了,跟着混口饭吃,倒也没想过那么多。对了,大哥,你为什么要反?”
    年长军汉想了想,道:“我家里的田被地主霸占了,一家老小全饿死了。最可怜的是我那才十四岁的女儿,饿死之前,竟然还给……”说着,他的声音竟然哽咽起来,眼睛红得像充血,又像是要喷出火来一般:“竟然还让地主家的恶霸儿子给糟蹋了!娘的,所以老子要反,老子要杀光那些恶霸,抢光他们的钱,抢光他们的田,吃光他们的粮食,搞死他们家的女人!”
    军娃点了点头,似带着点惆怅的意味,轻轻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那年长军汉很快就调整了情绪,又满脸兴奋地大说起来:“好了,别说不开心的事情了!老子再给你讲讲那城守小姐。你是不知道……”
    两个义军士兵都不知道,有一男一女,在他们身后站了老大一阵子。
    其中那男的手里还提着一把大得惊人的无鞘长刀,刀本来已经举了起来,但是最终却无声无息地放了下来。
    如果那男的想要杀死两个义军士兵的话,两人根本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但是现在,这一男一女很显然是要放过他们了。
    这一男一女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何时来的,两人就像像两只幽灵一般,来得突然,也去得突然。当两人悄无声息地自那两名义军士兵身后离开,从城门进了岭南府之后,城上城下的守卫竟无一人发现二人!
第五章 兄弟 第二节
    两人在岭南府的大街上缓步着,午后的烈日竟然无法将两人身上逼出半滴汗水。
    那男人身高足有九尺,虎背熊腰,气度沉稳如山,目光如闪电,顾盼间瞳中似有雷霆闪动。而他那把刀也大得夸张,根本无法挂在腰间,只能扛于肩头。
    他身旁的女子长相堪称绝色,虽然穿着一身黑色男式劲装,但并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掩饰,反为她平添了几分英气。她的身高在女子中也算很高了,可是因那男子实在过于高大,所以她也只及他的胸膛。
    ‘唉,昔日我也曾来过一趟岭南府,那时岭南府富庶安宁,街市繁荣,可如今兵祸一起,却变得如此萧条。虽未致于十室九空,但十室空了七八,却是有的。‘那雄壮男子边四下打量着,边不无感慨地叹道。
    那女子点了点头,道:‘当年七国乱世,最苦的就是那些百姓。可是如今百姓自己作乱,却不知苦的是谁。‘
    那男子道:‘苦的应该还是百姓吧!百姓作反,也是逼不得已。要是有一口饱饭吃,有一身暖衣穿,谁还会作反?‘
    那女子道:‘所以刚才你才没杀那个兵痞?‘
    那男子苦笑,‘兵痞?他哪里是兵痞了,只不过是个被仇恨扭曲了人格,不分是非善恶的可怜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最勇猛的士卒,也可成为最可怕的强盗。但是他变成那样,错却不在他身上。‘
    那女子追问道:‘那末,岭南府前城守的女儿就有罪了么?凭什么让她那样受人糟蹋?就算岭南城守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可是祸不及妻儿,老子犯下的罪,凭什么要儿女来偿还?‘
    那男子摇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存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跟那些被欺压得起兵作反的百姓,是没办法讲道理的。要经束这一切,只有尽快结束战乱。‘
    那女子道:‘可是现在的战乱不是当权者之间争夺帝位的战争,与七国之战大不相同。现在的战争,是一方为了生存,而另一方为了继续维持其统治而进行的,其结局必须是一方将另一方灭亡,中间没有任何和缓的余地。‘
    那男子点了点头:‘说的对。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必须有一方灭亡。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我已无法判断,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无论如何,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有了魔门兴风作浪,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
    那女子道:‘雷哥,我相信你。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支持你。‘
    那男子呵呵一笑,道:‘玲珑,你爹是当朝太傅,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
    那女子笑道:‘嫁夫从夫,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自然要一切随你。更何况,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我爹一介文臣,是不会上阵打仗的,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又怎会跟他碰面?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
    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的没错!我秦雷,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我若作反,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
    这一男一女,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
    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只与叛军交战一阵,便大败亏输,全军覆没。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便混在乱军之中,离开了战阵。
    雷刀神如今已达‘霸道‘中所谓‘霸杀道‘的境界。他现在的境界,杀气外放之下,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乱军之中,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凭霸刀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的气势,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只能逃走。
    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可是十万、二十万军中,保证自身安全无恙,来去自如,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三万人的叛军,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
    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
    体查民情之下,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为富不仁,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
    百姓造反也便罢了,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任人蹂躏。
    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
    无奈之下,不喜欢,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
    乱世之中,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老百姓不想死,所以他们要造反。当权者欺压过他们,所以他们要报复。
    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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